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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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监管角度谈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市场监管角度谈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市场监管角度谈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从制约百姓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槛改起,通过理清“证”“照”功能关系、推动市场准入与退出双向便利、提升登记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市场主体松绑、为企业减负,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从试点到整体、从单独部门到多部门综合、从微观到宏观制度建设的分步推进,实现了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已经成为影响长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改革。

一、近年商事改革基本情况(一)从“多证合一”到“证照分离”。

一是开办企业从“多证合一”到整合6个部门实现“四个一”全流程办结,投资兴业“零成本”,全过程“零跑动”。

二是“证照分离”改革通过进“四扇门”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备案16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05项,破解企业“准入”后的“准营难”问题。

(二)从企业普通注销到简易注销全面实施。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改革措施提高了市场退出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了企业退出的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从登记注册电子化到无纸化全面实现。

在2020年全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已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程无纸化全覆盖,申请人登陆“一网通”平台,填报相关数据并完成实名认证,全程“无纸化”“零接触”获取营业执照。

目前我县个体工商户全程无纸化登记达到95%以上,企业开办无纸化登记达到77%以上。

(四)个体工商户得到有效促进和发展。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破解个体工商户面临的生产经营难题、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提供了法律遵循。

个体工商户实现直接变更经营者、跨区域迁移,同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助推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畅通“个转企”的各项支持政策也纷至沓来。

截止4月底,我县个体工商户数量为34679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6.07%,每年的增速是居各类市场主体之首。

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引言制度是组织运行的基础,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不但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制约了社会的进步。

因此,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问题分析1. 低效、复杂的行政审批流程在当前的行政机构中,行政审批流程低效、环节繁多,常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不仅拖慢了企业的发展,也妨碍了创新能力的提升。

另外,由于行政审批涉及的部门众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畅通,导致了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

2. 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是创新的核心驱动力,而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得创新成果容易被侵权,不利于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新环境的形成。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存在着知识产权申请难、审查速度慢、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加强保护力度。

3. 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当前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低收入群体,导致贫富分化加剧。

此外,还存在着一些收入来源不明、逃税漏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性和社会稳定。

4. 失信行为频发失信行为普遍存在于市场经济中,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干扰了市场秩序。

当前我国的失信行为主要是由于监管不到位、法律面临执行难等原因造成的。

此外,失信行为的成本过低,使得违法行为者可以轻易逃避责任。

三、整改措施1.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是提高行政效能和减少企业负担的关键。

应当建立起一套透明、公开的行政审批制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做好信息共享与协调,减少信息壁垒,提高办事效率。

2.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激发创新活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审查工作,提高效率。

同时,对于侵权行为应加大惩罚力度,以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一些意见建议:
1. 简化企业注册程序,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减少办理手续和时间,提高注册效率。

可以通过在线注册系统、一站式服务等方式,简化企业注册所需的材料和环节。

2. 优化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商事登记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企业名称的管理,避免重名和混淆,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 改进企业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清算和退出机制,提高企业退出的效率和公正性。

加强破产法律的适用和执行,鼓励企业主动申请破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5.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商事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加强对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6. 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商事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约束。

7.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加强对市场操纵、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市场监管的效果和公信力。

以上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通过简化注册程序、优化登记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方面的改革,可以促进商事环境的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制度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制度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制度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制度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制度的有效运行和落实。

以下是我对制度落实上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及其分析:1. 信息不畅通在制度落实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通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例如,在企业内部,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及时地沟通与协调,导致工作岗位职责边界模糊、互相推诿责任;政府机构内部没有建立起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台,导致多个部门之间的政策宣传和资源配置无法协调一致。

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了完善的制度安排,也难以在实际操作中发挥应有效果。

2. 纪律执行不力纪律执行不力是另一个严重的问题。

一方面,在组织层面上,存在监督机制松散、惩罚手段不力等因素;另一方面,在个体层面上也存在自觉性不强、对规章制度认识淡薄等现象。

例如,在企事业单位中,听任人事关系和私人关系干扰办公纪律,造成工作延误;在政府机构中,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造成监管松懈。

3. 信息保密性不足信息保密性不足也是制度落实中一大问题。

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构,在涉及核心业务、决策层面的信息管理上都存在漏洞。

这种情况下,制度规定虽然明确了权限与责任,但因为信息的泄露或滥用而使得相关制度变得空洞化。

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和科研机构等需要严格保护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行业中,信息的泄露严重危害了制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1. 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为了解决信息传递不畅通的问题,在组织层面上可建立专门负责信息共享与协调工作的部门,并设立相应的制度职能。

在政府机构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沟通、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来推进工作协调。

同时,在单位内部可以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内部门户、通讯平台等,实现沟通与协作的便利化。

2. 强化纪律执行要解决纪律执行不力的问题,首先要健全监督机制,并明确权责边界。

对于违反纪律者,必须严格实施问责制度,不能姑息迁就。

此外,在组织层面上还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个体意识,增强规章制度的自觉遵守,并倡导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级标题: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二级标题:缺乏法治精神和执行力在制度建设中,一个重要而常见的问题是缺乏法治精神和执行力。

许多规章制度虽然被制定出来,但实际上却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这种现象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些规章制度只是形式上的,缺乏具体细化、明确操作细节和责任人。

这导致了规章制度无法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一纸空文。

其次,相关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往往忽视调研和实地考察工作,导致最终出台的政策不能真正贴近实际情况。

由于制定过程不够科学严谨,规章制度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再次,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或个别人员对规章制度漠视态度,甚至故意违反。

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受到足够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缺乏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措施也使得一些人“得过且过”,不愿按照规章制度来行事。

二级标题:制度内外部门的信息不对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制度内外部门的信息不对称。

这使得一些部门无法充分了解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和相关细节,从而影响了决策和执行效果。

首先,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

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各个部门往往只关注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而忽视了整体规划和协同配合。

这造成了决策上的误差,以及资源的浪费。

其次,制度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

一些重要决策和政策文件可能仅限于少数高层干部知晓,普通员工并未得到足够信息反馈。

这导致员工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理解偏差或执行错误。

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加强信息流通渠道建设、构建统一数据平台,并建立健全透明公开机制。

只有各个部门能够获得更详尽、准确,并及时与批示文稿消息进行交流与接收、采取适当措施使监督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程序正义与精神正义相结合。

二级标题:整改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整改建议:首先,加强制度执行力。

要从加强法治意识教育入手,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同时,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注重细化和明确操作细节,使其能够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落实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落实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落实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落实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引言:落实制度是国家、组织或机构为了实现目标,并保证行为的规范性和连续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章制度。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发现制度虽然设立了,但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

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实施的单位责任不到位、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监督措施不力以及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个人主义行为等。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实施的单位责任不到位在制度落实过程中,相关实施单位的责任承担是关键。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单位对于制度的实施责任感不强,导致了制度落实的困境。

造成责任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些单位对于制度的理解不到位,甚至存在误解。

这导致了对制度的执行产生抵触情绪,进而影响了制度的落实效果。

其次,一些实施单位对制度执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他们可能把制度执行当成一种形式主义,只完成了表面工作,而没有真正将制度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

对策建议:要解决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制度的传达和宣传工作。

实施单位应当充分理解制度的内涵和重要性,明确制度执行的目的和意义。

其次,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考核机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定期进行跟踪和考核,以此来促使实施单位履行责任。

最后,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通过加强上级对下级单位的监督和激励,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制度能否落地生效的关键。

然而,在实际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常常会存在一些缺陷,导致制度难以实施。

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有些制度设计过于复杂,过于繁琐,给实施单位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和困扰。

这样一来,实施单位就很容易产生推脱、敷衍或者违反制度的心态。

其次,有些制度设计的目标和内容不够明确。

这使得实施单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很难把握自己的角色和职责,导致制度执行效果不佳。

2021年基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地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1年基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地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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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与“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对与之关联的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上,除部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尚未到工商办理变更外,一些办理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与“两证整合”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国税办理了落户或变更手续,而未到地税部门办理手续。

导致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由于没有在地税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导致存在征管漏洞,致使税款流失。

二是征管基础数据不全。

一些纳税人在国税已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将电脑中数据传送至地税部门,但纳税人迟迟不到地税部门办理,导致征管基础数据无法更新。

三是工作量增大。

车船税申报时需导入被代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如新旧号码不一会导致数据申报失败,我们只能在系统中一户一户查找,窗口工作量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帮助纳税人理清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与“两证整合”的流程。

二是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发挥网络平台作用。

三是加强催报催缴的力度,督促税管员及时做好催缴落户工作,并有记录。

进一步完善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完善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完善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当前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一、加强商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商事主体信用是商事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因此需要加强商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具体而言,可以开展商事主体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商事主体信用黑名单机制,提高商事主体信用处分的力度,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打造信用、守信、重信的商业文化。

二、优化企业登记流程企业登记是商事制度的核心环节之一,需要进一步优化。

可以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企业登记窗口,减少企业注册手续,缩短注册时间,推行电子化办公,实现一次性营业执照核发等。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登记信息的管理,避免虚假注册和注册信息不真实的情况出现。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商事制度的核心问题,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

可以完善公司法人、监事、股东之间的权利关系,加强对公司治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的公正、公平、透明。

另外,要引导企业发展多元化的股权结构,防止存在股权集中或者关联交易,避免公司治理的风险。

四、建立健全的涉外商事制度涉外商事活动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需要建立健全的涉外商事制度。

可以通过签订双边贸易协议、认可企业标准等方式,将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相联系,扩大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程度。

同时,要加强对涉外商事活动的监管,防范涉外商事风险。

五、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技术创新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关键之一,需要加强相关工作。

可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规范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障和管理。

另外,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商事登记改革后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商事登记改革后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商事登记改革后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表示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了登记程序,放宽了企业登记门槛,有利于激发民间创业热潮,但是在改革的同时也给基层工商部门带来一系列监管问题,后续监管措施亟待跟进。

一、目前商事登记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今年3月1日,深圳、珠海实施新商事登记,并启动新版营业执照,其主要内容及特点:一是打开了经营范围的“连环锁”。

将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将营业执照简化为商事主体资格凭证。

同时将目前使用的18类营业执照精简为7类,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二是打破了注册资本的“玻璃门”。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

三是拆除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铁栅栏”。

采取住所和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场所和住所不一致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四是取消了年检验照的“紧箍咒”。

企业每年将不用接受工商执照年检,只需提交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主向社会公示经营状况。

二、商事登记改革后基层后续监管存在的困难(一)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加大。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登记门槛降低,在为不少创业人士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带来许多新的难题。

一是取消验资限制后,必然会滋生一些“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设立,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趁机以开公司、办企业为名,行洗钱、诈骗之实。

二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限制后,容易产生一个住所承租给几个不同经营主体的现象,也容易产生一些特殊行业在居民区开设经营主体所诱发的矛盾。

三是取消年检验照后,工商部门不再对商事主体的登记和许可审批信息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查,会出现一些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办理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

(二)基层监管模式发生变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商事制度改革是指政府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在合理调整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型经济体系的逐渐成熟,商事制度改革成为了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文就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总结。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当前,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便利化改革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设置清单审批”到“负面清单管理”、从“照后制”到“照前放行、审后监管”,全面推进了便利化改革,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深化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近年来还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政策,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之一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市场化改革和银行间市场建设。

此举无疑强化了经济金融体系的服务效能和市场竞争力。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立法不足立法不足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瓶颈之一。

因为制度改革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所以,只有完善立法体系,才能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创造一个便利优质的营商环境。

政策落地难政策落地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改革措施,并在细节方面完善政策制定,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增强营商环境的实效性。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篇一:商事登记改革制度中的问题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的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是将申请人的申请登记行为和主管机关的审核登记注册行为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行为,是国家对商事活动实施法律调整和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商法是一门私法性学科,商事登记则最集中的体现了商法具有公法的性质。

商事登记在我国还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作为国家调整商事交易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事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确认商事主体的商事活动资格,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营业活动。

2、确认登记事项的效力,向社会工会公开经营性主题的信用、能力和责任。

3、有利于国家的监督管理,使国家及时了解商事主体的经营状态,有利于国家对各种不同企业的设立和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管,从而实现对商事主体的法律调整和整个国家商事活动的宏观调控,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在我国商法部门尚未形成的法律制度下,商事登记法律没有一个既定的制度框架,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存在缺陷。

一是立法上的缺陷。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是零散的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集合,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方面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商事登记的法律法规多有内容上的交叉重叠,存在大量的冲突。

二是制度上的缺陷。

一方面登记内容不详细,制度规定落后,难以发挥这个制度本身的优点和对市场的贡献。

我国现行商事登记制度诞生于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而新的经济体制尚未形成时期,其立法目的和基本精神较多地反映了旧体制的要求,不能反映市场经济的需求。

另一方面前置审批程序过多过滥,分级管理,抬高了企业设立的门槛,增大了企业变更的成本,收费化趋势也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极大地冷却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为了更好的发挥商事登记的作用,商事登记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最重要的是解决立法上的问题,统一商事登记制度,防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章的过高构成比例,直接致使地域保护和行业保护堂而皇之地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成为某些人利己之工具。

最新-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精品

最新-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精品

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证券范围相对竞价交易制度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流动性保障和推介功能,这些功能对于那些交易相对比较清淡的证券和不为人所知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证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做市商制度可以通过多种灵活手段辅助大宗交易,降低机构投资者大宗交易成本。

但是对于那些交易非常活跃、在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型上市公司证券来说,证券本身的流动性和知名度都很高,市场的深度也能够容纳大宗委托,做市商制度所提供的功能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相反,做市商收取的做市收入还会增加这类证券的交易成本。

从做市商的角度看,做市商的目的就是为了追逐做市利润。

根据3.3式,做市商利润可以表示为其中为做市商做市利润。

由41式可知,做市商为了追求做市利润,必将倾向于担任交易活跃证券的做市商,因为做市利润与交易活跃程度��即预期投资者提交委托的数量相关。

同时交易活跃的证券往往是市值较大的蓝筹股,证券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由于交易量活跃,做市商能够充分分散头寸风险,这使做市商不对称信息成本和风险头寸成本大大降低。

目前证券做市商数量的分布情况充分体现了做市商的这种倾向见图2.1,随着证券交易量的提高,做市商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易最活跃的1%的证券,做市商的密集程度达到最高,平均每只证券有62.8名注册做市商,接近平均水平的5倍。

因此,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证券范围与做市商自身的利益取向是矛盾的,做市商制度适用于交易比较清淡、知名度不高的证券交易和辅助大宗交易,但是做市商为了追逐做市利润则倾向于担任交易活跃证券的做市商,并且因为辅助大宗交易利润较低或者风险较大,更热衷于小额交易。

在各国做市商制度的实践中,出现过因考虑做市商利益而使功能错位的问题。

近年来,各国证券交易所纷纷调整做市商制度的使用范围,以突现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优势,避免做市商制度的缺陷。

1.伦敦证券交易所做市商制度垄断使用范围的收缩伦敦证券交易所自1986年实行改革以后就全面采用做市商制度,所有证券的交易都是采用做市商制度或是以做市商制度为主。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汉中市西乡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孙旭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系列措施的陆续推进,创业门槛得到降低,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市场活力得到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形成,但政策措施在基层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就几个方面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一)“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监管执法存风险。

一是法律法规缺乏及时跟进。

“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

而“前置”变“后置”后“证”与“照”的衔接问题引发了一些思考:“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然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许可证办理期限要求、职责边界、负面清单等方面,未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做出详尽规定。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和相关主管(审批)部门,市场主体到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成为许可申请人,而对于正在审批过程中或者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市场主体,许可部门未对其相关信息告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导致“证”与“照”未完全实现闭环。

许可申请人要经历多长期限可取得许可证?未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哪些底线不能触碰?不符合审批条件或许可证被审批部门吊销、撤销,应该由哪个部门、履行哪些手续督促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大量的前置审批转变为后置审批,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约束,没有风险防控,“证”与“照”衔接的问题务必会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二是“证”与“照”衔接脱钩会使政府公信力受影响。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入经营项目,而部分市场主体迟迟未提交许可申请或未取得行政许可,加之,部分市场主体申请时有随意性,没有办理许可证也不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可能导致“证”与“照”不对称或者衔接不紧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未有效衔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完善。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事活动不断增多,商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中。

商事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保护商事活动参与方利益和合理调节市场经济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与制度。

本文将探讨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制定和修改,我国实行了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公司与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然而,商事制度的改革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完全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仍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监管手段。

由此,强化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梯次化、细致化、标准化、规则化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二、商事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到位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是商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着对法律、监管标准执行严格度不一、执法不力的现象。

同时,一些有关方面理解不足,法律依据不清,导致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2. 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我国当前仍存在一定的“黑心企业”现象,一些企业没有依法纳税、没有保障员工福利、质量信誉缺失等不良行为。

同时,消费者及受损害方的维权渠道仍然不够畅通,使得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影响了商事活动的健康运行。

3. 制度设计不合理商事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未从时代发展要求出发,未与国际接轨,未考虑到区域性经济发展、多元企业文化等问题,导致规章制度不够完备、满足市场需求不足。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对策1. 强化制度执行要想一步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需依靠一个明确的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惩。

同时,还需要制度监察,加强对于执行情况的监管与检查力度。

2. 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对策之一。

商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降成本的有效措施

商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降成本的有效措施

建议:公司商务办与律师事务部制定服务类、运输类、外协加工类、固定
02
资产等采购模板。
“四表一函”:要求《工商注册信息审查表》每年更新一次,但实际合同履
行过程中,无法及时得知供应商的企业资信情况。
建议:商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关联第三方企业资信查询系统,实时、及时提示供应
03
商的资信情况,如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重大事故等,我方可及时止损。
CONTENTS
商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降成本的有效措施
商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商务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学历指数
问题:现行采购人员学历低于公司要求? 建议:鼓励员工个人提升,给予补贴; 推进人才储备,逐步优化。
人才引进
问题:采购岗更需要有专业技术背景人才,但 目前引进此类人才存在阻力(薪酬问题及员工 个人职业规划问题)? 建议:公司对于此类人员给予政策上的辅助, 提供晋升平台及更好的薪酬待遇。
国家政策动态
改进后
节约成本
6个月银行承兑
12个月银行承兑 0.02175*650w=141 375
降成本的有效措施
01
采购人员提前介入项
目谈判
02
高层领导对项目指定
物料的谈判支持
03
大项目特价支持
12
THANK YOU
感谢指正
商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
商务管理信息系统
1、线上合同评审流程过长 (针对合格供应商)。
问题与建议
2、对于长期的超期物料系统 无法追溯其造成原因。
1、对于与合格供应商签订的 采购合同,其合同评审流程 系统能智能删除生产、质检 环节的评审。
2、建议商务办与信息化办能 实现物料超期原因追溯功能。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制度执行成为保障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改进制度执行,促进社会发展。

一、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1.1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制度执行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为制度执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激烈,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选择规避制度执行,违规行为层出不穷。

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息不对称,监管者面临难以掌握的市场动态,很难做到全面、准确地执行制度。

1.2 制度执行的盲目性问题制度执行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

一方面,制定制度时无法预见到各种特殊情况的出现,导致制度执行时产生一些固化的问题。

另一方面,执行者在执行制度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对某些制度进行有选择性的执行,导致制度执行效果有限,甚至出现一些漏洞和弊端。

1.3 执行者素质问题制度执行涉及到各个层面的执行者,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制度执行的效果。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执行者素质不高的情况,比如执行者对相应制度的理解不深入、不全面,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执行中出现疏漏和错误。

1.4 制度执行监督不力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问题也是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之一。

在一些情况下,监督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腐败、不公平等,无法有效地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此外,监督者缺乏及时、全面的监督手段,也会导致制度执行监督不力。

二、整改措施2.1 完善法律法规为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首先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充分预见到相应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2.2 加强规范化教育培训为提高执行者的素质,需要加强相关职业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对制度的深入理解和掌握,培养执行者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摘要:制度执行问题是当前许多组织和机构都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本文从人员、信息、沟通、监督和激励等方面分析了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旨在帮助组织和机构提高制度执行效果。

关键词:制度执行,问题,整改措施一、引言制度是现代组织和机构的基本依托,它规范了组织和机构内部的行为和活动。

然而,很多组织和机构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都面临各种问题,制度执行效果不佳,影响了组织和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因此,探讨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2.1 人员问题人员是制度执行的最重要环节,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制度执行的效果。

然而,目前在一些组织和机构中存在着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首先,一些组织和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制度执行的负担过大,无法顺利进行。

其次,一些人员素质不高,意识不到制度执行的重要性,执行不力,甚至存在违反制度的行为。

再次,一些组织和机构对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无法提升人员的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

2.2 信息问题信息是制度执行的基础,对于组织和机构来说,及时准确地获取和传递信息是保证制度执行顺利进行的关键。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不畅通的问题。

首先,一些组织和机构在制定制度时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的依据不充分,执行效果不佳。

其次,一些组织和机构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导致执行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甚至产生冲突。

2.3 沟通问题沟通是制度执行的桥梁,对于组织和机构来说,有效的沟通是保证制度执行协调顺利的重要手段。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沟通不及时、沟通不准确的问题。

首先,一些组织和机构在制定制度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不及时,导致制度的执行标准和方式产生分歧。

其次,一些组织和机构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沟通不准确,导致信息传递不明确,执行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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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问题
1.社会各界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部分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不足。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后,部分市场主体对注册资本及未兑现认缴承诺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随意申报资本规模,造成注册资本虚高的情况,并将出资时间无限期延长,20年、30年出资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长达50年以上。

二是企业年报主动性不强。

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未按时年报所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足,导致自觉进行年报的意识不强。

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年报公示期内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仍依赖工作人员提醒并帮助其年报,极大增加了基层负担。

三是相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使用不足。

部分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业务时仍要求查验加盖年检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打印企业信息基本情况表等,缺乏主动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意识,弱化了平台的公示作用。

2.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人力、物力投入大增。

随着“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工商部门注册窗口在材料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归档、咨询公示等方面的工作量与日俱增。

按照省工商局要求,每1000户企业应按1:1的比例配备注册官和注册官助理,目前我市在册企业
已达3.6万户,按规定全市应配备注册官、注册官助理各36人,各县级局已尽量配齐注册官,但由政府购买服务配备的注册官助理缺口巨大,各县级登记窗口基本未配备注册官助理,如永定区市场监管局窗口需配备3名注册官助理,但至今未获区政府批准。

各登记窗口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全市各县(市、区)登记窗口人员均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

同时,电脑、打印机、扫描设备、档案装订设备等硬件设施也需要升级换代,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后办公经费紧张以及档案室库容紧张也都是工商部门当前面临困难。

在调研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反映基层目前需承担工商、食药、质监三个局的监管任务,工作量大、人员紧缺,年报公示等后续改革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3.市场主体申办营业执照随意性变大。

因准入的放宽,申办营业执照变得容易许多,有的市场主体为摊薄税率而另行登记,有的为了争取政府对特定行业的补贴(如家庭农场),或纯粹为了获取银行贷款、某个特定项目的招投标要求而设立公司等等,导致大量临时照、欺骗照、一人多照等情况,使用完后便束之高阁,既不开展经营活动,也不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此外,“注册容易开张难”,许多市场主体因资金短缺、融资成本高、生产成本增加、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破产倒闭,但并未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上述现象造成市场中存在大量的“僵尸户”,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不能全面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真实现状,影响政府科学决策。

4.事中事后监管部门之间易产生监管漏洞。

因种种原因办理执照后未实际经营的僵尸户的数量不断增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的市场主体也大量增加,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主要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贷款等方面对市场主体进行约束,缺乏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还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约束不强,无法引起市场主体的足够重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太容易,市场主体基本上在办理贷款时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法贷款时,才会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商事制度改革。

市场主体对商事制度改革的措施都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但还缺乏责任和风险意识,社会各方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运用还缺乏足够认识,在经济活动中没有将平台有效运用起来,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宣传,加强责任、风险和平台运用等方面的宣传,力求生动、形象,确保商事制度改革深入人心。

2.强化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相应责任。

在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成熟、企业自律意识不强的现状下,为杜绝因不守规不诚信违规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按规定三年异常五年严重异常才能退出的怪象,需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建议国家工商总
局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入限制性或强制性行政处罚手段。

另外,可参照广东省做法,由省一级出台更为详细的监管办法,其在 3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其中第五十七条对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措施,这一举措将极大加强年报公示的工作力度。

3.完善机制,尽快出台市场主体简易退出办法。

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推动了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但不管是主动退出还是被动退出都很烦琐,需要省一级尽快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企业“准入容易退出难”的问题,简化注销、吊销程序,实现市场退出便利化,解决僵尸户不断增加、市场主体虚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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