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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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范例) -制度大全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范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主任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专管员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指导员指导员专员二、岗位职责:...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
主任
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
专管员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
指导员指导员专员
二、岗位职责:
主任
参与本区(县)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对社区康复站(点)、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社、居(村)委会残协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本区(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的实施工作,参与各类指标任务的汇总和统计。对中心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负责向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拟制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除本机构的成员。
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指导本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管理残疾人康复信息,掌握本区康复资源,制定康复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
负责康复项目的业务经费和康复训练与服务补贴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承担本区(县)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与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的组织协调,承担对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
在本区县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的康复教育工作,组织本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提供康复技术支持、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与同行的交流。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残康办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专管员
负责各种资料与文件的收发、整理及保管、存档。
申请、下拨各项康复专项经费。
组织、筹备会议,并负责会议签到、考勤。
组织中心内部联谊活动,增进内部团结。
对新成员进行培训。
与基层各残联组织、各康复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康复指导员
联系召开残康办、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议。
下达本区年度机构康复任务指标数,下发、收集、整理康复训练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对机构康复训练的质量进行跟踪,及时反馈信息。
利用各专门节日,组织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残疾预防、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向各康复机构征集课题,关注我区主要康复机构的课题研究动向。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康复专管员
下达本区社区康复任务指标数,收集、整理各种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组织召开社区康复员工作例会,布置各项康复任务。
负责进行相关的调研工作和各类社区康复主题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订阅相关期刊,整理各项社区康复服务资料,参与社区康复的科研课题。
兼任社区康复服务信息员,广泛收集各类社区康复服务动态信息,负责策划、编辑、印制社区康复服务导报。
参与对社区康复工作的考核。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人物。
培训指导员
承担中心的各项培训业务,收集、整理各项培训资料,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指导各社区康复管理、技术培训工作,配合各社区进行必要的康复保健知识的宣传。
与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组建立长期友好关系,为中心的基层康复培训工作争取外部支持。维护、管理O-18岁残障儿童数据库,做好信息采集、输入、统计工作。
负责中心的宣传及对外联络工作,树立中心形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用品用具配发、残车专管员
下达残疾人用品用具、残车更新、年检任务指标。
组织做好残车更新、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市交办任务。
做好用品用具的配发、统计和汇总工作。
组织联系区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评估专家进行个性化评估,做好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工作。负责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本中心会议分理事会议、全体会议、社区康复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
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开。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方向。
全体会议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及全体成员参加,每月定期召开,贯彻理事会议精神,汇报中心近期工作情况及自查各自工作。
社区康复联席会议由主任、中心社区康复专管员、中心培训指导员、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康复指导员和各街(镇)社区康复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总结近期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布置工作任务。
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每周召开一次,安排近期工作。
各项会议必须贯彻严肃、认真、高效、有序的原则。
各项会议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事前请假。
四、日常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
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由中心专管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
工作时间内注意个人形象,不迟到,不早退。
事假:请假半天的,须征得中心主任同意,请假半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残联分管理事长同意;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须征得残联理事长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按矿工处理。
(二)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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