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大汶旅游开发区大埠后村废弃玄武岩矿坑矿山地质环
安丘地层
安丘市地处中朝准地台(Ⅰ级)的东部,横跨鲁西断隆(Ⅱ级)之沂沭断裂带(Ⅲ级)和胶辽台隆(Ⅱ级)之胶北隆起(Ⅲ级)、胶莱坳陷(Ⅲ级)两个Ⅱ级,三个Ⅲ级构造单元。
漫长的构造演化史,复杂的构造单元,含高级别的(Ⅰ—Ⅱ级)构造单元分界,是安丘市地质构造内涵的鲜明特点。
以沂沭断裂带最东部的昌邑—大店断裂为界:以东为胶北隆起和胶莱坳陷,基本形成了一隆一坳的构造格局,根据山东省最新地层划分方案,隶属鲁东地层分区莱阳地层小区;以西为鲁西断隆之沂沭断裂带,地层划分隶属鲁西地层分区,潍坊地层小区,其中包括马站凹陷、汞丹山凸起和安丘—莒县凹陷,形成了两堑夹一垒的构造格局。
构造形式以断裂构造最为突出,北北东、北东、北西、东西向断裂纵横交错,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断裂构造网;褶皱构造、韧剪构造主要发育在上太古界泰山岩群、下元古界荆山群、粉子山群中深变质岩中。
沉积盖层中褶皱构造不发育,牵引褶皱主要分布在断裂构造带中。
岩浆岩比较发育;侵入岩主要分布在汞丹山凸起的郚山以东、温泉至郚山以西及刘家尧地区,胶北隆起有零星分布;岩浆岩主要组成青山群、大盛群(较少)和临朐群。
地层发育比较齐全,从上太古界—新生界除缺失上古生界(志留系、泥盆系、石炭系、二迭系)和中生界三迭系地层外其他均有不同程度的产出:上太古界泰山岩群,上新元古界土门群及下古生界均分布于汞丹山凸起。
下元古界荆山群和粉子山群,分布于胶北隆起中。
中生界正常碎屑沉积岩和火山碎屑沉积岩广布于中生代沉降盆地中。
新生界五图群、临朐群分布于第三纪盆地中;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广布低洼地带。
一、地层1、新太古代地层新太古代地层为泰山岩群,发育于鲁西地层分区之潍坊地层小区(沂沭断裂带)。
主要分布于温泉—郭家秋峪一带,另有少量呈捕虏状产于慈埠调军顶单元中细粒二长花岗岩体中,出露总面积约10km2,地层总厚度974米。
自下而上划分为雁翎关组、山草峪组、柳杭组三个组。
2、古元古代地层古元古代地层在安丘出露有荆山群和粉子山群两套中深变质岩系。
潍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潍坊市人民政府二O一六年十二月目录总则 (1)一、现状与形势 (1)(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1)(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5)(三)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 (10)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12)(一)指导思想 (12)(二)基本原则 (13)(三)规划目标 (14)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17)(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8)(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21)(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22)(四)有关市县区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24)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25)(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25)(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27)(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29)(四)延长非金属矿产业价值链增加附加值 (31)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32)(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32)(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33)(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机制 (34)(四)保护与治理分区 (34)(五)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37)(六)矿山土地复垦 (37)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38)(一)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38)(二)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38)(三)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9)(四)扩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山数量规模 (41)七、矿业权规划设置及监督管理 (41)(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41)(二)采矿权规划设置 (43)八、环境影响评价 (50)(一)地理地质背景与生态功能区划 (46)(二)规划概述与环境现状分析 (50)(三)规划环境识别与影响指标 (52)(四)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监测计划 (56)九、重大工程 (60)(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程 (60)(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61)(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 (61)(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 (61)(五)矿山复绿行动工程 (62)(六)地质资料信息化集成与社会化服务 (62)十、规划实施管理 (63)(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63)(二)建立健全规划重要指标年度实施计划,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64)(三)规划实施的科技和社会监督措施 (64)(四)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65)(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 (65)附表目录附表1 规划基期潍坊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 规划基期潍坊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3 潍坊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4 潍坊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5 潍坊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6 潍坊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7 潍坊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8 潍坊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9 潍坊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10 潍坊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11 潍坊市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附表12 潍坊市矿产资源规划重大工程一览表附图目录附图一潍坊市矿产资源分布图附图二潍坊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附图三潍坊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与调查评价规划图附图四潍坊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附图五潍坊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附图六潍坊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总则矿产资源是地球给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在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山东莱西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助推乡村振兴
山东莱西: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助推乡村振兴文I张娜孙晓伟袅袅秋风拂九顶,盈盈酒香入梦来。
每到深秋时节,菜西九顶山上种植的大片葡萄便进入休眠期,等待来年苏醒吐绿,红色黄色 的叶片将土地装点得格外美丽。
谁能想到,眼前 的这幅生态画卷在十几年前曾是一处沙尘四起、鲜有生迹的废弃矿山。
〇葡萄园曾是风沙四起的废矿坑九顶山位于山东省菜西市院上镇山口村东北方向,与村子仅千米之隔。
时光退回到十余年前,彼时的九顶山,遍地都是深浅不一的坑,山体 没有植被,大风吹来,飞沙走石。
因为出产安山岩,村庄附近的山头都被开办成了矿厂。
2008年,九顶山区安山岩矿山关停,遗留废弃矿坑两处,分布 于山坡的北、西两侧。
多年的开采对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坡体存在多处不稳定的危岩体,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废旧荒山展新颜尔•霍普特曼博士就“大好河山九顶庄园项目”进行多次协商、洽谈,最终达成一致,对废弃矿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公司的投资人卡尔•霍普特曼博士来自德国传统的百年农场主家庭,他是葡萄酒的终极爱好者和痴迷者,凭 着对这份爱好的执着,在投资了保加利亚、罗马 尼亚、德国、法国、瑞士和南非的酒庄后,卡尔先生把在中国的第一个酒庄选在了九顶山这块宝地上。
2004年,莱西市政府开始对九顶山片区开展该项目通过清理危岩体、渣土回填、边缘修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投入资金1875万元,开发整理土地12821.4亩,同时配套建设水利、交通、电 力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为引进社会g本、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r'f2008年,院上镇政府与庄M创始人卡整等方式,分类开展受损山体综合治理和矿坑生态修复。
就地取材,使用当地产石灰岩将废弃矿山建造成一座占地15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的酒堡。
九顶庄园于2015年竣工,由美国设计师克耐设计而成,共分酿造区、窖藏区、酒文化展示区、办公区、休闲娱乐区五个区域,风格大气现代。
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6〕20号
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6〕20号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安丘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6日安丘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16〕24号),在“三八六”环保行动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强化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加强水环境管理,全面提高秀美安丘建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渠河沂胶路桥、浯河环湖路桥、汶河黄旗堡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牟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
到2030年,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安政办〔2020〕28 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丘市 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7日安丘市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潍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做好 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 2020 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5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我市 2019 年地质灾害发生概况2019 年,我市无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山体崩塌、矿山边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
二、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类型、分布范围及影响对象(一)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类型根据我市辖域内地形地貌特征、地质构造及地层分布特征,综合考虑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的主要类型是自然降水等因素诱发的山体滑坡、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突发性地面塌陷和露天矿坑边坡崩塌等。
(二)地质灾害隐患分布范围及影响对象1.山体滑坡。
主要分布在市境西南部的低山丘陵区,预测石埠子镇孟家旺和柳河峪村两侧山体、辉渠镇前崮山沟村附近山体,在强降水或持续降水的气象环境条件下,存在滑坡的危险性,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主要发生在地下开采矿山特别是已闭坑的地下开采矿山范围内,隐患区主要分布在原白石岭铅锌矿采空区,原担山铅锌矿采空区,原临浯重晶石矿等地下采空区以及金冢子、景芝两镇废旧重晶石地下采矿采空区。
山东安丘市白石岭铅锌矿地质特征及找矿前景
山东安丘市白石岭铅锌矿地质特征及找矿前景祝德成;王娟;王丽娟;刘永贵【摘要】白石岭铅锌矿位于马站一苏村凹陷与沂山凸起相接地带,产于中元古代傲徕山超单元的黑云二长花岗岩体内的构造蚀变破碎带中.通过对矿区地质特征和控矿因素的分析,认为矿体南段和深部找矿具有较大潜力,建议加强深部找矿力度,开展地、物、化综合找矿及成矿预测工作.该铅锌矿的深部详查,对危机矿山寻找新资源突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期刊名称】《矿业工程》【年(卷),期】2013(011)005【总页数】3页(P6-8)【关键词】白石岭;铅锌矿;地质特征;找矿前景【作者】祝德成;王娟;王丽娟;刘永贵【作者单位】山东省地质调查院;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山东省地质调查院;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山东济南25001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618.40 引言白石岭铅锌矿位于山东省安丘市西南38km,该矿已成为即将闭坑的危机矿山。
2011年通过对该矿山进行深部详查工作[1],基本查明了矿区地层、构造、蚀变、矿体产出特征和控矿因素等,综合研究分析该区具有较好的找矿前景,为危机矿山寻找新资源突破提供理论和现实基础。
1 区域地质背景白石岭铅锌矿位于华北板块(Ⅰ)、鲁西地块(Ⅱ)、沂沭断裂带(Ⅲ)马站—苏村地堑(Ⅳ)西缘。
区内断裂构造十分发育,成矿地质条件优越。
该区地层属于华北地层大区(Ⅴ),晋鲁豫地层区(Ⅴ4)的鲁西地层分区()[2~3]。
区内出露地层有古生代寒武纪长清群(∈1-2^C)、中生代白垩纪青山群(K1Q)、大盛群(K1D)及新生代第三系(N)、第四系地层(Q)等(图1)。
沂沭断裂带的西界主干断裂鄌郚-葛沟断裂是该区构造主体。
其南北两端均被第四系覆盖,在鄌郚一带裸露地表,总体走向NE18°,倾向SEE,倾角约75°。
断裂带不同区段内构造形迹特征不尽相同,反映了断裂的多期性[4~5]。
在白石岭一带,鄌郚-葛沟断裂的次级断裂发育,铅锌矿液沿部分断裂面充填成矿。
露天矿坑生态治理模式探究
露天矿坑生态治理模式探究发布时间:2022-01-25T03:31:07.17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9期作者:韩振双[导读] 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坑、矿山资源,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矿坑修复治理,探究出了土地复垦、矿山复绿、护坡加固等多种模式。
到2021年10月底,修复治理废旧矿坑13处,总面积53.45公顷,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赢的局面。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峡山分局山东潍坊市 262100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坑、矿山资源,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矿坑修复治理,探究出了土地复垦、矿山复绿、护坡加固等多种模式。
到2021年10月底,修复治理废旧矿坑13处,总面积53.45公顷,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赢的局面。
高标准规划,科学制定治理模式矿山治理工程须在与地方规划和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前提下,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全面统筹、重点突破”的原则。
采用多渠道配合、多方面投入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据采矿区土质条件及采矿后的土地条件不同而异,将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的减轻采矿废弃地的水土流失,重构土壤,恢复植被,最终彻底消除治理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恢复治理区生态地质环境,使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改善相协调。
一、因地制宜开展治理,打造城市宜人景观潍坊市峡山区太保庄街道前甘棠石矿开采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形成了4个大坑,最深处达70余米,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
峡山新区规划建设后,该矿区是峡山区主城区核心位置。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指示精神,更加合理的改善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城区形象,填补峡山区城市公园的空白,坚持保护耕地,因地就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启动峡山区矿坑生态修复工程,打造水中央公园。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5•【字号】安政办〔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52号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5日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的调查治理工作,防止采空区引发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95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办字〔2016〕95号文件精神加强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23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调查全市范围内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以下简称“采空区”),编制本辖区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治工程,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市政府全面组织、协调非煤矿山采空区的调查治理工作,编制本市防治规划、建立数据库;筹集资金,组织实施本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重点采空区调查和防治工程,组织、监督检查本市重点非煤生产矿山采空区调查和防治,对调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调查治理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监督矿山企业严禁出现新的采空区;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调查治理经费,会同相关部门修改相应资金使用办法,做好资金拨付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市房管中心负责将受采空区安全威胁村庄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市地震局负责加强采空区塌陷地震的监测;对已关闭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要依法追溯责任企业出资治理,对责任灭失无法追溯的,由市政府通过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采空区调查评价,编制防治方案,按照有关要求实施预防、治理和监测工程。
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安丘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安丘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丘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6•【字号】安政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安丘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政发〔2018〕21号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丘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同意。
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规划》执行到位《规划》是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对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行为,建设绿色矿山,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研究,切实抓好贯彻实施。
二、严格审批审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重点项目实施、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严格遵循《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和开采准入制度,新设矿业权必须达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业权,不得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要与《规划》做好衔接。
三、坚持生态优先,建立矿产修复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突出矿山企业治理责任主体,坚持“边生产、边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监测工作内容
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矿产资源开采量不断增加,矿山废弃和遗留的问题日益突出。
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严重影响着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还可能对周边地区造成长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监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监测工作目的1. 了解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监测工作,及时了解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工程按照设计方案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监测工作可以发现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如植被逝去、土壤流失等,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避免进一步恶化。
3. 监测效果评估:监测工作可以评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效果,判断修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工作内容1. 起始阶段监测:在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初期,对生态环境、土壤、水质等进行全面监测,建立起始阶段监测基准,为后续的监测工作提供依据。
2. 日常监测:定期对生态环境、水质、植被生长情况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持续稳定进行,避免出现大的环境问题。
3. 阶段性监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中,可以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工程效果,及时调整工程方案,保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4. 结束阶段监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结束后,对修复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监测,检查工程效果是否符合预期,为最终验收提供依据。
四、监测工作方法1. 实地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对生态环境、植被覆盖、水质等进行全面观察和监测,了解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 无人机遥感监测: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大面积废弃矿山进行遥感监测,获得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提供全面的监测信息。
3. 定点监测法:在关键监测点进行定点监测,对生态环境、土壤、水质等进行定期监测,获得一定范围内的监测数据。
4. 实验室分析:对采集到的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获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监测数据,为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提供支持。
山东安丘历史形成责任灭失
山东省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采空区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安丘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九月山东省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采空区防治规划(2017-2020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冷文清副组长:孙洪吉李永刚成员:王玉平孙金明刘凤武韩志刚李建国张玉升王振曹志光刘勇规划编制单位:安丘市国土资源局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规划编制组长:潘玉亮董银峰规划编制成员:刘贵锋孙天柱杜振明董美川刘继勇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目的 (1)二、依据 (1)三、适用范围 (2)四、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2)第二章采空区概况与治理工作现状 (3)一、地下开采矿山开采历史及关闭原因 (3)二、采空区和废弃矿井分布及特征 (3)三、以往发生的环境危害、安全事故及灾害事件 (16)四、采空区和废弃矿井稳定性及危险程度分析 (16)五、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监管工作现状 (23)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24)一、指导思想 (24)二、基本原则 (24)三、规划目标 (24)第四章采空区治理工作任务与部署 (27)一、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工作任务 (27)二、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规划分区 (27)三、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技术措施 (28)四、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工作部署 (29)五、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资金概算 (30)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2)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依法行政 (32)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32)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32)四、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33)五、加强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的科普宣传 (33)附图:1、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废弃矿井现状分布图 1:50000 2、安丘市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规划图 1:50000附表(附正文后):1、采空区现状评估表、废弃矿井现状评估表2、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分区表3、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防治规划及治理工程经费估算表第一章总则一、目的根据安丘市实际情况,在资料搜集、野外调查及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分析相关研究成果资料,确定规划的目标任务。
安丘石头开采情况汇报材料
安丘石头开采情况汇报材料近年来,安丘市的石头开采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以下是我对安丘石头开采情况的汇报材料:首先,安丘市地处山东省中部,是中国石材之乡,拥有丰富的石材资源。
市内石头开采主要集中在南部的山区,这些山区地质条件优越,石材储量丰富,为石头开采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其次,安丘市政府高度重视石头开采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开采,加大石头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力度。
同时,市政府还加强了对矿山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符合环保要求,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安丘市石头开采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矿山开采技术不断创新,设备更新换代,提高了石头开采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企业加大了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了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减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另外,安丘市石头开采行业在产品销售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
市内的石头产品销售不仅满足了国内市场的需求,还出口到国外,为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市政府还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最后,安丘市石头开采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矿山资源的开采过程中,一些企业存在违规开采、污染环境等现象,需要加强监管和整治。
同时,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面临着价格下跌、成本上升等问题,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降低生产成本。
总的来说,安丘市石头开采行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石头开采行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规范市场秩序,确保石头开采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我对安丘石头开采情况的汇报材料,谢谢大家!。
滁州市2023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计划明细表
31
明光市明西街道
生态重建
明光市政府
29.61
29.61
2545.85
2024年底
0
否
否
2023-2
104国道东侧废弃矿山
024年
32
全椒县保美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生态重建
全椒县政府
14.47
14.472500.00202年底0否否
2023-2024年
滁州市
序号
矿山名称
修复模式
实施主体
矿山压占损毁面积(公顷)
复面积(公顷)
i+⅛∣J½入雉(万元)
i+⅛∣J^T时限
是否包含自然资源部下发10类未治理图斑
是否属于长江15公里范围线内矿山
是否属于淮河15公里范围线内矿山
备注
图斑数量
图斑编号
面积
(公顷)
1
安徽省凤阳县燕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转型利用
15.00
15.00
737.25
2023年底
3
CT.CT,C79
5.2999
否
否
5
定远县大光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
生态重建
定远县政府
14.2184
20.2028
5037.48
2023年底
3
CO1、CO2、CM
15.35
否
否
治理工程
6
定远县雨淋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生态重建
定远县政府
2024年底
1
CT
10.86
否
否
2023-2
东山一带石灰岩矿(废弃矿山7)生态修复项目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6〕53号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通知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6〕53号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根据村镇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深入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强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村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当前我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级对村镇规划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执行规划的严肃性不强;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村镇规划建设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规划、违反规划乱建等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存在重建设、轻规划现象,农村新型社区规划设计水平不高,建设随意性较大,造成了社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设档次不高,建筑风格雷同,缺乏地域特色等问题。
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把加强村镇规划管理作为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全面推动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搞好村镇规划设计要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科学搞好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具体工作中,一要严格按照各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址。
二要坚持区域统筹,整体规划,做到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留足下步建设发展空间。
三要完善功能,提升品位。
规划设计既要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又要体现时代特点,确保规划品位。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28•【字号】潍政字〔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潍政字〔20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28日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总则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加强潍坊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国家重大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细化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功能分区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做好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规划》适用于潍坊市行政辖区。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8〕17号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8〕17号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丘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安丘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勘查开采行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安丘市矿产资源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丘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收购、加工、运输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
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矿权出让第四条采矿权出让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禁采区内退出、限采区收缩、开采区内集聚,持续优化矿业开发布局。
严格矿山准入,实行资源储量与生产规模双控机制,新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要与资源储量相匹配,开采规模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丘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安政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安丘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29日安丘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为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土地收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安丘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编制原则(一)依据规划,统筹安排。
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符合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所有储备土地均应符合规划要求,2019年拟储备土地主要用于经营性用地。
(二)供储结合,规模适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中“年度新增土地计划中,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
”的规定,综合考虑我市土地市场供需状况,优先储备城市建设规划需改造和调整使用的存量建设用地、改变规划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依法应无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市政府交办其他符合储备条件的土地。
安丘市召忽玄武岩厂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4
四、企业发展
4.1 融资历史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5 行政处罚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6 严重违法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4.4 企业业务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
4.5 竞品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状态:
安丘市废弃矿山辉渠西北崖矿生态修复措施
安丘市废弃矿山辉渠西北崖矿生态修复措施
杨慧玲;高婷婷;李晓华
【期刊名称】《山东水利》
【年(卷),期】2022()2
【摘要】实施石矿废弃地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对实现水土保持,促进矿区土地快速修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安丘市废矿生态修复项目(西北崖矿)为研究对象,对高陡边坡生态修复的难点和修复技术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旨在为类似的露天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总页数】3页(P74-75)
【关键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
【作者】杨慧玲;高婷婷;李晓华
【作者单位】临沂市水文中心;安丘市水利局;安丘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171.4
【相关文献】
1.京张高铁昌平段废弃石灰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技术实践
2.宿州市大灵山废弃塘口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方法与措施
3.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措施及效益
4.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生态修复措施
——以四川某矿区为例5.基于生态保护的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措施研究——以西和县某矿山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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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大埠后村废弃玄武岩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合同第一部分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AQZFCG-2016-126-02委托人(全称)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监理人(全称)山东鲁南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大埠后村废弃玄武岩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地点:安丘市大埠后村施工总投资:2259400.40元监理金额(大写):陆万柒仟贰佰元(人民币)¥:67200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八份,委托人、财政部门各执两份;监理人、公证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 监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阜支行账号:37001686308050147909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O)“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五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十八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十九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条监理人调换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二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三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四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九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