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ppt84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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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Fra Baidu bibliotek法》 (七章79条)
第一章 总则(1-12条) 第二章 前期预防(13-18条)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9-38条)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34-54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55-61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62-76条) 第七章 附则(77-79条)
➢ 预防:贯穿于职业病防治活动全过程的根 本措施,特别是前期预防措施。
➢ 控制:对工作场所或职业活动过程中职业 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干预措施。
➢ 消除:根除工作场所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 害(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 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等)。
防治职业病
➢ 防治职业病是指预防、治理和治疗; ➢ 预防: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二条:关于本法适用范围和职业病界 定及其分类和目录的规定。
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由法律的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个 部分组成。
空间范围
✓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领陆、领 水和领空;
✓ 还包括本国住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 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 飞机,以及本国在海上的钻井平台;
“五期”特殊保护); ✓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 社会与民主监督。
防治结合(a)
• 既不能轻“防”重“治”,不“防”只 “治”,更不允许采取临时工、轮换工、 季节工等用工形式或者其他手段逃避不 “防”不“治”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只 防不治,或者轻视对职业病危害的治理 或者对劳动者职业病的检查诊断与治疗、 康复。
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 治理:对职业病危害积极治疗; ➢ 治疗:保障职业病人的医治、疗养和康
复,包括生理、心理和职业康复。
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a)
一个论点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是我国新 时期职业卫生工作的核心,是落实“三 个代表”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根本宗旨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具体 体现,是职业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
➢ 健康权:是指人们对其生命健康所享有的权利与 利益以及生命健康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公民 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 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是每个劳动者作 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 相关权益:指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及 其相关权利(八大方面)。
总则(1-12条) -国家的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3)
✓ 不包括: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对人的效力
✓ 属地原则:凡发生于我国领域内的一切 与职业活动有关的人及其活动都适用于 本法;
✓ 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 不论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要 其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活动在我国领域 内均适用本法。
时间效力
✓ 本法2019年5月1日生效;
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b)
相关依据:宪法、民法通则
➢ 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 业……,保护人们健康”,第四十二条规定:国 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第四十五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 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 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劳动者;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 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 工会组织及其成员;
➢ 各级政府及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 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 健康权”,并把它列为公民的首要人身权,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c)
一个结论
职业卫生工作必须把保护劳动者健康及 其相关权益放在第一位。
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d)
➢ 健康:不仅是指躯体没有疾病,而且是社会、生 理和心理完好状态。《国际社会、经济、文化公 约》:健康定义为:“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 理健康的标准”。
职业病
➢ 定义: ➢ 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或个体经济组织
的劳动者; ✓ 产生过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 ✓ 致病因素: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
毒有害职业病危害因素。 ✓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
职业病分类及目录
➢ 卫生部会同社会保障部发布 ➢ 10类115种
职业病防治具体适用对象小结
总则(1-12条) -国家的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2)
第一条:立法目的(四个方面) ❖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 防治职业病(预防、治理和治疗); ❖ 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 ❖ 促进经济发展。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 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 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 委制定。
总则(1-12条) -国家的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4)
第三条: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原 则的规定。
工作方针和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的措施: ✓ 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评价和管理; ✓ 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 ✓ 依靠科技进步;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 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含未成年人、女工
总则(1-12条) -国家的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1)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职业病界定及其分类和目录 第三条: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第五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六条:工伤保险 第七条:科学研究和产业政策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第九条:各级政府职责 第十条: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与公布 第十二条:社会监督
✓ 遵循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的法律颁布后, 对他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 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 就没有溯及力。法律一般适用于生效后的事件 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
✓ 原则上无溯及力: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的行为发生在本法实施前,追究其法律责任时, 不适用于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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