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合集下载

进学校禁毒宣传活动方案(通用8篇)

进学校禁毒宣传活动方案(通用8篇)

进学校禁毒宣传活动方案(通用8篇)进学校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篇1今年是第27个国际禁毒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同时为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决定在6月底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并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提高毒品的预防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确保“校园无毒品,学生不涉毒”。

一、活动主题: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二、活动时间:6月25日——6月30日三、活动内容:“六个一”(一)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在6月25日(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进行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拒毒防毒的意识。

(二)集中进行一次禁毒教育标语宣传利用教学楼前的电子屏,在“6.26”期间,集中进行禁毒教育宣传,使学生对禁毒教育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三)举行一次毒品知识主题班会6月26日(星期二),各班根据政教处下发的禁毒教育宣传资料,班主任在网上搜集有关材料,组织本班学生进行一次禁毒教育主题班会,使学生了解毒品的相关知识,学习防范毒品的技能。

(四)发放一份禁毒教育倡议书6月26日主题班会课以后,各班将学校统一印发的禁毒教育倡议书下发到学生手中,倡议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坚决对毒品说“不”,要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不接触毒品,不轻信盲从他人的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摒弃不良的生活习俗,养成高尚的情趣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好少年。

在周末回家的时候,由学生将倡议书带回家,要求与家长一起阅读学习,把禁毒知识灌输给每一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使每一个家庭都能提高认识,远离毒品。

(五)举行一次禁毒教育签名活动在6月26日早操期间,组织全体学生就禁毒教育相关要求和学校的活动安排对学生进行讲解,然后组织全体学生进行禁毒教育签名活动,以此来表达全校师生防毒、拒毒的决心和对国际禁毒日活动的支持。

(六)组织学生观看一次禁毒教育视频在6月26日—6月30日,组织全校学生在三个白班教室以及五楼会议室,观看禁毒教育宣传视频。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教督〔2017〕4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教督〔2017〕4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教督〔2017〕46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社会发展局: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11月29日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切实提升办园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和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思路和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评促建,办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班、点)。

加强督导评估,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推动各地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坚持客观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满足社会民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督导评估的对象全省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公办、民办幼儿园(班、点)。

其中,各类薄弱幼儿园为督导评估重点。

三、督导评估的周期督导评估每3年为一个周期。

2017-2019年为第一个周期。

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有计划、分步骤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完成一轮督导评估。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琼教体〔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体〔2021〕6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为做好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海南省禁毒办《2021年全民禁毒宣传月实施方案》(琼禁毒办通〔2021〕83号)和禁毒三年大会战“严教”工程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主题紧扣“‘护航自贸港—禁毒在行动’暨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主题,围绕禁毒宣传重点内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把今年禁毒宣传月活动推向新高潮。

二、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三、宣传重点(一)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宣传。

要全力参与宣传报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伟大成就,充分反映禁毒工作和禁毒队伍建设光荣历程和辉煌成绩,大力宣传禁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典型代表的先进事迹。

(二)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宣传。

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作为重点,紧密结合当地毒情形势,广泛宣传开展禁毒重点整治、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坚定决心,广泛宣传解决突出毒品问题的重要举措和突出成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毒品治理工作。

(三)围绕全民特别是青少年普及禁毒知识开展宣传。

要把全民特别是青少年作为禁毒宣传的重点对象,结合即将开展的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全面开展禁毒知识普及教育,重点讲解我国禁毒方针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新修订《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重点内容;宣传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毒品伪装形式和欺骗诱导青少年的伎俩、手法及防范知识,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教育局联合县文旅广体局开展校园禁毒文艺演出活动方案

教育局联合县文旅广体局开展校园禁毒文艺演出活动方案

教育局联合县文旅广体局开展校园禁毒文艺演出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与目的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决策部署,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教育局联合县文旅广体局计划在本市的汝城县第六中学、汝城县思源实验学校、汝城县职中,举办禁毒文艺演出。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生动有趣的文艺形式,如歌舞、朗诵、小品等,向广大师生传递禁毒知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基本信息活动名称:教育局联合县文旅广体局禁毒文艺演出。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8日(具体时间待定,需与学校协商确定)。

地点:汝城县第六中学、汝城县思源实验学校、汝城县职中校园礼堂或操场。

参与对象::汝城县第六中学、汝城县思源实验学校、汝城县职中全体师生。

主办单位: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1.节目策划与创作节目内容需紧扣禁毒主题,涵盖毒品危害、预防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点。

节目形式可包括禁毒主题歌曲、舞蹈、朗诵、戏剧小品、情景剧等,注重艺术性与教育性的结合。

2.演出安排每所学校安排一场演出,时间控制在1.-2小时左右。

演出流程包括开场致辞、节目表演、互动环节(如问答、签名承诺等)、闭幕致辞等。

四、宣传与动员媒体宣传:通过学校广播、校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活动预告和新闻稿,扩大活动影响力。

校内宣传:制作禁毒宣传海报、横幅,张贴于校园显眼位置;利用班会、集会等机会进行动员,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家校合作:通过家校联系平台,邀请家长参与观看演出,共同关注青少年禁毒教育。

五、后勤保障场地布置:确保演出场地整洁、安全,配备必要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

安全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紧急疏散、医疗急救等,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物资准备:准备演出所需的道具、服装、奖品等物品。

六、活动总结与反馈活动总结:演出结束后,组织总结会议,分析活动效果,收集师生、家长及嘉宾的反馈意见。

成果展示: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活动照片、视频及总结报告,展示活动成果。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安全纪律和禁毒宣传教育课”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安全纪律和禁毒宣传教育课”活动实施方案

陆丰市八万学校初中部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安全纪律和禁毒宣传教育课”活动实施方案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预防毒品危害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和毒品宣传力度,促进校园安全和毒品预防知识普及,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构建积极向上、舒适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增强学生们的自律守纪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和毒品宣传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2018年秋季“第一课—安全纪律和禁毒宣传教育课”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禁毒宣传,突出安全防范主线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和意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和毒品教育活动,推动校园安全文化和无毒建设,普及安全常识无毒概念,引导师生珍爱生命,保障安全,远离毒品。

二、活动主题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和毒品预防工作主体责任三、活动时间2018年9月3日四、组织机构为确保“安全纪律和禁毒宣传”相关活动落到实处,学校成立2018年秋季“安全纪律和毒品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智文副组长:黄荣东、黎晓兵成员:吴克恒、周景常、周兴庆、周兴耕、全体班主任五、活动内容1、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安全教育和预防毒品月专题会议。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责,部署活动具体安排,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责任人:周兴耕)2、开展一次防溺水视频教育讲座活动。

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观看《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片》、《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等警示教育片,以近年来发生的溺水死亡事故为案例,开展反思大讨论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反省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遏制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要求学生写防溺水保证书,学生写观后感,并上交学校存档。

(责任人:王锦文)3、开展一次全体教职工的预防毒品知识培训。

利用学校例会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校毒品预防工作教育》,再次明确教职工“无毒校园”内容,形成齐抓共管校园毒品预防氛围。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4.23•【字号】琼卫疾控[2010]49号•【施行日期】2010.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卫疾控〔2010〕49号)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教育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教育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春夏季是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口密集,易感人群多,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最近一段时期,我省部分市县的小学、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有明显增加的趋势。

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加强重点部门高危人群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指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切实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一)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和疫情报告制度。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增强传染病疫情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明确疫情报告人和职责,切实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杜绝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现象。

(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环境卫生整治。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工作,及时清运校园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定期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开展环境消毒,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

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8篇)

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8篇)

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8篇)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方案篇1为纪念第24个“6·26”国际禁毒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家十八部委《关于深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白县禁毒委员会、中共电白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电白县度纪念“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县教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纪念“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青少年预防合成毒品”二、活动目标以提高中小学生惧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为核心,以“不让毒品进校园”为根本目标,掀起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的高潮,限度遏制毒品对我校学生的危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安排1、召开防范新型毒品宣传教育大会。

请我校的法制副校长于6月23日星期四下午召开报告会,让学生充分认识什么是新型毒品,认识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的预防等,切实提高毒品防范能力。

2、开展“禁毒一堂课”教育活动。

各班班主任利用6月22日星期三下午的周会课上好一堂“预防新型毒品的危害”的教育课,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新型毒品的危害及预防。

3、出禁毒宣传板报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6月23日前,各班出一期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黑板报,组织学生观看我校的禁毒宣传专栏。

6月22日在校内悬挂一条禁毒宣传横幅,在校内外张贴一批禁毒宣传标语。

4、组织部分学生观看禁毒影片《明天》。

利用6月22日、23日两晚自修时间,分级分别组织200人观看禁毒影片《明天》。

5、张贴禁毒宣传海报。

6月26日前在学校新教学楼一楼大厅张贴禁毒宣传海报,并组织学生观看,以触目惊心的图片震撼学生的心灵。

6、举办以“青少年预防合成毒品”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各班组织全班学生书写字数1000字左右的以“青少年预防合成毒品”为主题的文稿,并自行评选后,将秀的一份稿件上交德育副校长处。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琼教基[2014]7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4.02.10【实施日期】2014.0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4〕7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按照2013-2014学年度校历的安排,2014年春季学期学生报名注册时间为2014年2月15、16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扎实抓好201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2014年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找准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制订好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抓好201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二、认真做好发动入学、控辍保学和“两基”档案管理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做好已就读学生的回校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沟通协调,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防止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初中学生辍学;对学生辍学的原因要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持之以恒地发动辍学。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13•【字号】琼教办〔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琼教办〔2021〕24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影响政策实施,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厉打击个人和机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逃避监管的问题,防止冲抵“双减”改革效果,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现决定开展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1年9月-12月,为期4个月。

二、对象和内容对不符合合规性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一)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三)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五)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关于成立xx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教师队伍的通知

关于成立xx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教师队伍的通知

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教师队伍
为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学生禁毒意识,提高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毒品预防教育的规范和要求,我校特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文珍负责全校禁毒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负责制定学校禁毒工作计划、撰写总结。

副组长:余丽娟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
负责指导教师上好禁毒知识教育课及校本教材的选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余丽娟负责禁毒社团的成立及社团一系列活动;
高文珍李雯君负责上级下达的关于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使我校师生无涉毒,校园无毒品;
各班主任负责对班上学生进行禁毒教育知识教育。

湛江市赤坎区华南实验学校 2020年4月2日。

海南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海南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海南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海南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写好海南教育“奋进之笔”,努力办好海南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1.持续推进学习教育。

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航计划。

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爱国∙奋斗”精神教育。

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展示交流大会。

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轮训。

组织参加“‘永远跟党走’百万师生主题社会实践”“百万师生改革开放40周年社会实践专项活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系列活动”“‘牢记时代使命唱响青春旋律’校园歌曲创作推广活动”等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

开展“我的中国梦”“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专题教育。

2.广泛深入宣传。

持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

深入开展宣讲对谈活动,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实现师生全覆盖。

开展“习近平教育思想学悟行”“学习进行时”“行动进行时”系列宣传,以及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以“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为主题的网络教育活动,以“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为主题的典型人物宣传活动。

3.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

组织对全系统师生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培训。

开展高校党务干部轮训,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大学生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高校辅导员、青年学生骨干学习十九大精神网络示范培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参加国家示范培训等。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琼教基〔2021〕40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基〔2021〕4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2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2022年学年度我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现将《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二)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英语、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1个学科使用《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教科书选用结果的通知》(琼教基〔2016〕60号)确定的教材版本。

凡学科教科书版本变动的市县,逐年替换原来使用的学科版本。

原来使用的学科版本逐年退出,至学段周期期满终止使用。

(三)小学科学一、二、三、四、五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小学科学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的科学教材。

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根据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我省普通高中新教材使用进入第三年,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外,各学科使用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的新教材。

三、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一)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盲校、聋校、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

关于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

关于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

关于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关于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篇1】各院(所)、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本科生放假时间:1月17日(星期六)至2月27日(星期五),共42天。

本科生开学前补考考试时间为2月27、28日和3月1日;2月13日起可在教务处网上查询补考考试安排。

研究生放假时间以课题组科研进度及导师安排为准。

报到开学时间:全体学生2月28日(星期六)、3月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及开学时间放假时间:1月28日(星期三)至2月26日(星期四),共30天。

开学时间:2月2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__学校日期:关于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篇2】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各中小学:经研究,全州普通中小学定于1月18日散放寒假,下学期教职工于2月16日报到,2月17-18日两天集中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月19日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全州普通高中学校可于2月12日报到上课。

现就散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认真组织期末工作。

加强常规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工作。

切实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真完成本学期工作总结、下学期工作计划等工作。

各县市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状况认真进行分析评估。

无特殊情况,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

2.提前抓好控辍保学。

强化控辍保学措施,积极向县市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落实县市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五长控辍保学责任制。

要以建档立卡户和城乡低保户贫困生为重点,扎实抓好发展教育脱贫工程,巩固精准脱贫成果,杜绝因贫辍学。

要抓住春节务工人员返乡契机,积极开展入户家访活动,强化外出务工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科学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指导他们外出务工期间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

要针对年后外出务工高峰,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助政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学生流失。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邯教〔2018〕108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邯教〔2018〕10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督〔2018〕7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教育法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85号)、《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邯教〔2018〕93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活动,现将《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3月6日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为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督〔2018〕7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教育法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85号)、《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邯教〔2018〕93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局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督导检查方案。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验收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高[2018]93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8.04.26【实施日期】2018.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验收结果的通知(琼教高〔2018〕9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2018年4月,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进行了验收。

经听取学校汇报、审核相关材料、实地考察、专家组评议及打分等环节,初拟了评审结果,经我厅审定,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相关情况通报如下:本次验收的10个教学示范中心有9个通过验收,其中优秀3个,良好5个,合格1个,1个未通过验收。

绝大部分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依托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整合和优化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特色资源,改善教学设备与教学环境,积极引进社会的优质教学资源,加强创新实验室和开放实验(实训)室建设,很好地完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为学校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供了优质平台。

特别是海南医学院、海南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出色的完成了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但检查中也发现以下问题:(一)硬件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学校都划定专门场所建立了教学示范中心,但是仍存在部分中心面积不能满足需求,仪器设备陈旧、老化问题突出等问题。

(二)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教学示范中心专职教师较少,特别是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不多,学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

(三)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网站,但是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实验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还有待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

希望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总结经验,对优秀、良好的教学示范中心予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对未通过的示范中心要予以批评,于5月31日前向我厅提交整改计划,并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届时我厅将组织专家予以审核。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3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3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3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28•【字号】琼教基[2013]96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3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琼教基〔2013〕96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基〔2012〕48号)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现将《海南省2013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工作。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参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推荐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

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其他教辅材料。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向社会公布,下发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校,由学生自愿选购。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
选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教基[2018]47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4.11
【实施日期】2018.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琼教基〔2018〕47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各相关高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琼教基〔2017〕164号)精神,省教育厅于2018年3月8日至13日,在市县初选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对我省申报的71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共评出海南省2018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50项,其中特等奖8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23项。

现予公布。

附件: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1日
附件
2018年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竞争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竞争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竞争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3.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竞争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竞争文化培育倡导,营造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竞争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琼反垄断办〔2020〕3号),现就开展竞争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将竞争政策宣传活动进校园,多渠道、全面宣传竞争政策,倡导竞争文化培育,提升竞争政策的知晓度,提高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公平竞争意识,为实现自贸港竞争政策社会共治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5月31日三、宣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利于提升竞争政策知晓度,易于传播的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一)竞争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二)竞争政策的基本内容;(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重要意义;(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五)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竞争政策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上(一)至(三)项内容,可参考附件竞争政策宣传折页内容。

四、活动安排(一)开展自学活动。

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向干部职工、学生发放有关政策文件资料、学习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等学习资料,在单位和学校内开展自学活动,提升竞争政策的知晓度。

(二)多种方式宣传。

各学校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刊文、短视频、微信推送、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折页,以及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培训辅导、政策解读、解读典型案件等宣传活动;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通过社团活动、团队活动、班会等,广泛运用知识问答、演讲比赛、“以案释法”讲座等形式开展竞争政策宣传;有条件的高校可组织校内相关专业学生在校园内外开展竞争政策宣传,扩大宣传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教体[2018]33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2.23
【实施日期】2018.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琼教体〔2018〕33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春季开学在即,根据《海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开展春季禁毒流动课堂活动的通知》(琼禁毒办通〔2018〕21号)和《海南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琼禁毒办通〔2018〕2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止。

二、活动主题
美好新海南?绿色无毒。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
各市县(区)教育(科)局、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及省禁毒工作文件;完善毒品预防教育领导机构和“6.27”工程领导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召开禁毒教育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禁毒教育工作,确保在校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毒品预防教育“五到位”
各市县(区)教育(科)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在2018年春季开学后将毒品预防教育内容纳入地方课程中,上好开学毒品预防教育第一课,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方案》要求,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每学年至少安排4课时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春季开学后,做好市县(区)级、校级禁毒课师资培训工作,配备懂毒品预防教育的法制副校长,并至少配备一名校外禁毒辅导员,要做到教学计划、大纲、资源、课时、师资“五到位”,实现大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三)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
各市县(区)教育(科)局、各级各类学校在春季开学和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识毒防毒拒毒知识,做到毒品预防教
育学生全覆盖。

1.要在校园内设立固定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栏及禁毒标识,校园网站主动链接“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并登录http//,按要求填写“数字展览与校园网链接登记表”提交登记,展示链接地址务必要填写所在单位网站网址),营造浓厚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氛围,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宣传栏或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室或基地。

2.要在春季开学初登录公安网FTP://10.1.151.46下载“新版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印制并张贴,挂图的印制工艺要保证在户外不干胶粘合牢固、耐晒、耐雨淋、耐化学腐蚀、耐撕、耐磨、防刮擦,符合环保要求,适应当地气温变化,一年之内墨色牢固不脱落、不褪色。

3.要充分利用网络、校讯通、微信、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体及文艺活动、海报、折页、标语、横幅、橱窗、现场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集中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系列活动,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全力营造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浓厚的舆论氛围,提升毒品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

(四)有效推动“三位一体”禁毒教育工作
学校要主动与社区、家长建立长期密切联系,通过校讯通、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多种渠道,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家长对国家禁毒形势和政策的了解,关注学生毒品预防教育。

特别重视对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建立个人档案,做好早期防控。

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协调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禁毒、综治、司法、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络,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净化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明确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家长的责任,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禁毒部门,落实好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

加强检查,特别要重点检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于3月12日前上报图片视频资料、活动总结及统计表(盖章扫描件)。

活动将纳入2018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春季开学后,我厅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旭鋆,联系电话:65230772,报送邮箱:yj65316154@,传真:65316154 。

附件: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2018年春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资料印制发放和宣传
类别挂图折页传单校园广播网络平台校讯通其他()
数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