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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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新生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掌握新生儿说完资料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新生儿死亡,保护新生儿健康,并为制定新生儿生存、保护战略措施提高依据。
一、建立健全新生儿死亡评审机制
1、成立庆云县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主管妇幼卫生保健的副局长任评审小组长,请县直医疗机构儿科、内科、妇产科、妇幼保健等专家为成员。
2、县级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死亡报告工作。发生在辖区内及医疗机构内所有新生儿死亡均应在7天内填写《医疗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县妇幼保健站。
3、各单位均应制定相应的新生儿死亡管理制度。院内发生新
生儿死亡之后,要认真组织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明确死亡诊断,开评审会时提供新生儿死亡全部原始病历复印件及病例摘要。
4、县妇幼保健站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县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
生儿死亡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新生儿死亡总结报告。
二、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对象
凡发生在本县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新生儿死亡。
三、新生儿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
每季度评审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时间,完成所有新生儿死亡评审后2周内,要将“评审分析报告”、“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站。
四、评审结果分类
第一类:可避免死亡。根据本县医疗保健实施,技术水平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