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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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16

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1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姓名 吴国清 鲍健健 陈伟峰 林宝贞 陈亮亮 郑毓婵 卢江山 柯德友 李国平 凌韦严 臧俊磊 钟丽珊 陈启源 蒙健前 廖新伟 石金树 陈梁安 陆小青 张千红 梁土兴 饶水群 廖子能 刘文浩 邓春宁 俞军健 吴志华 李玉龙
曾照华
108
蔡红梅
109
纪晓格
110
李华山
111
陈万亿
112
李靖
113
王威
114
郑智毅
115
招国强
116
陈国圳
117
朱凯玲
118
黄文渊
119
李民
120
卢静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020-11-20中颖电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00327

2020-11-20中颖电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证券代码:300327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4.5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944.04万股的1.48%。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4.5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85.5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7%;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14.4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1%。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
激励对象 职务
激励对象人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115
技术骨干
243
业务骨干
194
专业人员
123
优秀基层员工
37
小计
712
378.1789 250.8919 209.9845 130.7512 15.2935 985.1000
31.515% 20.908% 17.499% 10.896% 1.274% 82.092%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0.707% 0.469% 0.393% 0.244% 0.029% 1.8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Steve Sze-Yee Mak (麦仕义)
美国 美国 美国
小计
三、其他激励对象
/
/
/
/
核心技术人员 6.8000 0.567% 0.013% 核心技术人员 5.4000 0.450% 0.010% 核心技术人员 2.7000 0.225% 0.005%
14.9000 1.242% 012 人) 985.1000 82.092% 1.84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00 83.333% 1.870%
三、预留部分
200
16.667% 0.374%
合计
1,200
100%
2.244%
注:1.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在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一年内确定。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中旗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中旗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汪春芝
73
费科
74
徐利
75
朱德才
76
程久祥
77
赵金虎
78
陈寿飞
79
朱纯龙
80
徐书娟
81
李东
82
严厚军
83
徐哲
84
黄建宁
85
衡文龙
86
刘飞
87
谭国庆
88
赵代安
89
胡守林
90
陈明光
91
饶忠祥
92
毛更生
93
孙中义
94
马加俊
95
周剑飞
96
潘晓东
97
顾玉庭
98
丁武快
99
王建峰
100
22
桂阳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3
牛丹丹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4
呙如国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5
游友华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6
常莎
27
薛其禄
28
程婷
29
吴代玲
30
吕永雪
31
葛学雷
32
宋庆彪
33
章喜兵
34
叶晓雷
35
毕建
36
葛九萍
37
胡林涛
38
剧宗峰
39
黄俊才
40
蔡燕
41
李宗国
42
112
田莉
113
王建梅
114
高庆
115
胡红宇
116
陈蜀君
117
陶刚
118

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2020-12-09

688599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2020-12-09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股权激励文献综述

股权激励文献综述

股权激励问题文献综述高杨2013年8月3日星期六目录一、国内外研究侧重综述 (3)二、股权激励问题研究现状综述 (3)(一)股权激励的特征 (4)(二)股权激励定量研究 (5)(三)关于股权激励模式的细化分析 (5)(四)股权分置改革与股权激励的关系研究 (5)(五)对我国已实行的股权激励的效果分析 (6)(六)选择股权激励的动机 (7)(七)股权激励在我国的运用应关注的问题 (8)(八)股权激励结合公司治理分析企业价值 (8)三、关于股权激励效果问题的详细总结 (8)(一)股权激励效果问题的争论与发展 (9)1.高管股权激励具有治理效应,能够改善企业绩效 (9)2.高管股权激励不具有治理效应,甚至会毁损企业绩效 (10)1.高管股票期权的授予问题 (12)Lie发现,期权授予日期前公司股价的异常收益为负,而期权授予日期后公司股价的异常收益为正,并且这一异常波动有逐渐加强的趋势,高管的择机行为则成为此现象的可能解释。

Heron和Lie则进一步指出,上述期权授予日期前后的股价异常波动在监管当局出台更为严格的披露要求之后则完全消失了,这表明高管存在倒填期权授予日期的动机。

(12)2.高管股票期权的重新定价问题 (12)3.高管股票期权的执行问题 (13)(二)高管股权激励模式的治理效应差异 (13)1.高管股票期权的治理效应优于高管持股的治理效应 (13)2.高管持股的治理效应优于高管股票期权的治理效应 (14)(三)高管股权激励的内生性 (14)(四)公司治理与高管股权激励的治理效应 (16)四、股权激励实证问题研究详细总结 (18)(一)关于实行股权激励企业的数量 (18)(二)股权激励企业的行业分布特点 (19)(三)股权激励的模式 (19)(四)股权激励的额度 (20)(五)股权激励制度运行效果 (20)五、总结与新进展的可能方向 (21)(一)深入剖析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理 (22)(二)充分关注并尽可能解决高管股权激励的内生性问题 (22)(三)全面研究并比较不同股权激励模式的实施效果 (22)股权激励问题文献综述高杨一、国内外研究侧重综述国内外对于股权激励的研究都有大量文献研究股权激励与经营业绩的关系,但是国外的研究还侧重股权激励与经营者投资、效率的关系等,而国内则是侧重于对股权激励的市场效应以及对国外已取得研究成果的深入细化,还有就是放置在我国特有的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研究这个问题。

金信诺: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金信诺: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公告编号:2020-03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27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 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2019年8月 28日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1、核查对象: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 2019年8月 28日至 2020 年 2 月 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9年8月 28日至 2020 年 2 月 27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公告编号:2021-058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278万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66.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1.04%。

(3)授予价格:15.73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7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总人数为2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2019年营业收入值或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毛利润累计值定比2019年度毛利润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两档,各档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鑫医疗: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鑫医疗: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公告编号:2020-077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3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4.04元/股调整为3.94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18年10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的OA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张贴公示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了内部公示。

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何异议,并于2018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8-065)。

赢时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赢时胜: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0年2月4日至 2020年8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在自查期间,除附件1中的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附件1中的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新产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新产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414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1760人)的23.52%,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8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160万股的1.48%。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160万股的0.18%,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2.3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3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160万股的1.30%,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7.66%。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中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5 2.47% 0.04%张小红中国副总经理15 2.47% 0.04% 胡大光中国副总经理10 1.64% 0.02% 刘海燕中国副总经理15 2.47% 0.04% 李婷华中国副总经理10 1.64% 0.02%张蕾中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0 1.64% 0.02%合计(6人)75 12.34% 0.18%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庄家的破绽:职业操盘手揭露庄家不可公开的秘密_随笔

庄家的破绽:职业操盘手揭露庄家不可公开的秘密_随笔

《庄家的破绽:职业操盘手揭露庄家不可公开的秘密》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综述 (2)1. 关于本书及作者介绍 (3)2. 读书目的与背景 (4)二、书中主要观点 (5)1. 庄家的本质与运作方式 (7)1.1 庄家的定义与类型 (8)1.2 庄家的运作手段与流程 (9)2. 庄家的破绽与漏洞 (10)2.1 庄家常见的破绽表现 (12)2.2 识别庄家破绽的方法论 (13)3. 职业操盘手实战案例分析 (14)3.1 案例一 (15)3.2 案例二 (16)3.3 案例三 (17)三、庄家不可公开的秘密 (19)1. 庄家的信息收集与分析 (20)1.1 庄家信息收集的渠道 (21)1.2 信息分析与决策制定 (22)2. 庄家的资金运作与调控 (23)2.1 资金的筹备与调度 (24)2.2 股价操纵与资金流动 (25)3. 庄家的心理战术与博弈策略 (26)3.1 投资者心理分析 (27)3.2 心理战术的应用与博弈策略设计 (29)四、职业操盘手的建议与策略 (30)1. 投资心态与风险管理 (32)1.1 保持冷静的投资心态 (33)1.2 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方法 (34)2. 选股策略与技巧 (35)2.1 如何选择具有潜力的股票 (37)2.2 避免陷阱,理性投资 (38)3. 实战操作策略与建议 (39)3.1 趋势判断与操作策略设计 (41)3.2 与庄家博弈的技巧与方法 (42)五、结语 (43)1. 本书总结与回顾 (44)2. 对读者的启示与建议 (45)一、内容综述在《庄家的破绽:职业操盘手揭露庄家不可公开的秘密》作者以职业操盘手的视角,深入剖析了庄家在股市操作中的行为模式和心理策略。

通过大量的实际案例分析,本书揭示了庄家在构建股价走势中的种种破绽,以及庄家在操盘过程中必须面对和克服的难题。

本书详细阐述了庄家如何通过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来影响股价走势。

庄家通常会利用其资金实力,通过连续买入或卖出股票来操纵股价,从而实现盈利。

金新农: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新农: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下午14:2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锋先生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数150,334,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6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33,356,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66%。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16,97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杨凯迪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共6个议案,其中议案1 至议案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且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4至议案6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8,895,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9%;反对1,43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3187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603187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公告编号:2021-070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344.2889万份、限制性股票344.2889万股●首次授予权益登记人数:356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2020-09-19 华兴源创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2020-09-19 华兴源创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00275梅安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300275梅安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21-052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为29.49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16%。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0年6月19日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5.716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2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9,800股。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回购注销情况详见后文“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部分所述。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

300793佳禾智能: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2020-11-18

300793佳禾智能: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2020-11-18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公告编号:2020-057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632,000股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51元/股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年11月18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0 年 11 月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51元/股的价格向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1.87%,其中,首次授予46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1.74%;预留部分3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7.36%。

金新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金新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公告编号:2020-143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成欣农”)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7,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6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30日及2020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成欣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000816智慧农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000816智慧农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经核查,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7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1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1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1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同意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金新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金新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公告编号:2012-061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二○一二年十一月声明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无公司监事,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公司章程》制定。

二、金新农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400万份股票期权,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4,100万股的9.93%,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80万份,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5.71%。

三、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金新农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金新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金新农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11.62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五、本期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5年。

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即等待期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0%:20%:30%:30%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自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即等待期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30%:30%:40%的行权比例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第三和第四个行权期同步,分三期进行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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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2月28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3月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日前六个月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公司已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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