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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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中的宗教信仰与仪式习俗

传统文化中的宗教信仰与仪式习俗

传统文化中的宗教信仰与仪式习俗宗教信仰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传统文化中,宗教信仰与仪式习俗更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宗教信仰与仪式习俗,人们不仅能够感受到宗教的神秘力量,还能够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

本文将探讨传统文化中的宗教信仰与仪式习俗,以及它们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

一、宗教信仰的种类与特点在传统文化中,宗教信仰的种类多样,包括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

每一种宗教都有其独特的信仰体系和价值观念,但它们都致力于解释人类存在的意义和与神灵的关系。

首先,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强调超越物质世界的修行和慈悲观念。

佛教信仰中的重要仪式包括念佛、礼拜佛像、放生等,通过这些仪式,信徒可以寻求内心的宁静和觉悟。

其次,道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于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长生不老的境界。

道教信仰中的典型仪式有炼丹、祭祀先师等,通过这些仪式,信徒追求身心的和谐与灵性的提升。

此外,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作为外来宗教在中国的传播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们的信仰特点和仪式习俗在当地传统文化中逐渐融合,并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例如,基督教信徒会参与圣经研习和礼拜活动,而伊斯兰教信徒则会进行清真礼拜和斋戒等仪式。

二、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的融合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不断融合,共同形成了丰富多样的仪式习俗。

这些仪式习俗不仅体现了宗教的教义和价值观念,更成为了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文化符号和应对社会变迁的重要媒介。

首先,宗教仪式在传统文化中承载着人们的祈求和希望。

比如,在佛教寺庙里进行的盛大法会,不仅可以让信徒们集体礼拜,还可以体验宗教的非凡力量,增强人们的内心力量与努力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念。

其次,宗教仪式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形成了一系列独特的祭祀活动。

例如,中国的春节期间,人们会祭拜祖先和城隍神,以表达对祖先的尊敬和对过去一年的总结。

这些传统节日与宗教信仰相结合,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

此外,宗教信仰还在传统文化中影响着艺术和文学的创作。

第15章 宗教与仪式

第15章  宗教与仪式
中国 吉祥 图腾
人类学概论 11
五、宗教师
人类学家倾向于将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萨满”, 另一类是“祭司”.
1 .萨满 指那些能够进入“出神”状态与精灵或鬼魂交流的人。 凤棺之谜 2 .祭司 祭司主要存在于规模较大的社会或相对复杂的社会里, 祭司的主要角色是执行仪式、解释宗教经典和维持宗教传统。
人类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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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人精灵
1、泛灵信仰(万物有灵论) 泛灵信仰是人类社会早期就发生的一种信仰形式。很多社会的人们都 相信世界上存在灵魂,它附在身上或游走,这种对灵魂存在的信仰, 称为泛灵信仰。 2、泛生信仰 同泛灵信仰紧密相连的是泛生信仰― 信仰非人格化的超自然力量。 3、图腾信仰 “图腾”,是北美印第安人奥季布瓦族一词的音译,有“亲属”和 “标记”的含义。很多氏族部落相信他们分别源于各种特定的物类。 这些物类多为动植物或其他非生物;人类学家认为图腾制包括:概念 图腾制和祖先图腾制。
• 荣格(1875~1961,瑞士心理学家)
将宗教看成具有治疗的功能,宗教有助于解决精神上的冲突,使 社会趋向成熟。
人类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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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学的观点
• 社会学的观点认为宗教起源于人之社会共在的需求,宗教具有整 合社会、维系社会结构之稳定的重要功能。 • 社会学意义上的宗教起源论实际上是要说明,宗教中的图腾崇拜 或神明崇拜,在根本上乃指人对生存所依的“社会’本身,即对 “社会”的神圣化或神明化。 • 涂尔干认为宗教的实质乃是一个社会的集体观念,每一个社会都 能分辨出两种性质不同的现象,即神圣与世俗。前者是与可敬畏 的超自然力量有关的现象,而后者则为普通的日常生活。宗教信 仰即某一个社会对于神圣观念的表达。
人类学概论
东正教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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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仪式的特征

马工程文化人类学知识点整理2

马工程文化人类学知识点整理2

第四章⽂化第⼀节⽂化特性⽂化的属性:1.普遍性与特殊性2.多样性与共享性3.习得性与习俗化4.传承性与变迁性5.结构性与符号性6.整体论与整合性⽂化的功能:1.满⾜的功能2.适应功能3.交流功能4.意义功能5.规范功能第⼆节⽂化传承⽂化⾃觉:1.要⾃觉、系统、全⾯地认识中国传统⽂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化,从⽽全⾯认识中国⽂化的世界地位。

2.要完成⽂化转型,从传统⾛向现代,将中国的⺠族⽂化融⼊世界⽂化体系中,并在这⾥找到⾃⼰⽂化的位置与坐标。

第三节⽂化变迁⽂化变迁类型:1.因不同⽂化间的横向交往⽽发⽣⽂化传播引起的⽂化变迁2.因内部创新引起的⽂化纵向的演化或进化所引起的⽂化变迁⽂化的涵化:指两种以上不同的⽂化在接触中所引起的各⾃内部的⽂化变迁。

⽂化变迁的动⼒与路径:1.进化论----竞争路径导向2.传播论----互动路径导向3.均衡论----功能路径导向4.价值决定论----价值⽂化导向路径5.物质⽂化超前论----技术路径导向6.冲突论----权⼒⽭盾路径导向第五章⽣态与环境第⼀节作为⽣态适应机制的⽂化从环境决定论到环境可能论:早期学者认为环境因素决定了⼈类的社会特征和⽂化特征,环境决定论对环境与⽂化关系做简单的、线性的因果解释,这种解释在经验世界中很容易被否定。

环境可能论认为环境不是积极地模塑⼈类⽂化,⽽只是在⽂化的发展⽅向和⽔平上做⼀些限制,它只是指令事物的可能性,因此环境是⽂化特征发展的限制因素,⽽不是原⽣性的、创造性的⼒量。

第⼆节作为⽣态平衡机制的⽂化⽣态平衡是⼀定时间内⽣态系统中的⽣物和环境之间,⽣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到⾼度适应、协调和统⼀的状态。

⽣态系统平衡与否的度量指标:1.⽣态能量学指标2.营养物质循环特征3.⽣物群落的结构特征4.稳态5.选择能⼒⽂化与⽣态系统的平衡:1.⻝物和能量2.社会制度和⽣态平衡的维护3.⽂化的⽣态分类体系第三节地⽅性知识与可持续发展⽣态⼈类学的应⽤取向⼀直⾮常明显,学者们除了为我们提供⼈类与特定环境问题相关的⽣态知识外,还致⼒于从当地⼈的价值观、信仰体系、亲属结构、政治意识形态以及仪式传统等⽐较宽⼴的层⾯上寻找有利于环境保护、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活⽅式与⼈类⾏为,倡导从地⽅性知识的⻆度理解当地⽂化与环境,发现地⽅⽂化的⽣态智慧、⽣态意义和⽣态价值,并从当地⼈⾃身的⽂化中寻找环境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

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

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2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宗教事务部门管理宗教事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宗教团体第七条本条例所称宗教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县以上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等宗教团体。

第八条成立宗教团体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社会团体管理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到本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宗教团体应当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条宗教团体可以进行宗教文化学术研究活动。

第十一条开办宗教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义工培训班,应当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第三章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的供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处所。

宗教仪式的宗教仪式信仰习俗

宗教仪式的宗教仪式信仰习俗

宗教仪式的宗教仪式信仰习俗宗教仪式是宗教信仰中重要的一环,它承载了人们对宗教的虔诚和敬畏之情。

不同的宗教拥有不同的仪式信仰习俗,下面将介绍几个世界主要宗教的典型仪式。

佛教仪式佛教的仪式充满了庄严肃穆的氛围,体现了追求内心平静与智慧的信仰。

例如,禅坐是佛教仪式中的重要部分。

修行者们坐在莲花座上,静心冥想,通过观察呼吸来达到身心的平静。

在寺庙里,修行者们会参与诵经、念佛等活动,在和尚的引导下,呈现出合唱般的声音,让信众们感受到宗教的力量。

基督教仪式基督教的仪式主要包括礼拜和洗礼等。

礼拜是基督教徒每周的重要活动,他们齐聚教堂,由牧师带领,朗读圣经经文、祈祷以及唱赞美诗。

而洗礼则是基督教中重要的仪式之一,它象征着信徒接受基督的救赎并成为基督徒。

在洗礼仪式中,牧师会为信徒洒水,并说上帝的名字,意味着信徒被洗净罪恶,重生为新的人。

伊斯兰教仪式伊斯兰教的仪式主要是围绕着五个基本功命令展开,包括礼拜、斋戒、朝觐、召拉特等。

礼拜是穆斯林每日必须进行的宗教仪式,信徒们按照规定的时间,面向麦加圣地做出标准动作,与上帝进行对话。

而斋戒是伊斯兰教每年一度的重要节日,穆斯林在白天不进食、喝水,用以反思和洗净灵魂。

朝觐则是穆斯林义务的朝圣,每年数以百万计的信徒前往麦加完成这一仪式,表示对真主的虔诚和敬意。

印度教仪式印度教仪式独具特色,其中最著名的仪式是加尔各答的恒河沐浴仪式。

每年,成千上万的教徒慕名前来,在恒河的岸边沐浴,相信这一仪式能洗净身心,解除罪孽,并迎来好运。

此外,印度教还有众多庙会和祭祀活动。

例如,瓦拉纳西之旅,信徒可以到显微的神庙中散步,并在神庙中祭祀和祈祷。

这些仪式展示了印度教对神明的虔诚,同时也加深了信徒之间的联系。

总结:宗教仪式信仰习俗体现了人们对宗教的崇敬和依赖。

不同的宗教信仰拥有各自独特的仪式,但它们都承载着信众们对神明的虔诚和敬意。

这些仪式不仅具有精神层面的意义,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秩序和文化传统的形成。

人文地理学第9章-宗教地理与宗教景观

人文地理学第9章-宗教地理与宗教景观

(二)宗教影响政治地图变化
印度政治地图变化是典型一例。印度原为 英国殖民地,内部教派林立,宗教矛盾重 重。二战后,英国为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 搞了臭名昭著的“蒙巴顿方案”,按宗教 信仰不同,把印度分为以印度教为主的印 度国和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巴基斯坦国。
(三)宗教影响文化景观
▪ 不同的宗教区所呈现的文化景观不同,使 每个宗教文化区都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 泰国号称“黄袍佛国”,首都曼谷寺庙400 多座,占城市面积约1/6( );
移模式 (五)宗教影响区域经济活动 (六)宗教影响城市的形成和功能
(一)宗教影响生态环境
• 许多宗教提倡不杀戮,对保护动植物资 源、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 宗教某些习俗礼仪也给地理环境带来不 良影响。如印度教禁吃牛肉,使神牛遍 地,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犹太教引导 早婚、多子,天主教不许堕胎,对控制 人口增长不利。
(二)宗教源地与地理环境
世界主要宗教几乎都起源于西亚和南亚。西亚和南亚位 于北纬10-40度,属干旱气候和季风气候区。“人只有靠 眼睛才能升到天上,因此理论是从注视天空开始的” (费尔巴哈),天空是容易使人产生幻想的对象。上述 地区能见度好,是观察天象的理想地区,夜晚,因温差 大所致的凉爽天气,摆脱了白天炎热给人们带来的烦恼, 人们心灵宁静,仰望苍穹,浩瀚星空和皎洁明月及其有 规律的运行和重复,使人浮想联翩,幻想有一个天堂在 星空之间,一个神灵的巨手在控制一切。
三、民族宗教
▪ (一)宗教分类 ▪ (二)民族宗教
(二)民族宗教
(1)犹太教:摩西被认为是犹太教的创始人,信奉《圣 经》(旧约),以部落神雅赫威(Yahven)为惟一的神。
(2)印度教:是印度最重要的宗教,是民族宗教中人数 最多的宗教。

《文化人类学》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

《文化人类学》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

《文化人类学》课程简介课程名称:《文化人类学》/ Cultural Anthropology课程代码:学时/学分:48/3 课堂授课:48课程主要内容:文化人类学,就是从物质生产、社会结构、人群组织、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研究整个人类文化的起源、处长、变迁和金化的进程,并且比较各民族、各部落、各国家、各地区、各社团的文化的相同点和相异点,借以发现文化的普遍性以及个别的文化模式,从而总结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本课程主要介绍文化人类学的发展历史和理论流派,文化人类学的学科分支及所探讨的基本问题,田野调查等以及文化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

适用专业: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等专业推荐教材:《文化人类学》,童恩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人类学概论》,庄孔邵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7《社会人类学》朱炳祥,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8《文化人类学》,林惠祥,商务印书馆,1991参考书:《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夏建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

《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王铭铭,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

《人类的视野》,李亦园,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

《乡土中国》,费孝通,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

《义序的宗族研究》,林耀华,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

《金翼》,林耀华,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

《从传统到现代》,金耀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王沪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近500年以来福建家族社会研究》,陈支平,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郑振满,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

《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王铭铭,三联出版社,1997年。

《民族学通论》(修订本),林耀华主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民族学概论》,杨堃著,北京:民族出版社,1984。

人类学与现代文明第8讲 宗教、巫术和仪式

人类学与现代文明第8讲 宗教、巫术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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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启宗教
主要一神信仰的 犹太教、基督教 和伊斯兰教。他 们有成熟的经典 和神学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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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教的定义
1、泰勒(Sir Edward Burnett Tylor )的定义:宗教 是“对精神存在的信 仰”,是人类“理解 他们的经验”及其生 活于其间的世界的一 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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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原始人在形成宗教之
前,先有泛灵的观念,即人
们从对影子、水中的映像、
回声、呼吸、睡眠,尤其是
梦境等现象的感受,觉得在
入的物质身体内有一种非物
质的东西,使人具有生命。
当这种东西离开身体不再复
返时,身体便丧失了活动和
生长的能力,呼吸也随之停
止。这种东西就是“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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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原始人由己及物, 推论出一切具有生长或活 动现象的东西,如动物、 植物、河流、日、月等, 以至凡可出现于梦境中的 任何东西,都具有“灵 魂”,这就是泛灵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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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诸岛土著的曼纳信仰
曼纳,为美拉尼西亚语mana的音译,是中太平洋 诸岛土著宗教的基本观念,指的是一种无人称的超 自然神秘力量,通过自然力量或物件(如水、石、 骨等)而起作用;可附著于物体或人,可为人所获 得、遗传、转移或丢失。据说当地人认为鬼魂和精 灵都具有曼纳。曼纳本身虽不是崇拜对象,但获得 它的人能借其力而使别人得福或遭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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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的获得
神灵往往从青少年中选拔萨满,当选者往往在数年 内因违抗神命而遭受病痛折磨,神灵以此强迫他接 受使命而取得神力。
被神灵选中的人僵卧如死,据说此时上界神灵将他 或她的身体切成碎片或以类似方法折磨他(她)。
萨满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入出神入迷状态,此时据 说他的灵魂出壳而入灵界,或者他为神灵所附,代 表神灵讲话。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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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 对立 对话 整合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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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神圣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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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资本主义扩张中,殖民地半殖民地的 本土宗教受到西方宗教的冲击,外来文化威 胁到本土文化的生存,面对社会变迁和文化 变迁带来的压力,人们从事有组织的努力以 求复兴和保存其民族文化的主要价值,表现 出本土文化要求独立、平等生存的愿望。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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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自然存在或超自然力量的信仰是人 类生存的适应性策略。
这些超自然存在具有人们所熟悉的属性
杜尔干来:仪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 是展示社会(集体)力量和唤起集体仪 式的场所。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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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priest)是专业的宗教师,主要存在于规 模较大的社会或相对复杂的社会文化体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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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灵(ancestor souls,ancestor spirits) 信仰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的构成二元论直 接相关,许多文化都相信人是由躯体和 灵魂两大部分构成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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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自然存在和非人精灵的最为普遍的 信仰之一是泛灵信仰(animism),又译万 物有灵论。这种信仰认为各种精灵使自 然有了生命。
祭司扮演着神圣宗教知识的监护人角色,执 行仪式、解释经典和教义,维持宗教传统。 制度化的宗教一般都有祭司,如基督教的牧 师,佛教的住持、道教的道长和伊斯兰教的 阿訇等
人类学概论第十五章宗教与仪式
1于西伯利亚的通古斯语,指那些能够 进入“出神”状态与精灵或鬼魂交流的 人
第二是相信物体一经接触,在切断实际 接触后,仍继续远距离地互相作用 ,弗 雷泽称之为“接触律”。

中国传统宗教的信仰与仪式

中国传统宗教的信仰与仪式

中国传统宗教的信仰与仪式中国传统宗教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宗教体系,包括道教、儒教和中国民间信仰。

这些传统宗教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

从古至今,信仰与仪式是中国传统宗教的核心要素,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传统宗教的信仰与仪式。

一、信仰1. 道教信仰道教是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宗教之一,强调追求长寿和超越人世的境界。

道教信仰的核心是“道”,即宇宙之原始力量和规律。

道教强调天人合一,追求心性之道。

信徒常常参与道教寺庙或道观的活动,聆听道教经典,修炼内丹等。

道教的信仰子宜内心修炼,追求身心合一与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2. 儒教信仰儒教,中国传统宗教的另一支柱,强调人伦道德和治理之道。

儒教的信仰围绕着尊孔、崇尚孔子的学说展开。

儒教注重道德修养和个人品质的提升,推崇忠、孝、仁、义等传统价值观。

中国社会广泛存在的孔庙和孔子文化等都是传统儒教信仰的表现。

3. 中国民间信仰中国民间信仰是一种融合了道教、儒教和其他一些宗教元素的信仰体系。

中国人对祖先崇拜、守护神、灵魂轮回等有着独特的信仰观念。

中国民间信仰包括祭祀、祈福、求神问卜、祭拜山川和自然灵物等仪式和习俗。

许多民间信仰的元素融入了农耕文化和自然崇拜,反映着中国人对神灵存在的敬畏和需求。

二、仪式1. 道教仪式道教的仪式充满神秘色彩,常常在道观或道教寺庙中进行。

道教仪式包括祈福仪式、道观的仪式活动、神仙庆典等,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国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

比如道教界盛大的庆祝活动——“三月三”踏青节,信徒们会穿上盛装,燃烧香烛,祈求好运和福祉。

2. 儒教仪式儒教的仪式主要表现在祭祀活动中。

尊孔祭孔是儒家的代表性仪式,每年农历的第二十四日举行。

仪式中,供奉孔子的神像,燃香祭拜,奏乐舞蹈,共同缅怀孔子对中华文化的巨大贡献。

此外,还有祭拜祖先和先贤、先圣的活动,表达对先人的敬仰和记忆。

3. 中国民间信仰仪式中国民间信仰的仪式多样而丰富。

比如,春节时举行的祭祖仪式,家人们聚在一起,烧香祭祀祖先,感恩祈福。

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信教公民按照宗教习俗在家中过宗教生活,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不同宗教或者不同教派的宣传和争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布道、传教。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第二十四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跨设区的市、跨县(市、区)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当在拟举办日三十日前,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宗教院校的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筹备建设事项。
宗教院校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验收合格方可挂牌和招生。
第二十八条宗教院校由其所属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管理,并接受省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十九条宗教院校应当在核准的招生对象、范围、学制和规模内招生,考生由当地宗教团体推荐,并经县级以上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三)宗教活动场所为非法敛财、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四)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布道、传教的;
(五)擅自举办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的;
(六)未按照核准的招生对象、范围、学制和规模招生的;
(七)未按规定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的。
未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或者被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主持宗教活动。
第十二条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教务活动区域外的省内其他地区的宗教活动场所主持或者参与主持宗教活动,其所属的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和举办地的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在活动举办十五日前,将活动的基本方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由宗教教职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和当地信教公民代表组成,并报该场所的登记机关备案。

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6.07•【字号】宁政发[1994]64号•【施行日期】1994.06.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1994〕64号一九九四年六月七日)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宗教是指伊斯兰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和道教。

第三条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宗教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五条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自治区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条各宗教和教派应当坚持互相尊重,互不干涉的原则,维护各宗教之间和宗教内部的团结。

第七条宗教组织进行宗教事务活动,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国外势力支配。

第八条各级宗教事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宗教活动场所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的下列固定处所:(一)伊斯兰教的清真寺、道堂、拱北;(二)佛教的寺院、庵堂;(三)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会所;(四)道教的宫观;(五)各教其他固定过宗教生活的处所。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定了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宗教,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

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信仰宗教的公民与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互相尊重。

第四条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条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宗教事务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宗教团体第八条本条例所称宗教团体,指依法成立的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宗教组织。

第九条成立宗教团体必须依照国家有关宗教社会团体管理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十条宗教团体可以进行宗教文化学术研究和交流,按照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发行宗教出版物。

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以自养为目的的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

上帝的存在与宗教仪式和仪式的意义

上帝的存在与宗教仪式和仪式的意义

上帝的存在与宗教仪式和仪式的意义一、引言宗教是人类社会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既是人们对上帝存在的信仰,又是人们通过仪式和仪式来实践和表达这种信仰的方式。

本文探讨上帝的存在与宗教仪式和仪式的意义,并分析它们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二、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一直是人们争议的焦点,宗教作为一种信仰系统,坚信并宣称上帝的存在。

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来看,各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信仰内容和神话故事来证明上帝的存在。

例如,基督教认为上帝是创造宇宙的上帝,伊斯兰教认为上帝是唯一的真主,佛教则认为上帝是不可知的存在。

无论不同的宗教有何种观点,上帝的存在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超越人类智慧和理解力的存在。

三、宗教仪式的意义宗教仪式是宗教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仪式,人们能够与上帝建立联系和表达信仰。

宗教仪式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简单行为,也可以是更大规模的集体仪式。

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宗教仪式都有其特殊的意义。

1. 个人层面在个人层面上,宗教仪式可以帮助个体与上帝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并得到心灵上的安慰和指导。

宗教仪式也是人们寻求心灵寄托和慰藉的方式,无论是祈祷、忏悔还是个人祭祀,都帮助个人找到内心的安宁和对生活的意义。

2. 社会层面在社会层面上,宗教仪式可以促进社会凝聚力和认同感的形成。

宗教仪式常常是集体性、公开且具有仪式感的,它使得信仰者能够聚集在一起,共同体验宗教的力量和神圣性。

通过宗教仪式,人们能够建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和共识,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社会群体。

四、上帝的存在与宗教仪式和仪式的互动关系上帝的存在和宗教仪式和仪式相辅相成,在宗教信仰的体系中相互联系和影响。

1. 上帝存在的信仰驱使着宗教仪式和仪式的实践。

对上帝存在的坚定信仰,让人们通过宗教仪式来与上帝建立联系,传递自己的心愿和感激,实践自己的信仰和敬畏之情。

2. 宗教仪式和仪式的实践加深了对上帝存在的信仰。

通过仪式的亲身参与和经历,人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上帝的存在和力量,增强了对上帝存在的信仰并加深了对宗教的体验和参与感。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06.12•【字号】•【施行日期】1997.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1997年6月12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宗教行为、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活动。

宗教行为、宗教活动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

第七条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宗教事务工作。

第二章宗教活动第九条宗教活动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合内进行。

第十条信仰宗教的公民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按照各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进行宗教活动,也可以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

第十一条信仰宗教的公民集体举行宗教活动,应当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主持。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或者不同宗教之间的宣传和争论,也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传教。

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12.28•【字号】穗常发[1997]118号•【施行日期】1998.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穗常发(1997)118号1997年9月26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制定,1997年12月1日经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1997年12月28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号公告,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同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各种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信仰宗教的公民、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互相尊重。

第五条宗教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简称市宗教事务部门)是本市宗教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所有区、县级市宗教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的宗教事务负有管理的职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协同宗教事务部门实施本条例。

宗教学中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

宗教学中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

宗教学中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宗教是人类文明发展中最古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影响着人们的信仰和行为方式。

在宗教学中,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是两个关键概念。

本文将从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的定义、作用以及它们在不同宗教中的表现等方面展开论述。

宗教信仰是宗教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

它指的是个体或集体对于超自然力量或意义系统的坚定信仰。

无论是多神论还是一神论,宗教信仰都是信徒与之信仰的对象之间的纽带。

宗教信仰不仅包括对神、神明或神灵的崇拜,还涉及对宇宙起源、人生目的、伦理道德等基本问题的思考。

在不同宗教中,宗教信仰的表现形式各异。

以基督教为例,宗教信仰体现在对上帝的信仰以及遵循耶稣基督所传授的道德原则。

而对于佛教徒来说,宗教信仰则侧重于佛陀的教诲,包括放下执着、慈悲善良等。

不同的宗教信仰根植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因此在宗教实践和信仰内容上有着明显差异。

宗教仪式是宗教信仰的一种外在表达和实践形式。

它是一套特定的行为和仪式,通过仪式的规范、符号和象征等方式,将信徒与神明或信仰系统联系起来。

宗教仪式具有宗教教派和文化背景的特征,同时也承载着信仰者的情感和对神圣的敬畏之情。

宗教仪式的功能多样,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信仰实践的一种方式。

它能够促使信徒与身份所属的宗教系统保持紧密联系,并为个体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满足。

通过参与宗教仪式,信徒们可以与信仰的对象进行互动,同时也能够塑造个人的生活方式、道德准则和社会关系。

宗教仪式在不同的宗教中呈现出极大的差异。

基督教中的宗教仪式主要包括圣餐、洗礼、婚礼和葬礼等,而佛教则有礼佛、放生、念经等仪式。

无论是什么宗教,宗教仪式都是信仰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深信徒们对信仰系统和宗教理念的理解与体验。

在研究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时,宗教学者经常将它们作为彼此相互依存的概念进行分析。

宗教信仰为宗教仪式提供了信仰内容和参与的动机,宗教仪式则是宗教信仰在具体实践中的体现和呈现。

综上所述,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是宗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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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宗教与仪式
宗教与社会生活
对超自然存在的信仰 仪式
宗教与仪式


人类学意义上的宗教与我们观念中的宗教 是不同,前者涉及的人生领域宽广而复杂。 后者是包括了社会学的哲学、科学、伦理、 艺术、娱乐、以及其他文化领域的宗教。 人类学意义上宗教:人类对超自然存在的 信仰和仪式行为。
宗教人类学的研究最初关注宗教的起源问题,这 一思潮与泰勒和弗雷泽的论著为代表。 史密斯、弗洛伊德、涂尔干等人则主张图腾崇拜 是宗教的起源。
诞生仪式、青春期仪式、死亡仪式。
诞生仪式:将诞生的孩子带入群体之中,得到这个群体的承认, 并赋予其社会身份,使其成为社会的成员。 青春期仪式,是人生最重要的仪式之一,是将其内部成员重新组 合的重要变动过程,也就是社会内部结构调整的过程,因此青春 期仪式受到个人与群体的双重重视,也就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死亡仪式,不仅是让死者完成一种从生到死的转变,而且对于群 体来说也重新确定了群体与死者之间的关系,即死者将作为祖先 而存在,而不是社会的一员而存在。
作为一种实践,涂尔干和布朗认为:仪式的社 会功能在于加强社会的凝集力,把社会的价值 和情景灌输给个人。
格拉克曼认为:仪式的作用是两面的,一方面 夸大了社会规则的自相矛盾而强调冲突,另一 方面又强调统一。认为,社会冲突和平衡是一 种辩证关系,在仪式范畴里体现最为戏剧性。 P209. 仪式的程序是从结构出发,进入反结构状态, 再回到结构。
主要是格尔兹在《文化的 解释》中的看法。前提世 俗是社会处于急剧变迁过 程中。
认为:对包括宗教在内的 文化系统与社会组织之间 关系的总体看法是认为二 者是相互独立的,平行的 系统。P205.
S2 对超自然存在的信仰
分为两种形式:对 超自然存在物的信 仰
对超自然力量的信 仰
对超自然存在物的信仰
主要表现为神灵信仰,神是伟 大的存在物,居住于天上等。 如《楚辞》的七种神P206. 灵包括祖灵与一般的幽灵。认为各 种自然界的事物都有灵魂。“万物 有灵论”。 祖灵信仰是祖先死后,其宗教起源于 人类企图把握未知的、超 越人的能力范围的事物, 宗教的属性在于把握无限。 正式在这里,既隐藏宗教 与社会共存的逻辑,又导 出了宗教与社会功能性关 系的两个侧面。
关于宗教与社会共存的问题
只要人类社会生活的领域存在着不可把握的东西,而人类的符号 本性又总是企图去把握他,那么宗教就必定存在,因为宗教是人 们试图赖以控制世界他们所不能控制的领域的信仰和行为方式。


仪式的分类
仪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生命礼仪(通过礼仪)适用于个体
强化礼仪,适用于群体。
生命礼仪
生命礼仪是与个人的生活周期阶段相对应 的过度仪式。
杰内普认为:生命礼仪起着引导个人通过他们生命 中的决定性转折点的作用。
他把仪式分为:隔离期、过渡期、结合期。
个人在仪式中首先被隔离作为整体的社会,然后隔 离一个阶段,最后以新的身份重新结合到群体中去。
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
称为“泛生信仰”。是马雷特在对泛灵信仰批评时提出 来的,对非人格化的、脱离肉体的并且可以注入人体、 动物或物体之中的超自然力量的信仰。
泛生论与泛灵论的区别:
泛生论是巫术操作的观念基础,泛灵轮是宗教信仰的观 念基础,前者是非人格化的,后者是人格化的。
人们对超自然存在物的信 仰和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 往往需要应用行的成果和 某种心理经验来支撑。
涂尔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中认为:宗教发源于 群体生活,如果信仰之 物不足以解释宗教,那 么只有从信仰行为和信 仰态度中去寻找答案。 神圣领域与凡俗领域的 划分,区别只是人们赋 予的不同意义。 宗教情感由对社会的崇 拜与畏惧而生,故宗教 产生于社会生活。
宗教起源于人们企图 把握但又不能把握的 东西,只不过这种不 能把握的东西在涂尔 干哪里是超越个人的, 神圣的社会。
人们超自然存在物信仰的心理基 础:他们有着人们所熟悉的属性, 而神话则是使宗教信仰和实践合 理化的解释性传说,他在维持超 自然信仰中起着重要作用。
S3 仪 式
信仰是一种观念,仪式却是一种 实践。
宗教仪式是人们与神灵交往的手 段。
揭示这些社会功能与意义是进行 仪式研究的人类学者们的重要任 务。



SI 宗教与社会生活
这所说的社会生活是世俗性的、狭义的,因 此,宗教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就是圣神领域与 世俗领域的关系。 人类学研究宗教和仪式的基本前提在于,他 们是文化的和仪式形态的体系,与社会政治、 经济、亲属制度存在着整体行的联系。
马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于发展》 可以触知的对象(石头) 半触知的对象(河流) 完全不可触知的对象(太阳)
关于宗教与社会的功能性性关系
由于宗教起源于人想干涉但又难 于干涉的东西,这是宗教的本性。
一是支撑社会的稳定,为社会结 构的稳定提供论证。 二是扰乱社会稳定,为社会结构 的变迁提供论证。
稳定社会
宗教的社会功能在于 对群体起着协调、整 合、与心理支持的作 用,宗教信仰支持和 调整着社会关系。
宗教扰乱社会的稳定
强化礼仪
指的是群体性生活危机时期举办的仪 式。群体性的生活危机包括严重缺雨 对庄家的威胁、战争的出现等。
强化礼仪的功能是在这些情况出现时, 用于减轻群体的威胁,把人们团结起 来,用集体行动和集体力量的乐观态 度来替代恐惧和混乱,把受到扰乱的 有关各方的关系平衡起来。
在当代日益高涨的世俗化潮流中,宗教几乎是文化的普遍属性。
科学不但美誉消灭宗教,相反他也许为真正的宗教兴旺做出了贡 献。


科学技术发展虽然使人类把握了以往不能 把握的领域,但也越来越多地制造了更多 的未知领域,,这些领域的无限依然可以 产生神秘的感觉与思想。 祝你一路顺风 生意兴隆 拜佛,烧纸、求平安等等 与其信其无,不如信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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