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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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

按照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框架内,全面分析梳理证照种类,明确需要精简和合并的证照,加快涉企证照和登记备案整合,最大限度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等证照事项集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切实提高审批监管效能,缩短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2017年10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推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代码成为企业的“身份代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码)走天下”。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

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外事办、省政府国资委、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档案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供销社、兰州海关、兰州铁路监管局、省国税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外汇局)、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

二、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有序推进企业名称自主选择,为最终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创造条件。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开放省市县企业名称库,制定名称禁限用规则和相同相近规则,优化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和比对系统,对查询申请的名称进行自动筛查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名称查询、选择、审查的自动化程度,有效解决“起名难”的问题。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核流程,申请人可以通过比对系统以“即查即得”的方式直接提交申请,探索建立快速处理机制,为申请名称和加强名称保护提供最大便利。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三、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和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一整套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登记“零见面”。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加快开发建设甘肃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做好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实现全省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业务环节一网办理,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环境的应用。2017年10月底前全省全面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查询,建立起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同时,以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政府电子政务办。

四、推进“政银便民通”业务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工商、金融部门的职能优势,按照“围

绕大局、推动创业、便民便利、无偿服务”的原则,推进工商、金融部门服务企业登记便利化工程,即“政银便民通”业务,2017年底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全省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2017年底完成省级及市州登记窗口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五、着力释放场地资源

各级政府要着力创造有利于促进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打破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限制及壁垒,制定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切实放宽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充分释放场地资源,为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六、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总结试点经验,规范程序制度,在严格适用范围、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全面推行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循环,切实解决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建立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相配套的市场退出制度,大幅简化注销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问题。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七、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地要按照综合监管、简约监管原则,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协调,推动跨部门间“双随机”联合检查,减少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企业的干预,减轻企业负担,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法治、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

八、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各地要按照“建、联、集、用”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加强部门协调,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信用甘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切实做好各级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共筑诚信的目的。2017年底前实现35家以上政府部门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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