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制度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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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对劳动力
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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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摘要】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最低工资制会扰乱自由竞争的劳动力市场 , 减少就业提高业率。

但也有理论认为 , 最低工资制在产生减
少就业的效应的同时 , 也会生成扩张就业的效应 , 两种效应相互
抵消。

我国劳动力市场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我国的最低工资水平达
不到劳动市场均衡时的工资水平; 二是低收入人群的劳动供给曲线
是向下倾斜的。

因此 , 最低工资制在产生劳动需求减少效应的同
时 , 会生成一种更大的劳动供给减少效应 , 从总体上降低我国劳
动力市场的失业率。

【关键词】最低工资制; 劳动力市场; 就业
一、问题的提出
2004 年 3 月 1 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开始实施,所谓最低工资就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截至
目前 ,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全部建立起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由
政府颁布并实施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新规定的出台将更有效地保障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 ,在保证城市低收入者的基本收入水平方面、缩小贫富差距和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最低工资
规定》提出各种各样的质疑 ,他们认为工资的形成应该遵循自由市场原则 ,由
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自由调节 ,如果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背离了充分
就业的均衡价格,影响了市场供给与需求 ,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企业经营
积极性 ,而且还扭曲了资源配置。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竞争性的劳动供求模型来分析最低工资对中国就业的影响。

二、理论依据
(一)许多的经济学家认同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干扰。

众多相关经济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竞争性的劳动供求模型。

此模型包括两种情况:
1、所有部门都被最低工资制度覆盖的情况。

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以后 , 假设最低工资大于均衡的工资 , 这时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将发生变化 , 结果导致失业人数增加。

如图 1所示 , 均衡工资率是 W。

, 均衡的劳动力数量是Q。

, 假设最低工资是 Wm , 此时劳动需求是 Qd , 劳动供给是 Q s, 实施最低工资制的结果是: 将有 Qs - Qd 的劳动力失业。

图 1 最低工资对劳动市场的影响
2、劳动力市场中两部门问题。

即同时存在被最低工资覆盖的部门和未被最低工资覆盖的部门。

在覆盖的部门中由于存在最低工资制度 , 那么会造成一部分人的失业。

这一部分人只能是转移到没有被覆盖的部门去就业。

没有最低工资制度的部门就有可能降低工资吸收更多的就业 , 但是相应的工资率却降低了。

结果造成收入差距
进一步拉大 , 与最低工资制度的初衷大相径庭。

在现实的非技术工人的劳动力市场上 ,最低工资的影响将是介于上述两者理论之间 ,即由于最低工资 ,劳动力数量的下降没有完全覆盖情况下那么多 ,但也不会如未完全覆盖状况下丝毫没有影响。

因为实际上 ,最低工资并没有覆
盖所有部门 ,同时最低工资制度在实施由于监管并不到位 ,一些厂商并没有遵
守最低工资法规。

所以 ,
由于最低工资而被排除的工人将会转移到未被覆盖的部门中 ,但是未覆盖部门
接纳工人的数量也并非无止境的 ,必然导致部分工人陷于失业状况。

因而 ,最
低工资的影响将是双重的 ,它减少了就业量的同时还减少了未覆盖部门的工资率。

(二)最低工资制不会增加失业
继斯蒂格勒之后 , 一些学者不断深化竞争的劳动供求模型 , 对最低工
资制与失业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观点。

与斯蒂格勒不同的是 , 这些新的理论模型解释了 , 尽管最低工资制产生一种减少就业的效应 , 但同时也会生成一种扩
张就业的效应 , 所以不会导致失业率的增加。

基于这类解释的理论模型包括: 竞争性市场中的冲击效应、效率工资理论和企业反应模型。

三、最低工资制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我国劳动力市场有其自身的特点 , 不能简单地把西方经典理论模型生搬硬套地用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

(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
我国尚未形成劳动力自由市场 , 劳资双方力量悬殊。

目前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不成熟不完善 , 如劳动力不能实现自由流动、市场信息不对称、供求双方力量极度不平衡等等。

劳工没有组织化、社会没有保障化、国家不是完全法治化 ,中国形成劳动力自由市场的基础条件尚不成熟。

在劳动力市场上 ,资本的力量
远远大于劳动方的力量 ,所以企业掌握着工资的决定权 ,资方企业方的力量
远远大于劳动者的一方 ,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根本没有议价的能力 ,工资的
高低完全由企业来决定。

所以中国目前的劳动市场上的工资率就不是由供求双方均衡而共同决定的均衡工资。

另一方面经典理论第一种情况成立的条件隐含着最低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要高于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工资 ,事实上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实施的最低工资制度都没有达到均衡时的工资 ,工资提升仍然存在一定的空间。

另一方面,中国的贫困人口数已超过 10000万人。

在今天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上 , 劳动者本就是弱者,而低收入的贫困人口更是弱者中的弱者。

贫困人口的劳动供给已不再遵循经典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劳动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规律。

(二)我国特殊的劳动供求模型
通过上文的分析 , 得知我国劳动力市场有两个显着的特点: 一是我国劳动力市场是非自由非流动的劳动力市场 , 劳资双方力量悬殊 , 劳动市场上的工资率就不是由供求双方均衡而共同决定的均衡工资 , 我国大部分地区实施的最低工资制度都没有达到均衡时的工资; 二是我国贫困人口基数大 , 贫困低收入人群的劳动供给曲线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供给曲线向右上倾斜 , 对于贫困人口 , 当工
资率进一步降低时 , 为了维持生活所需 , 不得不提供更多的劳动 , 从而劳动供给曲线向右下方倾斜。

结合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 , 我们可以用劳动供求曲线图表示出最低工资制对劳动供求的影响变化。

如图 2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到 , 劳动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有两个交点。

由于低收入人群是最低工资实施保障的对象 , 所以我们只分析在这段向下倾斜的供给曲线上 , 最低工资制对劳动供求的影响。

劳动供给曲线 S和需求曲线 D相交于点 Ep。

, 此时市场均衡的工资率是Wp。

, 均衡的劳动量是 Lp。

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 , 在劳动力市场上 , 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 , 因此他们的工资距离均衡工资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我们假设市场上给这部分低收入人群定的工资在 Wp1 点 ,从图中可以看出 , 即使此时的工资是非常低的 , 市场提供的劳动岗位还是供不应求 , 劳动供给达到 Lp 1s, 劳动需求只有 Lp1 d, 仍Lp1s- Lp 1d的劳动力面临失业。

如果实施了最低工资制 , 这个最低工资的值的合理范围应该落在( Wp 1, Wp0) 区间。

最低工资必须高于低收者现有的工资水平 , 这是最低工资制实施的意义所在。

再者 , 我们前也已经分析过 , 我国制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还达不到均衡的工资率水平。

因而假设最低工资是在 Wp1点与 Wp 点之间的某一点 Wp 0点。

当工资率是 Wp2时 ,市场上的劳动需求量是 Lp2 d, 劳动供给量是 Lp2 s。

与没有实施最低工资制时相比 , 尽管此时劳动需求减少了(Lp1d - Lp2d ), 但劳动需求量的减少却远远小于劳动供给量的减少 (Lp 1s – Lp2s) , 结果是失业人数大大减少。

从图中可清晰地看出 , 减少的失业人数为(Lp1s - Lp1d)- (Lp2 s- Lp2d )。

这就说明 , 实施最低工资制不仅使劳动者收入增加 , 而且还降低了失业率。

通过以上的分析 , 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在我国最低工资制不仅能增加就业者的收入 , 同时还能降低失业率。

因此 , 最低工资制应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下去 , 充分发挥减少贫困 , 调节劳动力市场 ,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四、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若干政策建议
最低工资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 实现国家对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 , 也是实现工资管理、工资调整法制化 , 维护社会稳定和社
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自上世纪 90年代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 , 在立法和政策制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 但仍然有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一)加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价格的信息公布和指导
帮助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参考市场指导价格 , 合理公正地确定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包括福利及社会保障 , 避免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不到位是最低工资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的主要问题之一
对最低工资博弈的双方都应加强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

一方面 , 工人不善于维权 , 对最低工资制度缺乏了解和学习。

部分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点给工人制定了没有体现最低工资规定的工资标准。

另一方面 , 部分企业则根本就不了解最低工资制度 , 所以在为工人制定工资水平时也没有予以考虑。

可见 , 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工人学习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三)通过加强立法提高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有关最低工资的问题只在劳动法中以法律形式提出 ,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体系尚待完善。

应尽快完善最低工资的立法工作 ,通过立法形式把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于法律当中 ,提高最低工资制度对企业的法律约束力 ,逐渐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关注最低工资与劳动社会保障的共识。

(四)加强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 主要是要接受全国人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的监督检查。

另一方面 , 也要尽快建立以各级劳动部门、各级工会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法律监督网络 ,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影响力大和群众个体覆盖面广的优势 , 共同监督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实施。

(五)政府扶持
通过政府扶持等方式 , 帮助求职弱势群体提高技能素质 , 顺利就业并取得较适合的工资报酬 , 如财政拨款对农民免费培训市场需求的技能、免费职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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