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工艺装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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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SB
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SSB 03201—2012
产品工装管理规定
2012-04-16发布2012-04-16实施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产品工装管理规定是本公司工艺管理的一个重要规定。
工装是为特定产品对象之特定工艺过程而配备的。在生产活动中各类机床、工具和生产、装配流水线,以及先进的机器人,柔性加工系统(FMS)等所有为贯彻工艺规程所需用的各类装备,广义上都属于工装的范畴。本文所述内容,是仅指工具、夹具、量具、刃具、模具等专用的工装。为工艺配备的加工设备和辅助设备的管理规定由规划改造部编制,并负责管理。
本标准与原标准QG/SSB 03201-2009的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门名称
――增加了“工装的日常保养”项目
――增加了“工装强制更换”项目
――修改了各个过程的乌龟图
本标准由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科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金忠、王开权。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徐定康、孙开庆、周黎明、余倬君、马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于1998年第一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1年1月第二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5年7月第三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6年8月第四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7年11月第五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8年8月第六次修改。
——本标准于2009年3月第七次修改。
——本标准于2011年6月第八次修改。
——本标准于2012年2月第九次修改。
产品工装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工装的计划、设计、制造(采购、进口)、检验、验证、使用、检定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新开发产品和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装(包括生产、检验、质量检测用工装)管理。
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下属的各厂可以引用本标准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内容替代“06120 工装控制程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2.2 GB/T4863—885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2.3 JB/T9167.1~9167.5—998工装设计管理导则。
2.4 ISO10012—1—9292计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2.5 ISO10012—2—9097计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3 术语
3.1 工艺装备(以下简称工装)
按照工艺文件要求,产品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有工装编号的,包括刀具、夹具、模具、量具、检具、辅具、工具和工位器具等。
3.2 标准工装
已纳入标准的工装。
3.3 专用工装
专为某一产品或某一加工工道所用的工装。
3.4 工装检验
工装经制造后,用测量、试验或其他方法,把工装实物与工装图纸对比的过程。
3.5 工装验证
3.5.1工装制造完毕后,通过检测、试验、试用,考核其合理性的过程。
3.5.2 特定情况时,工装制造完毕后,可以不通过检测直接进入试用,由使用部门(车间)在工装验证书上填写使用情况并经工艺工程师确认工艺设计意图符合与否,在满足使用条件后,也可以进入验证程序。
3.6 检定
需证实某工装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时所赋予的一种资格。实现这种资格的过程称作“检定过程”,简称作“检定”,是考核工装尺寸在实际使用状态的一种判别方法,其目的是检验工装在实际使用时的符合性、合理性和可靠性,防止使用有可能产生错误结果的工装。
3.7 工装交还检定
工装使用后,返交工具室(工装库)时进行的检查。
3.8 工装周期检定
按规定周期对工装进行的检查。
4 工装计划、制造、设计、送验、验证等程序(附图三)
4.1 制造计划
4.1.1工装制造计划统一由生产制造部编制并落实。(附录三)
4.1.2计划来源:A,生产技术部工艺管理科下达的《新产品工装或工艺试验
制造计划》。
B,生产技术部工艺管理科下达的各生产车间、部门上报的《工
装制造(复制)计划》(附录二十三)。
C, 生产技术部工艺管理科下达的《各生产车间、部门急需的
工装任务》。
4.2 工装制造与费用结算
4.2.1制造依据:A,由生产制造部下达的工装制造计划。
B,各生产车间、部门急需的工装损坏维修等,可以由车间、
部门上报工艺管理科,由工艺管理科登记然后交生产制造
部安排制造。
C,工装图纸。
4.2.2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性外协由新品装备试制车间提出书面申请,经过部
门领导同意后交采购供应部办理。
4.2.3工装制造的完成日期应以通过检验(含回用)或检定合格的日期为准。
4.2.4新品装备试制车间完成入库的工装将工时结算单提交生产制造部,具
体价格由生产制造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委外加工的工装价格由
采购供应部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