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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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1. 引言1.1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创业以及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

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进行全面解读。

首先,介绍该法律的背景,包括其立法目的和历史背景。

接着,分析该法律的具体内容,包括其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规定和条款。

随后,探讨该法律的实施效果,通过统计数据和案例分析来评估其在实际应用中所取得的成果。

最后,强调该法律在保障劳动合同制度、定期培训与职业技能提升以及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险制度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1.3 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这一法律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以增进读者对劳动就业领域相关法律的了解。

文章将通过详细解读并分析该法律的主要内容,展示其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就业创业和预防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2.1 法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是我国于2007年通过的一项重要法律。

这项法律的出台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和灵活性。

2.2 法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明确了政府在劳动就业领域所扮演的角色,要求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劳动力资源开发、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方面工作的支持力度。

其次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用、录用、解雇员工时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程序。

例如,禁止用人单位违法限制或歧视女性、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就业,并强调公正竞争原则。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除此之外,该法还对劳动保障、职业培训、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形考任务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题目1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选择一项:A.《国际劳工章程》B.《国际劳工条约》C.《国际劳工宪章》D.《国际劳工标准》题目2下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A.劳动法调整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B.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C.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D.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劳动关系,也包括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题目3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

选择一项:A.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B.我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C.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D.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派驻境外的劳动者题目4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选择一项:A.传统经济法中独立出来的B.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C.传统社会保障法中独立出来的题目5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选择一项:A.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C.宪法D.地方性法规题目6特殊就业群体人员不包括()。

选择一项:A.儿童B.残疾人C.妇女D.少数民族人员题目7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选择一项:A.独立实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B.独立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C.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D.独立实行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题目8我国法律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选择一项:A.行为障碍歧视B.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C.视听障碍歧视D.传染病歧视题目9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A.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B.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C.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D.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题目10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浅析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就业促进法》

浅析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就业促进法》
就业人员 中,在岗职I155 1 1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8 万 8

社会和谐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发展是 和谐 的基础 , 构建和谐社会 , 首先在于要有发展 。经济
人 。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5 2 24万人 , 中外 出农民工数 其
量10 1 44 万人。
发展 了, 才能为解决就业提供基础 。就业是民生之本 ,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 内容 , 社会稳定在
《 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 ,并于21年1 日正式实施 。 00 月1
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 以来 , 已经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 、
地方政府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实施 贯彻就业促进法的还 有云南 、 、 、 河北 河南 山东等省区。有的地方由于各种原
因虽然暂时 尚未出台实施办法 ,但也十分重视就业促
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 是社会和谐发展 、 长
治久安 的重要基础 , 因此 , 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为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建设 , 必须在《 我们 就业促进法 》
的指导下 , 按照“ 劳动者 自主择业 、 市场调节就业 、 政府
促进就业” 方针 , 使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促进就 业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首先 , 我们要 继续大力宣传《 就业促进法》 所确定 的国家促进就业 的方针政策, 宣传市场就业 、 平等就业
注, 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 的权益维护 、 民生保 障的重视和关怀。 2 o年1月2 日, 09 1 5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
人 。数据显示 , 今后几年, 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 全
数仍将保持在20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下 , 40 每 年只能供给10万至10万个岗位, 10 20 劳动力供大于求 的

就业促进法

就业促进法

例:
目前我国有关健康歧视主要指乙肝歧视。 尽管权威医学教授已经明确以为,除了少
数特殊行业外,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照 常参加工作,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在录取人 员时,经过设置一定旳体检原则来限制乙 肝病毒携带者旳录取。
7.有关进城就业旳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旳 保障
《就业增进法》第二十条要求: 国家实施 城乡统筹旳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 者平等就业旳制度,引导农业充裕劳动力 有序转移就业。
现行水手政策总体上还是要继续延续下去, 考虑将提升原则
对有关残疾人就业按《残疾人就业条例》 执行
现行税收政策旳审批截止到2023年底
劳动、税务、财政已着手研究制定详细意 见及操作方法,在2023年前出台
〈3〉、收费减免 法律体现:第十八条要求
对象范围调整:法律合用于失业人员和残 疾人,现行支持合用于《再就业优惠证》 人员
〈7〉、职业简介
法律体现: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要求
五项制度:《就业增进法》经过法律形式
将就业工作制度化,从而使就业纳入法制 轨道,从大旳方面讲,主要涉及:
1.加强对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旳政府责任制度 前面我们对政府在促就就业工作中旳职责内 容进行了分析。
其责任主要涉及目旳责任和考核检验机制, 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增进就业工 作协调机制。
2.加强对劳动工作旳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制度
2.政府经过指定和实施一系列主动旳就业政策 来增进就业。
3. 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公平旳就业环境。 增进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是政府旳法定 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两个工作:
一是发明公平就业旳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二是制定政策并采用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予 以扶持和援助。
4.政府要为劳动者提供良好旳就业服务,尤其 是强调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

就业促进法_解读

就业促进法_解读

《就业促进法》解读谭劲(西北兵器工业管理局,陕西西安710054)摘要关键词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计9章69条,制定了针对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该法规定了很多的大政方针,涉及宏观性的、政策性的措施,需要国家、政府部门、全社会去共同改善就业环境。

就业促进法;就业环境;机制;方针就业促进法是一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就业促进法的制定使就业工作有法可依,依法保障,充分体现和涵盖了国家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目的、政策和措施,对实现依法保障就业,依法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

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必要性西部财会62本栏目由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支持开办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

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

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就业促进法》解读解析同志们: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就业促进法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是基于中国国情着力于解决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规范和指导走有中国特色就业促进道路的工作总纲,是中国就业工作由政策时代迈向法制时代的重要标志。

这部法律的颁行实施将有利地推动我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作一简要汇报:一、《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基本思路,一,立法背景就业促进法立法背景主要有三点:一是政治背景。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后提出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把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

二是政策背景。

1998年确立了基本生活与再就业政策,2002年确立了积极地就业政策框架~由保生活为主转到以促就业为主的轨道,2005年进一步丰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对原政策进行了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积极地就业政策有利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实践背景。

从近几年的就业工作实践来看~需要立法~我们要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人力资源市场不规范,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六是~针对目前存在的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必要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部从2005年年初开展,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于2005年10月报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对草案,送审稿,先后多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06•【文号】劳社部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机关工作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称《就业促进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0 号主席令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是继刚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之后,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对于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把握立法精神及重点内容,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切实加强宣传普及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就业是民生之本。

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促进就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制定《就业促进法》,将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制化和制度化,对于扩大就业、减少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要充分认识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所确定的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市场就业、平等就业和统筹就业的基本制度,宣传国家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的措施,宣传对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的政策和措施,使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促进就业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的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然而,就业市场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职业歧视、拖欠工资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于2019年实施了《就业促进法》。

作为一项重要的劳动力保护法律,其执法与实施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就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状况进行调研,以期为今后劳动力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一、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开展情况自《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72.3万余次,涉及人数超过2100万人。

其中,执法检查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二是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工资、加班费等违法行为;三是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职业歧视现象,如以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为由限制或者歧视职工。

二、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问题和不足尽管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取得了不少进展,但其执法效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具体表现为:1.检查手段单一且不够有效。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存在“玩套路”的情况,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但涉及的问题都比较隐蔽,难以通过常规检查手段发现。

因此,执法人员需要创新检查手段,增加调查取证的科技手段,对于行业问题可以加强高端职业设置,对人员品质和技术水平等进行审核。

2.执法检查缺乏针对性。

由于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和一些劳动力较为敏感的企业,忽略了一些大型企业,造成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不够明显。

3.行政处罚执行效果不理想。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然而,在具体执行中,存在执行力度不够、行政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三、完善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期提高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效果:1.打通行业隔阂。

鼓励劳动保障部门与各行各业紧密合作,了解各个行业内涉及的劳动保护问题和隐患风险,制定专业化的执法检查方案和相应的处罚标准,提高执法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判断题文章标题: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来全面评估该法律的基本内容,以便读者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1. 宏观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确立了宏观政策,包括就业优先、多渠道就业、积极就业政策、培训就业等。

这些政策为就业提供了基本指导,促进了全社会的就业形势。

2. 就业服务:法律规定了就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帮助。

3. 就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保护特殊群体的就业权益。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为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法律的实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

四、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得以全面展现。

了解了该法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也得以深入思考和理解其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结语:本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全面解读,以深度和广度的方式探讨了该法律的基本内容,以便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

也共享了我对这个法律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以上为我根据你提供的主题内容撰写的文章,希望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与监督除了规定了就业促进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明确了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该法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就业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就业战略的实施和政策的改进。

论文题目—我国当前就业工作和就业制度的分析及对策探讨

论文题目—我国当前就业工作和就业制度的分析及对策探讨

关于当前就业问题和就业制度的分析及对策探讨黄海摘要:就业乃民生之本。

让每位劳动者拥有就业岗位,是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途径。

在中国市场化进程中,就业问题日趋成为中国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我们目前的一些制度和政策实际是一种阻碍就业结构转型和就业容量扩大的逆向安排,只有调整发展道路,修改制度和出台政策,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中国的就业不足问题。

本文主要对我国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和就业制度及解决就业问题的对策作系统的分析。

关键词:中国;就业;现状;原因;制度;对策一、中国就业问题的现状㈠劳动力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矛盾,是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之间的矛盾,也就是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对劳动力的需求矛盾,主要表现为“技工荒”和“民工荒”现象。

[1]“技工荒”现象也就是关键性技术工人短缺现象严重。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各行各业专业性的技工,尤其是高级技工的需求愈来愈明显。

很多公司企业推出年薪10万招高级技工,结果却无人问津,招不到理想的人选。

这表明我国技工,尤其是高级技工的缺口十分严重。

在现有技工中,有专门掌握高级技术的工人数量不容乐观。

《光明日报》以题为《十万年薪为何难觅高级技工》报道,对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的诸多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现有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都不能较好适应企业发展需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高技能人才缺少的状况。

“民工荒”就是民工短缺的现象。

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珠江三角洲、闽东南、浙东南的加制造企业。

这类企业对普通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妇女的需求更为明显。

出现“民工荒”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企业的工资太低和社会保障、福利太差,很多人都不愿意到工资低,福利差的企业去,而是向往工资高,待遇优的公司企业。

有调查显示,工资在700元以下的企业,招工比较困难,工资在700-1000元的企业,招工情况一般,而工资在1000元以上的企业,招工没有问题。

论《就业促进法》对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意义

论《就业促进法》对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意义

二 、 业促进澍 对构 建我 国和谐社会 的意义 僦
㈠ 僦 业 促 进 法 促 进 和 谐 就 业 法 律 依 据 是 和 谐 就 业 是指 以 市场 就 业 为 基 础 , 弃计 划就 业 , 挥 政 府 、 摒 发 市场 、 业 与 劳 动 企 者 的合力 , 以劳 动 者 为 主 , 府 、 业 与 劳 动 者 共 同 树 立 的 以积 政 企
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 。僦 业促进法 出台应对 了我 国 的 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本文以嚣 沈业促进法》 的立法背景为 出发
点, 论证 了( ( 就业促进 法 促进和谐 就业的作用 以及对构建和 对
谐社会的意义。
极扩大就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以及劳动者 自我就业为主要 内 容 的就业形式 。 这种和谐就业形式对于政府、 劳动力 市场与企业
维普资讯
甘肃 农业
20 0 7年第 5期 ( 2 0期) 总 5
论就 促 法对 建 国 谐 会 意 《业 进 )构 我 和 社 的 义 )
马 富彬 李 新
( 兰州大 学法学院 甘肃 兰州 7 0 0 ) 300
摘 要: 就业是 民生之本 , 立国之基, 邦之策 。 安 没有 就业的
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 出。 一些传统行业 出现大批下 岗失业人员 ,
而 一 些 新 兴 产 业 、行 业 和 技 术职 业 需 要 的 素 质 较 高 的人 员又 供
实行城 乡统筹的就业 政策 ,逐步建立城 乡劳动者 平等就业 的制 度, 促进和引导农村劳动者有序 转移就业 。 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 展, 鼓励区域协作, 统筹协调不 同地 区的均衡增长 。 四, 第 从法律 整篇布局上来看 , 业促进法》 僦 涉及 到了政策 支持、 范市场秩 规 序、 职业 教育和培训 、 就业服 务和就业援助 等方面 , 形成 了相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8.23•【分类】其他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9年8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今年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

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稳就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专门对做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部署,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依法履行职责,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将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担任组长,社会委主任委员何毅亭任副组长,11位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委委员,以及12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

5月6日,检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精神,听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汇报。

5月至6月,检查组分3个小组,赴广东、云南、内蒙古、江西、山东、甘肃等6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与33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尊敬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很荣幸有机会跟人大的领导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既高兴又紧张,题目虽然叫解读,但确实只是我多年从事就业工作,先于大家学习的一点体会跟各位领导汇报,不对的地方还请批评指正。

我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讲:一、《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2007年8月30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施行,开启了就业促进工作的新时代,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促进法》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虽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我国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城镇新增就业每年平均近千万人。

但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劳动力资源最丰富、人口就业压力也最大的国家,我国就业问题的基本矛盾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在持续,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加大,局部地区供求矛盾尖锐。

劳动法律保障体系:《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法律保障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基本内容:《就业促进法》共九章六十九条。

内容涵盖了政府责任、工作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概括讲就是:一个方针、一面旗帜、六大责任、五项制度、十大政策。

一个方针法律明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改“自主择业”为“自主就业”的意义在于一是更能体现和尊重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二是更能显示就业方针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认真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工作

认真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工作
促 进 就 业 中 的重 要 职 责 ,进 一 步 丰 富 了促 进 就 业 的 基
题 ,针 对 我 国 的 具 体 情 况 , 借 鉴 世 界 各 国成 功 经 验 ,
制 定 和实 施 了 积 极 的 就 业 政 策 ,通 过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
财政 贴 息 、减 免 税 费 等 措 施 ,积 极 扶 持 劳 动 者 自主 创 业 、 自谋 职业 :通过 定 额 税 收减 免 、优 惠 贷款 等 措 施 ,
党 和 国 家 对 广 大 劳 动 者 的 权 益 维 护 、民生 保
障 的 高 度 重视 和关 怀 。 《 业 促 进 法 》 颁 布 就
实 施 ,是继 续 实施 积 极就 业 政 策 、加 快 建 立
促进 就 业 长效 机 制 的 需要 ,是加 快 劳 动保 障 立法 进 程 、完善 劳 动 保 障法 律 体 系 的需 要 。
试 好《 就 键遴法》
实 施 工 作
就 三 著 銮 器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就 业 促进 法 》 ( 以下 简称 《 就 业 促进 法 》 已于 2 0 ) 0 7年 8月 3 日经 全 国 0
人 大 常 委 会第 二 十 九 次会 议 审议 通 过 ,并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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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释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行深入解释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二、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从总则中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和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而企业和个人也有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为我们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依据。

三、就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还规定了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政府将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系统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这些规定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招聘环境,从而促进了双向选择,更好地满足了供需双方的需求。

四、就业创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于鼓励和支持创业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政府将出台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和金融支持,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这一部分内容的出台,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评台,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创新。

五、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还对劳动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薪酬、劳动保护等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健康的用工环境。

这体现了政府的立法理念和民生情怀,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结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解释和讨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部法律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一项重要政策进行推进,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理解提供一些帮助。

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我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我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就业促进法》:5种就业歧视行为
1、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不同受到的就业歧 视;(《就》第3条,第28条)
2、因性别不同受到的就业歧视(《就》第27条) 3、因身体残疾受到的就业歧视(《就》第29条) 4、因身患传染性疾病受到的就业歧视《就》第
30条) 5、因出身农村受到的就业歧视(《就》第31条)
款; “再就业优惠证”;社保补贴和减免税
4、确定重点援助对象:“4050”人员 5、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一面旗帜——公平就业
“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在《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和建议
书》”任何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 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作的区别、排斥或优惠,其 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 遇平等,从而构成歧视”。 我国《宪法》第33条 我国《劳动法》第12条
六大责任——县以上人民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承担的 6项重要职责
五项制度——将就业工作制度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即政府责任制;公共就业服务和援助制;人力资源市 场管理制;职业能力开发制;失业保险和预防制
“十大政策”——政府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一 些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
一个方针
劳动者自主择业——劳动者个人是市场就业的主体,
二、《就业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可用一串数字来概括,即116510,具体指 “坚持一个方针、高举一面旗帜、明确六大责 任,建立五项制度,实施十大政策”。
1 1 6 5 10
一个方针——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就》第2条)。
一面旗帜——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创造公平就业环 境。
三、《就业促进法》的特点与意义
与以往的“促进法”相比,《就业促进法》更 加重视对硬法律手段的运用:

新中国就业促进法制的变迁及其启示

新中国就业促进法制的变迁及其启示

文/黄 河新中国就业促进法制的变迁及其启示2017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颁布10周年。

10年间,我国就业局势总体保持了持续稳定,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就业环境不断改善。

毋庸置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中国就业促进事业发展特别是中国就业促进法制建设的一大开创性成就。

在此,笔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业促进法制变迁的历程作一简要回顾,以期为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提供若干有益线索。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劳动就业法律规范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我国人民有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的自由权,有遵守法律、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私人的企业应由工会代表工人职员与资方订立集体合同,公私企业一般实行8到10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酌情办理;人民政府应按照各地各业情况规定最低工资;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等。

上述规定构成了这一时期我国劳动就业立法所遵循的指导性原则。

1.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失业救济法规政策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着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大批工人失业便是其中之一。

为了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国家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失业技术员工登记介绍办法》(1950年5月20日劳动部颁布)、《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与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1950年6月17日政务院发布)、《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1950年7月25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处理失业知识分子的补充指示》(1951年1月12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1952年政务院发布)。

上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颁发,对于解决当时的劳动就业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制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适用于有100名以上职工的国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社会经营的工厂、矿场和其附属单位与各管理机关,以及铁路、航运、邮电等企业单位及附属单位。

就业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研究

就业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研究
Wi n t 广 角 d R ge I e
就业促 进法 实施背景下对就业性 别歧视 的研 究
陈 倩 无 锡 太 湖学 院 2 0 2 1 6 4
摘 要 : 业 是 民生 之 本 ,是 人 民 改 善 生 活 的 基 本 前提 和 基 本 途 径 。 现 实 中就 业 性 别 歧 视 存 在 , 侵 害 了女 性 的 劳 动 就
保 障 女 性 就 业 平 等权 的 实 现 。 关 键 词 :《 业 促 进 法》 ; 就 业 性 别 歧 视 ;平 等 就 就业促 进 法》对女 性平等 就业权 的影 响
就业性别歧视是指基于性别 的任何区别 、排斥或特惠,而取 1 平等权 与就 业歧视 平等权 是一项基本 人权 ,或者 称为概括 的平等原则 。我 国 消或损害就业方的机会平等或平等待遇 ,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 的
业。
业服务、就业 援助等系列具体 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第 二,女性遭遇结构性失业。近年来我国妇女 的平等就业权 3 就业促进 法 ) 女性平 等就业权 的影 响 、 )对 利保 障有 日益倒退、弱化的趋势 。女性中的弱势群体不断膨胀, 第 一 , 《 业促 进 法 》强调 了政府 在促 进 平 等就 业 中的 就 不少女性率先尝到经济转轨时期结构性失业 的苦果 ,用人单位一 作 用。这部法 律之所 以命名为 《 就业促 进法》 而不是 《 业 就 旦需要裁员 ,首当其冲地就会拿女性雇员开刀,使得许多女性不 法》 ,旨在强调政府在促进就业 中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 ,就业 得不过早回家操持家务 。 虽 由市场决定 ,但政府必 须承担促进就 业和治理失业 的主要责 第三 ,女性劳动者和男性劳动者的报酬差别 。我国政府一贯 任 ,这 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从最近几年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 主张男女要 同工同酬 ,反对歧视女性 。但是 ,现实生活中,男女 和20 年 《 07 就业促进法》 的立法来看 ,中国政府将继续实行有利 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仍然普遍存在。表 1 和表2 分别显示了在 同等 于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 策,鼓励发展 劳动密集型产业 、服务业, 教育背景( 人力资本投资相 同) 同一行收 ( 和 或职业) 中,我国女性 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 岗位。

中国民众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分析

中国民众对就业政策公平感受的影响因素分析

就 业是 民生之 本 , 对 于经 济 社会 发 展具 有 重 要 国政府 实施 的积极 就 业政 策 取得 了明显 成效 , 2 0 1 5 作 用 。在现 代 社会 , 促 进充 分 就业 是 政府 的重 要 职 年 “ 年 末 全 国就 业 人 员 7 7 4 5 1 万人 , 比上 年末 增 加 能, 因此世 界上 大 多数 国家和 地 区都 出台 了相 关 政 1 9 8 万人 ; 其 中城镇就业人员 4 0 4 1 0 万人 , 比上年末 策 。公平 ① 是 公共 政策 的核 心价值 之 一 , 反 映 在就业 增加 1 1 0 0万 人 ” 。I l l 从 政策 过程 的视角 来看 , 政策绩 领 域 就是要 保 障每 个社 会 成员 的就业 机 会 。 《 中华 效评估是评价公共政策公平性的重要措施, 而公共
受如何 呢?同时, 为了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 , 人们往 平等 , 但隐含着歧 视 目的或者效果 ; 法规或政策在
往会 选择 对 自己 的人力 资 本进 行 投 资 , 那 么从 微 观 实施 和适 用 过 程 中 出现 的歧 视 现 象 。P l 沿着 这 种 思 层 面 上来 看 , 民众是 否认 为 自己的受 教 育水 平 与 社 路 , 也有研究对 当前就业 过程中的差别待遇 、 就业
感 受较 高 ; 虽然 性 别 、 年 龄 等人 口学变 量和 受教 育程 度 、 收入 水 平 等社 会 结构 变量 都 能 对 民众 的 就 业政 策公平 感 产生影 响 ,但 是 不 同层 次和 内容 的就 业政 策公 平 感 的具 体影 响 因素存 在一 定程 度 的差异 。相 应地 , 进 一 步优 化 就业 的宏观 政 策环 境就 成 为就 业政 策改革 的一 项 重要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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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影响因素分析作者:张本波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10期《就业促进法》填补了我国就业立法的空白,对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的意义。

法律的价值在于其实施,各地在就业促进过程中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

影响《就业促进法》实施效果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就业形势的变化,法律的可操作性,以及执法环境。

在《就业促进法》实施两周年后,对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将有助于法律的进一步落实和就业促进政策的完善。

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是影响《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基础性因素(一)《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城镇就业的矛盾日益突出。

而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就业调控、劳动力市场管理、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在日益严峻的就业问题上已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就业制定的专项法律在现实中显得十分紧迫。

促成《就业立法》的主要因素包括:——我国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

就业压力主要来源于新增劳动力供给,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等。

——立法上的空白与缺陷。

从既有法律的角度看,就业立法显得滞后,立法数量少、层次低。

劳动就业权在宪法中只具有纲领性权利的属性,《劳动法》中关于促进就业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差。

国务院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等制定了一批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但其效力层次不一,法律效力有限。

——政策的局限性。

从我国现实来看,除了少量的法律对就业权作了规定外,主要是通过大量的就业政策来保障就业权的实现。

虽然政策具有时效性和灵活性,但政策手段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如制定过程主要是党政决策过程,程序不严格,制定时间较短,公众的民主参与程度有限,且稳定性和强制性不高。

——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就业促进法》通过确立促进就业的目标、原则以及政府承担促进就业的公共责任等规定,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职能,避免政府在履行其职能时出现行政权过度扩大化倾向。

(二)当前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工作重点《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同样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就业的总量矛盾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转轨就业、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相互交织,促进就业的工作重点也会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转变。

目前,我国落实《就业促进法》的主要任务将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

结合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

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更多拉动就业。

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改善就业环境。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

三是针对重点人群,统筹安排就业。

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指导、就业见习及就业援助三项举措;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切实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困难。

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五是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操作训练。

二、立法的可操作性是影响《就业促进法》实施效果的决定性因素《就业促进法》的制定是我国在社会领域立法上一个巨大的进步,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有其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促进法》的落实。

(一)部分条文法律责任缺位导致司法操作性不强一方面表现在与部分法律责任相对应的责任行为规定得较为模糊,如《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职责,但表述并不明确(第60条);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未设立判断标准,易使该条款成为宣示性语句,影响司法操作性(第61条)。

另一方面很多行为模式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如反就业歧视是《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内容,但并未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二)部分条文“政策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律的落实法律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概括性、规范性和明确性。

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可以据此明确自己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可以预测和判断自己或他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决定是否从事某项活动,做出某种行为。

因此,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无论是授权还是命令,抑或禁止,其内容都必须具体明确,有标准有尺度,有措施有责任,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模式和方向。

而政策则只是指明一种方向,比较抽象、原则和笼统,没有法律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和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就业促进法》中“政策支持”一章,许多条文都未明确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对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也未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初步的规定,并不能从法律上保障这些初步的规定能在实践中得到落实。

(三)部分法律条文的可诉性不强法律的可诉性旨在把法律和法律运行的启动器交予当事人,立法必须考虑并设计出用于保障这些法律实施的法律手段,特别是诉讼途径和机制,把法律纳入摆脱行政和人治干扰的良性双向运作之中。

《就业促进法》中的部分政策性条文,由于没有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从而会出现理论上不可诉的情况。

另外,部分法律条文虽然明确了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却没有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如关于公平就业的条款,条款中明确了企业有反对用工歧视的义务,却无对应的法律责任(第27—31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律的可诉性。

(四)反就业歧视的落实需要更多操作环节的补充规定首先,缺少针对就业歧视的判断规则,而且没有规定就业歧视的例外情形。

其次,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劳动者很难通过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己的平等就业权。

(五)不同立法和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也会影响到法律实施的效果如《劳动合同法》与《就业促进法》同时施行,其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可以说是对就业之后相关主体一系列行为的规定,两法规定的对象在行为时间上存在承接关系,应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但是,两者仍存在不协调、甚至相抵触的情况。

另外,《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效果,还取决于就业促进的部门之间能否进行有效的协调。

首先,我国中央部门划分过细,缺少大部门机制,导致职权交叉频繁,多头管理和政府缺位同时存在;其次,上下级之间的职权划分也不够清晰,这些问题在《就业促进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

三、执行力是影响《就业促进法》实施效果的关键性因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已经两周年,从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来看,既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效,也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

(一)《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各级政府都初步建立了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有的地方政府将发展经济、提供就业岗位纳入了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业绩考核内容。

普遍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的协调机制。

将促进就业资金基本保证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基本满足了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

二是围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都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建立就业基地、开展就业和创业扶持等措施,促进和支持就业。

企业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如在金融危机过程中,尽量少裁员或不裁员,努力稳定就业岗位。

三是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各地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把产业、财政、金融、税收等多种政策手段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很多地方都提到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强化了稳定就业措施。

另一方面,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快就业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筹城乡就业逐步成为共识,在稳定城镇就业的同时,工作重点快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级政府已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并大力开展了免费职业培训。

如针对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情况,许多地区启动了农民工素质培训计划;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也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及本地企业用工紧缺工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仍存在诸多问题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尚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1、对法律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该法颁布后,各级虽开展了阶段性集中宣传,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

有些政府部门和机关公职人员对法律的基本内涵仍然不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欠缺应有的关注度,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

2、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远未形成经济增长导向在很多地方仍然普遍存在,扩大就业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中仍没有充分体现。

3、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法律规定,各级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

由于财力所限,很多地方财政难以落实。

目前就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是靠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

随着新一轮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和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各级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县级财政支付压力更大。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紧张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严重不足,就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技能培训仍较滞后。

基层就业服务机构也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平台建设存在人员少、待遇低等问题。

部分地区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财政供给无法得到落实。

5、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扶持机制尚不完善尽管中央出台了放松银根的政策,但各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保障,放贷控制很严,门槛仍然较高,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

现有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企业发展融资难;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

劳动力培训形式较为单一,实效性不够强,引导就业的政策效应有待于进一步发挥等问题。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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