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分类实施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吉安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预售资金监管分类实施办法

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吉安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细则》要求,现修改制定相应企业信用等级预售资金监管分类实施办法,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一、A级企业

监管办法仍按《关于调整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吉市房办〔2016〕13号)文件继续执行。

二、B级企业

(一)所有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包含定金、首付款、银行按揭放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分期付款方式等);

(二)预售资金留存比例为5%、10%、15%、20%,分别对应项目形象进度主体验收合格、主体封顶、主体过半、主体未过半。同时存在多种形象进度的,按最低标准认定;

(三)因项目建设需要,申请拨付资金需超出核定比例的,可用符合条件的房源纳入监管锁定以替换资金,监管房源可等面积置换。

三、C级企业

(一)所有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包含定金、首付款、银行按揭放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分期付款方式等);

(二)预售资金留存比例为10%、20%、25%、30%,分别对应项目形象进度主体验收合格、主体封顶、主体过半、主体未过半。同时存在多种形象进度的,按最低标准认定;

(三)因项目建设需要,申请拨付资金需超出核定比例的,可用符合条件的房源纳入监管锁定以替换资金,监管房源可等面积置换。

四、D级企业

(一)所有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包含定金、首付款、银行按揭放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分期付款方式等);

(二)严格控制预售资金拨付,申请资金需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款项、购销合同、缴交税费、偿还贷款等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材料按实际支出逐项审核拨付;

(三)项目所有未售房源全部予以网签锁定,非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开通销售。

五、监管房源折抵资金标准

一类区域:吉州区、青原区地块(不含偏远乡镇),按4000元/㎡计算房产价值;

二类区域:井开区地块,按3000元/㎡计算房产价值;

三类区域:偏远乡镇地块,按2000元/㎡计算房产价值。

六、违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拨付资金,必要时可锁定网签:

(一)未按规定将定金或房价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的;

(二)非不可抗力情形,房地产开发项目擅自停工一个月以上或本次申请与上次拨付时间段内施工进度无明显进展的;

(三)提供虚假资料逃避监管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五)有违反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被立案调查尚未办结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