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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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1、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根据购进、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3、如购进需冷藏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以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婴幼儿配方奶粉存贮制度1、婴幼儿配方奶粉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婴幼儿配方奶粉名称、批号相符;2、婴幼儿配方奶粉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如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时处理;5、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所购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查验和记录供货者资质情况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进货台账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企业销售台账登记表的要求,分别如实准确记录进销货台帐,并存档备查;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2、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对外批发或零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确保实现可追溯管理;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3、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更换、退货等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退市制度1、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并记录追回情况;自行发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以上情况的,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通知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2、在自行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过程中,如发现婴幼儿配方奶粉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采取召回措施;单位名称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乳制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乳制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所有组织和人员。

3.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确保乳制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4.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专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确保其与本制度的一致性。

二、生产环境管理1.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严禁使用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建筑材料、设备和用具。

2.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整洁,禁止杂物堆放和灰尘积聚,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生产车间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工作人员操作时能够清晰看清所有操作细节。

4.生产车间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乳制品质量产生影响。

5.生产车间应设有合理的通风装置,保证新鲜空气的流通并排除致病因子。

6.生产车间应设有足够的洗手设施,并鼓励员工在工作前后及接触到潜在污染源后进行洗手。

三、原料管理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选择合格的乳品原料供应商,并建立健全原料供应商评估制度。

2.入库的乳品原料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原料应及时进行退货或废弃处理。

3.乳品原料应严格遵守储存和保鲜要求,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或有异味的原料。

4.原料库存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原料的储存环境和使用情况符合要求。

四、生产工艺控制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措施,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点。

2.生产工艺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温度、时间、压力等相关参数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3.生产过程中应确保原料的装卸、混合、贮存、包装等环节不受外界污染,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4.生产工艺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避免微生物污染和腐败的发生。

5.生产工艺过程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设备故障对乳制品安全的影响。

五、产品质量控制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管和检测。

乳制品管理规定

乳制品管理规定

乳制品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以歌以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乳制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本公司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3)乳制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本公司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乳制品。

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公司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4、本公司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公司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并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5、本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持所购买、销售的乳制品质量。

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本公司将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1、对于乳制品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本公司应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本公司应根据购进、销售的乳制品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

2、乳制品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乳制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

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1、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根据购进、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完整版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完整版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2)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三、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4)四、婴幼儿配方乳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 (5)五、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6)六、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 (7)七、婴幼儿配方乳粉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8)八、收集和查询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9)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0)十、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 (11)十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2)十二、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3)十三、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4)十四、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5)十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16)十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17)十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8)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和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

第二条采购计划应以市场需求信息为依据,作到适时、适量、合理,力求不断档、不积压。

第三条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查验,并建立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

第四条采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符合下列条件:1、为国家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厂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及其品牌、品种名录中收载的品种,名录中没有的,不得采购。

2、有合法票据和批次检验报告单。

3、包装、标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第五条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都要签订合同,合同要明确质量条款。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验收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验收时,在对照名录、查验文件资料以及食品标签标识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予以拒收或退货,不得验收入库,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不在国家批准的生产企业名录之内的企业生产的;企业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的;无相应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包括法定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和企业自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进口无中文标识的;同一生产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的;距保质期不足12个月的或过期的;包装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的;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的。

奶粉安全管理制度

奶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条奶粉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全程监控、责任到人;(三)科学监管、规范操作;(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奶粉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设立奶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检查奶粉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奶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奶粉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控;(二)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奶粉生产过程的监管;(三)销售管理部门:负责奶粉销售环节的监管;(四)监管部门:负责奶粉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章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婴幼儿奶粉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选用优质的原材料,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奶粉质量。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验收制度,严格检查原料质量,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出厂合格。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确保可追溯。

第四章流通环节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婴幼儿奶粉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环节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销售企业应从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购进婴幼儿奶粉,确保产品来源可靠。

第十七条销售企业应加强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食品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食品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食品规章制度一、引言婴幼儿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而婴幼儿配方食品作为婴幼儿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营养来源,其质量和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生命健康。

为了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配方食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首先,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其次,原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再者,生产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生产工艺,不得随意添加或减少成分。

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制度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需要获得特殊的生产许可。

相关部门会对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获得生产许可,并且在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持续符合生产许可的要求。

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方注册制度为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实行配方注册制度。

企业在生产前,必须将其配方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注册。

注册过程中,会对配方的营养成分、安全性、适用性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只有通过注册的配方才能用于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五、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完整。

要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

并且,标签和说明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六、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检测和监督相关部门会定期对婴幼儿配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营养成分、有害物质、微生物指标等。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会依法采取召回、处罚等措施。

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婴儿奶粉安全管理制度

婴儿奶粉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婴儿的健康成长,确保婴儿奶粉的安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婴儿奶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设立婴儿奶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监督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

三、安全管理措施1.原料采购(1)采购奶粉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原料。

(2)供应商需提供原料质量检验报告,确保原料质量。

(3)对原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生产过程(1)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

(2)加强生产设备、设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生产环境,防止污染。

(4)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生产质量。

3.储存与运输(1)储存奶粉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避免受潮、受污染。

(2)储存奶粉应按照生产日期、批号进行分类存放,便于追溯。

(3)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尘、防污染措施,确保奶粉质量。

4.销售与售后服务(1)销售奶粉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

(2)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供咨询、退换货等服务。

(3)对销售渠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质量。

5.追溯体系(1)建立奶粉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2)对奶粉产品进行标签标识,标注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

(3)对奶粉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四、监督检查1.定期对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奶粉质量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婴儿奶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婴儿奶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婴幼儿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等婴幼儿服务机构。

二、组织领导1. 成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所长、负责人)担任组长,后勤负责人、保健员、食堂负责人等为成员。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婴幼儿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 食品采购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2. 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并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 食品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气味、色泽等,确保食品新鲜、无变质。

4.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1)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的“三无”食品;(2)过期、变质、腐败、有毒有害的食品;(3)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水产品等;(4)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4.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确保食品新鲜。

五、食品留样与检验1. 每餐留样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 留样食品应密封保存,专人负责管理。

3.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六、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对食品加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3. 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婴幼儿在幼儿园、托儿所等服务机构内食用安全、健康的食品,为婴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婴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婴幼儿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婴幼儿食品生产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范围内生产婴幼儿食品。

第六条婴幼儿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婴幼儿食品的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婴幼儿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婴幼儿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婴幼儿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婴幼儿食品生产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有害物质、过期原料等生产婴幼儿食品。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婴幼儿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范围内经营婴幼儿食品。

第十条婴幼儿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婴幼儿食品的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工作。

第十一条婴幼儿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非法添加物、有害物质、过期食品等不合格婴幼儿食品。

第十二条婴幼儿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信息。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婴幼儿食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使用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婴幼儿食品。

第十四条婴幼儿食品使用单位应当对婴幼儿食品进行查验,确保婴幼儿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五条婴幼儿食品使用单位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有害物质、过期食品等不合格婴幼儿食品。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婴幼儿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1、本经营者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负责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负责,不经营、不贮存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乳制品。

2、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3、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建立并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的证照,验明所购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归档存留,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5、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清理变质或超保质期的乳品,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乳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是指专门为婴幼儿设计的营养食品,其营养成分和配方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婴儿在关键发育期能够获得充分的营养支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的要求非常严格,旨在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首先,婴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选取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需经过严格的检验和监测。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

同时,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确保生产出的婴儿配方食品符合标准要求。

其次,婴儿配方食品的营养成分配比需科学合理。

根据婴儿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配方食品应当含有适宜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以满足婴儿全面发育所需。

同时,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的各种营养成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能超出安全摄入量,以免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环境和条件也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关注的重点。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设备清洁,生产工艺安全可控。

同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到每一批产品的生产流程和原料来源,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召回和处理。

最后,婴儿配方食品的包装和标识也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关注的内容之一。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能够保证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同时,产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并进行选择。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旨在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婴儿配方食品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市场上的婴儿配方食品符合国家标准,为婴幼儿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保障。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doc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doc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广东省区域内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派下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站)以该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许可工作。

设区的市食药监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划定本市区食品流通许可的管辖和权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站)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了解食品流通安全相关信息,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理部门应当畅通投诉渠道,依据来信来访相关规定及时核实、处理、答复,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准入管理第五条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经营者在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能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或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下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站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乳粉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乳粉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四、原料控制1. 严格筛选原料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对进厂原料进行检验,不合格原料不得用于生产。

五、生产过程控制1. 制定详细的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六、产品检验1. 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对留样产品进行定期检测。

七、储存与运输1. 乳粉产品应在干燥、清洁、无异味的环境中储存。

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确保产品包装完整无损。

八、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九、信息记录与追溯1. 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批次、销售去向等。

2. 实施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十一、监督检查1. 定期对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在当今社会,婴儿配方食品作为婴幼儿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营养来源,受到人们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婴儿的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婴儿配方食品的相关标准。

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婴儿配方食品的市场需求逐渐增加,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应运而生。

国家标准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料选取:对婴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选取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生产加工:规范了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强调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3.质量指标:明确了婴儿配方食品的质量指标,包括营养成分的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4.标签要求: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的包装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列表、生产日期等。

保障婴儿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的制定,旨在保障婴儿的健康成长。

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避免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婴儿获得充足的营养。

未来展望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将不断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婴儿健康。

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市场上的婴儿配方食品符合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的制定对于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实现婴儿健康成长的目标。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婴幼儿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
2.进风过滤器破损,无法对致病性微生物进行截留。
按使用周期或过滤器压差变化更换过滤器(采用二者中更严的要求)。
定期
符合内控要求
婴幼儿配方食品
2901婴幼儿配方乳粉
过程风险
湿法工艺干燥过程
流化床入孔开启引入致病性微生物
开启流化床入孔时,内部与环境相通造成致病性微生物交叉污染。
原则上生产过程静态流化床禁止打开,必需打开时需对工器具消毒,扩大产品验证。
定期/不定期
符合标准和内控要求
婴幼儿配方食品
2901婴幼儿配方乳粉
基础风险
清洁消毒
未达到消毒效果,以及消毒剂残留造成化学污染
1.消毒剂种类、浓度,消毒时间选择不当,消毒效果不符合要求;
2.消毒剂残留带来化学污染。
1.消毒剂消毒效果验证;
2.消毒剂化学残留验证;
3.消毒剂配制记录检查。
定期/不定期
符合GB 2379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内控要求
牧场挤奶系统、奶车、软管清洗不洁净,以及原奶运输、暂存时间长、温度高等因素导致微生物繁殖。
1.车辆必须为牧场备案车辆,卸奶后奶车必须及时进行CIP清洗并记录,且经验证合格;
2.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巴氏杀菌前原则上贮存温度不超过7℃,贮存时间不超过24h,可评估验证后调整温度和时间;
每批
符合内控要求
婴幼儿配方食品
2901婴幼儿配方乳粉
过程风险
备料过程
仓库、备料区备料
误选物料,导致物料错误使用。
1.使用扫码追溯系统或双人复核,依据配料指令单,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状态,保证经系统或人工复核后,实际物料与配料指令单一致;
2.检查确认二维码标签信息或者生产指令单完整清晰,并且与配方的配料单信息一致。

婴幼儿奶粉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奶粉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负总责。

2. 食品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食品安全员负责协助食品安全总监开展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记录。

4. 生产部门负责婴幼儿奶粉的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婴幼儿奶粉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6. 销售部门负责婴幼儿奶粉的销售,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管理制度1. 配方注册管理(1)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2)企业应确保产品配方科学、安全,符合母乳研究成果和市场消费需求。

2. 原料管理(1)企业应选用优质原料,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

(2)企业应加强对原料的储存、运输和验收管理,确保原料质量。

3. 生产过程管理(1)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2)企业应加强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人员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

4. 质量检验管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全流程质量检验。

(2)企业应确保检验设备、检验方法和检验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5. 销售管理(1)企业应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2)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

6.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1)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

(2)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引言:作为父母,我们都希望给予孩子最好的营养和保健。

在婴幼儿阶段,配方乳粉是宝宝主要的食品之一。

然而,乳粉的质量与安全性备受关注,这就需要建立严格规范的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相关法规和标准,并讨论如何确保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义1. 守护婴幼儿的健康婴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良好的营养摄入对于他们的身体和智力发展至关重要。

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主要的食品来源之一,其安全性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

建立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保证乳粉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婴幼儿提供优质的食品。

2.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配方乳粉是广大家庭必不可少的商品,涉及的消费群体广泛。

保障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婴幼儿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相关法规和标准1. 国家法律法规我国制定了多项法规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了配方乳粉的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要求,其中包括原料安全、生产环境和设备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等。

2. 相关标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保证乳粉的安全和质量。

其中,GB17261-2008《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生产工艺、原料选择、卫生条件、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此外,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添加剂作出了限制。

三、确保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1. 从源头控制确保乳粉的原料安全和质量对于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生产企业应与合格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严格把关原料的选择和采购,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

2.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卫生条件对于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严格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卫生管理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北京中德泰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九、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十、售后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三、质管员的岗位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记录..7、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9、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11、协助企业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12、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13、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四、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5、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1、按照法定产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号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对销货退回、特殊、效期、进口等产品应做重点验收..3、对验收的产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品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入库单上签字;不合格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通知业务部门..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5、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验收水平..6、验收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变化情况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给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质管部门..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1、按照产品和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储存;对因储存不当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码;合理利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货位编号、色标明显..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产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物、卡相符;坚持动态复核..4、做好效期商品保管工作;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产品出库..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检测两次;如超过规定温湿度标准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6、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提高保管工作质量..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3、对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及该批次检验合格证;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婴幼儿配方乳粉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6、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7、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9、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仓库质量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3、应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性能及要求;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别隔墙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混垛..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作..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人员教育培训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乳制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2、本公司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乳制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3、本公司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粉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粉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公司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政府监管部门..4、本公司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公司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并随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5、本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持所购买;销售的乳制品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本公司将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养护制度1、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乳制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2、乳制品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乳制品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3、乳制品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乳制品;如有超期乳制品及时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1、本公司负责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对外批发;零售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并配置有经专业培训的乳制品安全专职管理人选..2、本公司保证乳制品的销售台账真实;有效;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本公司对每批拟对外销售的乳制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乳制品进入市场..4、本公司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社保卡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6、乳制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乳制品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制度1、本公司在经营的乳制品中;对质量不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的政府监管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2、本公司在自行销售乳制品过程中;如发现自有乳制品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乳制品;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售后服务制度1、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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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
产品名录;
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

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1、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根据购进、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
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如购进需冷藏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以保证在
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存贮制度
1、婴幼儿配方奶粉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婴幼儿配方奶粉名称、批号相符。

2、婴幼儿配方奶粉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如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时处理。

5、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所购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

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严格按照《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查验和记录供货者资质情况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进货台账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企业销售台账登记表》的要求,分别如实准确记录进销货台帐,并存档备查。

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2、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对外批发或零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确保实现可追溯管理。

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
3、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更换、退货等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退市制度
1、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并记录追回情况。

自行发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
粉有以上情况的,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通知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

2、在自行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过程中,如发现婴幼儿
配方奶粉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采取召回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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