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内部控制,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防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问题及资金内部控制风险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资金内控部门管理(一)根据财务业务的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出纳、会计、稽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货币资金的审批和执行、支付和对账、会计核算和稽核等岗位不由一人兼任。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严禁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二)财务人员应在最长不超过6 年的时间内,根据业务需要及相关岗位设置进行岗位轮换,涉及资金支出相关岗位应适当缩短轮岗时间。
(三)公司应当设立内控部门,负责资金内控监管责任、工作职责与权限,明确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构建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有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内控部门与业务、财务(资金)、审计等部门运转顺畅、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
(四)公司应建立资金内控关键要素管理台账,对资金账户、核心岗位、上岗人员、审批权限、银行印鉴及网银U 盾责任人等关键要素进行限时备案管理。
二、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一)严格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收支制度和相关程序办理资金收支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并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二)对收到的支票、汇票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在入账提示期内交存银行,并及时查询结算款项是否到账。
根据符合审批程序、手续完备、审核无误的付款申请凭证办理付款业务。
严禁签发空头及空白支票,日常开具支票时必须写明收款公司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金额,并由领用人签字。
(三)完善备用金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银行的概念及职责1. 内部银行是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的调配、结算、监督和核算工作。
2. 内部银行职责:(1)制定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内部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3)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业务的办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
(4)负责公司内部资金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负责公司内部资金风险控制,防范资金风险。
三、内部银行的组织架构1. 内部银行设立行长一名,负责内部银行全面工作。
2. 内部银行设立副行长一名,协助行长工作。
3. 内部银行设立部门经理若干名,负责各业务部门工作。
4. 内部银行设立出纳、会计、结算等岗位,具体负责各项业务。
四、内部银行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内部资金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对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公司内部资金预算。
2. 资金结算管理(1)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实行集中结算制度。
(2)各部门在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凭证。
(3)内部银行负责审核各部门提供的资金结算凭证,确保资金结算准确、及时。
3. 资金核算管理(1)内部银行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资金核算。
(2)内部银行每月编制资金核算报表,报送财务部。
4. 资金风险控制(1)内部银行建立资金风险控制体系,防范资金风险。
(2)内部银行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内部银行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五、内部银行岗位职责1. 行长职责:(1)主持内部银行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负责内部银行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3)负责内部银行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2. 副行长职责:(1)协助行长工作,负责内部银行日常管理工作。
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一、内部银行是统一发行和管理公司内部货币的部门,是公司信贷结算和金融活动的中心。
内部银行发行“内部支票”作为公司内部往来结算及委托公司代办的对外收付款业务。
二、公司各单位必须在公司内部银行申办设立结算专户。
三、内部银行结算纪律: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不垫支资金;遵守保密制度。
四、内部银行定期计算、登记各单位利息,包括存款利息和透支罚息。
利率分别执行当期社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同期贷款利率。
五、内部银行支票的使用原则1、“内部银行支票”为公司内各单位间领用各项材料物资、折旧费、半成品周转、产成品交库、公司内劳务委托以及向财务审计部领取工资、奖金、日常备用金等的结算凭证,“内部银行支票”只作内部流通使用,对外无效。
2、各核算单位之间相互结算的支票,应在三日内(含节假日)送交内部银行,不得积压支票,以便准确及时的反映各单位资金情况。
3、“内部银行支票”的签发应使用圆珠笔一次套写,复写的各联必须全部清晰,做到:用途真实,数字准确,大小写一致,内容完整,字迹端正,并加盖备案印鉴。
误填处中间使用一条水平线划掉,并加盖印章更改。
凡支票填写不规范的,内部银行不予受理。
4、支票应妥善保管,丢失不补,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公司内部银行挂失。
否则,造成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
六、资产经营单位不能用内部银行支票结算商务活动费,公司办公室只结算非资产经营单位的招待费等。
七、非资产经营单位签发的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才能生效。
八、对公司内提供分配的折旧费、四大动力费及其他内部银行执行事项,实行“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
由财审部或劳务供应单位定期开具费用及托收单据,内部银行代为收付款。
九、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为内部银行最高经济责任仲裁。
十、次月五日内各单位完成内部银行对帐及未达帐项调整工作。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一、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定义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
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
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职能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结算职能——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
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融资信贷职能——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银行公司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公司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的规章制度管理,明确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职责,建立符合全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要的规章制度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制定、执行、修改、废止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指依照本办法制定的、对本行内部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约束或者指导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按照其规范的内容分为根本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三个层次。
1.根本制度是指全行的最高制度,是制定其他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2.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各项工作或经营活动的重要管理规定。
3.业务管理制度是指因各项具体业务需要制定的准则、细则、操作规程或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按照下述原则命名,名称包括章程、规则、政策、办法、规定、守则、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指引。
章程,指本行公司章程、各委员会章程、审计章程及董事会章程。
银行业务章程的制定、使用及维护适用本行关于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规则,指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分行管理层及下属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及附属行的同类议事规则。
政策,指对经营管理事项的基本原则、管理框架和组织结构进行规定的纲领性文件。
办法或规定,指规定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原则、管理方法、具体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指规定具体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的操作环节、操作方法的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指以已有规章制度为基础,细化管理流程、操作环节等规定的规章制度。
守则,指规定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的规章制度。
指引,指规定内容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仅为提示、指导或者倡导性质的规章制度。
按本办法规定对规章制度所做解释,与该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不属于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的,不得使用本条所规定的名称。
第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本行与规章制度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规划、维护'本行规章制度运行体系;对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查;监督总行各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总行各部门、各分行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统一归集本行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使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内部现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严禁挪用、贪污、侵占公司现金。
第五条公司日常现金收支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支出需使用银行转账。
第六条现金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结清现金收入和支出,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七条现金盘点由出纳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财务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八条现金保管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现金安全。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需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执行,不得擅自挪用、侵占。
第十一条公司银行账户的收支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的收支情况应及时登记在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的月末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的印鉴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出纳共同保管,不得私自保管或泄露。
第四章资金审批与授权第十五条公司资金支出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申请资金支出需填写《资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1000元(含)至5000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3. 5000元(含)以上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发工资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全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规范所属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公司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办法的公司为公司所属各级控股公司,包括各级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公司以公司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数字化人民币账户。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严格控制开户数量。
所属公司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和有投资、融资等公司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五条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
所属公司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六条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
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公司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七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公司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
严禁出租和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他用。
第八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公司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公司财务职能部门统一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第九条公司各级控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
二级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由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公司审批,下级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公司内部审批资料-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十条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按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报至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批准后,即可自行办理。
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内部银行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的调控公司内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特制定本办法.2、内部银行是公司内部资金筹措、调度,监控和管理的职能机构,为各部门和各核算单位提供快速、方便、有效的服务,加速资金的周转,快速提供资金的信息,促使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3、内部银行对公司的资金采用“统一开户,统存统贷,统一结算,以存定支"的资金营运方式,即下属企业一律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公司内部银行再以自己的名义统一在外部银行开户,统一公司的借、存、贷款,统一办理公司内部的银行结算。
开户单位的一切资金往来结算,必须全部通过内部银行办理。
本着谁收的款谁优先使用以及先收后支,以收定支,借贷有息,有偿使用,利率统一的原则。
4、内部银行在办理对外融资、对外结算或贷款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讲求原则,严格把关,减少或避免计算失误。
二、内部银行职能范围1、对内结算.通过建立内部经济往来结算中心和内部结算体系实现对票据的交换。
2、对内贷款和吸收存款。
引用外部银行信贷机制,坚持资金有偿占用原则,运用利率杠杆的作用来实现调剂资金余缺。
3、资金管理职能。
通过对公司全部资金的日常管理,资金投向的跟踪,实现资金管理的职能.4、监督控制职能.按照公司内部承包责任制确定的经济指标进行监控,严格结算制度和结算标准,监督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经济往来,保证公司经营行为有序发展。
5、满足内部开户单位的合理资金需求和结算要求,提供“高效、灵活、简便”的优质服务:严格收费标准,监控开户单位的资金投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内部银行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1、内部银行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公司内部银行要以精干高效为原则设立机构,配备专业人才。
设行长1人(财务中心主任兼任),副行长1人,内行会计1人,出纳主管1人,出纳员3人,共7人。
内部银行是为公司内部部门及下属各单位提供服务的机构,隶属于公司财务中心管理。
银行公司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银行公司业务的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及从事公司业务的员工。
三、组织架构1. 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应设立业务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监督业务操作流程,指导业务人员合规操作。
2. 业务管理小组应设立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组长负责全面协调公司业务内部管理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
四、业务操作规范1. 业务审批流程:公司业务办理前,需按照业务类型和金额,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经业务管理小组审核、审批后,方可办理。
2. 资金管理:公司业务资金收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3. 合同管理:公司业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4. 信息披露:公司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向客户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客户知情权。
5. 内部审计:银行应定期对公司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业务合规、高效。
五、风险防范与控制1. 风险评估:银行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2. 风险预警:业务管理小组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指导业务人员防范风险。
3. 风险处置:业务发生风险时,业务管理小组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化解风险。
六、监督与考核1. 业务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对业务操作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业务合规、高效。
2. 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业务管理小组对业务人员的合规操作进行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银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大型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制度

大型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企业内部账户管理,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内部账户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企业内部账户是指本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用于资金结算和管理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
第四条企业内部账户的管理应当遵循合规、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内部账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账户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六条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应当遵循主体责任原则,各部门及人员应当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机制。
第七条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应当完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等制度,减少内部账户管理风险。
第八条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风险。
第九条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二章内部账户的设置和使用管理第十条企业内部账户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建立账户档案,明确账户用途和权限。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账户应当规范使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及违反企业规定的用途。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账户应当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及时清理账务余额,确保账户资金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企业内部账户应当对账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账务人员具有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账户使用人员应当保管好账户安全办法,不得泄露账户信息及密码。
第十五条企业内部账户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账户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账户涉及的转账、结算等操作应当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账户发现资金错漏,应当及时核实和处理,确保资金安全。
内部银行与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1)

一、涉及内部银行与内部往来资金的分类1、投资划拨款项2、经营调剂资金3、内部委托付款4、上交集团款项二、内部银行资金1、定义:属于集团可以直接调用支配的资金2、存放: 内部银行资金可以存放于集团本部或各地区公司的银行帐户上.3、使用:只能由集团有权调动的机构/审批人发出资金调拨单才能动用.(无论内部银行资金是存放于什么地方)三、内部银行与内部往来的核算部门集团财务管理部帐务管理小组承担内部银行与内部往来核算功能四、具体管理规定1、投资划拨款项1)集团在确定项目投资时将确定集团自有资金的投入金额,此部分金额将不予计算内部虚拟利息.2)集团于确定的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以外的资金调入,需按规定计算内部虚拟利息.2、经营资金调剂经营资金调剂属于有偿调配资金,资金调出/调入单位按集团规定计收/计付内部虚拟利息。
3、内部委托付款1)内部委托付款可以是日常管理费用类(如:应酬招待)或非日常管理费用类(如:购置材料款/工程款/广告费用等)。
2)以上委托是指需要被委托方实际支付资金的事项。
不需要支付资金的“集团费用返回”事项不在此列,仅按内部往来进行核算与管理。
3)内部委托付款不属于有偿使用资金,不计收/计付内部虚拟利息。
4)“集团费用返回”产生的内部往来也不计收/计付内部虚拟利息。
5)被委托单位办理委托事项时,支付款项应获取合法原始凭据送委托单位入帐,不得遗失。
4、上交集团款项1)上交集团款项种类A.经营利润;B.项目策划费;2)经营利润A.当季实现经营净利润的45%部分,地区公司应在季度末的次月15日前上交集团本部财务,逾期未交按规定利率计付内部虚拟利息。
B.地区公司上交/调出的经营利润资金,其核算先按内部往来进行帐务处理,待实际进行“利润分配”帐务处理时再与应上交股东利润进行冲抵。
3)项目策划费A.地区公司以当月实际成交售楼金额(合同额)的2%(视个案可按规定程序核准作适当调整),在次月15日前上交集团本部财务,逾期未交按规定利率计付内部虚拟利息。
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及办法

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银行管理,提高内部银行运作效率,保障内部银行资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央银行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银行是公司为了统筹管理和运用公司内部资金,简化公司内部资金往来程序,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进行内部资金集中、分配和管理的组织。
内部银行设有总行和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内部银行的基本职责是为公司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服务,负责集团内部的资金筹集、资金使用和支付结算等业务。
内部银行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集团内的资金运作。
第四条内部银行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提高现金管理效率,规范资金流动,保障集团内部资金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内部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金安全和效率。
第六条内部银行管理应当遵循业务合规、风险可控和服务效率的原则,提升内部银行的整体管理水平。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银行管理办法,是指内部银行开展业务活动时需要遵守的规范和规则,是内部银行落实公司集团资金管理的重要制度。
第八条内部银行管理办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央银行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内部银行的组织结构第九条内部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总行和各分支机构。
总行设有内部银行管理部门负责内部银行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十条总行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内部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内部银行各项业务的执行和管理,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监控。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求设立,负责执行总行的业务决策,具体负责资金管理、外汇管理和支付结算等业务。
第十二条内部银行需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内部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加强对内部银行业务的监管。
第十三条内部银行需要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银行的业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业务合规和风险可控。
第十四条内部银行需要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内部银行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转。
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制度范本明确了账户管理的基本规则。
公司需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等,每个账户的开设都应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同时,对于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双人审批制度,确保每笔交易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进一步,资金调度方面,制度中规定了严格的流程和权限设置。
所有资金调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业务需求,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大额资金调动应通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财务决策委员会审议。
紧急情况下的资金调拨也应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快速响应机制。
在收款管理方面,制度要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包括信用管理、账期控制以及回款跟踪。
确保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降低坏账风险。
同时,对于客户支付的款项,应及时确认并录入相应账户,保证账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支出管理也是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的票据支持,并按照预算进行控制。
非计划性支出应经过特别审批程序。
另外,制度还强调了对供应商支付条件的审查,以及对合同条款的严格把控,确保支付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风险管理环节,该制度范本提出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潜在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策略。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风险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并最小化损失。
为了保证制度的执行力,该范本还包含了监督与审计的相关条款。
明确指出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银行账户及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制度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账户管理办法附件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核心业务系统内部账户管理,规范本行内部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账户,是指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按照标准规范设立,用于核算本行资金、损益等内部会计事项的账户。
第三条本行内部账户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使用、有效监控”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
是指内部账户的建立、维护、撤销由总行会计运营部统一进行管理。
(二)分级负责。
是指总行会计运营部和各级核算机构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开立、使用、清理和核对内部账户。
(三)规范使用。
是指各级核算机构必须按照内部账户的指定用途,规范使用内部账户,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四)有效监控。
是指总行会计运营部和各级核算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实时监控内部账户使用情况,做到挂账款项清理及时,相关账务核对一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运用核心业务系统内部账户进行会计核算的所有机构和部门(以下简称“核算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制定内部账户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各级核算机构内部账户的使用情况;审批各级核算机构建立、维护、撤销内部账户的申请;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为核算机构集中维护内部账户等。
第六条各级核算机构负责按照内部账户的管理要求,向总行申请内部账户的开立、维护和撤销;规范使用内部账户进行会计核算,按时有效核对内部账务;负责对内部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三章基本规定第七条本行内部账户按照管理要求和使用范围不同,分为标准内部账户和非标准内部账户。
(一)标准内部账户,是指由总行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统一设定,适用于全行所有核算机构的内部账户。
(二)非标准内部账户,是指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统一设定以外的,依据核算机构的业务核算和内部管理的特殊需要,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设置的仅适用于部分或单个机构的内部账户。
工程施工单位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单位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办法为规范项目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及结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监控职能,保证资金运营质量而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公司在财会部设立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是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为增强内部银行的权威性,协调各内部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促进内部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总经理任行长,总会计师任副行长,内部银行内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由 4~8 人组成,内部银行业务纳人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担保、抵押等重大经济决策。
2)内部银行行长: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3)内部银行副行长:审核并向董事会呈报公司资金计划,监督检查内部银行的运行,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具体责任。
4)内部银行主任:对内部银行日常业务进行全面管理,提出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审批公司规定权限内的资金。
5)开户范围及原则;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均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账户”,用于施工生产及经营活动支付业务。
(2)会计科目: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制定法和公司有关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执行。
1)内部银行在集团内部银行的资金存款收付结算通过“银行存款—内部银行存款”科目结算;向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用资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一内部银行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2)内部银行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一××项目部”、“内部往来一内部借款—××项目部”、“其他应付款-项目承包费用”、“其他应收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
3)项目经理部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费用”、“其他应付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专业分公司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科目。
“内部存款”账户作为内部借款账产的备抵账户。
(3)内部银行结算任务:根据企业内外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并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结算,保障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发挥集团资金的最大效能,保障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基建、技改任务的资金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借贷、调配、使用和结算的规范,集团公司所属核心层、紧密层企业及其他有资金收付业务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
第2章组织机构第3条内部银行是负责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借贷和结算的职能部门,模拟商业银行开展业务,行政上隶属于集团公司领导。
第4条根据高效、精简的原则,内部银行与集团公司财务部合署办公,行长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
第5条内部银行的基本职能和任务。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金融政策,统筹管理、营运、监控集团公司的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负责集团公司核心层、紧密层企业的资金筹集、调配,办理对外借款及还款业务。
3.办理集团公司内部贷款业务。
4.办理集团公司内外资金结算业务。
5.负责集团公司职工个人储蓄业务。
6.计算、支付各单位存款利息和借款利息。
7.对各开户单位的资金收、付、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结算规定,违反金融政策和财经纪律的业务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3章银行开户第6条集团公司所属核心层、紧密层企业及其他有对外收付款业务的部门,必须在内部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银行账户,由内部银行统一到商业银行办理资金开户、存贷、结算业务。
第7条集团公司所属核心层、紧密层企业及其他有对外收付款业务的部门,一律不准在内部银行以外的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贷款及结算业务。
否则,以转移挪用公款论处。
目前,已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一律冻结,由内部银行负责资金的划转和清理。
第8条各单位在内部银行开立账户,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加盖开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印章。
第9条内部银行为各开户单位设立的银行账号分甲、乙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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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及结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监控职能,保证资金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公司在财会部设立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是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为增强内部银行的权威性,协调各内部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促进内部银行业务的属你开展,公司总经理任行长,总会计师任副行长,内部银行内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由4~8任组成,内部银行业务纳入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担保、抵押等重大经济决策。
(2)内部银行行长,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3)内部银行副行长,审核并向董事会呈报公司资金计划,监督检查内部银行的运行,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具体责任。
(4)内部银行主任,对内部银行日常业务进行全面管理,提出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审批公司规定权限内的资金。
(5)开户范围及原则,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均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账户”,用于施工生产及经营活动支付业务。
2、会计科目,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必须按照财务部规定的会计制定法和公司有关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执行。
(1)内部银行在集团内部银行的资金存款收付结算通过“银行存
款—内部银行存款”科目结算,向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用资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内部银行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2)内部银行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某项目部”、“内部往来—内部借款—某项目部”、“其他应收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
(3)项目经理部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费用”、“其他应付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专业分公司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科目。
“内部存款”账户作为“内部借款”账产的备抵账户。
3、内部银行结算任务,根据企业内外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并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结算,保障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4、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对外各项经济往里,除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
5、内部银行票据,公司内部银行和集团内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单位名称写明全称外单位和异地结算要写明用途、金额、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字样收款单位开户全称。
内部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严禁自印违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6、内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遵守下列结算原则(1)遵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家的钱进谁家的帐,由谁支配。
(3)内部银行不垫款。
(4)存贷计息。
附录
内部银行开户申请书附表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