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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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广东省财政厅”网页,点击网站最下方“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链接

2、进入网站后,点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办理

3、进入登陆界面,选择从业人员,输入信息登陆

4、登陆后,选择视同继续教育入口,点击我要申请

5、受理日期即预约办理日期,年度可选13、14,学分事项、学习内容、申请理由如下

6、填写完成,提交后,可在我的申请记录查看,并打印受理单

登记学分所需资料:

1、从业证复印件

2、成绩单(主楼902可打印并盖章)

3、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并签名(即受理单)

地点:湛江市财政局(赤坎区康顺路48号,寸金公园可转公交)

注:参加初级考试当年也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学分,在第5点学分事项那里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印初级证代替成绩单。

明年5、6月凭毕业证可办理2015年继续教育

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文件中第十四条第(三)点及第十九条第(三)点所列示情况,即“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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