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定义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其基本含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第二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第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二、功能1.指导功能: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突出表现在它的指导性。
立法者立法的指导思想,民法所放映的社会经济本质落实在条款上就是基本原则。
民事基本原则也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指导准则。
2.约束功能:民事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民事司法都有约束力。
民事法律规范不能违反基本原则。
违反基本原则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解释和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应当以基本原则为依据。
3.补充功能:由于立法者的认识有局限性;由于法律具有稳定性与灵活性上的矛盾;由于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因此法律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实际需要,因此以基本原则作为补充,以正确的理论指导,以进行创造性裁决和解释。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没有平等就没有民法,平等原则是其他民法原则的基础。
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也即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一律平等。
第二,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
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所有制性质为何,不论经济实力强弱,民事主体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特权。
第三,民事权益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的民事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民法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适用探寻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适用探寻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法领域中的一些普遍、基本的法律原理和规则,它是指导和约束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从根本上反映了人们在民事关系中的公平、合理和公正的追求,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民事司法中适用民法基本原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准则,确保司法裁判的一致性。
民事案件数量庞大,涉及的问题复杂多样,但无论涉及何种具体问题,都应该以民法基本原则为参照。
比如在合同法领域中,合同自由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等都是民法基本原则,它们在合同解释、合同效力、合同违约等方面都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可以统一司法裁判的准则,避免各地区、各法院对同一问题的不一致处理。
其次,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弥补法律的不足,保护公民权益。
法律的发展与变革需要一定的时间,但社会经济的发展却是日新月异的,法律往往滞后于社会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基本原则就能够弥补法律的不足,为公民提供更加全面、具体的保护。
比如在合同法中,法律对合同的规定很多时候是较为笼统的,但通过应用民法基本原则,可以进一步解释合同的内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推动司法创新,促进社会进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法治的不断提升,司法的适用和裁判的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为司法活动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比如在侵权法领域中,传统的过失责任原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于公平和公正的要求,而通过应用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严格责任原则和损害赔偿原则,可以促进侵权责任的更加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最后,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维护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公正性。
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遵循公正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应用民法基本原则可以使司法裁判更加公正、公平,避免滥用权力和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这几个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让人感觉摸不着头脑?别担心,让我来给您细细说道说道。
您想想,咱们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每天都在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做各种各样的事儿。
民法基本原则呢,就像是一个无形的大框架,把咱们的这些行为和关系都给框在了里面,让一切都有规可循,有矩可蹈。
民法基本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民法中那些具有根本性、统率性和普遍性的规则。
它就像是一座大厦的基石,要是没有它,这民法的大厦可就摇摇欲坠啦!那它到底有啥意义呢?这意义可大了去了!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在咱们处理民事纠纷、解决民事问题的时候,为咱们照亮前行的路。
比如说平等原则,人人平等,不管您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还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在民法面前,那都是平等的主体。
这难道不好吗?要是没有这个平等原则,那岂不是有钱有权的人就能为所欲为啦?再比如自愿原则,咱们自己的事儿自己做主。
您想啊,要是连自己的事儿都不能自己决定,那得多憋屈呀!就像您买东西,您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谁也不能强迫您,这多自由!还有公平原则,大家都得讲公平。
好比分蛋糕,不能有人多吃多占,得人人有份,而且份量得差不多。
要是不公平,那这社会还不乱了套?诚信原则更是重要,说话得算数,做事得讲良心。
要是都满嘴跑火车,答应的事儿转头就忘,那这社会还能有信任吗?谁还敢跟别人打交道呀?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那就是告诉咱们,做事得合法,还得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
不能做那些违法乱纪、伤天害理的事儿,不然,民法可饶不了您!您说,这民法基本原则是不是咱们生活中的保护神?有了它,咱们才能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安心地过日子,放心地做事儿。
所以啊,咱们可得好好了解它,遵守它,让它为咱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脉络
此展开探索,通过梳 理 民 法 基 本 原 则 的 意 义 脉 络, 竭 力 发 掘 诸 基 本 原 则 之 间 的 内 在 关 联, 努力寻觅或建构其整 体 图 景,以 期 丰 富 我 国 对 民 法 基 本 原 则 之 认 识、深 化 我 国 有 关 民 法 基 本原则之理论研究,并促进作为法条的民法基本原则之解释与适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本文为 北 京 市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项 目 ( 1 8 F X A 0 0 4 )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优 秀 中 青 年 教 师 培 养 支 持 计 划 ( D S J C X Z 1 8 0 3 0 4 ) 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成果之一。 〔 1 〕 [ 德] 克劳斯 威廉·卡纳里斯:《 欧洲大陆民法典的典型特征》 , 郑 冲 译, 载 孙 宪 忠 主 编: 《 制定科学的民法 典— — —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 ,法律出版社 2 0 0 3年版,第 4 4页。
法律概念,亦系有待具 体 化 的 法 律 概 念、有 待 价 值 补 充 的 法 律 概 念,须 由 民 事 法 官 于 个 案 中斟酌具体情事予以价值判断方能 “ 具体化” 。对此,德国学者莱嫩强调,诚信原则至此为 止,都只是具有价值内 容 而 已,要 更 进 一 步 具 体 化 这 些 法 律 原 则 或 法 律 思 想, 就 必 须 建 立 案例群,在案例群建 立 的 阶 段,才 可 能 形 成 构 成 要 件,亦 即 借 助 判 例 学 说 的 基 础, 引 导 这
㊀㊀ 自 1 9 0 7年瑞士民法典以降,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民事 立 法 日 趋 重 视 民 法 典 的 价 值 宣 示功能— — —在民法典中明定民法基本原则。即使法国、德国等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未对民法 基本原则进行集中或系统的 直 接 表 达, 但 “ 把民法建立在不多几条根本原则和基本概念的
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效力
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效力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是民法制度的核心和基石。
它是指导和规范民事关系的准则,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由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应享有同等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和限制。
2. 自由意思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民事行为应建立在自愿和真实意思的基础上,强调当事人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
3. 保护利益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法律应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合同权利等,防止不正当侵犯和欺诈行为。
4. 公共秩序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民事行为应合法、公正、合理,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5.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行事,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它不仅是法律适用的基础和依据,还是裁判机关进行判决和解释的依据。
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案件解决和判断的作用,可以帮助法官正确运用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实现。
此外,民法基本原则对于民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可以促进民法制度的完善和社会进步的推动。
《民法基本原则》课件
自愿原则的限制条件
法律强制性规定
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会对自愿原 则进行限制,规定某些民事行为 必须遵守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 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保护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可 以对自愿原则进行必要的监管和 干预,防止市场失灵和无序竞争
。
合同正义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 遵循公平、合理、平等原则,确 保合同内容的正义性和合法性,
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
合同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各种合同关 系,要求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欺诈、胁 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侵权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也适用于侵权关系 ,要求当事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 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
利
诚实信用原则还适用于无因管理 和不当得利关系,要求当事人不 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应当 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性和社会发展的变化,成文立法可 能存在漏洞和不足之处,民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这些不足 ,为解决新问题提供法律基础。
民法基本原则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民法基本原则
古代民法的特点是等级森严、身 份差异,民法基本原则主要体现 在保护奴隶主或封建主的利益上
。
近代民法基本原则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民 法基本原则强调个人权利的保护和 平等自由,以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 为核心。
02
保障人权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 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从而保障了人权。
03
弥补法律漏洞
由于法律的制定往往滞后于社会的发 展,因此可能会出现法律漏洞。公序 良俗原则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为一 些无法可依的情况提供法律适用的依 据。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权利人行使权利超过正当界限,有损他人 利益或社会利益的,为权利的滥用。权利 滥用不受法律保护。 构成权利滥用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事 人有权利存在;二是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 行为(包括不行为);三是当事人的行为 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
(一)平等原则
《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 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包括: 1、立法者和裁判者对于民事主体应 平等对待。(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和 弱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 2、要求民事主体之间应平等相待。
(二)私法自治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 则,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 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 基本准则。私法自治原则的核心 是确认并保障民事主体的自由。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 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 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 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 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 的基本准则。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 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 的出发点。
私法自治原则派生出社团自 治、私权神圣、合同自由、 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 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理 念。但私法自治原则不是绝 对的,自由应是在法律规定 范围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要求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 平的原则。包括: 1、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概念: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 和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善良、诚实、信用的 道德标准。 具体含义是: ①善意:照顾他人利益,不损人利己,不滥 用权利。 ②诚实:以诚相待,不隐瞒、不欺诈。 ③信用:讲究信誉,恪守诺言。
1.
诚信原则法律依据
▲《瑞士民法典》第2条:任何人都必须以
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一
般道德,是针对社会公德而言的。 2 立法规定: 我国现行法:《民通》第7条:“民事活动应 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序良俗类型化
违反国家公共秩序行为; 2. 危害家庭伦理关系的行为; (如约定断绝亲子女关系) 3.违反性道德行为; 4. 射幸合同;(如赌博行为)
1.
违反人权和人格尊重的行为 6. 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限制择业自由 的协议) 7. 违反公正竞争行为 8.暴利行为类型 9.违反消费者保护行为 10.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如单身条款)
5.
六、信赖保护原则
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法律强行规定某
项令人信赖的外观事实可导致民事权利的产 生。典型制度如:表见代理、善意取得制度。 信赖保护原则与 诚实信用原则不同,它没有 伦理方面的基础。保护信赖往往只是一种旨 在提高法律行为上的交易稳定性的法律技术 手段。 ——【德】拉伦茨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 内容上的根本性。民法基本原则负载
了市民社会的根本价值,包括平等、自由、 效益和安全价值。
2.效力上的贯彻始终性。民法基本原则
是各项民事制度和民法规范的基础和来源。
3.形式上的非规范性。民法基本原则不
是具体的法律规范。
简要回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的法制体系中,民法作为法律的基础性部门,其基本原则对于我国社会的正常运转和法律关系的规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我将简要回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深入解析和讨论。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的法治精神,即法律适用于所有的公民,不分贫富贵贱、不分种族性别。
这一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法律权利,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2. 保护私有制和合法财产我国民法还明确规定了保护私有制和合法财产的原则。
这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同时也保护了个人和组织的私有财产权益,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3. 自愿原则和意思自治在我国民法中,自愿原则和意思自治被视为基本原则之一。
这一原则强调了协议的自愿性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性,任何合同都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和真实意愿,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另外,我国民法还包括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法律对于个人的人格权、身体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予以全面保护,杜绝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了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5. 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还重视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这一原则通过对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保护,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为公共利益的维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总结回顾:通过以上内容的探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这些原则不仅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理念,更为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而对这些原则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遵纪守法,共同构建一个和谐法治社会。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法治社会的核心精神,是法律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而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个公民自觉遵守,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四、公平原则 (一)公平原则的含义。 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 事活动,司法机关行使裁判权时,也应体现社会 主义及公共道德的要求。 (二)公平原则的内容。 1、民事主体的机会均等,有同等的机会参加民 事法律关系,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 2、民事主体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不能显失 公平,应兼顾双方利益的平衡; 3、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通常情形下应 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双方都无过错时, 亦应由双方合理分担损失,承担责任。
三、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1、主观判断说。认为应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来确定诚实信用的内容,即行为人主观上应具备 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2、利益平衡说。认为诚信原则的宗旨在于谋求当 事人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的平衡。 3、行为规则说。认为这一原则旨在确定行为人的 一般行为规则,即他在进行活动时,应当诚实守 信、不欺诈他人。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一)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含义。 指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过其正当 界限,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权利滥用之界定 1、对他人合法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2 、行使权利违背了法律赋予这种权利的 目的,或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限度。
案例:新闻报道:“夜半施工噪音入耳,26户居民几度状 告噪音扰民” 凌晨1点爬起来报警,等着执法部门深夜前来调查,震耳欲 聋的施工噪音才会停下来……如此反复投诉的日子,江岸区 前九万方村100余户居民忍受了近1年。2005年4月,26户 居民向江岸区法院起诉,要求统建公司等8家单位各赔精神 损失等5万元。 诉讼代表李和平称,工地开工后,几乎不分日夜施工,搅拌 机、切割机、运输车昼夜不消停,不少居民耳鸣、心悸。仅 2004年8月1日至11月16日,江岸城管、110等共接到深夜 投诉21起,报警时间都在晚11时至次日凌晨2时,执法部门 下达“罚单”10余次。执法部门多次深夜上门处罚,但对 方每次认罚近千元后仍继续开工……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2、意思自治(自愿)原则
概念: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决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 预。其实质是对民事主体的独立意思在民事活动中 的支配地位的法律确认,使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由。 意义:意思自治原则赋予或者增进了民事主体对交 易安全的指望,是其进行民事活动时抵御非正当行 使的公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的工具。 具体体现:物权法——财产自由原则;亲属法—— 婚姻自由原则;合同法——契约自由原则;继承 法——遗嘱自由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概念: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善意、 信守承诺,以维持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 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意义: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对其进 行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诚信原则也作为民法的 一般方法发挥功能。作为一项弹性原则,司法审判 人员可以在法律规定不足的情况下,依此原则公平 合理地处理民事纠纷。同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还 可以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以及解释和补充 法律。
具体内容:
任何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都要诚实不欺,恪 守诺言,讲究信用。 当事人应依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在不损害 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 益。 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于 约定的义务要忠实的履行。
4、公平与等价有偿原则
——公平原则 概念:民事主体应遵循文明社会所公认的公平合 理的价值观念去进行民事活动,并遵循文明社会 所公认的价值观念去分享从事民事活动之所得。 具体内容: 1.民事主体的机会均等 。 2.当事人享受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不能 显失公平 3 .民事主体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要公平合理。
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内容二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是以保护个人、家庭、财产等个人权益为目的的法律体系,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法中所包含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规律,是民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作用、种类、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在民法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基础性、指导性的法律原则和规律。
它是民法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民法规范体系中的核心内容。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法立法、司法和实践的重要法律准则,它是民法学研究的基础和核心。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指导民法立法。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是民法立法的重要依据。
民法立法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保证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指导民事司法。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司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是民事司法的重要依据。
民事司法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规范民事行为。
民法基本原则是规范民事行为的重要准则和规律,是保护个人、家庭、财产等个人权益的重要保障。
4、保护民事权益。
民法基本原则是保护民事权益的基本保障,是保证民事交往的公平和合理的重要保障。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种类民法基本原则的种类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由原则。
自由原则是指个人自由、平等、自主的原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
在民法中,自由原则主要表现为自由意志原则、自由契约原则、自由财产原则等。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交往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
在民法中,公平原则主要表现为公平竞争原则、公平合同原则、公平赔偿原则等。
3、责任原则。
责任原则是指在民事交往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保护他人权益的原则。
在民法中,责任原则主要表现为违约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原则、不当得利原则等。
4、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是指在民事交往中应当保护个人、家庭、财产等个人权益的原则。
一、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具体体现在: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二、简述民法中的自愿原则。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干涉民事主体依法表达其自由意志或非法阻碍其实现民事权利。
三、简述民法中的平等原则。
答: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的基本法律要求是(1)不论何种民事主体,均有权依法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彼此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2)民事主体在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均适用同一法律;(3)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须平等协商,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当事人;(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四、简述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答:(1)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将有关的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或欺骗对方当事人;(2)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恪守信用,认真履行各自的民事义务;(3)发生损害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简述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答:公平原则也是由商业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民法准则的,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其基本要求是:(1)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行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2)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3)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依法的同时做到公平合理,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应按公正、合理的精神处理民事纠纷。
浅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浅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是指规定私人间权利关系以及其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制度。
在民法中,有一些基本原则,它们为规范私人间的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浅析。
第一、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指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个人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利自由地处置自己的财产和行为。
在民法中,自由原则是保障私人财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经济自由发展的重要前提。
自由原则的实现,可以促进个人的创造力和创新力的发挥,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另一重要原则。
它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贫富、民族、性别、职业等因素,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民法中,平等原则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的重要手段。
平等原则的实现,可以减少不公平的情况,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和认可度,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指的是当事人应当遵守自己订立的合同或者承诺,并忠实地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民法中,诚信原则是保障公平交易和良好信誉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商业行为和维护公正竞争的基础。
诚信原则的实现,可以提高商业交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体系。
第四、公益原则公益原则是民法的另一重要原则。
它指的是当法律规定的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当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优先考虑的标准来进行权益的平衡。
在民法中,公益原则是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规范个人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
公益原则的实现,可以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共同利益,加强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自由、平等、诚信和公益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为民法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保障,是促进平等、公正、合法、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良性发展的基础。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以实现民法的基本目标和意义。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一)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1、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是避免民法内部矛盾,建立民法和谐体系、实现民法整体功能的工具。
2、民法基本原则是评价和解释现行民法规范的准据,是克服现行民事法规的缺陷,进一步完善民事立法的工具。
(二)是民事主体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是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
(四)克服成文民法局限性和弥补成文民法漏洞的功能。
二、中国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平等原则所谓平等原则,指在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身份平等包含以下三层意义:(1)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民事主体平等地受法律保护;(3)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
(二)意思自治原则1、概念:意思自治原则亦称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时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
2、含义(1)自我决定。
(2)约定优先。
(3)自己责任。
3、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该原则表现为物权法中的财产自由原则;合同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继承法中的遗嘱自由原则等。
(三)公平原则其基本含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求人对利益或损害的分配在主观心理上应持公平的态度。
第二,反对暴利,要求民事行为的结果不能显失公平。
第三,要求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应当讲求信用、恪守诺言、不欺不诈、亦不损人利己而谋取非分利益。
这项原则是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取缔不正当竞争的客观要求。
包含以下四层含义:1、民事主体应以忠实、宽宏、体谅之心态,进行民事活动;2、应遵循市场经济与商品交易之一般规律,进行民事活动和处分权利时务求各方利益之最大化,并充分尊重他人权利和利益;3、禁止民事主体滥用自己的权利;4、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以诚实信用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探求当事人进行民事行为时的真意。
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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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 我国学者在理 论上将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概括为以下类型: • 1.违反国家公序类型; • 2.危害家庭关系类型; • 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 • 4.射幸行为类型; •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类型; •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 • 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类型; •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 10.暴力行为类型。
四、 诚实信用原则
•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 诚实信用原则,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 动中维持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平衡 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基本准则。 • 诚实信用原则被认为是道德规则的法律化, 其起源于罗马法,但为现代各国所继受。在现代 各国,学者一般认为在民事领域应当以诚实信用 原则为最高法律原则,将该原则称为“帝王条 款”,而且强调该原则不仅适用于民法领域,在 公法领域也有其适用价值。在我国现行法中诚实 信用原则规定在民法通则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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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平等原则
(一) 平等原则的含义
–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 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 该原则为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所规定,即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 则是民法中最重要的原则,是民法作为私法基 本法的关键,其他各项民法基本原则和民事法 律制度都是建立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没 有平等原则,现代民法将丧失存在的前提。
六、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 (一)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含义 •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 权利时,其不得超越该权利的正当界限,损害他 人的权利和社会利益,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 对民事主体的权利与合法利益加以保护是 民法的首要任务,但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与 合法利益,并不表明“权利绝对”,允许权利人 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任意行使其权利,更不 等于法律容许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可以不 顾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可以去侵害他人的权利 与合法利益。因此,为切实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 权利,保证实现其合法利益,近代法均规定有权 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三、中国民法基本原则
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民法的基本原 则应当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 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节 平等原则
(一)概念,所谓平等原则,指在民 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 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二)现行法依据 1.民法通则第3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 中的地位平等。 2.合同法第3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 另一方。
民法总论
法学院 王丽萍
二O一四年十月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原则的意义
(一)原则的含义 Principle (二)原则的功能
1.作为对法律条文理解和解释的纂准。 2.与普通法律条文同样的作用,指比较技术性的原则。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一)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 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 (二)一切民事主体均应遵描的行为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并 且是一切民事主体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三)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也是对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依据。 (四)补充法律漏洞、发展学说判例的基础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法院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 据,并且是补充法律漏洞、发展学说判例的基础。
思考题:
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2.简述诚实信用原则。
经典案例: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 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 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 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 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 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 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 ,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 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 。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 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 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 【问题】 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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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
民法的基本原则,蕴含着民法调控社会生活所欲实现的目标,所欲达致的理想,是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特征的集中帖子 158 反映,集中体现了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和经济法的特征。
它贯穿于整注册 2007-10-1 个民事立法,确定了民事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制定具体民法制度和规范的基础。
状态离线同时,它还是解释民法规范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同时也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准则。
民事主体所进行的各项民事活动,不仅要遵循具体的民法规范,还要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
在现行法上对于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欠缺相应的民法规范进行调整时,民事主体应依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进行民事活动。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对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基本依据。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须对所应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以阐明法律规范的含义,确定特定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法院在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时,如有两种相反的含义,应采用其中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均不能违反民法基本原则。
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现行法上未能获得据以做出裁判的依据,这就表明在现行法上存在法律漏洞。
此时,法院应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进行法律漏洞的补充。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发展民事学说的基础。
学者在对民法进行解释、研究时,应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出发点,无论何种学说,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就不是妥当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