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份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范例:1.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a.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和数量,提供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b. 施工单位负责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发放和回收管理,确保使用和归还的安全防护用品数量一致。
c. 发放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需要有清晰的标识,包括使用人员姓名、发放日期等信息。
2.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a.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b.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随意拆卸、变动或跳过不使用。
c. 个人防护用品出现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新的个人防护用品。
d. 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私自转借、私自丢弃或私自销毁,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还或处理。
3.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a. 施工人员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要进行正确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功能和使用状态。
b. 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其无损坏和脏污。
c. 个人防护用品在无法修复或不适用时,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予以更换或修理。
4. 违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处罚:a. 施工人员违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记过、罚款等。
b. 违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工作合同解除或其他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份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要的是要明确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规定,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施工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手套等。
2. 施工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有破损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3. 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
4. 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 施工人员应主动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整或拆除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 施工人员应报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失效或不合适的情况,以便及时更换或调整。
7. 施工人员应参加定期的安全演习和实操训练,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熟练度。
8. 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9. 违规佩戴、不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10. 公司应提供足够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核查和补充,确保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规范管理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等。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进行任何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头部防护用品、面部防护用品、耳部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呼吸系统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身体防护用品、脚部防护用品等。
第五条公司将为每位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七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卸或私自借用他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八条施工人员应经常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者性能下降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二章头部安全防护第九条头部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隔音耳罩等。
第十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将帽子系紧,确保能够有效地保护头部受伤。
第十一条根据不同施工环境的噪音情况,施工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隔音耳罩,保护耳部不受过大的噪音刺激。
第十二条安全帽和隔音耳罩应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者性能下降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三章面部安全防护第十三条面部安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在需要进行钻孔、切割等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保护眼睛免受飞溅物的伤害。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或者施工现场存在抛物飞落物的情况下,施工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保护面部免受外部碰撞的伤害。
第十六条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应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者性能下降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四章耳部安全防护第十七条耳部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环境噪音超过国家标准时,必须佩戴耳塞或者耳罩。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工伤事故。
下面是一份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示例:1. 用品发放与管理:a.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配备和管理。
b. 施工人员在入职时,由公司发放适合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记录在册。
c. 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
2. 使用与保养:a.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b. 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损坏的用品,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更换新的用品。
c. 对于容易受污染或磨损的用品,施工人员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3. 安全教育与培训:a.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向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知识和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方法。
b. 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4. 违规处罚:a. 施工人员未佩戴或不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停工等。
b. 严重违规情况下,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5. 安全检查与记录:a.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b. 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处理。
6. 评估与改进:a. 公司按照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定期评估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和需求,及时进行改进和更新。
以上是一份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公司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基本原则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供应必需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基本原则: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统一配发、个人使用、规范管理、连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参加施工工作的人员,包含管理人员、施工队伍。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配备标准1.头部防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能够有效保护施工人员头部免受坠落物、碰撞等事故的损害。
2.眼部防护:配备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的安全眼镜,能够有效保护施工人员眼睛免受灰尘、飞溅物等损害。
3.呼吸道保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能够有效阻拦有害气体、粉尘等对呼吸道造成的损害。
4.手部保护:配备防烫、防切割等功能的手套,能够有效保护施工人员双手免受烫伤、切伤等损害。
5.脚部保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滑、防砸、防刺等功能的安全鞋,能够有效保护施工人员双脚免受滑倒、重物砸伤、尖锐物刺伤等损害。
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责任权利1.公司(管理人员)责任:–组织订立、完善本制度,并对其进行宣传和培训。
–统一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进行配发。
–组织定期检查、测试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功能,确保其正常使用。
–对施工人员进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督促、培训和引导。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记录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情况,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施工人员责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定期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形,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用品。
–搭配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发现用品质量问题或需要加添、更换用品时,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随便损坏、拆卸或更换。
施工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全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施工过程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四、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第二章职责五、HSE部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个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项目部为进场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七、个人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除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要穿着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
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1、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发放的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2、有触电、烧伤、灼伤、化学腐蚀性伤害、皮肤吸收过敏源和毒素等危害场所,必须穿着相应的防护服;3、禁止穿无袖的上衣、短裤;4、不得穿着宽松衣服,宽松衣服可能接触或缠住带电导体、运动部件、设备或诸如此类的其它危险源;5、建议穿着天然纤维(纯棉)的衣服,可以适当降低中暑风险;6、禁止在有缠住运动部件或接触带电导体的危险情况下戴戒指、项链、手镯等饰物;7、进入施工区域前,长发必须扎于安全帽内/使用发网,不得外露。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规范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选购与发放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明。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应根据施工人员的实际需要购买,不得浪费。
第七条安全防护用品由施工单位统一购买,并在进场前发放给施工人员。
第八条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第九条焊工、切割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应佩戴适合自己工作环境的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作业环境存在化学物质或污染物的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服,以防止对呼吸系统和皮肤的损害。
第十一条安全鞋的选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抗滑、防穿刺等功能,以保护施工人员的足部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与使用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的安全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安全帽应佩戴牢固,头带要调整到合适的位置,松紧适中,并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防护眼镜应佩戴在眼睛正前方,镜片清洁,无损坏。
第十五条手套应选用合适的类型和尺寸,并保持清洁干燥。
第十六条防尘口罩应佩戴严密,松紧适中,面罩清洁。
第十七条安全鞋应每天清洁,检查鞋底磨损情况,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鞋子。
第四章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施工责任人负责。
第十九条施工责任人应制定防护用品维护管理制度,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和状况,如发现有损坏、失灵或过期的,应立即更换。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范文(二篇)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定义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员工免受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危险、伤害和污染而配备的工作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护目镜、防护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1.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位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配备和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确定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采购申请。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进行管理,并对采购数量、质量和种类进行审核和监督。
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 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员工的岗位需要进行,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的个人防护用品。
5. 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个人防护用品,合理使用。
如有发现个人防护用品损坏或者失效的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以便及时更换。
五、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1. 所有员工在进行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工作时,应在事先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方式和使用方法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对于某些特殊岗位的员工,如电工、焊工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应严格按照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个人防护用品发生损坏或者佩戴不当等情况,员工应及时停止工作,更换或调整个人防护用品,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4. 对于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如违反规定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1. 员工应自觉参加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活动,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清洗,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2. 每个部门应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档案,记录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维护和更换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工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工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目录1 目的 (1)2 定义 (1)3 管理标准 (1)4 配备要求 (2)5 使用要求 (2)6 使用培训和检查 (6)7 报废标准 (6)1目的为加强对各承包商及外协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称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安全(绝缘)鞋、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3管理标准3.1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个人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2承包商应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3.3承包商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3.4承包商应当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承包商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3.5承包商采购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查验个人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承包商应当向个人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3.6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篇)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1.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
1.2 施工单位应保证所配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负责定期检查、更换损坏或过期的安全防护用品。
2.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2.1 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佩戴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佩戴正确、完好。
2.2 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始终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或拆卸。
3.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3.1 施工人员应自觉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的清洁、消毒和维护工作。
3.2 发现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损坏、失效或过期时,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并更换新的安全防护用品。
4.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与考核4.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负责监督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2 施工单位可以设置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考核,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强化个人安全防护意识。
5.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与宣传5.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与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5.2 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人员普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告知其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可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公司采购、储存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各部门,适用本规定。
3、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升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施工人员。
第三条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工作中使用的各种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四条施工人员应在工作岗位上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五条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或更换。
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七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管理。
第八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章施工人员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第九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的特点和安全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条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放入施工包或工作包中携带。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在到达工作岗位后,应及时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根据需要佩戴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污损、磨损或破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放回施工包或工作包中,妥善保管。
第三章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人员提供统一的符合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购买、发放和回收等。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将确保所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员工的需要进行配发和更新。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个人防护的重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带头正确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和配发第六条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特点,个人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头部防护、面部防护、眼部防护、呼吸系统防护、听力防护、手部防护、脚部防护等。
第七条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作需要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而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品种齐全,类型准确;(三)质量合格,无瑕疵。
第九条公司将为临时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区域提供临时个人防护用品。
临时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遵循临时工作场所的特殊要求。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更换或停止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员工应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更换或修复。
第十三条员工应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清洗、消毒和存放,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清洁卫生和保存。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台账,记录相关信息,做到全程可追溯。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使用、损坏严重或质量有问题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的问责。
公司从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所属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两类。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一)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准入标准,组织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分级管理,组织主要劳动防护用品集中采购,监督、指导各级单位执行集中采购要求。
(二)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准入进行审查,严格把关供应商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件,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三)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明确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第六条分(子)公司各部门职责(一)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1)推荐或发布各类别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
(2)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施工现场主要劳保用品管理的通知》(二航生产﹝2019﹞136号)要求。
(二)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是否有效,中交统一标识是否规范。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核实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
(三)财务部指导劳动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费用的归集、核算,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筹集、使用。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管理职责(一)生产管理部门(1)根据项目经理部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物资管理部。
(二)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核实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是否有效,中交统一标识是否规范。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工种序列5护品种类及品名6基本要求7部门管理职责8护品供应商管理9护品配备10护品配备管理11护品使用12护品报废管理表1典型工种序列表2典型工种与相近工种对照表表3护品品名表4区域划分表5东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6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15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16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17海洋(滩海)石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定Q/SY 178—2009前言本标准代替Q/SY 178—2007《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178—2007相比,主要变化为:——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增加了物探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增加了油田建设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彬、刘亚峰、岑稳、张焱、魏巍、张晓何、唐金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Q/SY 178—2006,Q/SY 178—2007。
Q/SY 178—2009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术语和定义、工种序列、种类及品名、基本要求、部门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发放管理、护品配备和报废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工作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在境外工作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配备可参照执行。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如下:
1. 公司全员必须佩戴适合工作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工作安全。
2. 不得私自更改、拆卸个人防护用品,如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3. 每位员工必须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完整性,并主动向主管报告任何问题。
4. 禁止跨部门借用、私自调整或共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将个人防护用品私自带离公司。
5. 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按照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并遵守相关操作流程。
6. 任何发现个人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适用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处理。
7. 对于违反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进行处罚处理。
8. 公司将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员工都能正确遵守规定。
9. 所有员工可随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关于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和意见,以提高工作安全性。
10. 以上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2024年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于颁布后立即生效,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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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措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主要是确定发放的原则、范围与标准。
1、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个人防护用品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及以下原则发给员工个人使用:(1)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应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满足最低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动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员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虽然标准规定可发个人防护用品,但不需要者不发。
(5)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以下为一些主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1)防护服的发放范围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井下作业,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烧灼危险的作业,有刺割、绞碾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或特别脏的作业等工种的员工使用。
(2)防寒服的发放范围防寒服应该发给在严寒地区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通常自备的棉衣又不足以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的员工使用。
(3)防护手套的发放范围防护手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的员工使用。
胶手套应当供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的员工备用。
绝缘手套应当供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的员工使用。
(4)防护用鞋的发放范围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或防腐蚀的工种的员工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5)防护帽的发放范围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碾、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员工使用,按照需要可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和草帽(6)防护用毛巾的发放范围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和从事井下作业以及炭黑生产的工种的员工使用。
(7)防护面具的发放范围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的员工使用。
钻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制度
钻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制度钻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制度为了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员工安全健康的关注,保障钻探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特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并规定了员工必须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1. 物资配备1.1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耳塞、防护眼镜、呼吸器、防护面罩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配备和更换,保证防护装备的有效性和完好度。
1.2 防护工具:包括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的需要配备,并保持其清洁和完好。
2. 使用要求2.1 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公司进行的防护用品使用培训,学习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3 员工在进入工作现场之前必须进行防护用品的检查,确保防护装备的完好无损,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4 如发现防护装备出现损坏或者效期到期,员工必须立即更换。
2.5 离岗时,员工应将个人防护装备整理归好并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
3. 管理责任3.1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防护用品监管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有违规使用或者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公司将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进行更换。
4. 违规处理4.1 员工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并进行再次培训。
4.2 反复违规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失信员工名单。
劳动防护用品制度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我们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够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同时,希望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检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福祉做出贡献。
钻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制度
钻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制度钻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钻探公司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制度,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防护和保障。
下面是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一、制度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降低工作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钻探公司的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劳动时都必须遵守。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要求:1.头部防护:员工需佩戴安全帽,在高处作业、机械作业、物料搬运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佩戴,有效预防物体的砸击及其他头部伤害。
2.面部防护:员工需佩戴耐酸碱、耐油污的防护面具,用于防护强酸、强碱等有害物质对面部的伤害。
3.耳部防护:员工在噪声环境下工作时需佩戴防噪耳塞或防噪耳罩,有效降低噪声对耳部的危害。
4.呼吸道防护:员工在粉尘较多、有刺激性气体、有毒气体等环境下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保护呼吸道免受有害物质侵害。
5.手部防护:员工需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手套,以保护手部免受化学物品、尖锐物体等的伤害。
6.足部防护:员工需佩戴防静电、防刺伤等功能齐全的防护鞋,提供脚部的保护。
7.体部防护:员工需穿戴合适的工作服,在工作环境温度极低或极高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适宜的防寒/防暑用品。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不同工作岗位和风险等级,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要求佩戴使用。
2.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更换或擅自丢弃。
3.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员工应及时上报,由公司进行修复或更换。
4.员工离岗或离职时,应将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归还或交接。
五、培训和监督:1.钻探公司将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遵守制度要求。
2.公司将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使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环境中为保护和改善员工工作条件而佩戴或使用的,以防止或减少对员工人身伤害的设备、器具和用品。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擅自改变个人防护用品的结构或功能。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管理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员工的工作需求,确定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和规格。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应经过正规培训,了解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
第九条员工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十条公司将按照使用频率和使用情况,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更换和更新计划。
第十一条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做到爱惜使用,不得轻易遗失或损坏。
第十二条不同部门、不同工种的员工对个人防护用品的需要可能有所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各个部门和工种制定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私自解除或减少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功能。
第十四条员工应将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在规定的部位,做到紧固牢固,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及时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员工在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配合公司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如需临时脱离个人防护用品,应事先与上级或相关部门沟通,并取得书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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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公司大修项目二部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境外项目部和作业区(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受到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危害因素伤害的器材和用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HSE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公司年度个人防护用品需求及配备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处置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并负责审查进入公司的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资质。
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质量、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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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首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尽量减少危害因素。
第八条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的配备标准,向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有缺陷或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工种所接触的危害因素,为员工选择、配置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进行风险识别和控制,事先消除或降低安全隐患,不应单纯依赖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
第十一条员工要熟悉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章配备和使用
第十二条各单位依据工作岗位危害分析结果,在满足Q/SY 178-2009《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的基础上建立本单位的《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清单》。
“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清单(样表)”见附录。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验收,具体执行《长城钻探工程公司安全特种产品采购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严格依据《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清单》向员工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并保留发放记录。
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要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随产品一起交付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装备和使用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为员工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对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各单位要根据现场使用频次、环境状态等因素评估确定更换周期,并及时更换。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根据岗位HSE培训矩阵,定期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的培训,并对员工掌握的程度进行定期验证。
第五章检查、洗消和废弃处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对首次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适用性进行测试,确保使用人员充分了解该用品的功能,掌握正确使用及维护方法。
第二十条呼吸器及全包裹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需要进行人员适应性检测,包括密闭性检测、皮肤过敏检测等,以保证员工正常使用,避免造成伤害。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如果在体检中发现存在个人防护用品防护不当或不足造成的伤害,应重新评估选择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检查,确保所有个人防护用品处于有效状态。
第二十三条对于国家规定需定期检测的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机构检测,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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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第二十四条对于多次或重复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要列出清单,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洗消),并建立相应记录。
所有经过洗消的个人防护用品,在下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个人防护用品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
第二十六条废弃的个人防护用品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维护和实施本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修项目二部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