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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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 个人健康资料。
第三十八条: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 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 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第二十九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
个人。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
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 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监管体制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
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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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措施: ➢ 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作业工人与有害物质接触机会。 ➢ 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并对电机加装基础减震垫、隔声罩、安装消声
器,使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 求。
3)管理措施
(1)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的定期检测与评价;控制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强度),使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粉尘和噪音机会主要是: 1.原辅料备料过程中的粉碎和过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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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理因素: 五、生物因素: 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告的权利; 七是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利; 八是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的权利; 九是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11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讲座
二零一肆年七月
1
学习《职业病防治法》 意义和目的
1、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不做法盲 2、增强职业卫生法制意识 3、明白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技术
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4、提高防范意识、消除职业危害因素、
减少职业病侵害,保护职工健康
2
职业病定义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
•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7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12条) 第二章 前期预防 (13—18条)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9—38条)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39—54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55—61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62—76条) 第七章 附 则 (77—79条) 共七十九条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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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2.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 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 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二条 不得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接受。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隐瞒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 、设备、材料,造成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写明危害及其后果、防 护措施和待遇等。不得隐瞒或欺骗。
合同期间因工作变更,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 更相关条款。
违反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23 2012.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接受培训,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 防治工作。”
“劳动者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遵守法律、 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防护设备 和防护用品,隐患及时报告。”
10 2012.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 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 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11 2012.
职业病防治法
主要内容
一、职业危害现状 二、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意义 三、职业病防治法简介
1 2012.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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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执法
加强对企业落实。
完善诊断和鉴定机制
建立更加完善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制,提高 诊断和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监督检查机构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总结与展望
当前存在问题和挑战
职业病防治意识不强
01
部分企业和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
防护意识和措施。
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02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
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难度大
03
由于职业病种类繁多、症状复杂,导致职业病诊断和鉴定难度
较大,容易出现误诊和漏诊。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1 2 3
加强职业病防治意识 随着国家对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也将逐步增强。
职责权限
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职业病危害 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 布等。
违法行为查处程序及手段
查处程序
发现违法行为后,监督检查机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 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查处手段
监督检查机构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和复制相关资料、抽样取证 等措施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拒不配合调查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 施。

国人职业病防治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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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制定过程
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5月
1日起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与特点
明确职责与义务
规定了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 等各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 义务。
强化监管与处罚
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大了对违 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法律的威 慑力。
护意识。
前期预防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 个人防护用品,控制职业病危害源 头。
定期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 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 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
控制措施
现场管理
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提高社会福祉水平
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福祉水平。劳动者是社会的重要组成 部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石。通过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 生,可以提升劳动者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这有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和向心力。同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效执行可以提升社会的整体福祉水平,为构 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国人职业病防治法ppt课件
目 录
• 职业病的定义与类型 • 职业病的危害与影响 • 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 • 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与实施 • 职业病防治法的意义与价值
01 职业病的定义与类型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一种法定疾病,需要经 过国家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并由相应的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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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监督程序 处罚办法 ……
立法背景
职业病是威胁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突出问题 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 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急需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
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新版《职业病防治法》的亮点(一)
2、医务人员感染艾滋病、乙型肝炎等有望纳入职业病 3、白领高发的疾病有望成为今后职业防治研究工作重点 随着职业病定义的变化带来了患病主体人群变大,视屏作业导致颈肩腕综合征、键盘手等与职业相关的疾病有望成为今后职业防治研究工作的重点内容。
新版《职业病防治法》的亮点(二)
煤矿企业主要职业危害
粉尘:煤尘、矽尘、水泥尘 粉尘分为13种:矽尘、煤尘、水泥尘、石墨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它粉尘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粉尘性质及其危害
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悬浮粉尘是一种气溶胶,其分散媒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粒子.,飘尘是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浮游粉尘),浮游粉尘在空气中飘浮时间的长短与粉尘的粒径大小有直接关系,粒径10um的粉尘沉降到地面,一般需要4~9h,粒径1um的粉尘需要数十天,粒径0.5um以下的粉尘,可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而不沉降。 危害 1、煤尘有爆炸性:煤的炭化程度越低、挥发分越高,煤尘的爆炸性就越强。煤尘爆炸的下限浓度为30~50g/m3,上限浓度为1000~2000g/m3,其中爆炸力最强的浓度为300~500g/m3。 煤尘爆炸的引爆温度一般为650~990℃,发生煤尘爆炸时,粒度小于1mm的煤尘都能参与爆炸,但爆炸的主体是粒度小于0.75mm的煤尘,当含有沼气、且浓度达到3.5%时,空气中煤尘浓度达到6.1g/m3就可能发生爆炸。氧气浓度对煤尘爆炸的影响是,当氧含量低于17%时,煤尘就不会发生爆炸。

职业病防治法ppt

职业病防治法ppt

防治工作存在不足
部分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劳动者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许多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 面临较大的健康风险。
监管和执法存在困难
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监管和执法存在 一定的难度和挑战。
对未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展望和设想
加强宣传教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培训
强化监管和执法
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告,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等规 定,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用人单位的责任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职业 卫生管理制度。
依法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并按照规定报送职 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 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提取、使用职业卫生经费。
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专(兼 )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对劳动者 进行健康监护,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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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政府与管理相对人(用人单位、服务机构) –职业卫生服务提供者与用人单位
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行业自律、工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5
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 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 – 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
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
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八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 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 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4 国家监督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监督, 其效力范 围及于主权国家管辖领域之内。
5 国家监督是具有权威性的监督, 它以最高国家 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为依据, 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所有被监督对象都必须服从。
13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
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
实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
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
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
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 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 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1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
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
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
职业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治的区别 –治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消除传染源(治疗病人)、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
职业病防治原理(续)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
– 预防、消除危害源头
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
– 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 – 健康监护制度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
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奖励。
14
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
劳动者
政府监管部门 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健康权利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15
前期预防
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 主要内容
– 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法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一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
– 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 – 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
8
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1--12条) 第二章 前期预防(13—18条)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9—38条)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39—54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55—61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62—76条) 第七章 附则(77—79条)
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 织(用人单位)理论上说,不包括没有职业危害的 用人单位
参照执行:其他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办法
6
职业病防治原理
职业病的特点 –可预防而难以治疗:从源头控制 –人为性: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作业行为
疾病控制的公共卫生理论 –通过法律和教育手段,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施综合防治 策略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 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 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3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
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 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发展
4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指导思想
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
–职业病防治义务人——用人单位 –健康权益主体——劳动者
转变政府职能
依法监管、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障
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 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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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
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 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
立法背景
• 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 • 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 • 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 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场经济 • 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用工制度改革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 • 加入WTO带来的挑战
12
国家监督的特征
1 实施国家监督的机关必须法律授权的机关, 其 他非法律授权的机关无权实施国家监督。
2 国家监督是依法实施的监督, 具体实施国家监 督的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超越法律赋予的职权 实施监督。
3 国家监督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监督, 依法实施 的监督是由法律保证其必须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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