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靠泊安全管理,确保船舶、码头及人员安全,保障港口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的船舶靠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进出港、靠泊、离泊、系解缆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港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负责船舶靠泊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3. 船舶船长负责船舶靠泊过程中的安全指挥和协调。
4. 码头经营者负责码头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码头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船舶靠泊安全要求1. 船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后方可靠泊:(1)船舶证书齐全,船况良好,具备航行安全条件;(2)船员配备齐全,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3)船舶载重不超过码头靠泊等级,符合港口规定;(4)船舶设备完好,消防、救生、应急设备齐全有效。
2. 船舶靠泊前,船长应向码头管理人员提供以下资料:(1)船舶证书复印件;(2)船员名单及职务;(3)船舶载重情况;(4)船舶设备情况。
3. 船舶靠泊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船舶与码头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2)船舶系解缆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缆绳牢固;(3)船舶在码头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港口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4)船舶在靠泊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事故处理1. 发生船舶靠泊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立即向港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
3. 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船舶靠泊行为,提高船舶靠泊安全系数,保障港口安全运营。
各相关部门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我国港口安全。
码头靠泊安全规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码头靠泊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码头靠泊作业,包括船舶进出港、靠离泊、装卸作业等。
第三条码头靠泊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第二章码头设施安全第四条码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船舶靠泊、装卸作业和安全要求。
第五条码头设施主要包括:(一)码头主体结构;(二)防波堤、护岸;(三)栈桥、引桥;(四)码头前沿、岸线;(五)防撞设施、信号设施;(六)消防设施、救生设施;(七)其他相关设施。
第六条码头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二)采用先进技术和材料;(三)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安全隐患;(四)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第三章船舶靠泊安全第七条船舶靠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船舶应当具备靠泊条件,包括船舶证书、船舶适航证明、船员配备等;(二)船舶应当遵守靠泊规定,按照码头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靠泊;(三)船舶应当保持良好的船况,确保靠泊安全。
第八条船舶靠泊作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船舶靠泊前,应当与码头管理人员联系,确认靠泊时间和位置;(二)船舶靠泊时,应当保持船舶稳性,避免碰撞;(三)船舶靠泊后,应当做好固定、系泊工作,防止船舶走锚、漂移;(四)船舶装卸作业时,应当遵守装卸规定,确保装卸安全;(五)船舶靠泊期间,应当做好消防、救生、环保等工作。
第四章船舶靠泊管理第九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当负责船舶靠泊作业的指挥、监督和检查,确保船舶靠泊安全。
第十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船舶靠泊作业流程和规定;(二)具备一定的船舶驾驶和港口管理知识;(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2024年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靠泊前准备:1、首次靠泊的油轮船长需提前熟悉码头泊位、港池、航道情况等。
2、码头操作员确认泊位护舷、对讲高频、输油臂、质量流量计、静电连接线、快速脱缆钩、登船梯、国际通岸接头、阀门、管线、伴热及泊位消防设备等所有设备设施完好备用。
3、港调确认船方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请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产品出厂提货单》等二证一单齐全。
4、港调确认油轮吨位、吃水深度、船长等基本参数是否符合码头泊位允许的靠泊条件。
5、港调确认大型油轮靠离泊时,强制引水,并按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及适应马力的拖轮协助,以策安全。
6、港调根据《生产日计划》、潮水情况、天气条件、航道、港池等情况安排油轮靠泊。
二、靠泊及装卸作业:1、泊位班长组织系泊员工及时就位。
2、泊位操作员确认:油轮靠泊、装卸油、离泊全过程,港调、船方、泊位操作员三方开通统一频道对讲机守听。
3、泊位操作员在船离码头____米、____米、____米时及时提示船方注意靠泊速度、靠泊角度等,油轮安全靠泊。
4、____万吨、____万吨油轮靠离泊作业、系解缆作业,泊位操作员有专人监控激光靠泊仪、缆绳拉力监控仪。
5、泊位操作员确认:大型油轮系泊,前后倒缆、横缆、首、尾缆全部完成系缆后,拖轮才能撤离,防止油轮漂移。
6、泊位操作员确认:船岸间的安全通道完好投用。
7、泊位操作员确认:船岸双方闲置的油管接口已全部拧紧.8、泊位操作员确认:船方安排了有效的甲板值班,船岸双方布置了足够的操作监督及应急人员。
9、泊位操作员确认:船岸双方明白已商定好的装卸油程序、船岸间的应急信号和停闭程序。
10、码头操作员确认:船岸双方明白装卸油品的安全性能数据及装卸油品中有毒物质的危险性.11、泊位操作员确认:油轮四周已布设好围油栏。
12、码头操作员确认:船岸静电连接线已安装好,开关处于连通状态。
13、码头操作员确认:压舱水的隔离盲板完好,不同品种油品管线的阀门已关闭并加铅封。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规程一、准备工作1.船舶靠离泊前,船员需事先准备,确保船舶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检查主机、辅机、绳索等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完好无损。
2.对于载货船舶需要检查货物配载情况,确保货物稳定,并根据配载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固、调整货物位置等。
3.确保碇泊绳索准备齐全,绳索长度足够以适应船舶和码头之间的距离。
二、船舶靠泊操作1.船舶靠泊前需与码头进行通讯,确认靠泊位置和码头工作人员的指示。
2.船舶靠泊前需根据码头的位置和风向确定合适的航向、推力和角度,以保证船舶顺利靠泊。
3.在逐渐靠近码头时,船舶需控制航速并在合适的位置减速,确保安全停泊。
4.当船舶靠近码头时,需进行视觉确认,并按照码头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对泊。
5.船舶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码头的指示,确保与其他船舶和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三、船舶离泊操作1.船舶离泊前需与码头通讯,确认离泊时间和码头工作人员的指示,确保离泊操作的顺利进行。
2.离泊前需掌握潮汐、风向等环境因素的情况,并据此进行离泊计划。
3.在离泊过程中,船舶需保持适度的航速控制,遵循预定航向并注意与其他船舶和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4.在离泊过程中,船舶需根据外部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离泊计划,确保船舶离泊的安全性。
四、其他注意事项2.船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体力,以应对突发情况和需要的操作。
3.船舶靠离泊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环境保护,防止船舶排放物、污水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结:船舶靠离泊是船舶操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船舶和港口的安全,因此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遵守至关重要。
船员在船舶靠离泊前需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在操作过程中遵循相关的规程和指导,确保船舶靠离泊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通过良好的靠离泊操作,不仅能保障船舶和港口的安全,还能提高船舶操作的效率,并为船员提供安全、舒适的操作环境。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码头泊位靠离泊的装卸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货物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码头的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的靠泊、离泊以及货物的装卸过程。
第三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以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第四条码头与船舶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并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码头应对承揽装卸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并要求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各相关方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置。
第二章泊位靠泊作业管理第七条泊位靠泊作业前,码头方应与船舶方确认泊位是否具备安全靠泊的条件,同时明确泊位的使用规定。
第八条泊位靠泊时,码头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泊位标志,并保持标志的清晰可见。
第九条泊位靠泊作业时,码头方应及时在泊位附近设立警示线,对非作业人员进行限制,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十条泊位靠泊时,船舶方应确保船舶的靠泊稳定,及时调整船舶位置和姿态,以减小泊位侧向力。
第十一条泊位靠泊作业时,码头方应加强与船舶方的沟通,确保泊位操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对船舶的变化情况进行掌握。
第三章泊位离泊作业管理第十二条泊位离泊前,码头方应与船舶方确认离泊时间及离泊计划,以确保操作的协调与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泊位离泊作业前,码头方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的航行状态良好,并妥善处理排泥、清理防污漆等问题。
第十四条泊位离泊作业时,码头方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按照相关规定指定离泊的路径和安全离岸区。
第十五条泊位离泊作业时,船舶方应及时调整船舶的位置和姿态,根据码头方的指示进行离泊操作。
第十六条泊位离泊作业时,码头方应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十七条泊位离泊作业时,码头方应加强与船舶方的沟通,及时了解船舶的离泊情况,确保作业的协调与顺利进行。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码头进行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是指船舶停靠码头进行货物装卸的作业。
第四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码头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第六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前,应进行作业计划的制定和安全评估。
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时段、作业范围、作业人员、作业工具和设备等内容。
第七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了解作业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中,各个岗位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章操作。
第九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中,需要使用特定的工具和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十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过程中,应设置专门的监测系统,及时监控作业情况,并能够迅速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穿戴好安全帽、防撞鞋、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个人工作证件。
第十二条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第十三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人员不得在饮酒、吸烟、赌博、私人事务等状态下工作,以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四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调整作业计划和作业工具。
第十五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异常情况。
第四章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设备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范文(二篇)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安全,提高操作效率,保护船员和船舶的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船舶靠离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船舶靠离泊前,船长必须了解和熟悉船舶的技术特点,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船舶靠离泊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各项设备完好可用,例如锚链、缆绳等。
3. 与船舶靠离泊相关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船舶靠泊作业的操作步骤1. 船舶靠泊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分工。
2. 船舶靠泊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船舶靠记和地方的安全。
3. 船舶靠泊时需要与岸边的人员进行协调配合,确保船舶安全靠泊。
4. 船舶靠泊后,必须稳固船舶,确保船舶不发生倾斜和起浪等现象。
第四章船舶离泊作业的操作步骤1. 船舶离泊前必须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各项设备和船舶结构完好可用。
2. 船舶离泊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掌握好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3. 船舶离泊时需要与岸边的人员进行协调配合,确保船舶安全离泊。
4. 船舶离泊后,必须保持船舶稳定,防止静电、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 船舶靠离泊作业期间,严禁饮酒和吸烟等有影响工作的行为。
2. 船舶靠离泊作业期间,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救生衣等个人防护用品。
3.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程和操作要求,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
4. 若遇到突发情况,必须立刻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第六章督导和考核1. 船舶靠离泊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进行督导和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船舶靠离泊作业进行定期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并做好改进措施。
3. 对参与船舶靠离泊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章罚则和奖励1. 对违反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2. 对在船舶靠离泊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他们做出更好的表现。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指挥、参与和管理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国内外船舶在我国港口进行的靠离泊作业。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人员培训、安全设备和通信设施的完善,保证作业操作规范、齐备的人员和设备,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五条规定的术语和定义1.靠泊:船舶停泊并靠搁浅、码头等其他船舶侧面、端头,并与泊位建筑物等物体亲密接触或靠近的操作行为。
2.离泊:船舶解除与泊位搁浅、码头等其他船舶侧面、端头的亲密接触或靠近,并移动离开泊位的操作行为。
3.靠泊操作:船舶接近泊位、准备靠泊、操作抛锚及牵引、防护设备搭设等一系列操作的总称。
4.离泊操作:船舶解舷、收紧锚链或起锚、移动离开船家、海上巡航等一系列操作的总称。
5.船舶:指国内外船舶,包括普通货船、客船、轮渡船、拖轮、渔船等。
6.泊位:船舶停靠的位置,包括码头、渡口等。
7.驾驶桥:船舶上负责操舵控制的地方。
8.岸上指挥部:为了指示驾驶员,必要时下达指示和协调操作的临时职能机构。
第二章船舶靠泊操作规程第六条靠泊前的准备工作:1.船舶靠泊前,应进行必要的沟通,了解泊位以及港口情况。
2.船舶驾驶员应对船舶进行检查,确保主机、辅机以及船舶舵、桨、绞车等设备良好运行。
3.船舶的货物应合理摆放,确保船心与码头距离适中。
第七条船舶靠泊操作程序:1.船舶通过水上雷达和其他导航设备,及时发现其他船只,确保安全。
2.船舶在进入泊位之前,通过广播设备发出必要的信息,与岸上指挥部和靠泊船只进行通讯联系。
3.在接近泊位前,船舶应停止航行,并根据泊位的位置和实际状况,准确操纵舵柄和操纵绞车,确保船舶的船头与泊位之间有适当的间距。
4.在船舶靠近泊位时,一般的操作方式为船舶逆潮跑,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速度和船舶的方向。
码头船舶靠离泊规定
码头船舶靠离泊
一、码头靠泊准备与船舶靠泊
现场指导员、带缆水手及生产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在船舶靠泊前,做好船舶靠泊准备工作:
1、现场指导员在船舶靠泊前1小时,必须做好泊位清理驳船、岸吊移位等影响船舶靠泊的障碍物移至两侧或靠船舶的中间位置。
2、带缆水手及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救生衣、工作鞋、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等)。
3、带缆水手配备不得少于4人。
4、船舶靠泊时,现场指导员利用高频对讲机与船长(或引航员)保持联系,告知尾缆带缆位置等事宜。
5、带缆水手在接引(撇)缆时,须注意船方的动作,及时避让。
在抛引(撇)缆前应提请船方注意后再撇缆。
根据船方指示,将相应的缆绳拖拉至对应的缆桩,在船方绞缆之前,禁止站在缆绳的顶端位置,一般以站在缆桩侧端较远的位置为妥(越远越好)。
系缆完毕后,应立即离开缆桩及缆绳区域。
6、待船舶系缆操作完毕(靠泊指:系好最后一根缆绳),码头靠泊旗(灯)才能撤离。
7、船舶靠泊后及时组织生产作业,加强值班人员重点船舶监管意识。
二、带缆水手及生产人员注意事项
1、带缆水手及生产人员船舶靠泊前要做好事前准备,必须穿戴
好劳防用品,备好对讲机,上下船要注意安全,及时观察船舶距离和周边环境。
2、船舶靠泊先系好头缆、侧缆、横缆,最后系尾缆。
3、船舶离泊水手要提前15分钟到码头,首先要将尾缆及时放好,并固定在码头缆柱上,以防缆绳漂移。
三、船舶靠泊期间的安全管理
1、船舶靠泊期间要求船方加强值班,根据潮水情况及时调整缆绳。
2、船舶靠泊期间,码头方加强巡查,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的安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订立本《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包含泊位使用、靠离泊操作、装卸作业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码头泊位靠离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包含本公司的全部码头活动及相关作业人员。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泊位使用管理1.依据码头规划,明确泊位使用目的和类型,严格依照规划进行泊位调配和使用。
2.泊位使用人员必需持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证,并依照规定在岗位上进行操作。
3.每个泊位都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包含扶手、防滑橡胶垫、防护围栏等,确保泊位使用的安全性。
4.泊位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五条靠离泊操作管理1.泊位靠离泊操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在进行靠泊操作前,必需对码头泊位进行检查,确保泊位设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靠泊操作中,必需使用专业的绳索和缆绳进行固定,确保船舶稳定停靠在泊位上,并防止船舶滑移、漂移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4.靠离泊操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包含安全帽、防滑鞋、手套等,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六条装卸作业管理1.进行装卸作业前,必需对装卸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严格遵从装卸作业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禁止擅自转变作业方式或疏忽安全操作规程。
3.装卸作业过程中,应设立指挥岗位,由专人进行指挥和协调,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4.装卸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岗位操作证的培训,熟识操作流程和相应的安全规范。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泊位使用考核标准1.泊位使用人员应依照规定使用泊位,不得超载或超限使用。
2.泊位使用人员应准确掌握泊位的位置和数量,确保船舶准确停靠在指定泊位。
3.泊位使用人员应遵守泊位使用和停靠规范,确保船舶靠离泊操作的安全完成。
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保障船舶、人员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所有从事船舶靠离泊活动的船舶、码头、引航、拖轮、船舶代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港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码头经营单位负责本码头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码头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负责船舶靠离泊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引航机构负责船舶引航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引航安全。
第八条拖轮单位负责拖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拖轮作业安全。
第九条船舶代理负责船舶代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代理业务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船舶靠离泊前,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确保船舶符合以下要求:(一)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齐全有效;(二)船舶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符合安全要求;(三)船舶处于良好状态,无影响安全的隐患。
第十一条船舶靠离泊过程中,码头经营单位应确保以下措施落实:(一)码头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二)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船舶靠离泊安全;(三)及时消除船舶靠离泊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引航机构应确保以下措施落实:(一)引航员具备相应资质;(二)引航船舶符合安全要求;(三)严格执行引航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拖轮单位应确保以下措施落实:(一)拖轮具备相应资质;(二)拖轮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三)拖轮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船舶代理应确保以下措施落实:(一)船舶代理业务符合安全要求;(二)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船舶靠离泊信息;(三)确保船舶代理业务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发生船舶靠离泊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报告港口管理部门;(二)组织人员救援,确保人员安全;(三)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024年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三篇)
2024年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1靠泊作业1.1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符合码头最低安全要求。
1.2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了解船舶名称,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输油臂;1.3船舶到达前____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船舶靠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只靠码头,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
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
1.4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各岗位作业开展设备的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
1.5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输油臂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安技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6船舶靠泊前____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
1.7船舶抵泊位前____分钟,码头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
备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8靠泊时码头操作人员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缆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
2离泊作业2.1离泊前____小时,码头管理员应检查泊位附近有无妨碍作业船只和其它障碍物,及时通知调度。
2.2离泊前____分钟,码头管理员与船长或引航员联系,协调离泊作业要求。
2.3收起登船梯,固定妥当。
2.4按照船舶或引航员要求解缆。
2.5船舶离泊后,码头人员检查码头及四周有无安全隐患,并将消防设备收起放妥。
2024年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二)一、前言船舶的靠离泊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码头、泊位等地时所进行的操作过程。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4篇)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靠离泊作业,确保船舶及周边设施的安全,保障船舶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船舶靠离泊作业,包括码头、船闸等不同作业场所。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作业安全,确保无人员伤亡和无船舶损失。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作业计划,包括靠泊计划、离泊计划等,确保作业有序、高效。
第五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由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确保作业质量。
第六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船舶、货物、设施的安全。
第二章靠泊作业规程第八条船舶靠泊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靠泊计划,包括船舶停泊位置、系泊方式等。
第九条船舶靠泊前,应提前与泊位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泊位情况,并接受指挥。
第十条船舶靠泊前,应检查锚链、锚绳等系泊设备是否齐全,无磨损或损坏等情况。
碰撞。
第十二条船舶靠泊时,应根据船舶尺寸、风力、潮汐等因素调整系泊方式和设备,确保船舶稳定。
第十三条船舶靠泊后,应及时进行系泊固定,确保船舶不会因外力而脱离固定。
第十四条船舶靠泊后,应检查泊位和船舶周围的安全设施,如防撞桩、防护网等,确保无破损或松动情况。
第十五条船舶靠泊后,应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舷梯、护栏等设施,确保人员上下船的安全。
第十六条船舶靠泊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靠泊手续。
第三章离泊作业规程第十七条船舶离泊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离泊计划,包括离泊时间、航线等。
第十八条船舶离泊前,应检查船舶各项设备、机械、电器等是否正常运行,存在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船舶离泊前,应检查系泊设备是否完好,解除与泊位的固定,确保船舶能够顺利离开。
第二十条船舶离泊前,应提前了解航道状况和潮汐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离泊方式和航线。
第二十一条船舶离泊前,应与相关航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申请离港,接受指挥。
船舶靠泊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船舶靠泊码头的安全管理,保障船舶、码头及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港口的船舶在靠泊码头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要求1. 船舶靠泊前,船舶负责人应向码头管理部门提交《船舶靠泊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靠泊。
2. 船舶靠泊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船舶应按照码头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靠泊,不得擅自改变靠泊位置。
(2)船舶靠泊过程中,应保持船舶稳性,确保船舶在码头上不会发生倾斜或滑动。
(3)船舶靠泊后,应立即关闭主推进系统,防止船舶意外移动。
(4)船舶与码头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碰撞。
3. 船舶系缆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船舶系缆前,应检查缆绳、锚机、绞缆机等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其正常使用。
(2)船舶系缆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确保缆绳紧固可靠。
(3)船舶系缆后,应定期检查缆绳的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船舶靠泊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船舶不得擅自排放污水、垃圾、杂物等污染物,确保码头及水域环境清洁。
(2)船舶不得擅自使用码头设备,如需使用,应向码头管理部门申请。
(3)船舶不得占用码头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设施畅通。
(4)船舶不得擅自改变码头设施布局,如需改变,应向码头管理部门申请。
5. 船舶离泊前,应遵守以下规定:(1)船舶离泊前,应向码头管理部门报告离泊时间。
(2)船舶离泊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解缆,确保船舶离泊安全。
(3)船舶离泊后,应立即启动主推进系统,确保船舶离泊顺利。
四、监督检查1. 码头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靠泊码头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船舶靠泊情况进行检查。
2. 船舶负责人应配合码头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码头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码头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舶舶靠离移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靠离移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靠离移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进出港、码头靠离泊、移泊等作业。
三、安全责任1. 船舶船长是船舶靠离移作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船舶靠离移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 船舶船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船长指挥,确保船舶靠离移作业的安全。
3. 码头管理方负责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码头设施,并对码头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监管。
4. 作业公司负责组织船舶靠离移作业,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船长应提前了解港口、码头、气象、水文等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2)船员应熟悉船舶性能、设备状况,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3)码头管理方应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码头设施,并对码头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船舶靠离泊时,船长应指派专人负责指挥,确保船舶与码头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船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3)船舶靠离泊过程中,船长应密切关注船舶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4)码头管理方应加强对码头作业区域的安全监管,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后的检查(1)船舶靠离泊后,船长应组织船员对船舶进行检查,确保船舶无损坏。
(2)码头管理方应对码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码头管理方应加强对码头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故蔓延。
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船舶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第一部分船舶靠、离、移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条根据昼夜24小时船舶动态、气象情况及船舶特点,由中控室负责安排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布置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由值班绑扎工班长具体负责落实靠、离、移泊工作(包括系解缆的工作)和相关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绑扎工在船舶靠、离、移泊前的2小时,按港章规定,准确设置有关信号。
严禁随意搬动和改变信号的位置。
当船舶进口时,负责用对讲机与船方联系,请船方报清驾驶台的位置,然后计算出指泊旗和绿灯的准确位置。
第三条在船舶靠、离、移泊前1小时,指导员有权并且必须把驳船等影响船舶靠、离、移泊的障碍物从120%的安全挡内撤离。
如船舶(驳船)不服从指挥,应及时联系港监部门予以解决。
岸桥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要求岸桥临近驾驶台及船艏一侧的支腿离船舶驾驶台及船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按预靠船舶“计划位置”,岸桥避让距船首、船尾位置50米以外;若岸桥位置不足,岸桥移不开时,不能避让即将靠岸船舶的船首、船尾位置时,要将岸桥位置移至即将靠岸船舶的“船中处”,避让开该船的船首、船尾位置30米以外)。
在靠、离、移泊时,指导员应在场,凡要移动岸桥,绑扎工应与指导员进行联系,由指导员指挥岸桥移动。
在挡内的岸桥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有关避让的指令。
第四条船舶定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尺码作业,不准随意改变位置。
船舶实际位置和计划位置的偏差应不超过10英尺。
需改变停泊位置,应由码头中控室根据现场情况,指令绑扎工改变位置。
第五条在靠、离、移泊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第六条绑扎工上码头现场,要严格遵守公司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随时注意变化着的操作环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并包括以下注意事项:1、带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安全帽、救生衣必须生根。
2、夜间值班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同行。
3、工具车一律不准驶入码头前沿5m禁区内。
第二部分系解缆作业第七条船舶靠、离、移泊时的系解缆作业,绑扎工、指导员、安全员必须提前15分钟(靠泊以报进口为准)携带好有关工具及两只救生圈到码头现场,并作好系解缆的准备工作,指导员负责船头,安全员负责穿尾。
船只靠泊安全制度
船只靠泊安全制度
第一条船只调度员或作业班长要加强与公司采购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船舶到港(离港)信息,安排好系解缆人员及时到位。
第二条根据船舶靠离泊作业计划时间,系解缆人员应提早30分钟到码头系解缆作业,由班长(副班长)担任现场指挥员。
系解缆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照《小虎岛油库系解缆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位人员安排原则为:1万吨级以下船舶(包括1万吨级)靠泊4人,离泊2人。
第四条靠离泊作业中,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引航员或船方,按照要求做好系解缆工作,在与引航员和船方的交流沟通中,做好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禁止不文明言行。
第五条与船方协商船舶靠泊码头作业的联系方式,指定好高频对讲通话频道,并于做好通话测试。
第六条确认船舶靠泊码头后与周边的靠泊船只安全距离能符合《装卸砂石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第七条船舶靠泊码头后,作业人员应经常了解消防监护船的动向,确保消防船在规定的保护范围之内。
第八条根据需要使用登船梯,其它登船(岸)通道须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网、跳板、护栏等保护设施,附近放置救生圈,布置灭
火器、消防水带等灭火救援器材。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一、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船舶在靠、离、移泊时,码头操作的一般管理要求,以及遇停电或桥吊行走故障等情况时码头操作的特殊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金洋公司码头。
二、相关标准1、岸缠所在位置,应当根据出航的船型确认,通常建议脱至船舶120%的安全档外或停在船舶中央边线,并建议岸缠将近驾驶台(或船艏)一侧的支腿与驾驶台(或船艏)维持一定安全距离,在档内的岸缠司机应当在岗,并随时拒绝接受施救的指令。
2、根据温州码头水流着急的特性,通过主航道部门的建议,对出航缆绳数量标准预设为4千吨级以下的船舶最少拎6条缆绳,4千吨级至1万吨级的船舶最少拎8条缆绳,1万吨级以上的船舶最少拎14条缆绳,缆绳必须单一制系带,无法拎转头缆。
(例如的确船方无法按标准配戴缆绳,通过向码头提出申请,经综合计划室核准,可以将标准收紧至3千吨以下拎4条缆绳,3千吨至5千吨拎6条缆绳,5千吨至1万2千吨拎8条缆绳,1万2千吨以上拎14条缆绳,但只局限于临时核准,综合计划室必须播发书面自查建议船方尽快达至非正规标准)3、码头靠泊船舶水手必须同时出勤6人,由水手班长召集组织并布置任务,穿戴好救生衣和安全帽。
(特殊情况时,3千吨以下船舶可通过值班主任批准后出勤4人)4、船舶出航须知内容:根据建议每船出航后将船舶出航须知交船方盖章证实。
三、管理规定细则1、正常工作程序和建议1.1、船舶依靠、距、移泊前:1.1.1、综合计划室通过和船公司、船方、集团调的联系确认,编制《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并对船方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带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1.1.2、生产操作部根据综合计划室调度编制的《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和气象、船型等情况,在生产平衡会上对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带缆数量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布置。
1.1.3、根据生产均衡可以布置的建议,由当值值守主任对该项工作展开精心安排,在工前会议中布置全面落实给生产指导员、安全监督员,并对昼夜依靠、距、移泊的工作(包含系则解缆数量标准的工作)具体内容布置给当值水手班长。
船舶靠泊、停泊、离泊及移泊管理办法
船舶靠泊、停泊、离泊及移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港口作业秩序,优化公司船舶靠泊、离泊及移泊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港口服务原则,适应港口现代化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港口调度室”),是公司到港船舶的管理调度中心,负责所有到港船舶的靠泊、离泊及移泊等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码头所有到港船舶,必须执行船舶预报、确报制度,并经公司调度室进行有计划安排后,按规定实施靠泊。
第二章港区泊位装卸功能分工第四条港区泊位装卸作业基本功能划分:一号泊位主要用于散杂货物的装卸作业;二、三号泊位主要用于散杂货、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四、五号泊位主要用于集装箱装卸作业:六号泊位主要用于钢材装卸作业。
第五条港池西侧的泊位功能:船舶的待装、待卸区域。
第三章船舶预报、确报制度第六条船舶预报制度一、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必须在船舶抵港前3天将需要抵靠公司的船舶资料、船舶规范(主要条款)、船舶到港装卸货物的种类及数量、船舶预计抵港的时间和预计停留时间等报公司调度室。
二、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在船舶预报后,必须在每天上午11:00时前,将抵港船舶的最新进展情况和最新预计抵港的时间,报公司调度室。
三、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在船舶预计抵港前的24小时、12小时、6小时,必须及时向公司调度室分别报告船舶当前确切的所在位置和预计抵港时间。
四、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若不能按船舶预报、确报制度执行,而需要港口安排船舶靠港的,公司调度室可以视港口生产及泊位的具体情况,有权做出临时船舶靠泊计划,适时安排抵港船舶的靠泊。
第七条船舶确报制度一、公司调度室接到船务代理公司(或船东、或货主,下同)船舶抵港预报后,在船舶抵港前根据船务代理公司提供的船舶抵港时间、船舶资料及规范、货物种类及装卸要求,初步确定船舶靠泊的时间及泊位;并经当天公司生产调度会确认后通知船务代理公司,并在公司船舶动态表和公司办公网上发布。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船舶靠离泊操作是一项非常关键的船舶安全作业,它直接关系到船舶在港口内的安全以及乘员和货物的安全。
为了确保这一操作的顺利进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下面将介绍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的内容。
一、船舶靠泊前的准备工作在船舶即将靠泊之前,必须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船舶的航速必须减至最低,并与港口的相关部门进行通信,了解靠泊时的积水情况、潮汐情况以及风力和风向等气象条件。
另外,还需要查明锚地和船舶航道的情况,确保船舶靠泊的安全。
二、靠泊操作的步骤船舶靠泊操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船舶进入港口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航道航行,遵循相关规则。
其次,需要确认船舶是否已准备好靠泊,包括绳桥和缆绳的准备工作。
然后,船舶需要根据泊位指示,正确操纵舵柄和主机,确保船舶平稳靠泊。
在靠泊过程中,船舶必须随时注意港口的水深和潮汐情况,以及其他船舶和设备的位置。
最后,船舶靠泊完成后,应及时将锚固,确保船舶的安全。
三、离泊操作的注意事项离泊操作与靠泊操作相似,也需要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在离泊前,船舶必须对锚固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作。
离泊操作的步骤包括:首先,船舶从泊位离开前应通知港口管理部门,并根据通航规则离开。
其次,船舶在离泊时必须保持适当的航速,避免与其他船舶碰撞。
接下来,船舶在离泊时必须根据风力和风向等气象条件,正确操纵舵柄和主机,确保船舶平稳离泊。
最后,在离泊之后,船舶必须及时确认离开泊位的准确位置,并根据相关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报告离泊情况。
四、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为减少靠离泊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发生,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船舶管理部门必须对船舶靠离泊作业进行规范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其次,船舶船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并随时注意船舶的航速和位置。
另外,船舶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船舶靠离泊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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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靠离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高效组织船舶靠离泊作业,不断提高港口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海轮靠离泊作业管理,其它船舶靠离泊作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1.调度室调度员根据船舶作业计划和商务部下达的船舶靠离泊计划,及时下达船舶靠离泊指令,确保船舶靠离泊计划顺利实施。
2.生产部负责船舶靠离泊作业中码头机械的移位,收好大机俯仰和臂架,保障机械安全。
3.调度室负责人负责现场检查督促船舶靠离泊安全。
4.水手班负责信号旗(灯)设置和系解缆作业。
5.调度室负责船舶靠离泊作业前安全措施的检查。
四、靠离泊现场作业规定
1.靠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调度的准备工作
①根据靠泊计划,及时与船方联系,取得船舶相关资料(如船长、船头到驾驶台长度、舱口等),确定靠泊时间,根据船舶资料,确定信号旗(灯)摆放位置,首尾缆所系桩号等。
②提前1.5小时通知现场调度及水手班,做好靠泊准备工作,详细交待信号旗(灯)摆放位置、首尾缆系带桩号。
③提前1.5小时通知机械队将码头机械移至安全地点,收好卸船机、门机俯仰和臂架。
④按照指令, 提前1小时到现场检查督促船舶靠离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事项。
2)水手的准备工作
①穿戴好劳保用品(如救生衣,安全帽,防滑无跟鞋等),提前1小时到达现场,检查泊位、护舷、系缆桩、照明等设施是否完好,码头机械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码头水域是否存在安全障碍,安全距离是否足够,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调度。
②设置妥当信号旗(灯)。
③根据调度的船舶资料和靠泊要求,核对靠泊桩号和安全距离,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④观察靠泊区域是否有障碍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3)生产部的准备工作
提前1小时将码头机械移放至安全地点,收好大机俯仰及臂架。
2.离泊作业规定
1)现场调度随时注意督促现场安全状况,指挥水手进行解缆作业。
2)服从船舶驾驶台指挥,安全迅捷完成解缆。
3)发现船舶损坏港务设施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待船舶离开泊位100米以外,现场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