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限购

规避限购
规避限购

全国各地规避“限购令”和一房一价的方法集锦

目录:

“房产除名”-----代价不菲

披“赠与”外衣——操作有风险

“假离婚”——省钱未必省心

“补缴社保”——中介法宝

商住楼套内不用公示

半商半宅两边站队-------“住改商”

以剩余房源难统计为借口

高报低卖留余地,申报价比卖价高出5000元

开发商业地产

分期付款——“5+3+2”的比例分期付款

长春婚房不限购——限购九城区

各地规避“限购令”成本调查:代价不菲风险高

2011年03月13日08:10 新民晚报宋宁华

摘要:

“房产除名”-----代价不菲

披“赠与”外衣——操作有风险

“假离婚”——省钱未必省心

近一段时间来,中央和各地方的房产新政可谓前赴后继,“新国八条”、“沪十二条”、“沪九条”等限制房地产交易的政策相继出台,很多购房人看得眼花缭乱。除了限购的规定外,上海还在税收政策方面作了调整,除开征房产税外,还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新政出台后,部分正要或者将要购房的市民,开始打起规避新政的主意,比如“假离婚”、“房产证除名”,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房产等。那么,这些招数究竟是否管用,要付出怎样的成本和代价呢?记者为此采访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黔林。

招数一

“房产证除名”——代价不菲

为了使自己不在限购之列,不少人想到了“房产证除名”的方式,就是将原来自己所有或者和他人共有的房子,通过赠与等方式达到除名的目的。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但是这样进行除名,其实成本很高。”张黔林表示。按照目前办理房产赠与的程序,需要经过公证并支付2%的公证费用,还要承担3%的契税,以及受赠部分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此外,对于受赠取得的房产,获赠者如果日后再要出售,需要支付20%的所得税。

以一套200万元的房产为例,如果李某将其赠与父亲,使得自己名下不再有房产,那么这次赠与共需支付10万元的税费,将来李某的父亲要以250万元出售这套房屋,光所得税就需要缴纳50万元。

至于通过买卖的方式“除名”,则需要先经历卖房的程序,交付买卖部分3%的契税,如果不满5年,还要支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交易所涉及的税种,同样是代价不菲。

因此,律师建议,除非不惜代价想要购房,否则的话,对于“房产证除名”还是应三思而后行。

招数二

披“赠与”外衣——操作有风险

目前出台的这些政策,包括以前出台的对外籍人士购房的限制,都是针对房地产转让的方式之一——“买卖”,但是“买卖”只是转让中的一种方式,此外还有赠与、继承等都可以发生房地产的产权变更。

因此,在近期对房地产买卖进行限制后,不少人就考虑将真实的买卖变成虚假的赠与,以规避目前的政策。

招数三

“假离婚”——省钱未必省心

对于“假离婚”的招数,律师表示,税收、费用的成本的确最低,但必须承担一个最大的风险——即“弄假成真”、婚姻破裂的风险。一旦出现婚姻危机,则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其他问题,结果可能更闹心。

为此,张黔林分析了近期限购措施对这些招术的影响:

●限购令影响的比较限购令专指房地产买卖,如果通过赠与,则不受限购令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目前政策下,仍然可以通过赠与取得房地产权,而且不受套数的限制。

●受营业税影响的比较个人买房后不足5年再出售,要征营业税。但如个人接受房产赠与后再出售,或者个人买房后再将房产赠与给他人,则不收营业税。

●外籍人士购买限制的比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购房需要提供在境内的工作证明,并且要为生活所需才能购买,且仅限一套。

如果外籍人士在境内没有工作,或者想购买商铺、办公楼,则不能购买。但是,如果外籍人士接受他人房产的赠与,则不需要提供工作证据,而且不限一套。

●交易费用的比较买卖的主要交易费用:5.55%的营业税及附加(卖方交,如购买超过5年则不交)+1%或2%的个人所得税(卖方交,或差价的20%)+1.5%或3%的契税(买方交,分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0.2%到0.3%的公证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时必须公证)

赠与的主要交易费用:0.25%到0.5%的评估费+3%的契税(受赠方交)+2%的公证费(赠与必须公证)

由此可见,近期政策对赠与基本没有影响。但是,要注意赠与的特殊性以及其中的法律风险:

首先,法律规定,赠与在权利转移之前(指买方取得产证前)可以撤销,也就是说在买方取得产证前,卖方可以反悔。

其次,根据目前的税收规定,如果受赠人与赠与人不存在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受赠人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且,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受赠人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如果房产有抵押,在抵押权人的同意下才能办理房产的赠与。赠与从表面上看是一方获得利益,受赠人并没有对此付出代价,因此法律上对受赠人的保护不如对买受人的保护那么有力,比如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上会存在障碍。

最低价的特价单位是否卖出时,销售人员就表示前天已经被人买走,记者可以挑选其他差不多户型面积的单位。而对于实际的签约量和成交均价,更是要记者自己上阳光家缘网站查询。

而记者通过阳光家缘网站查询发现,该楼盘目前的签约均价仅为23537元/平方米,不但低于其公示的报价,也低于其对外的口头报价。

在增城新塘镇中心区的某楼盘二期同样在昨日正式开盘,现场的价格公示表上,只是公布了总价和面积,并没有标示各种折扣。

市民质疑:不多花钱认筹买不到房?

“还说什么老百姓买得起的房子,太耍人了!”早上7时就从天河赶去广园东快速路上的大盘买房的关小姐愤愤不平,她告诉记者,下3万元诚意金时销售是说认筹号是从1000号开始派的,但后来她接到一名自称中介的电话,说1000以后的号都买不到房,如果诚意金给3.5万元,就可以拿到1000以前的号,这就可以买到房,但没有发票收据。关小姐怀疑,排在前面的都是“关系户”,“房子都是炒房人买走了。”

“这更像是一个局,总共发售1千零几十套,派筹却超过3000。连前100冲进去的都没选到122(平方米)的毛坯。应该是有不少内定了吧?”在广州妈妈网上,网友CHPLLJ提出类似的质疑。

专家:“一房一价”难起决定作用

在增城,一房一价与对单个楼盘限价相结合,似乎能对楼价起到抑制作用,但在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看来,目前所谓的“降价”都只是表面现象,楼价并未见到实质性松动。“增城有几种情况应对一

房一,除了减少装修标准以外,有的开发商把原来的高价单位收起来不卖,另一方面根本不申请预售证。”

开发商擦边球规避“一房一价”

2011-05-03 15:32:01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摘要:商住楼套内不用公示

半商半宅两边站队

以剩余房源难统计为借口

高报低卖留余地,申报价比卖价高出5000元

4月27日,北京市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根据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中须用套内建筑面积标明每套房源的总价和每平方米的单价;商品房经营者须用标价牌和价格手册两种方式,明确公示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节日期间,记者走访多个楼盘发现,套内价格秘而不宣、折扣幅度遮遮掩掩、车位配比不见踪迹……开发商用种种擦边球来规避新规,开局就交出了一份不合格的答卷。

商住楼套内不用公示

昨天,记者来到朝阳三间房乡的中建玲珑山项目。午后时分,宽敞的售楼处内,工作人员闲闲散散地坐着,记者是现场惟一的看房人。

楼号、楼层、房间号、建筑面积、预售单价和总价,大厅北边的销控板上,仅公示着一些惯常信息,而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折扣幅度、车位配比等关键信息,却是未曾见到。

“我们这是50年产权的商住楼,套内建筑面积和单价,您签销售合同时都会有,销控板上不必公示。”面对记者的咨询,销售员表示,项目是办公立项,不同于被限购的住宅,不需要一一公示。

“虽然是商业立项,但我们入住时会通天然气,走民用电。”在谈及项目优势时,销售员给记者介绍。可就在拐角处的项目公示牌上,却清楚地显示着水、电都按非民用标准计算。“这只是为了对外介绍用的,您放心,入住时一定是民用电,水还待定。

揭秘

半商半宅两边站队

“商改住项目的存在本身,就是开发商打政策擦边球的结果。”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国家和北京市公布的“一房一价”相关文件中,都只强调是针对新建商品房项目,并未明确提及商改住楼盘是否归属此类,因此,开发商自然能避则避,迅速站在商业立项一边。

“水、电、燃气、供暖、土地使用年限,这些都是商改住项目无法和70年住宅比拟的地方。如果不进行‘一房一价’公示,开发商可以给购房人开空头支票,可一旦都说明白了,再忽悠就难了。”

项目未售无法公示

在位于通州北关环岛的珠江国际公馆售楼中心,五一小长假第一天门可罗雀,上午10点,售楼处内还未见有看房人的身影。

记者在现场转了一圈发现,除了墙壁上挂着的“五证”外,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样都没有,不论是已经销售的房源信息,还是每套房源的销售价格,也都无处查询。

“项目还没有取得预售证呢,所有东西都没定,自然也没法公示信息。”销售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开盘,预售均价也只是个初步预测范围,所以就没有进行“一房一价”的公示。等到开盘后,价格信息都会对外公布。

揭秘

以剩余房源难统计为借口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一房一价”实施细则,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已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按照文件的要求,‘一房一价’不仅仅针对新领取预售证的项目,也包括已经申请完预售证并对外销售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房源信息。可究竟何时公开,细则里暂时没有明示,也就给了开发商钻空的

余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新房项目都是分期申领预售证的,各期房源在销售的过程中有所重叠,所以有的开发商便可以剩余房源信息难统计为由,无限拖延过渡期。

申报价比卖价高出5000元

5月1日,位于大兴黄村的金地仰山项目对外开盘。销售员周小姐告诉记者,为了适应市场新政,五一推出的多是两居、三居的小户型,每平方米19000元起,而价格最贵的顶层复式户型,送露台,均价也就在每平方米23000元左右。“我们的层差价很低,基本上在一层50元,所以您要是买两居的话,价格都在每平方米20000元左右,都特别便宜。开盘期间还有贷款9.9折优惠。”

可记者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发现,在金地仰山的预售许可公示中,最便宜的西区2号住宅楼,拟售均价还要每平方米19561元;最贵的9号楼和10号楼,预售均价分别达到每平方米28078元和28082元,比销售员口中最贵的顶层复式户型,每平方米还多出5000多元。

揭秘

高报低卖留余地

“应对‘一房一价’开发商会采取先高价申报、再打折的做法,这种游戏在任何打折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已辞职不当董事长,可任志强在谈及开发商规避“一房一价”的歪招时依然毫不避讳地指出,由于政策并没有定价环节的监管,只监督定价之后的涨价,开发商完全可以在备案的时候报高价来规避政策。

“比如,一个本应报每平方米2万元的项目,为了怕备案之后不让提价,开发商很有可能把本案价格一次性提高到每平方米2.5万元甚至更高,再通过不同的折扣率一点点释放价格浮动。”

昨日“2011中国零售·金融及商业地产高峰论坛”在渝举行,专家们在看好商业地产未来“钱”景的同时,也担心商业地产一哄而上,将引发巨大的风险。

商业地产成香饽饽

摘要:房企“弃住从商”

中国住宅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昨日表示,2010年的楼市调控将商业地产推向前台,房企“弃住从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在多项调控政策的组合发力下,住宅市场日显冷清。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出现大幅滑坡,此时商业地产对房企的吸引力骤然增加,来自中原地产的一份市场调查显示,本轮调控的后期,商业地产投资占比达38.2%,住宅投资占比12.3%,股市占比8.5%,显示目前国内房地产资金流向出现转舵迹象,主要去向是商业和写字楼市场。

继国内实力开发商华润、保利、金地等先后宣布了自己的商业地产计划和目标后,近来一向以住宅专业化为目标的万科也公开表示要增加持有型物业比重至全部物业的20%,并加快地产开发项目。

苗乐如表示,随着一线城市开发门槛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化的发展,商业地产的开发热点将逐渐向二线城市及郊区转移,不少房企已经开始试水“二三线城市+商业地产”的扩张组合。

众多企业一哄而上

快速发展蕴藏风险

苗乐如称,近来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GDP年增长率在9%之上,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这为商业地产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尤其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商业楼宇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由于调控对商业地产的投资没有限制,导致大量资金流向商业地产,一些大中型房地产公司纷纷做出结构调整,增加商业地产项目,加大商业土地储备,布局二三线城市。

对于商业地产的大干快上,苗乐如提出了担心:“商业地产项目是以经济发展趋势为前提,消费者的消费趋向、能力及人口比例为根本,这些刚性需求有没有,需要作科学的分析。”

宝龙地产执行董事兼总裁刘晓兰表示,商业地产资金需求较大,这对企业的融资能力是一个考验,另外,并非所有开发商都具有商业地产的开发能力,商业地产从拿地到设计规划以及后期运营等一系列环节,都与住宅开发有着巨大区别,贸然转型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香港SPACE商业经营集团副总经理许大金表示,现在所有的开发商都在探索自己的商业地产发展模

式,并且快速将这种模式复制到二三线城市,这种快速复制必然导致项目的千篇一律,这种模式的潜在市场风险若不引起警惕,其危机爆发亦不可小觑。

是馅饼还是陷阱

商业地产热引争议

商业地产热潮也引起了许多知名财经评论人士的关注,在商业地产高峰论坛上,不少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商业地产炒不长久!”著名地产评论人顾海波当天在自己的微博上表示了这样的观点,“因为,没有老百姓的‘羊群’跟进,最后不是狼吃狼,就是狼吃狐狸,但狐狸和狼都精得很!”

上海房地产工作室副总经理黄欣伟表示,商业地产一哄而上,特别是涌入三线城市的结果,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第一步,商业竞争加剧造成价值稀释;第二步,商业和人口配比倒挂,经营靠贴钱维持;第三步,商业资源鱼龙混杂市场出现“黄金卖出白银价”,最终出现大量商业烂尾楼。

知名财经人水皮也表示对商业地产泡沫的担心,“商业地产风险其实比住宅大多了,买好了一铺养三代,买错了一铺套三代。”水皮表示,商业地产与其说是开发商的事,不如说是运营商的事,开发主体其实是不动产运营商,好的商业地产一定是这样,不好的各有各的问题,卖完楼拍屁股走人的商业地产“害死人不偿命”。

开发商规避限购令又出新招:分期付款延迟备案

摘要:分期付款(注:长春百合香湾——首付10%,分期付款长达两年)

2011-04-20 新浪财经

在这一轮房地产调控中,很多城市都出台了限制外地人购房的政策,比如,缴纳社保和个税不够一定年限的外地人,将被限制在本地购房。可最近记者在福建厦门调查时却发现,当地一些开发商采取分期付款、延迟备案的形式规避限购令,外地人购房不受限购令约束。

部分楼盘默许分期付款

最近,中国青年报记者以外地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厦门岛内外的7个楼盘。这些楼盘,有的刚开盘几天,有的已经推出数月,也有尾盘,还有处于预热期的,都是目前在厦门关注度比较高的。耐人寻味的是,7个楼盘中,有4个均表示可以提供分期付款服务,为外地购房者提供便利。而这些愿意提供特殊服务的楼盘,既有高端楼盘,也有品牌楼盘。

至于明确表示无法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3个楼盘,则分别代表3种不同情形:不着急销售的尾盘,开发商为国企的,或者产品定位符合刚性需求、实际销售情况不错的。

在厦门市仙岳路某楼盘接待中心,售楼小姐手指大厅右侧的“房屋销售价格及进度表”告诉记者,一期推出的150多套,已经被预定六七成。

“先交30万元定金,一个星期后签合同,补齐总价款的50%,2个月内再交30%,半年内付清剩下的20%。”得知记者的“外地人”身份后,售楼小姐先是表示,“不能提供社保或个税完税证明的外地人不符合购房条件”,她们也爱莫能助。不过很快又松口称,目前预定了该楼盘的客户中,也有部分是外地客户群体,她们的做法是:先交定金,再去补交社保或个税,等拿到相关证明后,再签正式合同并备案。如果贷款申请通不过,还可以按照“5+3+2”的比例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期限是半年,全款付完后,再备案,这意味着购房者有充足的时间“搞定”相关证明。不过,这样的操作,需要经过特别申请。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楼盘于3月底拿到预售许可证,虽然此前预热活动不少,但并没有举行公开的开盘仪式,而是选择低调登场。在售楼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看房者,对方自称也是外地人,而且在厦门已经有房子,不过还是很关注新楼盘。他认为,“关键看楼盘品质和区位值不值得出手,政策性的限制都有办法化解”。

厦门同安区某楼盘刚开盘不久,就爆出一期300多套房源“几近售罄”的消息。不过,在开盘一个多月后,记者慕名前去看房,售楼小姐还是提供了多套不同户型的房源让记者选择。

“一期房源大部分是员工内部认购,由于各种原因,又陆续有一些房源退回。”售楼小姐称,针对外地人等被限购人群,该楼盘推出了较为宽松的付款方式,操作流程大致是:先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达成意

向,签订一份非正式合同,同时购房者支付总房款的30%。第二笔款项的交付时间约定在一年后,此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限购令继续,购房人在厦门缴纳社保满一年,已拿到缴交清单,符合购房条件,可以签订正式合同,并在房管局备案;二是购房人没有去交社保,但限购令取消,外地人不再受限,同样可以正式备案。正式备案后,若到银行申请贷款成功,贷款七成,之前预付的30%便作为首付;若贷款失败,则继续分期付款,分别在2012年5月支付30%,2013年2月支付20%,2013年8月支付20%。

据介绍,2013年8月为该楼盘一期房源交房的时间,选择分期付款的购房者只需在此之前付清总额即可。此外,从签订非正式合同到第二年正式备案之间的一年内,还允许购房者更名转卖。

同样表示可以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另两个楼盘,一个是1月底推出的在集美区的一个楼盘,该楼盘工作人员声称“正在请律师起草符合规范的‘分期付款协议书’”。另一个是据称将于下半年推出的楼盘,项目位于杏林湾,目前在某大型商场设有接待点。接待点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不少属于被限购群体的客户对该项目很关注,他们会顾及这部分客户的需求,研究诸如分期付款、延迟备案等相应对策。

中介称万元手续费可补齐相关证明

如上所述,实际操作中,延迟备案可能基于两种情况:一是为购房者“往前”补交一年的社保或个税,腾出足够的时间,如“5+3+2”的半年分期付款;二是为购房者“往后”缴纳社保或个税提供条件,如“3+3+2+2”的两年半分期付款。

无论哪一种,如果外地客户实际并没有在厦门工作,其取得相关证明的行为,都属于“铤而走险”。那么,从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到申报社保或个税,乃至购房合同的备案环节,他们都能搞得定吗?

中国青年报记者首先来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事大厅,咨询了有关购房合同备案的事宜。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外地购房者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就能备案,至于社保或个税缴交清单是否显示为一次性补交,并不在考虑范围内。

据了解,由于社保可以退还,目前更多外地购房者选择补交社保。那么,对于一次性补交社保,相关部门又持何种态度?厦门市地税局补交社保专窗的工作人员称,只要市民能够提供经过正式备案的劳动合同,补交申请都能通过,缴交清单一周后就能打印出来。

“申请备案的劳动合同往往都是由单位一整批地送来,根本不可能一一审核劳动者和受雇单位之间究竟有没有真实的劳务关系。”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一些零星送来备案的劳动合同,基本上也只审核形式要件。

据悉,厦门还存在专为有需求的购房者办理补缴证明的一条龙服务的中介机构。记者在一个QQ群里与群友讨论有关补缴社保的话题时,一个名为“Q是什么东东”(以下简称Q)的网友现身表示,自己是执证经纪人,可以提供此类服务。以下是记者与他的对话。

记者:补缴社保,能全权委托你们吗?

Q:可以啊,我们补交的,一般银行都认。

记者:怎么补?要多少费用?

Q:一共15000元,你账户里会有4000元左右,还有1000多元是补交社保的滞纳金,剩下的10000元是手续费。

记者:到时和哪家公司签劳动合同?

Q:一家经贸公司。

记者:这么办的客户多吗,有没有顺利过关的例子?

Q:很多啊,都过。

此外,记者走访一家担保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他们可以提供补交社保和个税的特殊服务,此前也有过先例。按最低标准补交社保以及滞纳金的费用,加上他们另外单独收取8000元手续费,获得社保缴交清单,至少需要花费一万元以上。

限价令被诟病,有关部门保持沉默

摘要:延持备案

据厦门房地产联合网数据统计,2011年3月,厦门商品住宅成交923套,比2月的1061套减少138

套,环比下跌13.01%。而2010年3月,即“新国十条”出台前一个月的相应数据是:住宅共成交3057套,比2月份的917套增加2140套,环比上升达233.37%。显而易见,经过一年的调控,当地楼市成交量下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但是,成交量下滑,却并未带动房价走入下行通道。同样是厦门房地产联合网统计的数据显示,2010年3月份,厦门全市住宅均价为11158元/平方米;而2011年3月份,厦门住宅样本成交平均价格为10985元/平方米,仅下挫不到200元/平方米。

一方面是成交量遭遇滑铁卢,一方面却是价格继续保持坚挺。就在市场各方情绪颇为微妙的当口,今年3月底,厦门房价控制目标出台。

该限价令指出:今年厦门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要明显低于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这两个数字。发布限购令的有关部门的解读说,厦门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虽采用定性指标,但强调要明显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表明厦门对政府的调控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从目前已公布限价令的城市看,多数将今年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控制在不超过年度GDP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然而,和其他城市一样,厦门的楼市限价令还是被各界解读为“涨价令”。厦门一房地产门户网站近日发布网上调查结果显示:82.8%网友对房价控制目标不满意,只有17.2%网友认为比较实事求是。

“目标弹性空间过大。”表示不满意的网友分析称,根据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当地GDP预期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增长12%,这是否意味着厦门房价不但不降,反而还要再涨一大截呢?

就网友提出的疑问,以及记者调查了解到的有关分期付款、延迟备案以及违规挂靠参保等问题,记者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去采访函。对方以“有关领导接待上级检查、抽不出空”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对于接二连三的调控,地方政府也感到焦虑。”业内人士认为,楼市调控进行到现阶段,各方的“不满”逐渐浮出水面,不仅老百姓对房价未降不满,开发商对行政干预不满,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也压力重重。此间人士预估,最快到明年初,地方政府便可能“捉襟见肘”,毕竟一方面土地财政收入减少,一方面,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也不小。

无独有偶,厦门城市年轮策划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彪也用“无奈”描述地方政府面对调控的心态:一方面认为房价快速上涨必须得到遏制,一方面又觉得调控政策粗糙,难以执行。当地房产评论员程凌虚认为,大凡经历过2008年楼市低谷期的地方官员,无不对那场调控带来的影响“心有余悸”。

律师称延迟备案损害国家政策有效性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敏辉指出,开发商所采取的分期付款、延迟备案方式,实质上是为了规避政府所制定的限购令。虽然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而言是一种“双赢”,但却损害了国家政策的有效性。此外,延迟备案掩盖真实销售情况,还可能导致数据统计不真实,从而造成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碍公平交易。

他提醒购房者,此举存在风险:如果限购政策延续下去,买卖合同就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此时只能要求开发商退回已付购房款,在开发商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讨回购房款往往很困难;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没有进行登记备案,存在开发商将已售房屋“一房两卖”的风险。

林敏辉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没有缴交或少交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要求企业为其补交。该规定本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在却成为一些购房者、中介机构和开发商规避国家有关外地人“限购”政策的“法律依据”。这种做法同样存在风险:补交社保的前提是购房人在这期间与企业存在真实的劳动雇佣关系,一旦双方的虚假劳动关系被查实,社保部门将取消其参保资格;购房人一般需要一次性将所有社保费交给被挂靠企业,而被挂靠企业往往属于“空壳”公司,有可能卷款逃跑。

长春限购令20日已施实婚房或不列入限购范围

2011年05月27日08:51房地产报

长春版限购令保时执行,一直备受业界关注。曾有传闻说时间已推迟到6月20日,甚至更远。然而,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长春版限购令已于5月20日起正式执行。这意味着,长春“认房又认贷”限购政策已经落地,该项政策至少执行至今年年底。

据知情人士透露,5月20日,长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已成功升级,正式与房屋产权中心系统联网。该系统会自动以家庭为单位判断买受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长春家庭累计超过2套的,则无法继续购买。

买婚房或不受户口制约

限购政策落地后,房地产报陆续接到读者热线,咨询限购的具体事宜。部分购房者甚至抱怨政策不够人性化,其中对于户口与父亲在一起,又有买婚房打算的年轻人来说,限购已经将他们挡在门外。

对此,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婚房被限”,也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此种情况,购房者本人可向开发商表明情况,并拿出相关证明,如单身证明等。根所4月26日发布的《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发商可以根据购房者实际情况自行判断,对其相应资料进行审查。也就是说,限购条件可以酌情处理。此外,该人士还透露,并不排除政府推出针对“婚房不限购”等相关政策的可能。

带着上述问题记者咨询了部分楼盘,各楼盘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他们一直遵循“长春户籍家庭名下有两套以下住房就不能另购住房”的规定,目前尚未接到关于限购家庭可以再买婚房的通知。

限购范围仅限市内9大城市

据悉,长春版限购令的限购范围只针对朝阳、二道、宽城、绿园、净月、南关、高新、经开、西新共9大城区。包括双阳在内的长春外五县并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对此,该知情人士表示,“只要户口在长春本地或者份证是2201开头,户地产信息系统就会自动认定为本市人口,如果外地人在长春买房,则须持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方可购买。外五县居民欲在长春市区买房的,仍以长春户口定论。而长春市区居民到外五县购房的,则不受限制。”

此外,据房产交易中心某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长春房产信息网只是与长春本市房屋产权部门联网,无法显示购房者在其他城市的房产情况,因此只要购房人持一年以上社保或纳税有效证明,就可以在长春购房。

一房一价: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一房一价”的规定,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对此,业内专家建议,应在执行过程中遏制开发商将“一房一价”的“价”随意抬高,如果任由开发商标价,那么执行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新规:“限购令”5月20日实施暂定执行到年末:

长春市房地局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发了《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5月20日起,长春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将按照住房限购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暂限定购房套数:一是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该政策暂定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

别拿限购令歧视外地人

别拿限购令歧视外地人
春寒料峭的 2 月 16 日,北京出台的地产调控政策“京十五条”规定,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外地人,如果无 房但能提供连续 5 年(含)以上在京缴社保或个税证明,方能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详细] 据说,此规定出台后,北京户口的价值再一次水涨船高。有笑话说:甚至兴起了“为买房先找个北京人假结 婚”这样的“业务”。 无论这次的房市调控,以及之前的车市限购,究竟能起到多大效果。那些有购买意向,却没有北京户口的 外地人,其心情可想而知。

“粮食危机”从哪来?
国际粮价屡创新高
“粮食危机 其实是价格危机 粮食危机”其实是价格危机 粮食危机

2010 年,中国全年粮食总产 10928 亿斤,增产 312 亿斤,实现了连续第七年的增长,不过,这并 不妨碍“粮食危机”的口号越喊越响。 这倒并不是危言耸听, 按照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对粮食安全概念的表述: 让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能 享有充足的粮食,过上健康、富有朝气的生活。这个定义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有充足的粮食(有效 供给);要有充分获得粮食的能力(有效需求);以及这两者的可靠性。也就是说,粮食危机的真正意 粮食危机的真正意 思不是买不到粮,而是不能以合理的价格买到粮。…[详细 思不是买不到粮,而是不能以合理的价格买到粮。 详细] 详细
粮食会不够吃吗? 粮食会不够吃吗? 人口会无止境的增长,粮食生产却会走到尽头,这是马尔萨斯的著名预言,至今信奉者众。然而过 去几十年的事实是,粮食增长的速度可以远远高于人口增长的速度:从 1960 年到 1980 年之间,全球粮 食产量翻了一倍,粮食价格下降,粮食储备大大增加。如果我们回顾历史,就会发现粮食价格其实在走 一条长期下行线,过去的半个世纪世界人口增加一倍半,人均粮食消耗增加 17%,种粮食的人减了大概 三分之二。 人们动辄喜欢引述粮价在最近几十年中的快速上涨, 实际上, 任何一个国家都处在长期的通胀过程 当中,如果以货币作为单位,我们只能发现几乎任何物品的价格都在上涨,而如果用比价来看,粮食价 详细] 格在最近半个世纪中相对于其他商品却降低了一半。 …[详细 详细 这个世界在养活 60 多亿人的同时,还要养活超过 200 亿只动物,其中包括 15 亿头牛、9 亿头猪, 将近 18 亿只羊和 165 亿只家禽,他们中间的大多数所吃的饲料也可以由玉米和大豆等粮食制造的,如 果真的发生严重的粮食危机,只要粮价随之上涨,就将极大减少动物饲料和生物燃料的生产,因为把这 些粮食卖给人更划得来。
“粮食危机 来自期货市场 粮食危机”来自期货市场 粮食危机 据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2010 年全球只有小麦出现减产,玉米和稻谷均出现小幅增 产,小麦减产幅度不到 4%,但国际小麦价格却出现疯涨,其中法国的小麦价格一年大涨 78%。农产品 存在生产周期性,受异常天气影响,其供需矛盾会被放大,易被市场炒作。 “农产品供给因素被市场过于放大。”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分析师马文峰认为,“除了天气因素,流动 性泛滥也是国际粮价暴涨的主要推手。美日欧实行超低利率,使流动性资金过多,炒作因素增强。最近 国际资金已开始把中国干旱作为炒作题材。”…[详细 详细] 详细
粮食危机这笔糊涂账

武汉限购新政策及购房流程和注意事项(2017年)

武汉限购新政策及购房流程和注意事项(2017年)(致:每一个在武汉工作并想立足于武汉、在武汉拥有自己住房的朋友。) 一、限购区域 自2016年年底开始,武汉房屋限购政策不断升级,限购区域几乎覆盖全武汉,具体如下: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区 黄陂区:盘龙城片区 二、限购限贷政策 三、购房资格认定的相关标准 (一)、如何认定是否为武汉市户籍? 1.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武汉市户籍的,视为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

2.购房人持武汉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坐在地作为是否武汉市户籍的依据; 3.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武汉市居民。 (二)、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1.共同购房人为同一居民家庭的,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武汉市户籍并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也不能在限购区域购房。 2.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3.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也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四: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弄清楚上述一二三事项之后,如果符合在武汉购房的条件,并且想在武汉买一套刚需房,你就可以开始着手看房了。具体流程图如下: (一)、各大楼盘看房 看房子不是光看房型,尤其要看五个证件。即: ①《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 (五) (六) (七)

2017杭州买房首付及首套、二套认定标准

2017杭州买房首付及首套、二套认定标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杭州环境优美,经济发展也不错,因此,吸引了很多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安家立业。2016年杭州实施住房限购限贷政策,那么2017年,杭州实时的买房政策、买房首付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介绍: 一、限购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二、限购政策 另外: ①以“赠与”方式过户不限购。 ②企业购买限购区域的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③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PS: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三、限贷政策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④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①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②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在买房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买房政策,了解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买房首付是多少等,以做好买房预算等相关

上海市各区限购政策、加减名字、公司名义购房、共恒委托、操作情况汇总

上海市各区限购政策、加减名字、公司名义买房、公证委托、操作情况汇总! 房产证加减名字步骤及费用!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 1. 房产权赠予; 2. 房屋买卖; 3. 析产登记。 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点,一般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说明!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65%的营业税加2%个调税(普通住宅1%,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接下来,我们说说房产证减名字的事! 房产证去个名字,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律师表示,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 购买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1.8万元。 关于以公司名义购房! 现行的限购政策,使得很多名下有公司的客户便有想法把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公司名下,那么公司购房有什么特殊性呢?

2017北京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2017北京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同时也是超一线大城市,它的房价那是高的可怕,另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的,因此有钱的都会希望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有自己的房产,当然,有的是为了有个家有的则是用来炒房,面对这样大的房产压力北京进行了限购政策,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2017北京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发布重磅消息,北京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这是继3月17日北京市发布楼市新政以来,第十一项有关稳定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 短短22天,北京市密集发布11项房产相关政策。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北京全面封堵了任何炒房可能,北京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 “3·17”至今北京已发布十一项楼市政策 1.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北京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通知: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及在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 3月21日,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16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4.730, -0.01, -0.21%)、建设银行(5.760, 0.00, 0.00%)、中国银行(3.510, -0.02, -0.57%)、农业银行(3.260, 0.01, 0.31%)、交通银行(5.900, -0.07, - 1.17%)、中信银行(6.130, -0.04, -0.65%)、招商银行(18.390, -0.07, -0.38%)、民生银行(7.840, -0.10, -1.26%)、浦发银行(14.910, -0.20, -1.32%)、兴业银行(15.210, -0.08, - 0.52%)、光大银行(3.870, -0.01, -0.26%)、华夏银行(10.710, 0.03, 0.28%)、邮储银行、渤海银行(全国性银行)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9.520, 0.00, 0.00%)、北京农商行。 3.平房“通道”记入不动产权证 3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

限购令对房价的影响

限购令对房价的影响 摘要:限购令对各线城市的影响具体现象 影响消费者需求与房产供给的因素 对限购令的一些看法与评价 关键词:限购令房价供给供求关系政府政策消费者投机商地产商物价飞涨 正文: 数年来,中国政府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十八般武艺均用上。到现在为止最严厉的就是“限购令”了,限制购买的手段,用户籍歧视的手段来实现抑制房价的目标。但是,自限购令出台以来,房价并未出现下降,或是真正起到抑制的作用,反而有更多的投机商钻法律的空子,房价上涨,社会物价飞涨……等等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出现。从供求关系可以看出,为什么在严厉的“限购令”调控之下,房价不降反升的现象。政府限购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让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到该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安定民心。但是限购令根本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有人更甚猜测,限购令是缓兵之策,政府在争取时间推出保障房。无论政府是出于什么目的,限购令的出现使房产界又是一阵动荡。 潘石屹的微博上写着:限购令出台后,我们看到对各个城市的商品房的成交量都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北京,今年开始到限购之前平均每天商品房成交355套,限购令之后平均每天成交120套,成交量有大幅度的下跌。上海限购前每周平均成交商品住宅22万平方米,限购后每周平均成交3-6万平方米,成交面积下降幅度比北京市场还大。上海的成交价格,限购令之前接近24000元/平米,限购令之后降到19200元/平米。我们看到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有报道还说:【中房协副会长称现在是北京买房最好时刻】卞洪登表示,北京现在的调控初见成效,有“稳中有降”的趋势。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刻,因为政府亲民,已把该出台的政策都出了,现在再不买,估计以后机会不大了。卞洪登对想买房的人士建议,“只要想买房,趁着五一期间要马上买房。” 但这只是对一线城市的影响,二三线呢?这个立竿见影是一时的假象还是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重庆主城商品房成交量比新政前跌9.2%,成交均价比新政前反涨3.7%。重庆市场上近九成楼盘在新政后持续涨价,一半楼盘涨幅超过5%。市场冷热不均,刚需中小户高层最受欢迎,洋房、别墅相对滞销。北京最早出台了限购令,紧接着全国十几个城市都

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 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 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市场环境上涨趋势明显。 但2016年930之后,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地产政策有了明 显转向,尤其是国庆假期19个城市连发限购限贷新政。 一、2016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一)利好政策

1、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2017限购城市购房资格一览表

限购政策一览(时间排序:由近至远) *2017年3月26日 北京商改住产品限购落定:个人不得购买 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另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2017年3月23日 3.23成都限购新政: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3月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的消息,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并且二手房将纳入限购范围。 *2017年3月22日 浙江嘉兴楼市限购限贷升级外地人首套首付不低于50% 自3月22日零时起,调整嘉兴市本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户籍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借款人在3月21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子系统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3月21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也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切实防范风险。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将对各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督查。 *2017年3月22日 廊坊限购升级,外地户口限一套,首付30% 北京升级住房限购政策后,环北京区域楼市也相继出台限购升级措施。昨晚,河北省廊坊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从3月22日起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根据升级后的新政,廊坊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三套房不可申请贷款;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非廊坊本地户籍居民只能限购一套住房,首付从最少30%提高至50%。*2017年3月22日 东莞楼市限购升级,同一套房涨价幅度不能超过5% *2017年3月20日 江苏句容限购,非本市户籍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3月20日,句容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句容市物价局和住建局已经联合发文表示将启动限购。具体政策包括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

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中国指数研究院10月8日发布《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一、市场情况:百城均价继续双涨主要城市同比回升明显 2012年1月-2015年9月百城价格指数 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

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9月各级城市成交同比继续回升。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9月市场成交持续回暖,其中一线及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依然呈现增长趋势。具体来看,一线城市月度周均成交继续回升,同比增幅75%,环比微幅下降23%%,其中上海同比增幅达121%领先其他三市。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多呈现两位数增长,环比小幅上涨6%.从全年累计同比来看,一线城市累计增幅在50%以上,二三线城市累计增幅超四成。 二、中央地方政策再宽松助力库存去化活跃市场 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五年内最低。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从上年930新政以来,已有三轮信贷政策放松(930、330、831新政),到三季度,其政策效应减弱,主要城市成交量和同比均出现回落。此次商贷门槛的降低将进一步扩大首置刚需和部分改善型

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

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 市场纵横 2019 年 4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其中住房“限购”政策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政策措施,旨在调控房地产业非理性 膨胀。 一、限购令政策颁布后市场运行状况 据中房指数统计,全国大部分城市国庆期间成交量环比下降40%以上。以深圳为例, 从2019年10月份深圳住房市场运行情况来看,当前限购令政策对宏观经济及市场运行产 生了极大的影响。10月份,深圳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备案量40.91万平方米,环比减少 3.8%。如果考虑9月底网签认购书集中在10月1日-7日备案的因素,10月实际成交量较 9月下降约50%;2019年10月份,二手住房成交量为44.08万平方米,环比9月减少 55.75%,扣除11月税收政策调整预期导致二手交易增加因素,当 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 文/刘旦 月实际成交水平只有9月份的28%。然而,在成交量低迷的背景下,深圳房价俨然 “维持高位”。广发证券选取“十月上旬出台限购令的十大城市”调查显示,出台限购令 前后,成交量下滑城市占8成,整体跌幅19%,其中下滑幅度超过40%以上的城市占比达4成。反观“未出台限购令的13个大城市”,整体成交量仅小幅下滑3%,且下滑城市占比 为46%。这说明,限购政策的负面效应已逐步显现。然而,从房价数据来看,据中国房地 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调查数据获悉,2019年10月份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 为8418元/平方米,深圳以24550元/平方米位居全国第一位。另外,2019年11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也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 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3%,普通商品住宅 价格环比上涨0.4%。 January 2019 13 市场纵横 从2019年底中央政府开始出手调控措施后,截止2019年10月底,除“9.29”新政 后颁布限购令的13个城市房价10月份涨幅较小外,其它城市房价涨幅程度与8、2019年

国十条、国八条及限购令

国十条: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四、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七、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八、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国八条: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限购令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

成都限购政策2020细则

成都限购政策2020细则 文章摘要: 限购政策是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措施之一。不少的城市都有房产限购政策,目的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那么,2020成都限购政策是什么? 1、社保和户籍(必须满足其中一条)。 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2、购买套数。 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买房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了解自己有无买房资格。 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先了解当地的买房政策,了解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比如,社保或者个税缴满一定年限了吗?买房套数受限制了吗? 2、做好购房预算。 买房首付: 买房初期的最大支出是首付款,因此一定要算好手中可动用的资金,不仅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款,还必须保证日常生活开支不受影响。 一般情况下,首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30%,二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50,但也有部分开发商为了业绩,推出了垫付首付的优惠活动,具体资金还是以当时当地的开发商报价为准。 买房税费: 税费的缴纳在购买房产时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税项有契税、房地产交易费等。

装修费用: 做预算时,装修与适当的房屋维修款项也必须考虑进去。另外,必需的生活设施还有一些初装费用,如开通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购置新的家具家电、装饰费用也要考虑。 3、明确买房目的。 购房者在买房前要了解自己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还是为了落户;是购买首套房,还是购买二套房用于改善家庭居住环境;户型方面,是买小两房、大两房、小三房、还是大三房;预算买多大的,价位多高的等这些都是买房前要考虑的。 4、收集楼盘资料。 现在网络非常发达,各种信息查起来都非常方便。在实地看房之前,先在网上看看你预备购房的区域有哪些楼盘,在网上了解好相关的楼盘信息,进行对比。 选定自己心仪的几个楼盘,然后再去实地考察一番,这样既让你节约了时间不浪费精力,也可以让你对整个区域有比较明显的了解,让自己心中有数。 5、了解一些房地产知识。

2005-2019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5年国八条—— 2005年3月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即“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对此提出了八条意见: 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6年国六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009年国四条—— 国四条是指在2009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国十一条——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中原全国限购令及房产税分析

中原全国限购令及房产税分析 2011年,开年伊始,各类政策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央行不仅两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还在过年的喜庆气氛中宣布加息,稳健的货币政策趋向从紧。 春节前,新“国八条”与“房产税”,如同一枚双响炮,炸响了2011年楼市调控的第一声——第三轮调控降临,调控升级,楼市休眠;春节后,全国主要城市依次加入“限购”行列,一部分购房者纷纷抢在地方细则出台前抢购,一时间成交量出现了短暂的回升。但可惜的是,此类“回光返照” 式的市场繁荣随着地方细则的出台瞬间消亡,成交量再次跌入谷底,楼市的寒冬才刚刚开始…… 各地细则落地限购令推向全国 2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求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硬任务。同时指出,对于房地产调控各地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坚决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第三轮调控正式启动成交量或再陷低迷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在2月中旬前出台。按此要求,列入限购范围的城市至少有36座。不过截至3月1日,只有26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表1)。此外,还有4个省级政府也颁布了“限购令”,它们分别是:江苏省、山东省、云南省以及甘肃省。介于未来还有更多的城市加入限购的行列,且由于此番政策的力度更为严格,影响范围更广,预计各地楼市将会进入一段较长的调整期。 ?各地限购持续扩大供求双方再陷博弈 ?调控升级楼市面临再度回调 表1:颁布地方限购令城市列表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2019年苏州限购政策内容细则

2019年苏州限购政策内容细则 为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实现“稳房价、控地价、保自住、扶租赁、去库存”的目标任务,制定了x下面收集整理的苏州限购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哦! 苏州限购政策出台 一、加大土地市场供应。根据近年来市区房地产市场状况,今后三年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每年确定为400公顷左右,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作适时调整。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70%),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把握供地节奏,适度控制供地批次,增加单批次土地供应量;强化供后管理,及时通报开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督促开发商及时开发建设,严肃查处违约行为。 二、调整土地供应条件。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时,缩短

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 三、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根据出让地块情况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所有项目,土地竞得人全额缴纳出让金期限缩短为2个月,逾期支付的,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的,中止网上竞价,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进行竞价。在一次报价出让环节,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具体规则另行制订,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发布。 四、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低密度住宅、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房除外)预售许可管理,市区30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分期开发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宜低于30000平方米(尾盘除外),30000平方米以

2005-2014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5-2014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自房地产市场建立以来,政府出台了不少调控政策,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目前,楼市正进入去行政化阶段,未来针对楼市实施的干预措施将会越来越少。于是,笔者在此搜集2005年至今每年政府对于楼市采取的最重要的调控政策,以此回顾政府调控楼市的十年漫长路。 2005 “国八条” 2005年由于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以及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导致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八条”出台。具体内容分别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据悉,政策甫出,开发商“吓了一大跳”,而由于这是政府首次调控房价,当时许多项目都纷纷响应政策主动降价出售存量。 2006 “国六条”“国十五条” 2006年5月,“国六条”出台,提出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同一天,“国十五条”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也即“70/90政策”;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各地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楼市专家称,“国六条”具有更强的强制性和操作性,出台后全国不少城市出现较长一段时间的观望,但之后楼价又出现报复性上涨。 2007 房贷新政 2007年9月27日,《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这亦是后来被频繁提起的“9·27房贷新政”,该政策对当时的住房消费贷款细则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 具体内容是:购买首套房的市民,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两成,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而对 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了解,该政策出台不久后,全国楼市一路低迷,房价均大幅度跳水,成交量也明显萎缩,多数业内专家纷纷将该政策看做是楼市风云突变的一声惊雷。 2008 “国十三条” 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为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个人购二套普通自住房贷款予以放宽,并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进行大幅减免。国务院办公厅21日发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的意见共13条,被业内称为“国13条”。这些政策力度之强,覆盖面之广,堪比国务院2005 年出台的“国八条”和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 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楼市出现了10年大拐点,量价齐跌。因此,下半年宏观调控转向,管理层启动大规模刺激楼市消费政策,以刺激楼市成交量。 2009

政策一览表

政策一览表 时间政策要点 2011. 01.26 国务院要求将二套房房贷 首付比例提至60%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强化差 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1.1倍。 2011. 01.23 住建部拟定第三批限购城 市名单 对于第三轮限购的城市,除在前两轮中未执行限购的 一线城市外,还将有大量成交较为活跃的三线城市登 上限购榜单。 2011. 01.21 新拆迁条例公布施行 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 补偿。 2011. 01.09 重庆试点房产税 1月9日,重庆市两会上传来消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 宣布,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 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2010. 12.26 央行年内二次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 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 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 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 12.02 2011年建1000万套保障 房,以公租房为主 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或将高达 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增长72.4%。而计 划新增的420万套住房中,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 2010. 11.03 公积金贷款全面收紧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90平以上首付30%,第二套住 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 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 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0. 10.19 央行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 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 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 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 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 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 09.29 房地产二次调控启动,实 行差别化信贷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 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 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 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2010. 08.10 国土部掀监察风暴 8月10日,国土资源部《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 置情况统计》名单被媒体全部披露。名单显示,列入

房地产“限购令”案例分析

房地产“限购令”案例分析 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性和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涨幅过快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增长幅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的现象。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试图抑制房地产过快上涨,而“限购令”无疑是其中调控力度最强的政策,足以体现出中国政府打压房价,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决心。 一、“限购令”出台背景及效果 我国于2010年出台“限购令”,通过加大对购房者购房条件的限制来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其中第3条明确指出要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条例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限购令”出台后,一方面对各城市的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均有明显的影响,房价同比和环比涨幅均得到不同程度的遏制,限购政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房地产行业的房价、销量等先行指标来看,中国房地产行业增速开始减缓,房价已经开始显现波动回落。另一方面,“限购令”的实施也使得各地方政府房地产税贡献率有所下降,导致了财政收入的直接缩水。受“限购令”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下降了27%。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限购令”效果有限。他们认为,限购不可能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住房制度,仅仅是临时性的行政手段干预楼市的政策。同时他们指出有些人担心取消限购令会导致房价出现报复性反弹的想法是多余的,只要房贷和限价及货币政策等政策继续收紧,即使不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房价也不可能暴涨。房地产商潘石屹认为房价上涨的关键原因是供求关系。限购政策的出台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应该选择长期政策来解决“房控问题”这一长期问题。 二、“限购令”政策分析 我认为“限购令”出台的原因是为了扼制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和控制房地产行业非理性投资的泛滥。直观原因是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近年来,由于房价持续上涨会给中国社会造成巨大危害,房价上涨过快使得居民购房负担过重,抑制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导致社会财富向富人转移,扩大了贫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