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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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取样管理规程文件编号:FD-WI-QM-012版本号:A/0页数: 1 /2

编制人:编制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品保部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品保部分发号:

1.目的:

建立取样管理规程。

2.范围:

物料、中间品、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

3.职责:

品保部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4.内容:

4.1取样员按照请验单到仓库进行取样,抽取的样品数量要满足检验和留样的需要。

4.2抽取样品的范围:

4.2.1进厂原料:包括生物活性原料、辅料、有关试剂、包装材料及工艺用水。

4.2.2中间体(半成品)指生产过程中,未形成成品之前的一切产物。

4.2.3成品。

4.3取样方法:

4.3.1进厂物料:按批取样,若设每批总件数为n。

则:n ≤ 3 每件均抽取

4 ≤n ≤300 抽取+ 1

n >300 抽取/ 2 + 1

除成品、中间品、半成品及特殊要求的原料按具体情况另行规定外,一般将上述件数内取样等量混合后,作为该批样品的取样。

4.3.2中间产品(半成品):按批随机取样。

4.3.3成品:按批随机取样。

4.4取样部位:

4.4.1包装是桶、袋的容器,按上、中、下不同部位取样。

4.4.2被取样物品是堆放的,按四个角,上、中、下不同部位取出件数,保证取样的代表

性。

4.5取样时要求:

4.5.1取样时应检查品名、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是否与请验单一致。有无装箱单

(或合格证)。外包装是否破损。

4.5.2取样后每件取样容器和被取样包装上都应贴上取样证,同时密闭容器。

4.6取样时所用器具的要求:

4.6.1取样器具

固体:用不锈钢勺,或带外包装者直接用手取。液体:用移液管或加样器。

4.6.2盛装容器:

4.6.2.1一般样品可装入塑料袋、玻璃瓶或离心管中。

4.6.2.2对于易吸潮易挥发,有刺激性、腐蚀性强的样品,装入磨口瓶中。

4.6.2.3强碱性样品可装入塑料瓶中。

4.6.2.4遇光易变质的样品,需装入棕色瓶中。

4.6.2.5用具清洁:取样前所用器具应按规定进行相应清洁消毒处理(如清洗、干燥等),

不得对所取样品造成污染或误差。

4.6.2.6需要重新取样时,按上述规则办理,取样量加倍。

4.7取样注意事项:

4.7.1需要做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样品,操作时必须进行无菌操作取样。

4.7.2其它样品,取样环境必须与其生产环境一致。

4.8其它规定:

4.8.1请验:原材料由库管员填写《请验单》;中间品、半成品、和成品由生产部请验人员

填写《请验单》。

4.8.2取样量:取样数量为全检量的三倍,成品还包括稳定性试验的数量。新研制申报产

品根据稳定性试验的需要进行取样。

4.8.3取样人:由QA负责取样,物料取样前,由取样人先填写《取样证》,中间品、半成

品、成品直接取样。

4.8.4取样完成后,由取样人分别填写取样证,并在每件被抽样的容器上贴上取样证,库

管员根据出库单登记帐卡。

4.8.5退货或不合格品的复验取样:仍执行上述规定流程执行。

4.8.6请验单的送达:请验单一联直接交品保部,一联由请验部门留存。

5.相关文件:

5.1《留样及留样样品复验管理规程》FD-WI-QM-003

6.记录:

6.1《取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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