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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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
果建设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2]106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19
【实施日期】2012.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
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苹果北扩战略。“十二五”期间,在延安北部县区,新增建设50万亩山地苹果,使全市苹果总面积发展到350万亩。根据这一要求,特制定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产业发展现状
2010年底,全市苹果总面积达到300.7万亩(挂果面积156.1万亩),人均1.96亩,总产量221.5万吨,产值53.9亿元。其中北部八县区苹果总面积157.7万亩(挂果面积51.6万亩),人均1.5亩,总产量51.3万吨,产值12.3亿元。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173元,其中人均苹果纯收入占47.6%,北部八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955元,其中人均苹果收入占15.7%。目前,北部八县区建立果业专业合作社46个,果品营销企业6家,果品贮藏能力达到15万吨,其中冷库贮能4.9万吨,果汁加工企业1个,年浓缩果汁加工能力达到3万吨,产业化初具雏形。
(二)基地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1)气候优势。北部子长、志丹、延川、宝塔、安塞、延长县区的大部分区域和甘泉、吴起县的部分区域,海拔高(1000-1400米)、昼夜温差大(11.2℃-16.6℃)、光照充足(年日照时数2403.8-2601.6小时)、降雨量适中(438.7-535.7毫米),是陕西省确定的苹果基地北扩重点区域。所产山地苹果色泽艳丽、含糖量高、耐贮运,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市场前景广阔,
(2)地理优势。北部县区沟壑纵横、山峁相间,形成了绿色、有机苹果生产的天然屏障,为生产绿色、有机苹果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北部县区土地资源相对广阔,从统计情况看,除去川台、山体下部耕地和不适宜发展区域,可发展苹果的空间仍然较大,特别是子长、志丹、延川、宝塔、安塞五县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财力优势。北部县区石油、煤炭资源富足,财政状况好,充裕的财政收入为工业反哺农业带来了有利条件,也为发展苹果产业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综合气象因子和成功的示范典型充分证明,北部是发展苹果的优生区域,具备新增50万亩山地苹果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2、不利因素
(1)认识不统一。受传统种植业和文化知识等影响,北部部分县干部、群众对延安苹果北扩战略的认识不统一,导致一些县苹果产业发展缓慢,农民追求眼前利益,对发展苹果产业的信心不足。
(2)劳动力不足,技术素质低。由于市场经济影响,加之优势主导产业尚未形成,致使北部县区农村大量青壮劳力外流,留守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接受技术的能力较差。劳动力不足和技术素质低的矛盾,给基地北扩和技术推广应用增加了难度。
(3)土地流转不畅。北部县区土地类型多,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