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层高规范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层高
建筑(jiànzhù)高度、建筑间距与层高建筑高度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GBJ16—87(2001修订版)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
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2.3.1.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2.3.2在上条所指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
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坡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或屋脊的平均高度汁算。
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问、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m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2.3.3特殊体形的建筑顶层设有景观构筑物或设有其他辅助设施的建筑高度(gāodù)的汁算,应由当地主管主管部门确定。
2.3.4消防要求的建筑高度,为律筑室外地坪(dì pínɡ)到其屋顶面或檐口的高度;2.3.5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qítā)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净《民用建筑设计(shèjì)通则》4.3 建筑高度(gāodù)控制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
最新层高允许偏差规范标准
最新层高允许偏差规范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层高允许偏差是确保建筑物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标准之一。
最新的层高允许偏差规范标准如下:
开头: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建筑规范的更新,层高的控制精度越来越高,以满足现代建筑对空间利用和结构安全的要求。
本规范旨在为建筑施工提供明确的层高偏差控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正文:
1. 层高定义:层高是指从一层楼面到上一层楼面或屋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偏差标准:根据最新的建筑规范,层高的允许偏差一般分为两个等级:普通建筑和高标准建筑。
普通建筑的层高允许偏差为±20毫米,而高标准建筑的层高允许偏差为±10毫米。
3. 测量方法:层高的测量应使用经过校准的测量工具,从楼面中心点向上或向下测量至上一层楼面或屋顶面。
4. 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层高的偏差,确保每一层的层高都符合规定的偏差范围内。
5. 验收标准:在建筑竣工验收时,应按照本规范对层高进行复核,确保所有层高的偏差均在允许范围内。
6. 偏差超标处理:若层高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规范要求。
7. 监管责任:建筑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层高的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8. 规范更新:本规范将根据国家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国际标准的变化进行定期更新。
结尾:
层高允许偏差的严格控制对于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精确的施工控制和严格的质量监管,我们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建筑产品。
楼房标准层高
楼房标准层高楼房标准层高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所遵循的一种规范,它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等方面。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楼房标准层高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楼房标准层高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技术参数。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楼房标准层高的定义。
楼房标准层高是指每层楼房的净高,也就是从地面到楼板顶部的高度。
在一般的住宅建筑中,标准层高通常在2.6米到3米之间,而在商业建筑或办公建筑中,标准层高可能会更高一些,一般在3米到4米左右。
这些标准层高的设定,既考虑了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又考虑了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其次,楼房标准层高的确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是建筑物的功能需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比如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对于空间使用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对于标准层高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是建筑结构的考虑。
标准层高的确定需要考虑到楼板的厚度、梁柱的尺寸和间距等因素,以确保建筑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最后,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使得建筑在整体环境中更加协调和美观。
在实际的建筑设计和施工中,楼房标准层高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综合的过程。
建筑师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结构、外观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当地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而施工单位则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每一层楼的高度和空间的质量。
总的来说,楼房标准层高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技术参数,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外观设计等方面。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标准层高,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高建筑物的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为人们创造更加舒适、安全、美观的建筑空间。
高层楼房层高标准
高层楼房层高标准
高层楼房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筑标准直接关系到建筑质量和安
全性。
在设计和建造高层楼房时,必须严格按照高层楼房层高标准进行规划和施工,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首先,高层楼房的层高标准是指建筑物每一层的高度要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
一般来说,高层建筑的标准层高应不低于3.6米,这样可以保证室内空间的舒
适性和通风性。
另外,在确定层高时还需要考虑到楼板的厚度、层间距、结构高度等因素,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和安全。
其次,高层楼房的层高标准还涉及到楼梯间、电梯间、通风井等公共空间的设
计和规划。
这些公共空间在高层建筑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比如,楼梯间的宽度、坡度、通风要求等都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人员。
而电梯间的位置、尺寸、通风和排烟系统等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紧急疏散的需要。
此外,高层楼房的层高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和抗震性能。
在设
计和建造高层建筑时,必须符合地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够安全稳固。
因此,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连接等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总之,高层楼房的层高标准是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规范。
只
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和施工,才能确保高层建筑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因此,设计师、工程师和施工人员都必须深入理解和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以确保高层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第六节层高和净高第2.6.1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第2.6.2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3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5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条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条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坡顶建筑层高测绘标准规范
1.坡屋顶的高度根据坡度来定,坡度要符合规范,相关数据根据最新版本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来查阅。
2.现在常用的坡屋面的坡度一般采用四分水,也可用五分水或四分半水,屋面尽量采用山墙到顶做法。
比如要是双坡屋顶,前后进深是12米,对半分是6米,采用四分水,屋脊到屋面的建筑高度就可以定为2.4米,这是个大概计算,还要考虑是否做夹层,是否上人,是否做造型,怎么才美观等因素。
很多开发商,在做坡屋面设计时,经常把坡屋顶的高度控制在2.2米以内,这样可以多出一个阁楼送给业主使用,但不计入业主的产权之中。
3.如果你是说整个建筑的建筑高度的计算,那么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坡屋顶的高度按一半计算。
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层高
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层高建筑高度、建筑间距与层高建筑高度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GBJ16—87(2001修订版)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
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2.3.1.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2.3.2在上条所指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
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坡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或屋脊的平均高度汁算。
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问、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m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2.3.3特殊体形的建筑顶层设有景观构筑物或设有其他辅助设施的建筑高度的汁算,应由当地主管主管部门确定。
2.3.4消防要求的建筑高度,为律筑室外地坪到其屋顶面或檐口的高度;2.3.5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净3.1.2 民用建筑按层数或高度分类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来划分的。
超高层建筑是根据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确定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高层建筑。
注中阐明了本条按层数和建筑高度分类是取决于防火规范规定,故其计算方法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执行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
主要是根据日照(南北向建筑)、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综合考虑确定。
建筑层高规范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建筑规范
一、层高和室内净高常用建筑室内净高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厨房卫生间不低于2.2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4、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二、房间面积:套型分类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卧室、起居室(厅)1、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2、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²。
厨房1、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2、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 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 ²。
3、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 ;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
卫生间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4m ²;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 ²;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 ²;4、单设便器的为1.10m ²。
5、单设淋浴1.2 m ²6、第一具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 ;7、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距不应小于0.70m ;8、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 9、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 10、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 ; 11、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12、单侧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及双侧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13、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之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一、通常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通常情况下住宅建筑层高不应大于3.3米,不得出现大于5.6米的住宅层高。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高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通常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4.5米,不得出现大于6.6米的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
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层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通常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4.5米,不得出现大于7.8米的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
当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层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层高
建筑高度、建筑间距与层高建筑高度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GBJ16—87(2001修订版)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
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2.3.1.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2.3.2在上条所指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
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坡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或屋脊的平均高度汁算。
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问、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m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2.3.3特殊体形的建筑顶层设有景观构筑物或设有其他辅助设施的建筑高度的汁算,应由当地主管主管部门确定。
2.3.4消防要求的建筑高度,为律筑室外地坪到其屋顶面或檐口的高度;2.3.5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3 建筑高度控制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
(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建筑高度概念及计算规则
建筑高度概念及计算规则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从地面或其他参考点到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它是衡量建筑物高度和层次的重要指标,对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高度的计算是建筑行业中的关键技术之一,它涉及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使用功能和审美需求等多个方面。
建筑高度的计算规则通常由法律法规、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行业的惯例所规定。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高度计算规则:1.绝对高度:绝对高度是指建筑物从地面或其他参考点垂直向上的高度。
通常以米为单位进行计算。
2.层高:层高是建筑物的每一层的高度,通常以米为单位进行计算。
层高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在不同区域具有差异。
3.建筑物高度限制:有些地区会根据城市规划、安全和环境等因素,对建筑物的高度设定限制。
这些限制可以包括最大高度、容积率、楼层数等要求。
4.投影高度:投影高度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大小,通常以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来表示。
投影高度也可以用来计算建筑物在地图上的大小。
5.有效高度:有效高度是建筑物的实际高度,考虑到建筑物的凸起、顶部构件和装饰物等因素。
这种高度可以用于计算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和风险评估。
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也有多种,其中一些常见的方法包括:1.高度测量:通过实地测量建筑物的高度,可以直接获取建筑物的绝对高度。
这种方法需要使用专业测量工具和技术,如测距仪、全站仪等。
2.建筑图纸:通过建筑图纸和设计文件,可以了解到建筑物的层高、楼层数和标高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用于计算建筑物的高度。
3.建筑模型:通过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可以创建建筑物的虚拟模型。
在模型中,可以通过测量工具来计算建筑物的高度。
4.高度参考: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周围环境中其他建筑物的高度作为参考来估算建筑物的高度。
这种方法需要考虑到参考建筑物的特性和准确性。
总之,建筑高度的概念与计算规则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技术要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建筑师和工程师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行性和合规性。
国家建筑标准地下室层高
国家建筑标准地下室层高
一、地下室设备房高度要求
1.设备房内净高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操作和人员活动的要求,不得小于
2.2m。
2.设备房内设有吊顶时,净高可按吊顶净高标准执行。
二、地下室停车位高度控制标准
1.地下室停车位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得小于
2.2m。
2.地下室停车位的净高不应小于2.2m,通道的净高不应小于2.0m。
三、地下室车库横梁高度
1.地下室车库横梁的高度应根据车库的结构形式和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一般梁底标高不得低于
2.2m。
2.地下室车库的横梁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四、地下室层高规范要求
1.地下室层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得小于
2.5m。
2.地下室层高的确定应根据地下室的结构形式、功能需求和使用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3.地下室层高应考虑管道的安装空间和通风管道的尺寸等因素,确保空间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4.地下室层高应考虑结构荷载的影响,确保结构安全。
5.地下室层高应考虑防水防潮措施,确保地下室的使用安全。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萧山、余杭除外)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3.2米(建筑面积大于240平方米的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但不得大于3.4米),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5米,当大于等于4.5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8米,当大于等于4.8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小于6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小于8.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 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二层楼高度标准
二层楼高度标准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楼层高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可能有不同的楼层高度标准,而对于二层楼的高度标准也有着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就二层楼高度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于大家在实际设计和规划中能够更好地遵循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二层楼的高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建筑设计的相关规范,一般情况下,二层楼的高度标准是指其层高的要求。
在我国的相关规范中,对于居住建筑的二层楼,其层高一般要求在2.8米至3米之间。
而对于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的二层楼,其层高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在3米以上。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二层楼的高度标准对建筑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首先,合理的二层楼高度标准能够确保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如果二层楼的层高过低,可能会导致结构设计上的不合理,影响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其次,二层楼的高度标准也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功能需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于空间高度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商业建筑可能需要更高的层高以容纳更多的货物和人流,而居住建筑则更注重居住舒适性和空间利用率。
另外,二层楼的高度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消防和安全规定。
根据消防规范的要求,二层楼的高度标准需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逃生通道的安全。
因此,在设计和规划二层楼时,需要充分考虑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设置,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和救援。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的建筑设计和规划中,二层楼的高度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不同的建筑类型、功能需求、地理环境等因素都会对二层楼的高度标准产生影响,因此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综合考虑,并遵循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
综上所述,二层楼的高度标准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的重要参数,合理的二层楼高度标准能够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功能性和安全性。
在实际设计和规划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功能需求和安全规定,以确保二层楼的高度标准能够得到合理的满足。
建筑层数计算层高规定
建筑层数计算、层高(室内净高)规定
一、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人建筑层数: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二、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层高超过3.0m时,应按诸层层高总和除以3.0m进行层数计算,余数不足1.50m,多出部分不计入层数,余数≥1.50m,多出部分按-层计算。
三、层高: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四、室内净高: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
房屋层高验收标准
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
《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4、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房屋高度一般是多高?
首先,我们要分清楚,对于房屋的层高分为层高和净高两个概念,层高一般指的是本层地板到上层地板的距离,也就是净高加一层楼板的距离。
就目前来说,我们市面上关于房屋层高一般以2.8米最为常见,同时一般都在3.15米以内。
同时,高层的总高规定要在100米以内,这也是因为单层楼高2.8米是较为常见的高度,所以我们生活中看到的高层,层数大多是在34层以内了。
那么,对于房屋的净高为什么要规定不得低于2.1米呢?
在《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层高低于2.2米的房屋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或者是净高低于2.1米的房屋也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而不计算建筑面积那也就不能称之为房屋了。
因为当房屋层高过低的时候,我们正常生活都是会受到影响的。
同时,降低层高还可以使开发商多建几层牟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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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
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
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
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
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
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
9米且小于等于5。
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
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
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
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
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
1米且小于等于6。
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
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
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
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
0米且小于等于7。
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4、地下空间
四面土层围合的地下空间界定为地下室;一面、二面、三面土层围合不界定为地下室,其建筑面积按地面以上建筑计算,并计算容积率。
建筑物地下空间设计为停车场时,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其顶板面高出就近室外地面大于等于1。
0米的(不分面宽长度),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当其顶板面高出就近室外地面小于1.0米的,其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建筑物地下空间在满足小区停车泊位和面积情况下,若设计为商业、娱乐、居住等其它功能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5、架空层
建筑底层设计布置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觉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架空层建筑面积应计入总建筑面积;架空层内除电梯井、门厅、过道、楼梯间等围合部分须计算容积率外,开敞空间部分可不计算容积率,若设计用于停车功能,则须计算容积率.
6、小区配套设施
住宅小区出入口处的管理房(值班房)、单独设立的设备房、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及按规划条件配建的对外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建成后交由环卫部门管理的)、社区管理用房(建成后移交当地居委会管理的)、幼儿园等均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7、建筑物阳台(含景观阳台)
建筑物南向或东西向主阳台(一户仅限一个)进深不大于2。
2米、北向或东西向次阳台进深不大于1。
5米的,无论是否封闭,无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超出此规定尺寸的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8、入户花园
入户花园须位于住宅入户处且有开敞面,其进深和面宽均小于等于2。
4米的,按该入户花园水平投影全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入户花园,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9、凸窗
当突出外墙的凸窗距离墙面不大于0。
8米,窗高小于2。
2米,窗台高度大于0.4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超出上述尺寸任何一项的,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10、结构转换层
有围护的结构转换层当其层高小于2.2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当其层高大于或等于2。
2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无围
护的结构转换层不计算容积率,当其层高小于2.2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应计算建筑面积,当其层高大于或等于2。
2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1、屋顶层建筑
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规定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外,其它屋顶层建筑(如楼梯间、电梯间、设备间、水箱间等)按其投影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12、除以上特殊情况和《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明确的住宅基本功能外,新出现的其它功能的建筑空间,一律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计入建筑总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三、工业、仓储、体育、教育、医疗、文博、展览等类别的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算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