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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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1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办发〔X〕4X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开始,在示范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省在X的企业、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到X年6月底前统一移交到X区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
国有企业。各企业要针对自身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调引导,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要按照“先维修改造后移交”的顺序,本着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使家属区达到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后,移交社会服务机构。
(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服务水平不下降。
三、移交时限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于X年全面启动,力争X年前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于X年全面启动,X
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四、资金筹措
(一)资金范围。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
(二)资金来源。中央、省属在X的国有企业及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按照国办发〔X〕45号文件及省财政厅、国资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承担主要成本,示范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X区的,可给予X区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示范区财政局制定;X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费用由X区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三)资产处置。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X号)精神,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移交企业隶属的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备案。接收单位为非国有性质机构,要按照国有资产转让有关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信息公开、公
开市场挂牌交易等工作,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备案。
五、职责分工
(一)示范区国资委牵头,总体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开展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负责与省国资委联系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示范区发改局负责督促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及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维修改造项目的推进实施。
(三)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中、省补助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中央、省属在X的国有企业及示范区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的补助资金,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示范区住建局制定相关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方案并负责实施,使设施设备达到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负责移交过程中涉及房屋产权及职工房产证的办理,落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的具体接收单位,制定供水、供电、供热规划及标准等相关工作。
(五)示范区国土局负责对家属区分离移交后的土地资产过户等相关工作。
(六)示范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移交过程中人员安置及职工的
各项社会保险的过户衔接。
(七)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中医院、疗养院等机构的分离移交工作。
(八)X供电公司、X新华水务有限公司、X华电X热电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国有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线路维修改造及资产接收工作。
(九)X区政府负责X区所属企业及承接中省、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示范区成立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建立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优化程序、提升效率,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国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所属单位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规范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书面报送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时合规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