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巩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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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妇幼保健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6篇

2024年区妇幼保健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6篇

2024年区妇幼保健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6篇篇1题目:XXXX年区妇幼保健所XX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妇幼保健所秉承着守护妇女儿童的健康与幸福的宗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现就XXXX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期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妇女儿童。

二、工作内容及成果(一)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本年度,我们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具体工作如下:1. 完善妇幼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健康数据质量。

2.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3.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成果:全年共建立健康档案XX万余份,开展健康教育活动XX余次,覆盖人群XX万余人。

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本年度,我们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具体工作如下:1. 开展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定期随访与评估,确保母婴安全。

2. 实施儿童保健服务,加强生长发育监测,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 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成果:全年共管理孕产妇XX万余人,管理率达到XX%;管理儿童XX万余人,管理率达到XX%。

出生缺陷发生率较去年下降XX%。

(三)妇幼健康教育与宣传本年度,我们加强妇幼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 积极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2. 制作并发布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材料,提高群众健康知识普及率。

3. 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大健康宣传影响力。

成果:全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XX余次,制作并发布健康教育材料XX万余份。

媒体报道覆盖人数达到XX万人以上,群众健康知识普及率提高XX%。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问题: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仍需提升。

(二)问题:部分群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矛盾。

对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内政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精神,推动实施《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切实提高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坚持妇幼健康事业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推动解决制约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健康内蒙古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认真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把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方区域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加大支持和建设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覆盖全区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均建设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2024年妇幼卫生服务工作方案(2篇)

2024年妇幼卫生服务工作方案(2篇)

2024年妇幼卫生服务工作方案____年妇幼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引言:妇幼卫生服务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女性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发展和人口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个妇女和儿童都能享受到全面、高质量的医疗和保健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以指导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总体目标1. 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2. 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

3. 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4. 加强妇幼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能力。

5. 切实保障妇女生育权益和儿童保健权益。

二、重点工作1. 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1)完善妇幼保健机构体系,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科室的建设,提升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托幼机构等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模式。

(4)加强对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妇幼卫生服务覆盖,确保偏远地区妇女和儿童能够及时获得优质的医疗和保健服务。

2. 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1)提高孕产妇的保健意识,加强孕期体检和健康指导。

(2)加强孕产妇的合理用药管理,减少孕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3)加强孕期和产后的营养保健,提供全面的饮食和营养咨询服务。

(4)加强孕产妇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3. 健全婴幼儿保健服务(1)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早发现、早治疗各类疾病。

(2)推广母乳喂养,提供母乳喂养技术指导和支持。

(3)加强婴幼儿的营养保健,提供全面的喂养指导和膳食搭配建议。

(4)加强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和发展指导,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1)加强儿童疾病预防和控制,加强免疫接种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2)加强儿童口腔保健,提供口腔健康宣教和预防指导。

(3)加强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4)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训练和康复评估服务。

5. 促进妇幼卫生科研和信息化建设(1)加强妇幼卫生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妇幼健康服务 情况汇报

妇幼健康服务 情况汇报

妇幼健康服务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更加全面、优质的健康服务。

以下是我对妇幼健康服务情况的汇报:一、政策法规。

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妇幼健康权益。

《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妇幼健康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的支持力度,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医疗机构纷纷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的投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了一大批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站,为妇女儿童提供了便捷的就诊服务。

同时,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对妇幼健康服务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三、健康宣教工作。

开展了一系列健康宣教活动,提升了妇幼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通过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婴幼儿喂养指导、妇女保健常识宣传等活动,提高了妇幼健康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儿童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四、妇幼保健服务。

不断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了服务质量。

开展了产前筛查、产前保健、产后恢复等一系列服务项目,为孕产妇提供了全方位、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同时,加强了婴幼儿保健工作,推广了母乳喂养、婴幼儿营养指导等服务项目,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五、妇幼健康管理。

加强了对妇幼健康状况的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妇幼健康状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建立了妇幼健康档案,建立了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妇幼健康状况的动态监测和管理,为妇幼健康服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妇幼健康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了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升了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妇幼健康服务培训,提高了服务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为妇幼健康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七、妇幼健康服务宣传。

加强了妇幼健康服务宣传工作,提升了服务知名度和美誉度。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情况汇报一、工作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妇幼健康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关乎家庭幸福、民族繁荣的大事,更是关乎社会和谐、经济稳定发展的大事。

妇幼健康服务的有效开展,对增进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障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二、工作概况1. 妇幼健康保健宣传在健康教育方面,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妇幼健康保健宣传活动,包括孕产妇保健知识、婴幼儿喂养指导、儿童疫苗接种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我们通过举办讲座、宣传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妇女和家庭传递妇幼健康保健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

2. 孕期保健服务针对孕产妇的特殊需求,我们组织了孕期保健服务活动。

通过定期的孕检、营养指导、孕期健康讲座等方式,帮助孕产妇了解产检的重要性,培养良好饮食习惯,增加孕期营养,保证母婴健康。

3. 儿童健康管理我们注重对儿童的健康管理,积极推动儿童保健知识的普及。

开展婴幼儿体格测量、生长发育评估、常见疾病防治等服务工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保障。

4. 妇幼保健服务室建设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我们还加大了妇幼保健服务室的建设力度。

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妇幼保健服务更加便捷和高效。

三、取得的成绩1. 提高了妇幼健康服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了家庭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 孕期保健服务有效减少了孕产妇的并发症发生率,提高了母婴健康水平。

3. 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使得辖区内儿童的健康状况持续向好,疾病患病率明显下降。

4. 妇幼保健服务室的建设和改造,为提供更好的服务奠定了技术和条件基础。

四、面临的困难与挑战1. 人手不足:由于工作量较大,目前人手有些不足,导致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2. 宣传力度不足:尽管我们开展了宣传活动,但宣传力度仍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做到全覆盖仍有一定难度。

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安排

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安排

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安排一、加强妇幼健康宣传教育1.组织开展妇幼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向妇女和家庭传授孕前、孕期和产后的科学护理知识。

2.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妇幼健康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

二、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1.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全面、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

2.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孕产妇的生育健康水平。

3.加强新生儿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预防和减少儿童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

三、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1.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

2.推广妇幼健康电子健康档案,提高妇幼健康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

3.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妇幼健康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妇幼健康工作的规范和监督。

2.加强妇幼健康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3.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1.积极参与国际妇幼健康合作项目,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

2.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专家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妇幼健康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3.推动妇幼健康工作在国际上的交流与合作,为全球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六、加强妇幼健康工作队伍建设1.加强妇幼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完善妇幼健康工作者的待遇和保障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合力,推动妇幼健康工作的开展。

在妇幼健康工作中,我们要注重科学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妇幼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全面、优质、安全的健康服务。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服务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政策法规、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努力,全面提升妇幼健康工作水平,促进妇幼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妇幼卫生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妇幼卫生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妇幼卫生工作总结____年妇幼卫生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是我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

我所在的妇幼卫生机构在过去一年里,在党中央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深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为保障妇幼健康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1. 健全妇幼卫生保健体系。

完善了妇幼卫生保健网络,提升了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

加强了对妇幼卫生保健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妇幼卫生保健服务水平的提高。

2. 推进妇幼健康宣教工作。

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宣传妇幼健康知识,提高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

举办了系列讲座、健康咨询活动,组织了义诊、体检等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了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3. 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工作。

巩固和发展了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果,保障了人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 推进优质妇幼医疗资源建设。

加强对妇幼医疗机构的规划和布局,提升妇幼医疗服务能力。

加大对医疗技术装备的投入和更新,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 强化儿童疫苗接种工作。

加强对儿童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指导,提高了疫苗接种率。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了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联动,确保了儿童的免疫健康。

6. 完善妇幼健康档案管理。

加强对妇幼健康档案的管理和维护,提升了妇幼健康服务的连续性和效果。

建立了妇幼健康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妇幼健康档案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部分医疗服务资源不均衡。

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医疗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需要加大投入,在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2. 改善医疗服务体验。

尽管我们在医疗技术和设备方面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患者就医难、就医贵等问题。

2024年乡镇医院妇幼工作总结

2024年乡镇医院妇幼工作总结

2024年乡镇医院妇幼工作总结
在2024年,乡镇医院妇幼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以下是对该年度工作的总结:
1. 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我们面对乡镇妇幼健康服务的不足,通过加强专业培训和技术支持,成功提升了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我们广泛普及了孕产妇保健知识、婴幼儿护理和营养指导等,有效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患病率。

2. 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活动:为了提升乡镇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妇幼健康宣传活动,如举办健康讲座、制作宣传材料、开展义诊等。

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乡镇居民对妇幼健康的认识,还吸引了更多人参与到健康促进活动中。

3. 完善妇幼保健设施和设备:为了提高乡镇妇幼健康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我们进行了一系列设施和设备升级。

我们增加了产妇和婴儿病房的数量,引进了先进的医疗设备,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服务环境。

4. 强化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我们注重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乡镇妇幼保健队伍的建设。

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和交流,提高了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我们建立了一支妇幼保健志愿者队伍,为乡镇居民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关怀。

5. 加强与县级医疗机构的合作:为了提高乡镇妇幼健康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我们积极与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通过定期召
开协调会议和共享资源,实现了乡镇医院和县级医疗机构的良好互动,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

总的来说,2024年乡镇医院妇幼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模式,为乡镇居民提供更好的妇幼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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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定妇幼健康队伍建设
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属医疗保健单位:
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实现《x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x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10‰以下,降低农村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结合《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卫妇幼{2016}29)号文件,特通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一)建立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各项要求。

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后再孕妇女,筛查危险因素,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努力减少孕期妊高征、先兆子痫和产时新生儿损伤、窒息等情况。

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强化新生儿复苏技术应用,推进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制度。

(二)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加强人民医院危重症孕产妇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健全转诊救治机制,定期开展全县范围的相关培训及模拟演练,着力提升危急重症转诊救治能力。

(三)推进孕妇学校、儿童早起发展师范基地工作进展。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开设孕妇学校,定期针对目标人群进行授课,提高人群医疗文化素养,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四)大力开展便民优质服务
1、增设专业门诊。

增设高龄孕产妇门诊、生育能力评估门诊、再生育咨询门诊等分类指导门诊,特别加强高危育龄妇女待孕生育能力评估、孕前孕期咨询指导等服务,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再生育风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推行分级诊疗。

积极推进手机APP客户端使用及“互联网+妇幼健康”工程和分级诊疗工程,积极开展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

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有序就诊。

二、强化妇幼健康机构能力建设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宿州市孕
产妇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及评估标准》和《宿州市儿童保健规范
化门诊建设及评估标准》,两年内实现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目标。

(二)全面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和调配。

加快产科医师、助产士人才培养,力争“十三五”时期实现每千分娩量6名助产士,每张产科床位0.6名产科医生的目标。

在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知识技能培训。

组织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任务,加强妇幼保健专业内容培训,打造一支临床医学专业基础扎实、公共卫生视角宽广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根据床护比,组织辖区助产机构通过科室间调整和公开招聘等形式,增加产科护士,满足产科医疗需求。

允许县保健院公开招聘主治及以上职称人员,强化自身队伍。

(三)严格落实稳定产科人员队伍的各项措施。

各单位要建立助产机构紧缺人才激励机制,在薪酬分配上充分体现产科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及高风险因素,将提升产科能力相关因素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绩效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重点加大向产科医师、助产士、产科护士等给予倾斜。

优先产科人员职称晋升,增加产科岗位吸引力。

将助产士专业职称评定从护理专业中单列,建立有利于护理专业人员向助产专业转岗的激励机制。

落实国家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政策。

在稳定现有产科人员队伍的同时,积极吸引已取得助产资质但未在产科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回归。

(四)稳固妇幼健康三级网络人才梯队建设。

1、结合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要求各乡
镇至少配备妇幼信息人员1名、理及以上职称的孕产妇保健员2

名、年活产数在500人以上的乡镇(社区),必须配置2名专业儿童保健员(职业护士、助理及以上职称),各单位需成立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信息员、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人员信息上报卫计委备案。

各村至少保证1名女性村级保健员(村计生专干人员)从事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

所有保健人员职位变动需经过县卫计委同意,方可离岗。

2、建立绩效机制,提高保健人员待遇: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保障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基本待遇不低于同单位医技人员水平。

将绩效与服务量挂钩,参与考核、提高人员积极性。

3、全县推广保健员星级评审工作。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对村级保健员进行星级评审,给予奖励。

年终每乡镇选评1名乡镇保健员、1名村级保健员,奖励绩效x-x元,村级保健员(卫生专干)每例早孕摸底给与适当奖励。

(五)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型发展。

以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为导向,以等级创建为抓手,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和深度融合。

引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产科临床业务,打破保健部和临床部分别设置的格局,规范设置防治结合的整合型服务部门,促进预防保健和临床服务的有机融合。

加强宣传培训,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

推动提高免费基本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标准,提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

推动生育咨询门诊设立,指导夫妇做好计划妊娠、开展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服务。

结合国家基本公告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推动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药具自助发放服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

(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全县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与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继续推进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工作,提高数据报送率和准确率。

做好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数据质量,强化分析利用。

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优化服务模式。

三、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一)加强儿童保健工作。

积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推广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质量和内涵。

依托县人民医院儿科质控中心和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二)落实妇幼公共卫生项目。

以规范化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工作为抓手,强化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执行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项目绩效考核。

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利用培训、进修等多种形式提升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提高妇女早期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发现率。

按照县政府健康脱贫工作要求,为农村贫困妇女开展免费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为农村贫困新生儿开展免费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为农村6-24月贫困儿
童免费发放营养包。

(三)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

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审批和管理,公布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等医疗保健机构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助产技术为重点,联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全县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综合监督执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培训和督查。

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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