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及现场收方管理办法
收方管理方案办法
精选文档收方管理方法职责1.工程专业:负责组织实行现场收方工作,组织全过程咨询企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同进行收方工作;负责供给收方所需的标准丈量工具(如卷尺、钢尺、游标卡尺等);1.3 负责在收方以前确认收方内容能否切合合同和指令要求;1.4 对现场收方的实时性、收方数据的真切性和正确性负责。
2成本专业:负责对工程专业进行现场收方培训,明确收方原则和范围,并参加各种工程的第一次收方;负责依据合同条款审查现场收方的必需性,如切合要求,负责通知全过程咨询企业参与收方工作;2.3 选择性参加后续收方,选择性对未参加的收方进行现场复核;对收方资料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负责;负责形成正式收方单前的原始收方单采集整理;2.6 负责对最后签认达成的收方单(含原始收方单)采集整理及编号、存档及发放。
收方原则1.时限要求:1.1 隐蔽工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坑换填、防水、拆掉等)的收方,一定在该项工程实行前或达成后立刻安排收方工作,并附有实行前后影像及图片资料。
1.2 其余分项工程的收方工作,需在该分项工程完工查收达成后 5 个工作日内达成,禁止过后补办。
2.有效确认:收方单上参加收方的人员一定署名,正式收方单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专业与成本专业共同署名为有效资料,无署名或署名不齐备的一律无效。
精选文档3.计费条件:收方单作为工程量的签认,不可以独立作为计算花费的依照,需配合其余有关资料(如:合同、更改、签证等)计取花费。
4.原件结算:收方单一定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办理的依照。
5.标准表格:收方办理都一定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定义及收方范围1.定义:收方是对合同范围内的或增添工作范围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不可以独立办理结算,仅作为结算依照之一。
2.收方范围:土石方工程:主要包含原始地貌、土石方工程完工后成型地貌的丈量收方等。
基础工程:主要包含挖孔桩基础收方、旋挖桩收方、基坑以及地梁收方、各样挡墙及混凝土墙基础(带形基础)收方、管沟收方、回填收方等。
施工现场收方管理(修订版)
施工现场收方管理(修订版)
为了规范、统一收方计量工作,以利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总公司研究决定,现特对各项目部收方计量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依据图纸按工序完成后进行收方计量。
2、每次收方计量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携带图纸核对。
实际收方比图纸少时,按实际收方计量。
施工阶段没有设计变更而实际收方比图纸多时,按图纸计量。
如因设计变更,按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3、各项目部每次收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测量员,标段的现场施工员,计量收方员或资料员共同参与,计量表必须有明确图示和计算式,完成后参与收方人员在收方计量表上签字确认。
4、以分步分项完成后,由工程部按规定格式统一开完工单,并将收方计量表以编号顺序做附件,总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5,经总工,项目经理确认后的完工单原件(附相关人员签字的计量表原件)交公司预结算部核对并签字。
核对有误需及时和项目部联系确认。
核对无误的完工单交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财务再安排资金支付。
6,项目部在使用计日工前,需以劳务分包合同为准,确定需我司提供的计日工,现场施工人员需按附件规定表格准确记录工时后交施工现场负责人,总工,项目经理签字核准。
重庆协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12年4月16号
附:1,完工单格式。
2,收方计量表格式。
3,计日工记录表格式。
备注:每次收方计量需严格按规定流程。
完工单,收方计量表,计日工记录表必须原件结算,存档。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三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分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分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分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为加强各项目工程管理,规范现场收方签证,确保工程量收方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减少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的纠纷,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是现场工程实施后在竣工图及相关资料无法准确反映、工程完工或隐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工程,均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或隐蔽前进行现场实际收方,完善收方记录.第二条工程现场收方必须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收方签证的必要性,签证原始凭证记录要求工程技术部驻场工程师现场核实并签字,否则无效.第三条工程现场收方工作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技术部驻场工程师(1人)参加,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第四条工程现场收方双方分别做好原始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双方及时核对数据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参与收方人员对收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现场收方单经签字完善后,由工程部资料员收集留存原件,并分发施工单位和驻地工程师,同时在24小时内传真一份复印件给工程技术部存档备查.第六条只有在规定时限内签字确认后的收方确认单才能作为办理签证和结算的依据,不得后补,收方不得超过设计、定额规定,超过部分为无效收方.第二章收方工作流程第七条施工现场实施过程收方工作流程:施工单位提前1天向工程部提交收方申请→工程部组织工程师、技术部驻场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收方→收方完成后原始记录及草图当场确认→施工单位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确认单(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工程部和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资料员保存和分发.第三章现场收方细则第八条现场收方准备工作1、工程部应准备好收方用的钢卷尺、测量工具、记录数据用纸.2、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具,严禁使用“收方尺”进行丈量收方.3、桩基土石方收方前应编制完成每个桩的编号、注明所在的轴线相交位置,避免重复收方.第九条勘探孔现场收方1、所有勘探孔钻孔深度均必须进行现场实测.2、勘探孔深度用钢卷尺丈量下钻钻杆总长度进行测量.3、检测钻孔直径是否与勘探方案一致.第十条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收方人员首先应对基准点标高进行准确性复核,土质成分应标明湿土、流砂、淤泥、回填土、软质岩、较硬岩(必须核查现场见证取样的岩石强度大于30mpa的报告)、混凝土基础等,应在核对图纸尺寸后严格控制土石方开挖工作面(实际开挖工作面不得超过定额规定,超过部分按照定额规定收方).1、挖孔桩收方:挖孔桩的总高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挖孔桩的总高度、护壁的高度、以及挖孔桩土石的高度分别以现场实收为准,如需扩大头的桩,其扩孔的高度按设计高度.挖孔桩收方原始记录必须标注分段岩样并附桩底照片.2、冲(钻)孔桩收方:冲(钻)孔桩的孔深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孔深测量须用测绳、线锤、钢卷尺进行实际测量.(设备钻杆进尺作为参考,土质成分按照超前钻探报告)3、基坑收方:基坑的高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坑底的高度,基坑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和有关定额计算规则,现场只收基坑的深度以及土石高度.4、地梁、挡墙基础(带形基础):此部分收方长、宽按设计,深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设计的地梁、挡墙基础底面标高,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石的高度或比例.第十一条挡墙收方参照标准图集施工的重力式等挡墙完工后墙背回填之前,必须组织完工墙身尺寸收方,收方必须查对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处应注明,超过设计尺寸部分按设计尺寸收方.第十二条构造柱收方1、砌体构造柱隐蔽前,工程部必须组织现场实际收方.2、现场收方需测量每根构造柱的断面尺寸、高度.3、现场实际检查构造柱加密箍筋个数(设计有明确要求的).4、按照*公司构造柱签证管理办法做好原始凭证.第十三条钢筋马凳收方1、现浇钢筋砼板面结构钢筋隐蔽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对每层楼板使用的钢筋马凳进行现场实际收方.2、现场收方首先查对是否符合已审批方案要求,不符合的不得收方,现场需准确反映马凳筋数量、规格、尺寸.3、按照*公司钢筋马凳签证管理办法做好原始凭证,附收方照片.第十四条管沟收方1、管沟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宽度应符合管道设计尺寸和定额工作面的相关要求;2、管沟深度以施工单位接地时的原始地貌标高到设计管沟底面标高的距离,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质成分及开挖方式,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超挖部分方量不得收方.第十五条车库周边回填收方此部分原始地貌方量数据应与三方场地移交方格网数据一致,回填收方前应该检查坡度是否和三方场地移交方格网的坡度为一致,若不一致查明造成原因,测量时标明回填材料范围,是否已按设计要求施工,若回填材料不同时,应按不同材料分别收方.第十六条土方外运和借土运距收方1、外运或借土地点已得到领导批准和审批方案认可.2、运距必须量尺测量或打表计量,运距收方只是土方挖填平衡后的情况下对余土或差土部分进行运距确认,定额规定运距范围内不得收方.3、桩基础土石方场内二次倒运在100m范围内的不得收方.4、土石方属非天然密实状态的,应加以说明,第十七条塔吊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收方1、只收方确认土石方量、土质成分及开挖方式.2、基础施工方案中明确的混凝土及钢筋不需进行收方,只核对是否按照已批准方案施工,如未按照方案施工如实进行扣减.第十八条边坡支护收方1、锚杆钻孔深度依据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逐个检查、收方.2、锚杆长度依据施工图纸要求逐根检查、收方.3、喷射混凝土厚度按每百平方米抽查三点,然后取平均值作为实际支护厚度.第十九条挖孔桩孤石、淤泥、流砂收方每桩一收,只计量桩孔内嵌固在桩壁需要凿除部分的孤石,没有嵌固不得按凿除岩石收方,收方孤石应注明长宽高,并扣减相应桩土石方.第二十条合同规定按原材料(如水泥)耗量进行工程计量计价的工程收方1、参加收方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合同中有关工程计量计价的条款.2、工程部工程师和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必须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清点统计,双方在统计记录上签字确认.3、工程部必须有效监控进场原材料的使用,不得挪为其它工程使用.第二十一条方案措施确认收方1、收方前应检查方案是否已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2、措施收方应附详图、标明具体收方量测尺寸,并附收方过程照片,不能简单的描述为按照方案施工,与方案一致等等.第二十二条安装开槽、开孔收方1、收方前核对设计变更前后图纸情况,以明确需要新开槽部分具体线路,是否必须重新开槽而不能预埋.2、只有竣工图不能反映的开槽、开孔及报废线管才能办理收方.3、开孔、开槽必须分清空洞大小长度、开槽深度宽度,并且要注明开孔开槽(孔)位于砖砌墙体或是砼墙体,是人工开槽(孔)还是机械开槽(孔).第二十三条拆除工程收方1、拆除工程无现有图纸反映工程量的需进行现场收方.2、所涉及的废旧物资如钢筋、角钢、槽钢、钢管、电线、电缆、配电箱、栏杆、弱电箱等,施工单位应移交给工程部,工程部及时会同采购部进行调拨移交或报废处理,收方单应附相关处理结果凭据;如是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收方单上施工方应确认签字,预算部按100%扣除材料费用处理.3、因设计变更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拆除收方时,应在拆除前与发包人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处置利用),否则视为施工单位100%的回收利用,并在收方单注明施工单位已自行回收利用.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二十四条工程现场收方管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第二十五条如有不按本规定进行现场收方,每项次扣罚责任人500元.第二十六条存在弄虚作假的给予降薪或开除处分.第二十七条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凭证(GC-1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证单编号:注: 1、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工程部,第三联预决算部,第四联工程技术部. 2、原始记录凭证须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理工程师、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当天签署,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工程现场收方记录第一联 施工单位注: 1、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工程部,第三联预决算部,第四联工程技术部 2、收方记录后附原始草签记录,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需附图及照片,收方记录仅作为对现场实际情况的确认,是否签证计费按照合同规定.第一联 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收方记录工程名称:编号:冲(钻)孔桩收方记录项目名称:编号: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收方记录项目名称:编号:。
收方管理指引
重庆象屿工程收方办理管理实施指引目的:明确工作步骤、流程、工作职责,提高审批流程规范性和高效性。
内容:收方组织流程、注意事项、参与审批各方及相应表格。
涉及部门:成本部、工程部、总工室一:经济类签证管理定义此处所定义的收方指:竣工图纸无法体现、合同外零星工程、设计变更返工工程、隐蔽工程等需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程需收方。
二、收方依据:1、工作联系单2、设计变更3、相关计量规范文件三、收方组织1、收方原则上由工程部负责通知与组织,工程部、总工室、成本部均应派相关人员参加,若不能全部到场至少两个部门相关人员同时参加,若其中一个部门未参与且在签证前未提出疑问,则视为其认可收方资料;2、收方组织部门应提前一天通知各参与部门收方的时间、内容;特殊情况除外;施工单位准备收方工具、资料。
3、收方程序:1、收方程序:施工单位提出————通知工程部、监理审核(审核是否具备收方条件)—-工程部通知总工室、成本部收方时间以及收方方案——-—-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总工室、成本部五方现场收方并现场草签(草签与现场收方同步办理完毕).4、对于如基础工程类需办理正式收方单的办理程序:五方收方结束后草签(草签与现场收方同步办理完毕)——2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整理正式收方资料一式六份含电子档报送工程部——工程部在2个工作日内发起OA流程——相关审核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OA签证审核-——-—工程部根据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内组织对正式收方单签字盖章后返还施工单位、工程部、监理、成本部、公司办公室各一份。
四、收方计量需注意的事项(一)土建部分1、土石方(缺方内运、余方弃置、房心回填、墙背回填、人工挖孔桩):以上内容为高层三期总包合同内暂定工程量,收方前需明确原始地貌标高,待按设计及现场确认的标高完成后,再复测其成型后标高数据。
收方数据应尽可能详尽,必要时附草图、图纸及照片.缺方内运:需确认内运回填前后的范围及标高。
余方弃置:需确认余方弃置前后的范围及标高。
收方管理办法
收方管理办法职责1.工程专业: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收方工作,组织全过程咨询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收方工作;负责提供收方所需的标准测量工具(如卷尺、钢尺、游标卡尺等);负责在收方之前确认收方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和指令要求;对现场收方的及时性、收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成本专业:负责对工程专业进行现场收方培训,明确收方原则和范围,并参与各类工程的第一次收方;负责根据合同条款审核现场收方的必要性,如符合要求,负责通知全过程咨询公司参与收方工作;选择性参与后续收方,选择性对未参与的收方进行现场复核;对收方资料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负责;负责形成正式收方单前的原始收方单收集整理;负责对最终签认完成的收方单(含原始收方单)收集整理及编号、存档及发放。
收方原则1.时限要求:隐蔽工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坑换填、防水、拆除等)的收方,必须在该项工程实施前或完成后立即安排收方工作,并附有实施前后影像及图片资料。
其他分项工程的收方工作,需在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禁止事后补办。
2.有效确认:收方单上参与收方的人员必须签字,正式收方单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专业与成本专业共同签字为有效资料,无签字或签字不齐全的一律无效。
3.计费条件:收方单作为工程量的签认,不能独立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需配合其他相关资料(如:合同、变更、签证等)计取费用。
4.原件结算:收方单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办理的依据。
5.标准表格:收方办理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定义及收方范围1.定义:收方是对合同范围内的或增加工作范围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不能独立办理结算,仅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2.收方范围: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原始地貌、土石方工程竣工后成型地貌的测量收方等。
基础工程:主要包括挖孔桩基础收方、旋挖桩收方、基坑以及地梁收方、各种挡墙及混凝土墙基础(带形基础)收方、管沟收方、回填收方等。
建设工程现场收方、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现场收方、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收方和现场签证的管理及监督,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杜绝或减少因现场收方和现场签证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加快工程结算速度,依据国家及重庆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控股公司、各在建项目部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技改、市政等建设项目的现场收方和现场签证的管理。
第二章现场收方第三条现场收方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结合施工合同约定,对不能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计量而进行验收的行为。
严禁以隐蔽资料代替收方资料。
第四条现场收方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未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不收方,工程变更未经批准不收方,情况不明不收方.第五条现场收方要求收方内容工程量计量准确,内容详实。
第六条现场收方程序:(一)项目承包单位提出收方申请,监理工程师对收方内容进行核实,具备收方条件的项目由监理单位通知项目管理单位安排收方(需设计、地勘、监督等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必需经验收合格);(二)项目管理单位对重大收方项目,通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参加;(三)各方人员到齐后开始收方,收方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相关人员当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四)承包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方数据录入表格并附原始记录送相关人员签字,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五)现场收方不按程序进行,所签单据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第三章现场签证第七条现场签证是指承包商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所必需的,在施工图或设计变更又无法描述的工程内容,所办理的签证,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现场签证必需注明签证项目所发生的原因、时间、部位、内容,签证项目的工程量必需计量准确。
第九条现场签证时,相关人员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定额,避免重复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原则上只签工程量,工程量定量困难时,按实确认.现金签证单原则上为无效签证单.第十一条现场签证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做到一事一签,一单一签,签证内容应有计算资料(包括示意图、计算式等)。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1. 引言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能够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洽商,并在现场签证过程中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2. 背景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
为了避免设计变更对项目质量和进度造成不可预测的影响,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制度来管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过程。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过程。
4. 定义4.1 设计变更: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需要对原有设计进行调整、修改或改动的情况。
4.2 洽商:指设计变更工程实施前,相关各方对设计变更内容进行协商、沟通并取得共识的过程。
4.3 现场签证:指设计变更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查、确认和批准的过程。
5.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程序5.1 变更申请 5.1.1 变更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将设计变更需求书面提交给工程项目负责人。
5.1.2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变更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召开洽商会议。
5.2 洽商会议 5.2.1 洽商会议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召集,并邀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监理工程师等参加。
5.2.2 洽商会议应记录参会人员、洽商内容、意见和决策等信息,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5.2.3 洽商会议应在变更申请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召开,并在会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纪要。
5.3 设计变更方案的编制 5.3.1 设计变更方案应由设计师编制,并根据洽商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改。
5.3.2 设计变更方案应包括变更内容的描述、影响范围分析、施工方案调整等内容,并应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5.3.3 设计变更方案应在洽商会议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给工程项目负责人审批。
5.4 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批 5.4.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批,并作出决策。
工程收方制度
工程收方制度为规范工程收方,特补充工程收方制度;一、工程现场收方的依据1、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2、工程量计算原则3、施工设计文件4、建设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二、现场收方原则:1、凡图纸能反映的工程量变化的收方以图纸反映,不用现场收方;图纸不能反映工程量增减的现场收方2、收方工程名称必须与工程合同名称一致,收方单上需注明收方的具体部位;3、必须先收方后施工的工程如土石方、返工、拆除等工程,必须由公司现场代表根据合同、设计图纸确定是否收方;4、先施工完毕后收方的工程如工程变更应有施工方案审批并由公司现场代表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认可后方可收方;5、现场收方必须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收方,严禁任何人擅自作主收方;6、现场收方园区必须是项目部、合约部两人以上参加签字确认,并需工程部经理、成本经理签字审核;监理可参与过程并签字7、对情况复杂或大型工程的收方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现场参加收方;8、针对基坑土方收方必须采用平面方格网收方,对地形复杂的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测绘公司收方零星与小规模的收方除外,可按实际现场收方;三、收方程序:1、施工单位在完成该阶段的工作内容后,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达到合格标准后提交收方方案,经审定且符合要求后,报送业主现场代表审核;2、由公司现场代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收方,同时提交收方原因及收方方案;3、部门领导通报领导后安排收方;4、成本部、工程部各派一人会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收方,对情况复杂或大型工程的收方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现场参加收方;5、现场原始数据测量完毕后,收方参与人分别将原始依据带回,将收方结果汇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小型工程收方当日事当日了,严禁过夜,三方签字确认后当天将原始资料留成本部,工程部、施工方留存复印件,事后签认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人责任;6、工程收方中涉及工程量抵扣的必须由被抵扣单位签字确认;7、在收方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报送收方签证单,签字完善后施工单位按项目送甲方各责任部门一份、项目部资料员一份分别保存;8、建设单位不产生费用的签证:主要涉及界面交接单位,务必通过当事双方施工单位的认可,建设单位代扣款事项;需强行扣款事项依据合同及按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三、时效性1、收方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当时收方的原始数据来完成正式的收方资料,且报送当时参加收方的人员完善签字手续,作为结算的依据;超过五工作日作为自动放弃,业主方各在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签字手续,否则视为认可施工方的收方成果;2、工程隐蔽部分的收方工作必须是在隐蔽前进行,不得后补;3、每月定期汇总当月签证事项,由工程、成本共同完成;四、收方标准表格项目工程现场收方单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编号:备注:1.本表适用于工程现场收方的办理,涉及费用须办理签证单;2.工程收方时要求成本部工程师、工程部工程师必须同时在场;收方单须附收方依据;3.此表原件存成本部与施工单位,工程部留存复印件;项目工程坑槽收方纪录表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编号:。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附件一工程收方单(样本)此表共6份,施工单位2份,其中一份结算时报送;项目部一份;公司总部留档一份;造价人员一份。
监理一份说明:1、适用于整理后的正式收方单,需打印。
原始收方单不限于此样本;2、根据公司权限审批后才能盖章,审批人一般不是参与收方人员;3、收方单必需连续编号;如有附件也需收方单相同人员签字双方盖章;4、有效的结算收方单包括:打印的经过审批的盖有双方鲜章的正式工程收方单(样本)及附件、手工填写的原始收方单、收方申请等。
一律原件,否则一律无效,不予结算。
以上内容要在合同中体现。
附件二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样本)此表共6份,施工单位2份,其中一份结算时报送;项目部一份;公司总部留档一份;造价人员一份。
监理一份。
说明:1、零星工程指完工后能进行收方或者有图纸可以计算的工程,零星用工是指图纸不能计算、不能进行收方计量的工程,如打扫清洁,转运材料,少量的修补等2、零星工程、用工一般用于合同以外范围的工程,原则上合同范围以内的不能使用。
(样版可参考)3、零星工程、用工要先批准再实施,实施后根据情况收方。
实际与估算量不能超过±10%。
4、实施过程相关人员应对过程监管。
要建立零星用工(机械)考核制度。
5、建议原始收方单及正式签证单中涉及金额及工程量小计合计的均备注大写。
5、签字人员缺一不可,必须该公司鲜章。
否则无效。
一式六份,施工班组(机械)二份,其中一份用于报结算。
项目部一份、造价预算人员一份,监理一份、集团总部一份留档。
附件三经济签证单承包人:所属合同:必须填写共页编号(连续编号)备注:1、本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2份,其中一份结算时报送,项目部一份;公司总部留档一份;造价人员一份技术变更(洽商)记录编号:渝建竣-8。
现场收方工作作业标准及流程
现场收方管理作业指引(案例)对应二级文件:《现场收方适用程序》指引说明一:明确工程量施工依据:是否附有①签字盖章的蓝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②盖有“项目公司公章”的零星工作通知单、通知、工作联系函;③是否完成该部位施工,并且通过验收,质量合格;④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到场,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原始收方记录,必须经各方责任主体签字(同时注明日期)方能作为《收方计量记录表》填写的依据;(2)在《收方计量记录表》填写过程中,需将收方部位,计算方式,收方部位材质、工程量、其他情况说明如实清晰准确的填写,严禁出现涂抹。
同时必须后附相关工作的影像资料;(3)如果收方单附有施工图纸,则监理及项目部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
指引说明二:需要给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交底事项:(1)参与现场收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如施工单位代表、监理、造价员、工程师其中一方未在场,收方结果无效,参与人员不得中途离开;如重大收方(基础人工挖孔桩、挡土墙或堡坎、抗滑桩、基坑支护、地勘布孔桩、平基土石方等隐蔽后不易核实的工程),工程副总必须参加。
(2)相关工作内容无施工依据,则工作人员不予受理;(3)原则上现场收方时必须使用项目公司计量工具,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计量工具时,需经项目公司工程师及造价员复核后方能使用;(4)所有收方结果必须后附影像资料;(5)所有收方结果必须经所有参与人员签字(包括日期),审批后方能进行归档。
附件:表格模板:《工程收方申请单》《收方计量记录表》《工程收方计量审批单》工程收方申请单申请编号:注:1、收方凭据包括:①签字盖章的蓝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②盖有“项目公司公章”的零星工作通知单、通知、工作联系函。
2、该表为施工单位填写。
3、只有经甲方项目公司审核合格后,才予接收。
收方计量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收方记录时间:年月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副总经理:。
收方管理办法
收方管理办法职责1.工程专业:1.1 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收方工作,组织全过程咨询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收方工作;1.2 负责提供收方所需的标准测量工具(如卷尺、钢尺、游标卡尺等);1.3 负责在收方之前确认收方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和指令要求;1.4 对现场收方的及时性、收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成本专业:2.1 负责对工程专业进行现场收方培训,明确收方原则和范围,并参与各类工程的第一次收方;2.2 负责根据合同条款审核现场收方的必要性,如符合要求,负责通知全过程咨询公司参与收方工作;2.3 选择性参与后续收方,选择性对未参与的收方进行现场复核;2.4 对收方资料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负责;2.5 负责形成正式收方单前的原始收方单收集整理;2.6 负责对最终签认完成的收方单(含原始收方单)收集整理及编号、存档及发放。
收方原则1.时限要求:1.1 隐蔽工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坑换填、防水、拆除等)的收方,必须在该项工程实施前或完成后立即安排收方工作,并附有实施前后影像及图片资料。
1.2 其他分项工程的收方工作,需在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禁止事后补办。
2.有效确认:收方单上参与收方的人员必须签字,正式收方单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专业与成本专业共同签字为有效资料,无签字或签字不齐全的一律无效。
3.计费条件:收方单作为工程量的签认,不能独立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需配合其他相关资料(如:合同、变更、签证等)计取费用。
4.原件结算:收方单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办理的依据。
5.标准表格:收方办理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定义及收方范围1.定义:收方是对合同范围内的或增加工作范围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不能独立办理结算,仅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2.收方范围:2.1 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原始地貌、土石方工程竣工后成型地貌的测量收方等。
收方与签证、工程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
收方与签证、工程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合同附件十一收方、签证、工作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开发项目施工现场收方与现场签证管理,加强公司对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使公司成本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定义及适用范围1.收方是指图纸无法反映且必须通过现场实际收方计量的方式才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现状等进行核实、计量的部分。
2.签证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工作内容等无法在竣工图中反映的必须用签证的方式来认定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的部分。
3.如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包干总价+变更,则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工作内容(以工程指令单形式下发)等均应以签证方式进行确认。
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园林、装饰装修、修缮等工程。
5.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中,除索赔签证以外,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职责1.事业部责任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现场收方,会同监理依据合同约定或现行测量规范制订收方方案并组织测量,对所采用的计量工具、测量方法、测量原始数据的准确性与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性负责;2.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监视计量数据,作好现场收方及签证记录,并依据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对列项、数据记录、工程量计算和计价方式确认负责;3.监理公司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需收方的项目之原始(基准)状况及完工状况进行检查确认,验证测(计)量工具是否准确并在测量时报读测(计)量数据,见证现场施工及收方全过程;4.事业部资料员负责督促和跟进各环节审核进程,收集和分发过程中所有工程收方签证资料,对本项目工程签证资料收集和分发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5.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现场工程量收方及各类现场签证实施过程管理,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维护公司利益。
四、收方与签证办理流程规定1. 现场收方作业程序a)需收方部位施工完毕,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满足设计或规范的要求后向事业部和监理公司提出收方申请,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事业部现场工程师对照施工文件检查合格后,提出收方方案,明确具体收方的时间,并至少在上一工作日下班前通知专业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收方计量。
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现场的收方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监督执行。
2. 施工单位需设立专门的收方小组,负责日常的收方工作。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收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设计单位应在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收方工作的准确执行。
三、收方程序1. 施工单位在进行收方前,应准备好相应的图纸、技术规范和收方表格。
2. 收方时,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收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收方记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 监理单位应对收方记录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四、收方内容1. 土石方工程:包括开挖、填筑、压实等工程量。
2. 混凝土工程:包括浇筑、预制、安装等工程量。
3. 钢结构工程:包括加工、安装、焊接等工程量。
4. 砌体工程:包括砌筑、抹灰、勾缝等工程量。
5. 装修工程:包括地面、墙面、吊顶等工程量。
6. 给排水、电气工程:包括管道铺设、电缆敷设等工程量。
五、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
3. 对于发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应及时协商调整进度计划。
八、成本控制1. 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浪费,控制成本。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成本进行监督,防止超支现象发生。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1.一般规定1.1.本管理流程分为“工程变更事项审批”和“工程变更价款审批”两部分。
1.2.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管理指令、现场签证四类。
1.2.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和业主设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提出、旨在针对当前有效的施工图纸,进行补充、更正、完善、优化,以及为实现项目功能、工艺、档次改变而引起的对原施工图的修改。
1.2.2.技术洽商: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工程管理部门针对原施工图有理解不清、存在矛盾、优化建议及不完善处提出的对设计图纸的修改。
其中确认的图纸会审内容,作为技术洽商。
1.2.3.现场管理指令:由业主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出的、为实现项目施工过程中某一目的而指示施工单位执行的、诸如改变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增加额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要求、缩短或延长工期、变更施工承包范围等改变施工单位合同责任的指令。
也包括指示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责任的指令。
1.2.4.现场签证:不涉及上述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管理指令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某些特殊、紧急、事先无法预料而又必然会发生的情况或执行业主口头指令而产生了合同外的费用支出,由施工单位提出,需要业主给予见证的事项,以作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的依据。
1.3.需要进行事项审批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管理指令三类。
需要进行价款审批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管理指令、现场签证四类。
1.4.涉及价款增减的工程变更必须经过SAP系统审批,获得系统自动授予的编号,方可发出指令。
未经系统审批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不得据此施工、供应商不得据此供货、各级成本管理机构不得发起变更价款审批流程。
对于施工单位、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业主不予认可。
未经审批而发生涉及减款的工程变更指令,导致工程款项无法扣回的,将追究指令发出部门和经办人的责任。
1.5.现场签证无系统编号,但经办部门不得将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管理指令人为地视作现场签证,而规避系统监管。
收方管理办法
收方管理办法职责1.工程专业: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收方工作,组织全过程咨询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收方工作;负责提供收方所需的标准测量工具(如卷尺、钢尺、游标卡尺等);负责在收方之前确认收方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和指令要求;对现场收方的及时性、收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成本专业:负责对工程专业进行现场收方培训,明确收方原则和范围,并参与各类工程的第一次收方;负责根据合同条款审核现场收方的必要性,如符合要求,负责通知全过程咨询公司参与收方工作;选择性参与后续收方,选择性对未参与的收方进行现场复核;对收方资料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合理性负责;负责形成正式收方单前的原始收方单收集整理;负责对最终签认完成的收方单(含原始收方单)收集整理及编号、存档及发放。
收方原则1.时限要求:隐蔽工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坑换填、防水、拆除等)的收方,必须在该项工程实施前或完成后立即安排收方工作,并附有实施前后影像及图片资料。
其他分项工程的收方工作,需在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禁止事后补办。
2.有效确认:收方单上参与收方的人员必须签字,正式收方单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专业与成本专业共同签字为有效资料,无签字或签字不齐全的一律无效。
3.计费条件:收方单作为工程量的签认,不能独立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需配合其他相关资料(如:合同、变更、签证等)计取费用。
4.原件结算:收方单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办理的依据。
5.标准表格:收方办理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定义及收方范围1.定义:收方是对合同范围内的或增加工作范围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不能独立办理结算,仅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2.收方范围: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原始地貌、土石方工程竣工后成型地貌的测量收方等。
基础工程:主要包括挖孔桩基础收方、旋挖桩收方、基坑以及地梁收方、各种挡墙及混凝土墙基础(带形基础)收方、管沟收方、回填收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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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收方、经济签证执行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应设计变更:
(1)对于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复审图纸发现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后由设计单位直接给出设计变更,经业主方工程技术部签字认可后,发经营部及项目部,后由业主方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2)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发现的设计问题,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业主单位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业主单位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经营部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由工程技术部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成果在一周内提供(视变更量大小而定);
(3)设计变更出具后,由业主单位项目部下发监理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
3、因业主单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经本公司内部变更认定程序后,由设计单位作出修
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2)设计变更出具后,由业主单位项目部下发监理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
二、现场技术核定单:
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对设计外观及功能性没有影响的前提下,凡属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起现场技术核定单(4份),(技术环节应事前得到工程技术部认可),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业主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现场技术核定单涉及内容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规定:业主单位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及成本部专业责任人,必须现场共同核定认可,并按制度要求逐级审批。
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6、技术核定单一旦核准生效,监理单位、业主单位项目部应跟踪监督核定内容的落实情况。
三、现场收方验收单:
1、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原则:以下情况均需填写现场收方验收单:
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程量,且合同及清单未明确写明为包干的;合同清单缺漏项且无法准确计量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涉及到的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的;经公司批准的现场临时零星工程或紧急任务(有图纸或能准确算量的除外)。
2、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收方验收单(4份)的内容和计划安排,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经营部按收方单规定内容及计划,共同现场收方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现场实际的测量资料报告,并经现场实测相符。
方可进行收方验收签字确认程序。
3、现场收方验收单涉及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收方验收参加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收方的数量和准确性负责。
4、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的时效性:现场收方验收单必须在施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完工后超过半个月未上报收方验收单的不准许补报。
存在隐蔽工程的,相关责任人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见证。
5、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的规定:施工单位专工及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专工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项目部、工
程技术部、经营部)共同核定认可,并按制度要求逐级审批。
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四、现场经济签证:
1、以下内容必须及时进行现场签证
(1)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且此部分内容涉及工程返工、拆除或隐蔽等无法单纯依靠设计变更图纸计量的。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付费技术措施;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单价改变、材料代换、施工方法和措施变动或其他变更事项(此部分应提前进行技术核定);
(4)需实测工程量,记录施工内容(材料)的工作项目,包括:地基换填处理、基槽土石方、桩基挖孔土方、土方平整、土方平衡、装饰装修或类似专业施工的隐蔽项目(含油漆涂料)等;(此部分应提前进行现场收方);
(5)经公司批准的合同外的无法绘制图纸或需现场计量的零星工作或紧急工程;
(6)不属于措施费范围的临时设施施工;
(7)其他依据合同图纸、变更无法计价或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工作。
(合同或清单明确为包干的除外)
2、说明:依照结算相关规定,新增工艺、工程或已出具设计变更的,且能在竣工图上清晰反映的,可以直接在竣工图上画出,并标明附带的相关联系单、变更单等内容,直接进入结算,不需要进行经济签证。
3、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一般现场签证内容施工完成后3天内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并报送监理部;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3天内报送业主项目部;
(3)业主各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签名,2天内完成;
(4)由业主单位项目经理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1天内完成;
(5)由业主单位工程技术部、经营部等相关责任部门审核确认一周内完成;
(6)需业主单位领导确认的需领导审核签字。
4、现场签证的内容要求
(1)细述签证的原因及依据,计算表格采用标准预算表格;
(2)后附图纸、变更依据(设计变更单、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签证的通知、工作联系函、核价单等)及计算过程,组价的原则及过程;
(3)涉及拆改事项的签证需要有拆改前、后的影像资料
作为签证佐证;
(4)签证计价标准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合同内容执行;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依照以下规定计价:对于合同及清单中包含的价格参照合同清单。
对于合同及清单中未涉及的材料、设备等价格需要在变更内容施工前向业主单位提交《核价单》。
5、签证格式、时效等其他的要求
(1)签证金额及事项,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2)签证按合同分类顺序编号。
暂定编号格式为“合同编号+编号”,示例:“XX-XXXX-032-001”(合同编号需加下划线);
(3)签证涉及内容完成后才能报送签证,签证所需依据资料可提前整理、制作;
(4)有关签证时效的规定:
在签证涉及内容完工后最迟1周内报送至监理部审核,超过该时限不予以受理。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项目部审核最长时效为一周,签证的全部程序需要在签证递交监理部后45天内完成,超过该时限的签证,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派出的审计单位将有权拒绝进入结算。
同时要求签证单应严格按照上一条(第4条)内容编制,若因施工单位签证制作不规范、
达不到要求引起反复更改、拖延,造成签证超过时效作废的由施工单位无条件承担;
(5)进入结算阶段及以后阶段的不允许办理签证。
(6)对于签证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由于签证达不到要求多次返回重做的、最终审核额低于签证总报价的50%的可视为欺诈性签证,业主单位有权废止此类签证;
(7)因图示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准确计算,成本专员及审计单位有权按最小量原则计入;因签证办理不及时造成原始资料不真实或丢失的,审计时将按有利于业主方的原则计入或拒绝计入。
6、对于紧急收方签证的规定:对于图纸中明确规定、已出具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单的小型隐蔽性工程或零星工程;对于现场紧急情况安排的施工单位合同外的施工内容。
业主项目部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工程技术部、经营部负责人,在准许的情况下,由监理及业主项目部先行现场认定,并保留影像资料。
收方、签证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时效内报送。
7、相关报表格式附后。
注:目前表格的签字(部门和单位)待定,以监理公司和审计追踪单位确定为准。
合同计划部
2012年04月05日
附表1
现场收方签证变更汇总表
附表2
现场收方单
附表3
附表4
工程签证计算表
附表5
一般坑(槽)收方纪录表
附表6
现地貌移交收方纪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