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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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

桂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

桂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与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造就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起带头、核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以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每3年从在岗优秀硕导中遴选一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从优秀中青年教师中遴选一批学术骨干;三年一轮换。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评选坚持以下原则:1、德才兼备的原则。

选拔对象既要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又要具备良好的学术才能素质。

2、注重实绩的原则。

在全面考察的同时,强调以工作业绩的大小来确定人才水平和能力的高低。

3、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评选必须与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硕士学位点的建设相结合。

4、原则上临床学科以3级或2级学科评选,其他学科以2级或1级学科评选,设置的学科必须是学校已有的学科同时又是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有的学科,具体学科目录由学校确定公布。

5、每个评选学科最多只评学科带头人1名,学术带头人1-3名。

评选学科若无符合条件者,则宁缺勿滥。

同时为保证学科带头人评选的质量,学校将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名额进行严格限制,具体名额由学校确定公布。

6、学科带头人与学科行政负责人可分离,即学科带头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学科的行政负责人。

7、申请人只能申请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跨学科申请。

二、评选范围、条件第四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评选范围为学校教学、科研(含双肩挑)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评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在职硕导,教授及相当职称;(2)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有纵向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发表SCI论著(影响因子1.0以上)1篇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3)近五年工作业绩得分100以上。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兴院和医院大力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在重要学科和技术领域,逐步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从整体上带动全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院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努力为全院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第三条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学术技术骨干选拔培养和日常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三)重点扶持、优势互补的原则;(四)动态管理、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四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选拔范围主要在全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第五条选拔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系统、深厚、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本学科的发展有预见性,业务水平高,富有开拓创新能力,学术上有较突出的成就,有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岁以下,特别要注意选拔40岁以下的拔尖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1. 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2.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得者。

3. 省部级科技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

4. 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相当于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5.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

6.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国家级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或法律法规的制、修订1项以上或者参与起草省级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或法规的制、修订2项以上。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在医院中,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和激励机制是保障学科的发展和医院整体实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选拔机制、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详细探讨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一、选拔机制1.严格评选标准: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应基于其学术能力、临床经验、研究成果和医疗质量等综合能力。

由相关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客观、规范。

2.定期选拔:医院可以设立学科带头人选拔周期,每隔一定时间进行选拔,以确保学科带头人的更新和优胜劣汰。

3.多元评估方法:医院可以采用多元评估方法,包括学术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高水平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与情况、临床荣誉和声誉等综合评估指标。

二、管理机制1.职责明确:医院应对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每位学科带头人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同时合理分配工作量和资源。

2.团队协作:医院应鼓励学科带头人与自己的学科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团队协作,共同推动学科的发展。

3.资源支持:医院应向学科带头人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支持,以保障他们的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医院管理层应密切关注学科带头人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激励机制1.薪酬激励:医院可以根据学科带头人的贡献和绩效,给予适当的薪酬激励,以体现医院对学科带头人的重视和认可。

2.晋升机制:医院可以设立学科带头人晋升机制,根据学科带头人的综合能力和贡献评定晋升职称,激励学科带头人不断提升自己,并带领学科团队取得更好的成就。

3.学术发展支持:医院可以鼓励学科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以提升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声誉和国际影响力。

4.职称评定: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职称评定机构,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成果和专业水平,评定相应的职称并开展评优活动。

总结起来,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和激励机制的设计和实施,将有助于培养和吸引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推动学科的发展和医院整体实力的提升。

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符合大学实际情况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学科带头人在大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学科建设的中坚力量,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和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至关重要。

选拔标准1. 学术水平: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卓越的学术水平,包括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杰出的研究成果。

2. 教育质量: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养。

3. 管理才能: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和组织学科团队的工作。

选拔程序1. 提名阶段:学院和相关学部将提出学科带头人的候选人名单,并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2. 评审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估其学术水平、教育质量和管理才能。

3. 终审阶段: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各项素质,并由决策机构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

管理要求1. 学科带头人应按照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目标,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

2. 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并引领团队进行创新研究,提高学科影响力。

3. 学科带头人应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年轻人才,推动学科队伍的稳定发展。

4. 学科带头人应履行好管理职责,做好学科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考核与奖励1. 学科带头人的绩效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在学科建设、科研和教学工作中的表现。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科带头人的聘期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总结本文档制定了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的具体方案。

通过合理的选拔标准和程序,以及科学的管理要求和考核奖励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学科带头人的能力和素质,推动学科建设的持续发展。

同时,该制度也为大学提供了一套透明、公正的选拔和管理程序,增加了学科带头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对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级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我省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较高的教育科研水平,教学教研成效显著、并在全省本学科领域能起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骨干教师。

第三条省级学科带头人是我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中的学科领军人才和中坚力量.通过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将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能够在学科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教师队伍,带动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选拔第四条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对象和范围1.选拔对象为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内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的在职一线教师。

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领导,每年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2.选拔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电教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选拔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选拔培养750名,8年内共选拔培养3000名。

4.选拔名额分年次、按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等额推荐。

第五条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条件1.资格条件。

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45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素质要求.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严谨笃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为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理念先进,学科专业过硬,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整合运用到学科教学中,能够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较强的学科引领、专业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在我省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发挥领军和示范作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在我省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发挥骨干作用,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工作,应坚持突出贡献、注重业绩,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以用为本、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各选拔120名。

第五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六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范围为:安徽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第七条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相关推荐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奖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网发展共同奋斗,在县级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声誉的学者。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能力强,办事公正,愿为学科建设孜孜不倦努力工作,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内的在职职工;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富于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医疗、教学、科研环节中;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① 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著3篇以上。

②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一部。

③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排名为前三名人员。

④近三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以上。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一、指导思想选拔和培养,要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选拔,实行优先培养。

经过选拔和培养,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医院涌现出一批在市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较大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二、概论(一)学科带头人:是在某一学科及某一学术领域中起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学科带头人是该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水平直接体现了该学科在我市和省内的地位。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目前还达不到学科带头人的标准,有培养前途,经培养可成为学科带头人。

(三)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

培养周期为三年。

三、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条件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评价好(发放调查表)。

2、基本条件①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或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

②职称:正高级职称或45岁以下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力,担任市级学会的常委以上或省级学会的委员职务。

4、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②发表统计源论文3篇以上(第一周期选拔要求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统计源论文1篇以上)。

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前3完成人)。

④举办过市级学术会议1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⑤引进1项以上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市级领先水平。

5、医疗技术水平①能独立完成本学科三级医院技术项目遴选8项中的5项。

②具备较强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能力,评估3份典型病例。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评价好(发放调查表)。

2、基本条件:①学历: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或学位为硕士以上(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②职称:45周岁以下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35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2024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临渴掘井,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做出预测和规划。

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

对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

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

培养途径和方法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研究有助于学科带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他们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使他们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

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第一线,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

工作保障措施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

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应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学生。

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

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还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4.在选派出省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还应发给一定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

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

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篇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在本院工龄连续满3年以上,在临床第一线工作。

(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省、市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申请者必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

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区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

(四)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历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与评审(一)遂宁市船山区妇幼保健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

(二)医院人事科受理申请,由医务科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最后经医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四、管理与考核(一)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如有科研需要,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5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经费按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医院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人事科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高校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高校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高校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为提高学院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德才兼备的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系部负责培养、推荐、日常考核、素材收集及具体考核工作。

二、选拔范围(一)选拔原则1.各系部要本着专业对口、能力胜任的原则推荐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2.新上不足三年的专业或停招专业一般不设专业带头人;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4.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5.同等条件下,系部主任优先。

(二)选拔范围和指标分配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在学院教师中选拔,原则上1个专业选拔专业带头人1名,基础教学部选拔学科带头人2名。

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带头人应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专业核心课程;学科带头人应主讲1门及以上公共基础必修课;近三年均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前三分之一。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宽广的专业视野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应属本专业校内领先地位;熟悉并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是该专业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或技术权威。

4.熟悉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基本原理、方法,对人才培养模式有较深的研究;具有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开发新专业、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能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能提出课程标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在专业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成效显著。

2022年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2022年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2022年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市内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人才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人才强院的战略,发挥学科建设重要作用,大力营造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坚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医疗、教学和科研方面业绩显著,勤奋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促进医院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平等竞争、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实绩、滚动遴选的原则。

2、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选拔时既要考虑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注重有利于未来学科建设的发展;既要突出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又要兼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和发展需要的基础学科。

要有利于学科梯队的形成与稳定,有利于学科研究方向的不断创新和稳定发展,有利于青年医师培养和人才的储备,有利于推动市县级重点学科的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人才潜能的发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考评管理运行机制。

二、选拔对象、条件和程序(一)选拔对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医学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有作为学科带头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学术造诣深,专业业务水平高。

3、科研能力强。

已形成较为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特色,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善于继承和创新,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对本学科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近三年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科研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1项(项目负责人);(2)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3)获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立项1项以上(前两位);(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以上学位。

科室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

科室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

科室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一、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和任职1、资格要求(1)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2)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3)具有较高的医德医风和职业操守;(4)在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中具有一定的成果。

2、选拔程序(1)根据科室的学术需求,由科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提出学术带头人的候选人;(2)通过科室全体医生投票选举产生学术带头人;(3)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确认学术带头人的任职。

3、任职期限学术带头人的任职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以重新竞选。

二、学术带头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拥有科室内学术研究的最终决策权;(2)在科室内安排学术交流活动;(3)提案组织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

2、义务(1)积极参与临床医疗工作,做好临床指导和教学工作;(2)组织和推动科室内部的学术交流,促进科室内学术研究的进展;(3)定期对科室医生进行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提高科室的整体学术水平;(4)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科室内医生进行学术研究。

三、学术带头人的考核和绩效评价1、考核内容(1)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得的科研项目等;(2)临床教学工作:包括指导学生、培养青年医生等;(3)医疗工作:包括临床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等;(4)学术交流活动:包括组织的学术研讨会、参与的学术交流等。

2、考核方法(1)自评:学术带头人应对自己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进行自我评价;(2)同行互评:邀请其他学术带头人或学科专家对其学术工作进行评价;(3)科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评价:由科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对学术带头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学术带头人进行绩效评价,可以根据绩效情况调整其权力范围和工作任务。

四、学术带头人的激励和奖励1、激励措施(1)给予一定的学术研究基金支持;(2)邀请其参与院内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3)提供职称晋升的机会;(4)享有特殊的学术研究和教学资源。

学校学科带头人管理制度

学校学科带头人管理制度

学校学科带头人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科带头人。

三、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认定1. 选拔条件:(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选拔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教师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入选者;(4)公示:对最终入选的学科带头人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 认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学科带头人,由学校颁发认定证书。

四、学科带头人的职责与义务1. 职责:(1)负责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制定学科发展规划;(2)组织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3)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教学质量;(4)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学科发展建议;(5)承担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 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3)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4)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

五、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与考核1. 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考核等工作;(2)学院设立学科带头人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科带头人管理工作;(3)学科带头人所在学院应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2. 考核制度:(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2)考核方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3)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奖励的重要依据。

中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选拔暂行管理办法

中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选拔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师选拔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属各科室:为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建设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通过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医师,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特制定此规定.一.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影响;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至第二作者);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具备主治医师技术职务,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勇挑学科建设重任.3。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二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三)骨干医师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具备高年资住院医师技术职务,长期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3。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二、选拔程序)32119 7D77 絷24529 5FD1 忑f27208 6A48 橈37477 9265 鉥26399 671F 期1.学科带头人首先由本人申请。

后备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由科室推荐。

2.各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后集体研究提签署意见,连同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医务科。

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考核及管理办法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建设。

为培育、形成、发展我校优势学科、学科和学科群的整体合力,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上水平、见成效,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旨在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凝炼学术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建学科基地、创造学术成果,快速提升学科的实力和水平,促进我校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协调发展,培育和建立学科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考核和管理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全院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我校学科建设。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依据学校现有学科分布情况,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结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中的二级学科设置学科带头人岗位。

第四条原则上先在省级优势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中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岗位,每个重点学科设立1个学科带头人岗位和2-3个学术带头人岗位。

第五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省级优势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中若遴选不出具备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可暂时空缺待条件成熟后补充遴选。

该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由学科负责人实施。

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基本职责:1.学科规划。

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与实施,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2.学科建设与管理。

负责本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凝练学科方向,塑造学科,强化学科优势,打造学科品牌;加强研究生学位点的建设与申报工作;学科团队建设与日常管理,带领团队成员开展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工作;管理和使用学科经费,遵守相关规定、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和学科发展需要,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统筹规划与合理支出学科建设经费。

3.人才培养。

负责本学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与实施,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提高学科成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积极参与研究生学位点建设与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工程,培养合格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的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规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动态,注重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带头人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无有效医疗投诉。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今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中级人员,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4)处方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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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术带头人是我院设立的科技人才培养的最高学术称号。

学术带头人选拔坚持突出贡献、注重实效,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原则,每年选拔一次, 5年一个培养周期,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章选拔与培养
第二条选拔条件及标准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
3. 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科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 近5年,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2名;
5. 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
6.近5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不少于5篇,或中华系列杂志收录论文3篇,或SCI 收录论文3篇(IF ≥1);
7.近5年,主持开展新业务并获得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或国家专利;
8.曾入选院内医学科技拔尖人才且考核优秀。

第三条选拔程序
满足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医院学术带头人推荐表,提交科研外事办公室进行审查评分,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医院研究后批准。

第三章待遇和考核
第四条培养待遇
医院积极为学术带头人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提供便利条件,加快人才健康快速成长,加快学科建设步伐。

同时,提供以下培养待遇:
1.提供经费10万元;
2.优先分配研究生招生名额;
3.帮助建立科研平台,配备科研助手;
4.优先推荐国家级科研项目;
5.培养周期内,论文入选国际会议并有大会发言或壁报展览者,医院提供三次经费支持;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有大会发言者,医院提供每年一次经费支持;
6.宣传、报道其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第五条培养考核
根据医院、科室需求和个人自身发展条件,学术带头人与医院签订目标任务书,接受目标考核。

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努力完成总目标。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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