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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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市场现状,指出当今建筑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阐述实行劳务分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并提出了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劳务分包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建议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随着经济增长的迅猛发展,建筑市场中产生的矛盾也日渐明显,尤其是在劳务分包市场中,这些矛盾制约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由于市场监管机缺乏,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影响,使得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依然存现较多问题。

1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初步分析

1.1 建筑劳务的特点

目前,劳务分包的人员大多数为农民工。他们的劳务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作业队伍规模普遍较小,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劳动者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难以落实,现在已成为企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1.2 现行劳务分包方式

1)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

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2)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这是目前市场上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大多数采用的形式,这样做也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3)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目前市场上较少采用。

1.3 建筑业劳务企业的形式

1)独立法人型的劳务企业。这类企业是近年随着国家推行劳务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出台而涌现的一类新型企业,这类企业存在的形式有三种:依附于较大规模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劳务企业、以建筑劳务为特色的新型建筑劳务企业或劳务市场、地方性建筑业劳务市场。2)以“包工头”面目出现的劳务型队伍。此类劳务承包形式最广,管理最散,绝大多数“包工头”一般都是以纯人工“清包”结算为主,借工程工期长,民工来源杂,监管力度差,侵害农民工的利益时常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2 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对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建设部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劳务分包的概念,并在一些文件中,侧重点都在明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而对于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同时,由于我国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提出的较晚,全国大部分地区也缺乏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

2.2 建筑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建设滞后

建筑劳务分包有形交易市场的建设滞后引起承发包双方场外交易的“有市无场”的局面,劳务分包企业缺乏交易平台,交易双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2.3 符合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由于建设规p3 建筑业实行劳务分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是朝向专业化和高效化的方向发展,这是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工程同样如此。与此同时,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业资质划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其次,建立建筑业劳务企业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市场准入,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竞争的重要手段。如何变“包工头”松散组织为固定组织,变无序为有序,让进城农民工归属于有组织的劳务企业管理,使

他们工资收入有保证,生产安全有保险,培训教育有依靠,生老病死有保障。以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健全完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建设和管理,是我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4 加强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4.1加强劳务分包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法规建设,准确界定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转包的法律责任。二是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导则。三是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4.2劳务企业的资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劳务企业资质要素的定位问题。二是劳务企业的工种分类问题。《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了13个类别,一个工种成立一个企业(法人单位),还是一个企业不低于三个或五个工种,值得探讨。三是劳务企业的运作模式问题。劳务企业应该以城市为单位或以地区为单位,建立起一个有形劳务市场或基地,让每个劳务人员有一个寻找工作的归宿。

4.3 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

改变当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状况,必须依靠政府、行业协会等从不同层面予以指导和扶持,劳务企业的税收政策有待进一步倾斜。建筑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是3.22—3.41%,其中已包含了人工费税率。而独立法人的建筑业劳务企业,其应纳税率却归并到服务性行业范畴。这一方面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另一方面,服务性行业范围纳税率各地区也有所不同,一般为5%—9%;远超过了建筑行业应纳税率,因而其政策不利于建筑业劳务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4.4 加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提升劳务作业人员专业素质是确保劳务分包企业长足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开展劳务分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管理员、施工作业队长和劳务班组长等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以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加快建筑劳务培训速度。二是抓好新招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三是大力推进劳务作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建立技术等级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5 结语

加强对建筑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是适应市场发展,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必然要求。我们应正视当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市

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建设滞后,劳务分包队伍参差不齐等问题,通过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以及加大人员培训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年8月5日.

[2] 袁宏川.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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