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以及坏账管理办法细则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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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以及坏账管理办法细则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应收帐款的管理,促进收款,加强发票管理,减少坏账,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部分合同应收超期处理办法
对于超过规定付款时间三个月仍未收回的应收款即被视为合同超期应收。公司财务部每月底根据收款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对应收款进行监控和统计。并报送各集团总经理,各集团营销中心根据应收统计敦促各城市收款。
合同超期应收根据超期时限做如下处理:
1、对于超过约定付款时间三个月仍未收到的款项,公司将暂缓发放相关销售员的当月提成,直至收到该笔欠款。
2、如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付款时间三个月以上,则按照该笔应收款金额的50%
计算提成。
3、如遇项目、客户流转导致销售换人等特殊情况,新接手销售如收回超期应收款
可以免除处罚,但是需业务部门在确定流转时到集团财务总监做相应备案,财务总监通知相关财务经理,财务做相应调整。如没有备案,全部按照以上规则处理。
第二部分发票应收超期处理办法
对于开具发票超过一个月还未收款的应收款即被视为发票超期应收。公司财务部每月底根据开发票情况对开发票应收进行监控和统计。并邮件通知相关销售员及总经理催收。
开票超期应收根据超期时限做如下处理:
1、原则上,当月开具发票应当月回款,如当月不能回款,应及时把发票交回财务
做退票处理。如果客户审批流程比较长,请销售员发财务邮件说明,并抄送业务上级总经理。
2、如果发票已经开具超过三个月仍未收到的回款,公司将暂缓发放相关销售员的
当月提成,直至收到该笔欠款。财务部内部通知做提成的财务人员,并抄送销售员以及
其直属总经理。
3、同一客户如有超过3个月发票应收未回款的情况,财务对其不再开具新的发
票。(如发票丢失见坏账处理办法)
4、特殊需要,销售员写申请,集团总经理和集团财务总监批准,财务开具发票。
第三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审批及处理办法经过确认应收款项确定无法收回的情况下,经过审批可以确认为坏账,并做合同变更。做相应处理后暂缓提成可以发放。
一、合同应收坏账:
1、由于置换等公司业务特性造成的合同应收坏账,相关人员可以免于处罚。每季度末由各集团财务总监协调业务单位出具清单,财务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查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备案。督促经手人在OA系统中变更,逐级审批,最终CEO&CFO批准。(审批流程见2012年财务活动审批权限-收入合同(含坏账)变更流程)
2、已经提供服务的合同应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申请坏账。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收回时,经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并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应收催收后可以进入坏账申请流程,即经手人在OA系统中变更,逐级审批,最后CEO&CFO批准。(审批流程见2012年财务活动审批权限-收入合同(含坏账)变更流程)
3、已经提供服务的合同应收申请坏账,直接责任人扣发应收100%的业绩及对应的提成。直接责任人包括销售员、团队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大区总经理和集团总经理。
二、发票应收坏账
1、发票丢失(无论客户原因还是销售员原因)造成的财务账面应收坏账,销售人员需提供说明,并由集团总经理和集团财务总监签字确认备案后,按照丢失发票票面金额的25%罚款后方可重新开具发票。所产生坏账年度终了时经CFO集中批准后财务部统一处理坏账。
2、由于置换等业务开发票造成的财务账面应收坏账,每季度末,相关财务负责人报各集团财务总监清单,经集团财务总监和集团总经理批准,集中报控股CFO批准后财务部统一处理坏账。
财务部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