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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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延政发[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的意见(延政发〔2012〕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2010年苹果栽植面积已达到300万亩,实现产量220万吨,产值近60亿元。

基本完成了苹果基地规模扩张任务,苹果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现阶段发展苹果产业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提质增效上来。

提质就是抓果园管理,生产优质苹果;增效就是抓果品营销,促进产业增收。

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要求,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苹果产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1、到2016年,全市苹果面积发展到350万亩,产量突破300万吨,优果率达到80%以上,实现果业综合收入100亿元,果农人均突破1万元。

2、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洛川为核心建设延安南部百万亩现代苹果产业示范区,在北部新增50万亩山地苹果基地。

全市大力实施苹果提质增效工程,使果业生产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3、省级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个以上,市级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0个以上,果业专业合作社达到500个。

建成洛川现代苹果产业园区1个、大型水果交易市场2个、新增果品对外直销窗口60个。

全市果品贮藏能力达到总产量的40%以上,其中冷藏能力达到总产量的25%以上,年出口鲜苹果达到总产量的12%以上。

二、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4、强化树体标准化管理,继续普及提高“大改型”、“强拉枝”管理技术。

按照动态管理的理念,制定技术方案,深化果树大改形工作,解决挂果园通风透光问题。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02•【字号】延政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全面推进全市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苹果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果业强市,带动全市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化同步”和脱贫攻坚要求,以苹果产业基地建设和后整理为重点,以果业效益最大、果农收入倍增为目标,强力推进苹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努力把延安建成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现代化果业强市,实现“果业强、果农富、果乡美”。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苹果种植总面积达到400万亩,产量达到400万吨;苹果分拣分选、冷藏冷链、品牌营销、精深加工等设施体系健全完备,产业后整理水平显著提升,果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其中:一产200亿元,二、三产200亿元),果农人均苹果收入达到1.5万元。

三、重点任务1.继续扩大果业基地规模。

按照品种优良、矮化密植、适度规模要求,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三权”分置为抓手,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持续扩大产业规模。

每年培育优良苗木500万株以上、新建果园10万亩。

到2020年,建设发展现代果园45万亩,改造老果园100万亩。

全面实施“515”矮密示范工程,矮化基地达到50万亩。

2.促进绿色生态循环发展。

进一步扩大良好农业认证面积,全面优化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生产流程,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面积达到200万亩,其中有机苹果认证基地20万亩。

不断扩大富硒、SOD、贴字等功能苹果面积,提高高端市场占有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30•【字号】延政办发〔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30日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3号)要求,加快建成具有延安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市级发布《延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支持政策。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制定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管理机制。

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具体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巩固保持去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跟踪督办,每月向市政府上报进展情况。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5日当前经济运行存在问题及工作任务清单一、第一产业方面(一)去冬今春以来,全市降水较常年明显偏少,对农作物和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异常气候多发,晚霜冻害、冰雹、大风等发生几率较大,影响苹果产量质量。

工作任务: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极端气候预测预警。

全面开展苹果花期抗旱、冻害防御和夏季防雹工作,积极推进防雹网建设,新建防雹网2万亩。

责任领导:孙矿玲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二)农产品后整理滞后,畜禽生产和屠宰加工等产业链不完善,附加值不高,三产融合不深,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能充分显现。

工作任务:大力发展肉驴、中蜂等养殖业,鼓励支持林下养殖和特色养殖,支持富县、宝塔、安塞驴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宝塔槐蜜之都和延安林草蜂业等一批蜂业企业发展,积极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效益。

责任领导:孙矿玲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三)设施瓜菜生产规模不大,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7•【字号】延政办函〔2021〕103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7日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2012年4月,原文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正式批准设立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文化生态保护区”)。

该文化生态保护区涵盖延安、榆林全境25个县(市、区),规划建设期限为2014至2028年。

文化生态保护区2017年开始正式开始建设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文化遗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建设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关要求,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完善非遗传承体系,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让延安优秀传统文化在时代进程中大放光彩。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延政办函〔2022〕72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塔区、子长市、黄陵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延安市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7日延安市创建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乡村生态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充分彰显我市乡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抓点示范、典型引领”活动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宝塔区、子长市和黄陵县列为乡村生态振兴“抓点示范、典型引领”示范县(市、区),以镇(街道)为中心,按流域、分区域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以良好的生态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围绕农村生态系统健康、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四大目标。

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卫生健康和环保意识提升、特色产业持续发展,积极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延政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7日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为做好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一、落实各县(市、区)稳增长目标任务。

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6.6%。

其中:宝塔区达到7%、安塞区达到6%、子长市达到5.5%、延长县达到15%、延川县达到6%、志丹县达到5.5%、吴起县达到5.5%、甘泉县达到3%、富县达到7%、洛川县达到3%、宜川县达到7%、黄龙县达到6%、黄陵县达到6%。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二、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建设。

抓好新建产能、注水开发和老井技改,生产原油1510万吨。

协调长庆油田加大供应量,原油加工950万吨。

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产量达到80亿立方米,LNG产量达到160万吨。

建成车村一号井、羊马河煤矿,加快富县芦村煤矿、甄家沟煤矿建设和党家河煤矿技改步伐,煤炭产量达到5200万吨。

加快延长石油富县电厂、陕煤黄陵电厂、大唐延安电厂建设步伐,发电量达到85亿千瓦时。

提高高端卷烟生产比例,生产卷烟30.6万箱,卷烟产值保持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紧盯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夯实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投资任务,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做好跟踪协调服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延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六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延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六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延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六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2.21•【字号】陕发改农经〔2015〕1774号•【施行日期】201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延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六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安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你市《关于呈报〈延长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六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延发改字〔2015〕318号)收悉。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延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

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延安市延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六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延长县林业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延安市延长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张家滩镇1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山地苹果经济林865亩,改建山地苹果经济林13784亩;设立宣传牌4座,标志碑17块;购置生产工器具340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643.88万元。

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79.2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264.68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能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12月21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兑现规程的通知-延政办发〔2018〕16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兑现规程的通知-延政办发〔2018〕16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兑现规程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兑现规程的通知延政办发〔2018〕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兑现规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兑现规程为贯彻落实好《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延政发〔2017〕6号,下称“暂行办法”),及时规范兑现促进新经济发展优惠政策措施,制定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一)适用认定本规程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新经济企业。

新经济企业及其享受相关政策资格条件由企业税收入库级次对应的市或县区发改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困难的报请企业所在地政府研究认定。

(二)兑现周期与企业贡献额挂钩的涉及资金兑现的政策事项,除与年度贡献额挂钩的事项外,一般按季度申报预兑现(先预兑现80%,年底汇算清缴后结算);其他政策事项达到兑现条件后,即时申报兑现。

新经济企业在季度终了后及时向本规程确定的受理部门提出政策兑现申请,受理部门一般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事项审核,完成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事项兑现到位。

要素保障政策事项兑现期限可适当延长。

需报各级政府研究审定的事项从审定之日起计算工作时间。

(三)责任部门优惠政策涉及的资金奖补事项按照谁受益谁兑现的原则,根据企业税收入库级次,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兑现;涉及市与县区财政共担的,先由县区财政兑现,市与县区再办理财政结算。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延政办函〔2018〕19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延政办函〔2018〕19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延政办函〔2018〕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7日延安市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为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掀起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大比赛,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决策晚、审批难、融资贵、推进慢、保障差等矛盾问题。

以目标化、责任化、量化、考核化、奖惩化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比突破15%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一)明确目标任务1.县区2018年我市各县区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1亿元,一季度完成128.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左右。

(详见附表1)2.“三区”(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2018年下达“三区”固定投资计划共计200亿元。

(详见附表2)3.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级各有关部门职能划分,共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64.1亿元(项目投资叠加合计),一季度完成10%以上。

(详见附表3)4.中省驻延单位下达中省驻延单位投资计划403亿元,一季度完成10%以上。

(详见附表3)(二)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全力推进投资结构优化,扩大有效民间投资。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推进延安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决定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推进延安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决定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推进延安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2.08•【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基础产业正文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推进延安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决定》已经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推进延安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决定(2018年2月8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延安是中国优势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地区之一,苹果产业是我市第一大农业特色产业,苹果种植规模位居全国设区市之首,品质得到国内外市场的充分认可。

全市苹果面积和产量分别约占世界的4.6%、4.2%,全国的10.2%、6.9%,全省的32.3%、27.5%,苹果收入占到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

目前,我市苹果产业在分拣分选、精深加工、个性包装、冷藏冷运、品牌宣传、产业融合、诚信建设等方面滞后,综合效益和引领带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富民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全力推进延安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苹果产业后整理,是市委在审视国际国内农业产业发展大势、把握我国苹果产业总体趋势、明晰苹果产业市场走势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意,结合市情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于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苹果产业市场话语权、定价权,推动延安由苹果大市向苹果强市跨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具有革命性重大意义,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意。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9〕45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9〕45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9〕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2019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5日延安市2019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市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工作,谋划、储备、建设一批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布局的大项目、好项目,强力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策划依据紧密结合延安资源禀赋,围绕中、省、市、县“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省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投资导向,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策划工作。

二、项目策划原则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布局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县区优势,推进区域化、组团化、集群化发展,最大限度避免项目重复包装、雷同建设和内部竞争,持续做好“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两篇文章,努力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态势,高效务实开展项目策划储备工作。

三、项目策划的主要领域(一)高端能化和绿色载能项目1.围绕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洛川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延长油田伴生气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上下游产品,策划一批精细化工生产、销售、物流等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及服务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园区办、延安能源集团及相关县区政府。

2.围绕大唐延安热电联产、黄陵店头电厂、延长石油富县电厂、华能延安电厂策划一批电力外送通道、输变电设备生产、原料运输、电缆电线生产等项目。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
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06
•【字号】延政办发[2012]93号
•【施行日期】2012.07.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
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步伐,切实加强具体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杨霄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应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继武市农业局局长
高武斌洛川县委书记
彭安季洛川县政府县长
成员蔡小龙市发改委副主任
杜建平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古益民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霄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薛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庆晋市水务局副局长
孙文芳市文化局副局长
吕爱民市工信委副主任
韩志强市教育局副局长
白怀君市旅游局副局长
石建明市供销社副主任
徐晓莉市金融办副主任
高延龙市国税局副局长
齐延全市地税局副局长
赵宝军市电力局副局长
刘小丁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斌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分行副行长
雷兴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延安分行副行长
高峰省农村信用联社延安办事处副主任
任喜全洛川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潘怀良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潘怀良同志兼任。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9•【字号】延政函〔2016〕147号•【施行日期】2016.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函〔2016〕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9日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实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鉴于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时间安排基本同步、工作内容紧密衔接、成果应用互相体现,为了统筹协调推进这两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国家要求为遵循,以保障发展、保护耕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按照“系统谋划、统筹安排、联动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保护优先、优化布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原则,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统一部署、协调一致,同步推动、相互促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着重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强化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延政办函〔2020〕88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0日延安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工作水平,持续推进稳投资、调结构、促转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就全市2020年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市五届五次人代会精神,以稳投资、促转型、惠民生为主线,以规划为引领,以政策为导向,立足资源产业和市场优势,持续做好“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两篇文章,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常态化推进项目策划工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支撑作用,奋力谱写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意识,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统领,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能源发展、文化旅游、服务业等专项发展规划,加大重大项目策划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省规划盘子,以高质量项目支撑规划落地实施。

(二)坚持行业统筹。

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统筹规划职能,依据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域条件、人文环境等综合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和项目,最大限度的避免重复谋划、雷同建设和内部竞争,实现产业布局链条化、集群化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苹果智能分级分选和推广苹果品质标识使用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苹果智能分级分选和推广苹果品质标识使用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苹果智能分级分选和推广苹果品质标识使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延政办函〔2018〕139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苹果智能分级分选和推广苹果品质标识使用的通知延政办函〔2018〕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苹果产业后整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苹果分级销售,真正实现优果优价,以质论价,切实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全面推进苹果智能分级分选和苹果品质标识使用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苹果产业后整理,是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查研判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苹果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延安由苹果大市向苹果强市跨越的重要举措。

通过对苹果的智能精细分选,实现分级销售,就是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实现苹果产业收入倍增的最直接措施。

目前,全市苹果已经进入采收销售的黄金季节,56条智能选果线已经建成,冷气贮能达到100万吨。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果农、营销企业、合作社进行精细分选、品牌包装、分级销售,确保今年全市苹果分级采收占总产量的100%以上,智能分级分选总量占到总产量的35%,建档立卡贫困户苹果100%免费分拣、免费贮藏,苹果品质标识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通过现实案例和效益分析,让企业、合作社、果农充分了解苹果的市场需求、分级分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他们尤其是果农积极参与智能分级分选,把好苹果真正卖出好价钱,通过分级分选销售,实现果农收入效益倍增。

二是要科学有序推进。

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今年苹果产量和选果线运营能力,10月15日前,制定出台苹果分级分选和品质标识使用方案,列出工作计划表,科学有序分选,让每一条选果线都能够高质量、满负荷运转,全面提高分级分选能力和后整理水平。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延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5日延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为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完成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0%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目标,现提出以下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一、全面加快产业发展,增强经营性收入1.做强特色现代农业。

贯彻实施全省“3+X”工程,构建“一主两翼多元”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培育苹果优良苗木500万株以上、新增果园6万亩、改造老果园10万亩,总产达到320万吨。

畜牧产业以舍饲养殖和果畜循环为核心,推进肉羊、生猪、家禽、养蜂和驴产业在县域层面聚集优化,家畜、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310万头(只)、621万只,蜜蜂养殖规模达到19.86万箱,全年生产肉蛋奶12.4万吨。

设施农业以反季节瓜菜、时令水果和食用菌为重点,新建和改造设施基地1万亩,瓜菜总产达到124万吨,打造延安山地设施农业板块。

“X”产业立足比较优势,建设小杂粮、中药材、特种养殖、林特产业等特色经济带,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2.加快农产品后整理。

全年新建智能选果线22条、冷气库15万吨。

统筹推进蔬菜净菜包装设备、畜禽屠宰设备和生鲜农产品冷藏冷运链体系建设,提升全产业后整理水平。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6•【字号】延政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08〕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人保财险延安分公司、农业局、财政局制定的《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市人保财险延安分公司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为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市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和农村产业发展实际,按照扩大规模、扩大区域、稳步推进的原则,特制订《2008年延安市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方案》。

一、基本原则政府引导。

试点县政府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内容。

政策支持。

对农民投保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减轻农民保费负担。

市场运作。

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本的原则,利用保险公司机构网络和专业优势,实行单独管理。

农民自愿。

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农户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投保。

二、试点内容和地区试点内容为苹果保险。

试点地区为洛川县。

三、承保机构和比例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承保70%,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承保30%。

四、保险范围保险标的:生育正常和管理规范的成龄挂果树。

保险期限:从始花期起,至水果成熟采收完止。

保险责任: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冰冻(绝对温度在零下1℃以下,低温持续时间6小时以上)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果树生长期内的直接成本损失。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果业发展规划(2008-2012)》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果业发展规划(2008-2012)》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果业发展规划(2008-
2012)》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年(卷),期】2009(000)009
【摘要】<正>延政发[2009]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现将《延安市果业发展规划(2008-2012)》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总页数】3页(P8-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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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
果建设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2]106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19
【实施日期】2012.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
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苹果北扩战略。

“十二五”期间,在延安北部县区,新增建设50万亩山地苹果,使全市苹果总面积发展到350万亩。

根据这一要求,特制定延安市新增五十万亩山地苹果建设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产业发展现状
2010年底,全市苹果总面积达到300.7万亩(挂果面积156.1万亩),人均1.96亩,总产量221.5万吨,产值53.9亿元。

其中北部八县区苹果总面积157.7万亩(挂果面积51.6万亩),人均1.5亩,总产量51.3万吨,产值12.3亿元。

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173元,其中人均苹果纯收入占47.6%,北部八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955元,其中人均苹果收入占15.7%。

目前,北部八县区建立果业专业合作社46个,果品营销企业6家,果品贮藏能力达到15万吨,其中冷库贮能4.9万吨,果汁加工企业1个,年浓缩果汁加工能力达到3万吨,产业化初具雏形。

(二)基地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1)气候优势。

北部子长、志丹、延川、宝塔、安塞、延长县区的大部分区域和甘泉、吴起县的部分区域,海拔高(1000-1400米)、昼夜温差大(11.2℃-16.6℃)、光照充足(年日照时数2403.8-2601.6小时)、降雨量适中(438.7-535.7毫米),是陕西省确定的苹果基地北扩重点区域。

所产山地苹果色泽艳丽、含糖量高、耐贮运,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市场前景广阔,
(2)地理优势。

北部县区沟壑纵横、山峁相间,形成了绿色、有机苹果生产的天然屏障,为生产绿色、有机苹果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北部县区土地资源相对广阔,从统计情况看,除去川台、山体下部耕地和不适宜发展区域,可发展苹果的空间仍然较大,特别是子长、志丹、延川、宝塔、安塞五县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财力优势。

北部县区石油、煤炭资源富足,财政状况好,充裕的财政收入为工业反哺农业带来了有利条件,也为发展苹果产业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综合气象因子和成功的示范典型充分证明,北部是发展苹果的优生区域,具备新增50万亩山地苹果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2、不利因素
(1)认识不统一。

受传统种植业和文化知识等影响,北部部分县干部、群众对延安苹果北扩战略的认识不统一,导致一些县苹果产业发展缓慢,农民追求眼前利益,对发展苹果产业的信心不足。

(2)劳动力不足,技术素质低。

由于市场经济影响,加之优势主导产业尚未形成,致使北部县区农村大量青壮劳力外流,留守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接受技术的能力较差。

劳动力不足和技术素质低的矛盾,给基地北扩和技术推广应用增加了难度。

(3)土地流转不畅。

北部县区土地类型多,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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