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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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工作计划_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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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工作计划_精神卫生工作计划2017精神卫生工作计划_2017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计划的效率性主要是指时间性和经济性两个方面,那么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应该如何制定呢?下面是爱汇网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17精神卫生工作计划,供大家阅读!2017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根据上级文件的任务要求,结合本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精防康复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加强以法管理,确保社区稳定,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服务,特制订本计划: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建设;加强领导力度,切实把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精防看护网人员并对精防看护网成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整体看护水平,确保精神卫生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重点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制度,对易肇事肇祸、影响社会治安的患者及时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亲属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实效。

三、落实“四疗一教育”的康复工作;提高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实效。

社区医生及居委会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做好定期随访、动态管理、督促就医服药,加强家庭康复指导,做好评估工作。

四、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安排对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康复成员、社区户籍制医护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对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技能和康复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精心组织“4月7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助残日”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加强法制观念,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为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和管理,对有肇事肇祸苗子的患者,及时按有关政策落实经费送院治疗,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发生,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做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全面准确掌握我乡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重症轻症,阵发性,先天性,后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遗传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种疾病引起的病史调查,并按规定时间填写各种调查报表。

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一步提升我省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4号),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发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健全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确保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等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1.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

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

2016年,所有市(州)和县(市、区)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到2020年,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关爱帮扶小组。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省残联。

排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

到2017年,省、市、县、乡、村(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力争全省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精神科编制床位增加到4.64张。

到2020年,建立省级精神卫生中心,常住人口超过50万且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设置或明确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成府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成府发〔2012〕2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成都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根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遵循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稳步推进卫生改革,不断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取得初步成果。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不断完善。

优质医疗资源逐步向二、三圈层区(市)县延伸,区(市)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灾后重建,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可持续发展潜力进一步增强。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医疗机构接诊门诊病人、收治住院病人数量大幅增加,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成功应对了“5·12”汶川特大地震、“6·5”公交车燃烧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治任务以及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

中医药特色更加突出。

已基本形成以市、区(市)县中医医院为龙头,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成全国、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9个、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个、省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个。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2]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3年底,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44万个,其中医院2.4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54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2万个;卫生人员979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1万名;床位618万张。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5张、执业(助理)医师2.06名、注册护士2.05名。

2004—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39.91亿人次增加到73.14亿人次,年均增长6.96%,住院人数由每年6657万人增加到1.91亿人,年均增长12.42%。

但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

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4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10%。

二是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

西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

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近90%。

内容1.1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内容1.1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支持下,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改扩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善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条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依法依规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积极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流浪乞讨人员、“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及康复指导服务。

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

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

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正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推进健康四川建设,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公民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其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精神障碍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第四条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建立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4]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4]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4〕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川办函〔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精神卫生工作事关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为契机,切实把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防治、管理和服务等重点,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到2016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精神卫生编制床位由2.2张增加到4.0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从3‰提高到4.5‰,检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社区管控体系。

二、工作重点(一)完善精神卫生工作制度体系。

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出台、谁清理”原则,清理已经发布但不符合《精神卫生法》的文件,清理结果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

要根据《精神卫生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制度措施。

市卫生局要牵头负责,会同市委编办研究全市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及编制设置工作;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研究起草《成都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并按程序报审;会同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研究制定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制止、送诊和接诊衔接机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办发[2014]5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2
【实施日期】2014.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川办函〔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精神卫生工作事关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为契机,切实把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
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防治、管理和服务等重点,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到2016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精神卫生编制床位由2.2张增加到4.0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从3‰提高到4.5‰,检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社区管控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精神卫生工作制度体系。

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出台、谁清理”原则,清理已经发布但不符合《精神卫生法》的文件,清理结果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

要根据《精神卫生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制度措施。

市卫生局要牵头负责,会同市委编办研究全市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及编制设置工作;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研究起草《成。

精神卫生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精神卫生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精神卫生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与政策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1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作了规定,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15—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

此外,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1)工作目标。

精神卫生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

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确立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组织领导。

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

最新-《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9―220190年)》全文 精品

最新-《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9―220190年)》全文 精品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9―2020年)》全文篇一:《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学生姓名学专号:业指导教师二○一六年五月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摘要:为了改善我国日趋严重的精神卫生问题,政策颁布和施行是必不可少的,在最近的十几年间,国家发布了不少政策和规划,对解决问题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仍需要在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的更好。

关键词:精神卫生问题状况;精神问题产生原因;精神卫生政策;政策实施正文:科技的进步带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使人们在精神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忧虑,导致了一系列精神疾病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卫生政策的颁布和实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1我国精神卫生问题严重,精神卫生政策不足11精神卫生疾病现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1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一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五成。

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生命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负担,精神疾患在我国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1]截止2019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

当今,精神卫生问题更应引起国家和群众的高度关注。

12精神卫生服务的资源不足以及服务水平有限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需要极为巨大的医疗服务资源,但还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中国,在医疗资源方面确实无法做到完全满足需求,看病难问题的存在便是医疗人员严重不足带来的后果。

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不同地区资源的分配也存在差异,发达城市有着更为丰富和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资源,这就使得欠发达城市及贫困地区人民的精神卫生问题因为得不到有效地治疗和关注变得日趋严重。

截止2019年全国共有1650家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开放床位数28100张。

精神科床位主要分布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中,占总床位数的86.4%;精神科床位密度全国平均为1.71张/万人,上海和北京最高,全国精神病专科医院床位使用率为92.4%,平均住院日中位数为45[2],床位不足情况到现在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全文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全文

三一文库()〔《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全文〕*篇一:《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学生姓名:学专号:业:指导教师:二○一六年五月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摘要:为了改善我国日趋严重的精神卫生问题,政策颁布和施行是必不可少的,在最近的十几年间,国家发布了不少政策和规划,对解决问题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仍需要在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的更好。

关键词:精神卫生问题状况;精神问题产生原因;精神卫生政策;政策实施正文:科技的进步带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使人们在精神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忧虑,导致了一系列精神疾病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卫生政策的颁布和实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1.我国精神卫生问题严重,精神卫生政策不足1.1精神卫生疾病现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一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五成。

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生命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负担,精神疾患在我国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1].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

当今,精神卫生问题更应引起国家和群众的高度关注。

1.2精神卫生服务的资源不足以及服务水平有限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需要极为巨大的医疗服务资源,但还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中国,在医疗资源方面确实无法做到完全满足需求,看病难问题的存在便是医疗人员严重不足带来的后果。

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不同地区资源的分配也存在差异,发达城市有着更为丰富和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资源,这就使得欠发达城市及贫困地区人民的精神卫生问题因为得不到有效地治疗和关注变得日趋严重。

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1650家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开放床位数28100张。

精神科床位主要分布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中,占总床位数的86.4%;精神科床位密度全国平均为1.71张/万人,上海和北京最高,全国精神病专科医院床位使用率为92.4%,平均住院日中位数为45d[2],床位不足情况到现在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31•【字号】川办函[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川办函[2013]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扎实做好《精神卫生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神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精神疾病具有病程迁延、反复发作、致残性高、经济负担重等特点。

据统计,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居首位,占疾病总负担的20%。

目前,我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超过67万,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做好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民健康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把学习、宣传《精神卫生法》列入议事日程。

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落实工作措施《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及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依法落实各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一)认真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按照“谁出台、谁清理”的原则,尽快清理已经发布但不符合《精神卫生法》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24年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2024年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2024年精神卫生工作计划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心理压力和精神问题。

精神卫生工作在保障人们身心健康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制定2024年精神卫生工作计划,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精神卫生服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目标2024年的精神卫生工作目标是:提高全民精神健康水平,降低精神疾病发病率,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建设健康、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任务1.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1)开展全民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众对心理健康的认知和意识,提供正确的心理健康知识;(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各类媒体传播正面的心理健康信息,消除心理障碍;(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心理援助、心理干预等各类活动,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务;(4)与教育系统合作,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2. 建立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1)加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基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2)加强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建设,提高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水平;(3)推广使用精神卫生APP,提供在线咨询、辅导和治疗服务;(4)建立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心理援助和康复服务,支持心理康复患者的社会融入和再就业。

3.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支持(1)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关注,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2)关注老年人的精神健康问题,组织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活动,建立老年人心理咨询服务平台;(3)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提供精神康复训练和经济援助;(4)加强对职场人群的关注,提供职业心理辅导和职业重塑服务。

4.加强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1)加强精神疾病研究,提高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探索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和策略;(3)加强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提高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4)加强国内外精神卫生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成果。

国办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度)通知

国办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度)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6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支持下,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改扩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善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条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依法依规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积极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流浪乞讨人员、“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2.21•【文号】卫办疾控发[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指导各地科学评估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依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指标,我部组织制定了《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见附件1)和《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问卷》(见附件2)。

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当地情况,依照《评估方案》自行对《规划》的部分或者全部指标的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请各地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秦如联系电话:************附件:1. 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2. 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问卷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附件1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一、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一)调查问卷。

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采用调查问卷1、调查问卷2和调查问卷3进行测量。

调查问卷1:为知识问卷,共20个条目,主要来源于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卫办疾控发〔2007〕84号)。

调查问卷2:是病例测验问卷,由5个病例组成。

前2个病例是核心问卷,必须进行测验;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全部5个病例的测验。

这5个病例依次为抑郁症、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躁狂症、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强迫症。

调查问卷3:是关于精神疾病的态度问卷,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选作。

(二)评分方法。

1.调查问卷1。

第1-16题参考答案为:1.是,2.否,3.是,4.否,5.是,6.否,7.是,8.是,9.否,10.否,11.是,12.是,13.否,14.否,15.是,16.是。

内容1.1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内容1.1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健康中国、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支持下,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改扩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善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条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依法依规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积极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流浪乞讨人员、“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全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及康复指导服务。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全文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全文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全文篇一:《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学生姓名:学专号:业:指导教师: 二○一六年五月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政策概述摘要:为了改善我国日趋严重的精神卫生问题,政策颁布和施行是必不可少的,在最近的十几年间,国家发布了不少政策和规划,对解决问题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仍需要在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的更好。

关键词:精神卫生问题状况;精神问题产生原因;精神卫生政策;政策实施正文:科技的进步带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使人们在精神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忧虑,导致了一系列精神疾病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卫生政策的颁布和实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1.我国精神卫生问题严重,精神卫生政策不足1.1精神卫生疾病现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一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五成。

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生命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负担,精神疾患在我国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1].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

当今,精神卫生问题更应引起国家和群众的高度关注。

1.2精神卫生服务的资源不足以及服务水平有限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需要极为巨大的医疗服务资源,但还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中国,在医疗资源方面确实无法做到完全满足需求,看病难问题的存在便是医疗人员严重不足带来的后果。

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不同地区资源的分配也存在差异,发达城市有着更为丰富和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资源,这就使得欠发达城市及贫困地区人民的精神卫生问题因为得不到有效地治疗和关注变得日趋严重。

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1650家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开放床位数28100张。

精神科床位主要分布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中,占总床位数的86.4%;精神科床位密度全国平均为1.71张/万人,上海和北京最高,全国精神病专科医院床位使用率为92.4%,平均住院日中位数为45d [2],床位不足情况到现在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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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2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

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1.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行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016年,各区(市)县政府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到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关爱帮扶小组。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

到2017年,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到2020年,力争全市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精神科编制床位增加到5.64张。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协调平衡发展。

到2017年,各区(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全部接受区(市)县级精神卫生专项培训,鼓励基层医生参加增加精神科执业范围培训。

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到2020年,全市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6名,精神科护士数量不低于12名。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

及时发现并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让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阳光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值。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

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

2017年底前,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健全心理援助热线,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6.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

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增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为精神残疾人提供过渡性康复、职业康复服务的能力。

到2017年,70%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成立康复科开展院内康复,35%以上的区(市)县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到2020年,70%以上的区(市)县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在开展精神障碍康复的区(市)县,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案例。

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

到2017年,所有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特殊场所成立心理辅导室。

到2020年,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6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大众心理卫生知识宣传覆盖率超过70%。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1.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市、区(市)县建立健全涵盖精神卫生的重大疾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各乡镇(街道)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关爱帮扶小组。

协调各部门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与考核。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区(市)县政府牵头,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司法局等部门配合]2.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能力建设。

区域内目前尚无精神专科医院的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蒲江县,应当至少在一家区、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市卫计委直属的三级综合医院应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原则上成都市内的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均应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支持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其区域内精神卫生医教研防等方面的牵头和指导作用。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可委托或指定各阳光救助定点医院和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规定承担相关区域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大力开展院内康复服务,鼓励探索日间医院模式;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

鼓励精神卫生医疗联合体建设。

鼓励精神科医师开展多点执业,为综合医院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工商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3.加快建立精神卫生康复服务网络。

制定并实施全市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提升我市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能力。

各区(市)县政府要通过对现有机构调整整合等方式,至少设置一所精神康复机构或承担精神康复的机构,为出院后无法回归家庭、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养场所。

可依托残联的“阳光家园”康复资源,不断提升对精神残疾人的集中托管和职业康复能力,将“阳光家园”服务范围逐步覆盖到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为精神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寄宿托养服务和职业康复训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被监管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

建立并实施精神残疾人基本药物服药补贴制度,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治疗覆盖率。

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患者,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或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应当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精神卫生机构要定期深入社区指导开展康复服务,社区居委会为其提供配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分别负责)4.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

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

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继续提升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成都市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专科护士培训及转岗培训、增加执业范围培训基地的优势,进一步充实我市精神卫生人才队伍。

鼓励基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通过增加执业范围培训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服务。

成都市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识别率。

加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精神卫生法律与政策等软科学研究,为精神卫生政策制订与法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性研究;重点研发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以及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技术;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及时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精神卫生工作实践。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外事侨务办、市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二)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及救治救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健康体检等服务;协同综治、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

符合条件的贫困及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阳光救助。

对于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民政救助机构提供的患者姓名分配社保号,办理医保参保手续,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救助要整合特殊门诊和相关项目经费补助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残联等部门分别负责)(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者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法立即予以处置;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原则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非自愿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5〕87号)要求,协助送诊需要入院治疗的非自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协助医疗机构实施住院治疗;强化成都市强制医疗所职能,做好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综治办、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残联等部门配合)(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综治组织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推动解决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

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责任。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保护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牵头,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配合)(五)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

逐步在市属高校和职业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并配备专职教师,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心理疏导;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开展心理卫生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不少于4场;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危机干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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