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案例分析 PPT课件
合集下载
刑法案例分析2(中英文)PPT课件
2020/10/13
8
Joint Negligence共同犯罪
Fact of crime被告人:李某,男,50岁,某法院助理审判员。被告人:赵某, 女,48岁,某纺织厂职工,与被告人李某系夫妻关系。1990年7月,某县银 行干部余某因挪用本单位资金罪被依法逮捕,余某之妻徐某找到同厂好 友被告人赵某,要求赵某请其夫被告人李某帮忙,想办法将余某放出来, 并表示一定给予重谢。赵回家后对李讲了这件事,李拒绝说:“此案不在 我手里,我不能做到。”赵听到后很生气,骂李某没用,死脑筋,送上门来 的钱都不要。李仍然不答应,说:“我不是不想要钱,而是不能要,弄不好 自己要坐牢的。”赵听后大哭大闹,并声称要与李离婚,李听后说:“那 听你的,看她愿意拿出多少钱。”赵上班后告知徐某,徐某回家后,拿出 家中密藏的未被检察院查出的现金5000元,又向同厂职工、邻居借了 5000元,于当晚送到了赵家,赵、李收下了1万元现金。被告人李某拿到 钱后,想方设法把余的案子争取到由自己办,并在提审被告人余某时,支 走同去的书记员,告诉余某如何在法庭上回答问题,由于徐某借钱的职 工中有一个与赵某不睦,写检举信给李某所在法院的领导,法院领导找 李某谈话,李某如实交代了受贿事实。1990年12月退赃时,被告人赵某 和李某退出赃款1万元。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 处罚。
2020/10/13
5
Discontinuation of a crime犯罪中止
Fact of the case被告人:刘某,男,31岁,农民。1991年 6月,被告人写信给当地一专业大户,“借3万元钱给 我买汽车,5日后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 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小心你女儿。”5 日后,被告人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 假山旁有一人提包在等人,在他试图接近该人时,发 现公园内游人较多,且假山旁经常有人出现,于是, 他在公园内转了3小时左右,终未接近该人,最终放 弃,走到公园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律案例分析课件PPT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问题一: 绑匪绑架丑女是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终日在爱情的公寓(相亲真找到了网友愿意见面,但却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
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哭着说:我走。
法律案例分析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讲人:时间:20XX年X月X日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正是如此,只要你怀揣着梦想,纵使 流年轻 转,风 尘满面 ,从繁 华的世 界中心 到荒芜 的终焉 尽头, 你依旧 能够看 到梦想 的光芒 在星空 中熠熠 生辉。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ppt课件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案件分析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案件的“第一犯 罪嫌疑犯人”是自己的父母,孩子们犯下的罪恶全 是在父母的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小新的 父母能过及时发现小新的噬网成瘾的情况,就不会 发生接下来的惨剧了;其次“第二犯罪嫌疑人”是 网络,如果在网络上没有那些吸引人的元素在里面, 小新也不会沉浸在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了。说实话 在最后他还是有悔过之心的,在他犯罪的不久他就 想到了自首,可能是因为他内心的柔软体现了出来, 他想到了奶奶在平日里怎么对他好的行为。而他却 忘恩负义,把奶奶杀害了。其实只要远离网络 ,保 持理智的心态,认清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你 就不会犯下弥天大罪。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德育作业
1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 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在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校成绩直线下降。刚开始是拿着台球桌挣得钱去上网,随后家里不给 小新钱了,小新开始偷爸爸的钱到网吧玩,父亲知道了对他一顿骂,但是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仅仅维持 了几天,上网的欲望像虫子一样吞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跟他无意间说了一句爷爷那儿还有几千块钱,他 就准备去偷爷爷的钱了。看到爷爷奶奶睡得很熟,但是又怕奶奶会被吵醒,就用菜刀砍伤了奶奶,结果声 音太响了吵醒了爷爷。小新害怕的失去了理智的,便拿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了逃出家门。最后小新没 有找到爸爸口中说的几千元,但是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3
案件分析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案件的“第一犯 罪嫌疑犯人”是自己的父母,孩子们犯下的罪恶全 是在父母的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小新的 父母能过及时发现小新的噬网成瘾的情况,就不会 发生接下来的惨剧了;其次“第二犯罪嫌疑人”是 网络,如果在网络上没有那些吸引人的元素在里面, 小新也不会沉浸在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了。说实话 在最后他还是有悔过之心的,在他犯罪的不久他就 想到了自首,可能是因为他内心的柔软体现了出来, 他想到了奶奶在平日里怎么对他好的行为。而他却 忘恩负义,把奶奶杀害了。其实只要远离网络 ,保 持理智的心态,认清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你 就不会犯下弥天大罪。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德育作业
1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 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在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校成绩直线下降。刚开始是拿着台球桌挣得钱去上网,随后家里不给 小新钱了,小新开始偷爸爸的钱到网吧玩,父亲知道了对他一顿骂,但是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仅仅维持 了几天,上网的欲望像虫子一样吞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跟他无意间说了一句爷爷那儿还有几千块钱,他 就准备去偷爷爷的钱了。看到爷爷奶奶睡得很熟,但是又怕奶奶会被吵醒,就用菜刀砍伤了奶奶,结果声 音太响了吵醒了爷爷。小新害怕的失去了理智的,便拿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了逃出家门。最后小新没 有找到爸爸口中说的几千元,但是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3
法律案例分析讲座PPT模板(图文)
丑女是否构成犯罪,是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又或其他?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终日在爱情的公寓(相亲网站)游荡,找网恋,一天夜 晚终于梦想成真找到了网友愿意见面,但却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 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哭着说:我走。 车不要了!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名词解释 法理分析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 有权的法律事实。
因为车辆的抛弃如果经过登记的必须注销登记才算抛 弃意思的完成, “弃车而去”并不是对所有权的放弃,而是一种逃离。
答案
不能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问题四: 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答案
不构成赠与
按照丑女的想法她要的是男人, 而不是车。所以该赠与属于绑匪 一厢情愿,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理分析
首先应该明白民事法律行为追求当事人的内心真实意思。 从题目来看,显然绑匪并不是真想把车赠与丑女,只是出 于无奈暂时采取远离丑女的行为。另外一方面讲,赠与合 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 接受赠与的诺成性合同。本案中也没有交代双方对赠与车 辆有合意。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案例分析讲座PPT模板
本模板有完整的逻辑框架,内容详实,稍作修改可直接使用授课人:XXX源自时间:201X年X月1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问题一: 绑匪绑架丑女是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终日在爱情的公寓(相亲网站)游荡,找网恋,一天夜 晚终于梦想成真找到了网友愿意见面,但却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 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哭着说:我走。 车不要了!!!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终日在爱情的公寓(相亲网站)游荡,找网恋,一天夜 晚终于梦想成真找到了网友愿意见面,但却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 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哭着说:我走。 车不要了!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名词解释 法理分析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 有权的法律事实。
因为车辆的抛弃如果经过登记的必须注销登记才算抛 弃意思的完成, “弃车而去”并不是对所有权的放弃,而是一种逃离。
答案
不能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问题四: 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答案
不构成赠与
按照丑女的想法她要的是男人, 而不是车。所以该赠与属于绑匪 一厢情愿,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理分析
首先应该明白民事法律行为追求当事人的内心真实意思。 从题目来看,显然绑匪并不是真想把车赠与丑女,只是出 于无奈暂时采取远离丑女的行为。另外一方面讲,赠与合 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 接受赠与的诺成性合同。本案中也没有交代双方对赠与车 辆有合意。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案例分析讲座PPT模板
本模板有完整的逻辑框架,内容详实,稍作修改可直接使用授课人:XXX源自时间:201X年X月1
案例 :—个丑女被绑架引发的法律纠纷
问题一: 绑匪绑架丑女是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终日在爱情的公寓(相亲网站)游荡,找网恋,一天夜 晚终于梦想成真找到了网友愿意见面,但却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 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哭着说:我走。 车不要了!!!
远离违法犯罪之案例分析幻灯片PPT
远离违法犯罪 之案例分析时间 管他的学习和生活。小明自从在网吧迷上电脑 游戏后,变得无心上学。上初中后,经常迟到 、早退、旷课,还恶意扰乱课堂教学秩序,学 校对他进展了记过处分。
小明与在网吧结识的“兄弟〞一起讹诈几 个小学生,公安机关对他实行了拘留3天处分 。但小明不思悔改,还是常与这帮人纠结在 一起闹事。一次,在讹诈过程中,把一个学 生打成重伤,小明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 刑2年。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自律,拒绝不良 诱惑,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
提问:
〔1〕小明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 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小明由违纪到违法再到犯 罪的变化过程说明了什么?
答案
〔1〕违纪行为:经常迟到、旷课、早退、恶意扰 乱课堂教学秩序 。
一般违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讹诈小 学生,纠集他人闹事。
犯罪:把一个学生打成重伤。 〔2〕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般违法可能演化成犯罪。
小明与在网吧结识的“兄弟〞一起讹诈几 个小学生,公安机关对他实行了拘留3天处分 。但小明不思悔改,还是常与这帮人纠结在 一起闹事。一次,在讹诈过程中,把一个学 生打成重伤,小明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 刑2年。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自律,拒绝不良 诱惑,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
提问:
〔1〕小明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 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小明由违纪到违法再到犯 罪的变化过程说明了什么?
答案
〔1〕违纪行为:经常迟到、旷课、早退、恶意扰 乱课堂教学秩序 。
一般违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讹诈小 学生,纠集他人闹事。
犯罪:把一个学生打成重伤。 〔2〕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般违法可能演化成犯罪。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ppt课件
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 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 节予以考虑。
7
(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
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关于这个条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 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 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例如,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 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 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还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 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 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 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例如,犯罪分子正在盗 窃,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跳窗逃跑了,未实际上是他自感当时不能继续作案而被迫中断盗窃。因此,其停止 犯罪的行为缺乏自动性,不能视为犯罪中止,而应以未遂论处。至于慑 于刑罚的威力,担心迟早会被揭发而停止了犯罪,即使还算不上真诚悔 悟,也应视为自动中止。
犯罪中止
1
[案例]
2010年7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使 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王某拽至一玉米 地里,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扭打过程中王某假意对李某说:“别在 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李某酒醒觉得 此事不好,便松开王某,王某趁机起身离 开,李某跟在后面,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 走,在走出玉米地时,王某见一路人,大 喊救命,遂案发。
6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7
(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
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关于这个条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 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 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例如,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 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 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还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 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 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 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例如,犯罪分子正在盗 窃,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跳窗逃跑了,未实际上是他自感当时不能继续作案而被迫中断盗窃。因此,其停止 犯罪的行为缺乏自动性,不能视为犯罪中止,而应以未遂论处。至于慑 于刑罚的威力,担心迟早会被揭发而停止了犯罪,即使还算不上真诚悔 悟,也应视为自动中止。
犯罪中止
1
[案例]
2010年7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使 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王某拽至一玉米 地里,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扭打过程中王某假意对李某说:“别在 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李某酒醒觉得 此事不好,便松开王某,王某趁机起身离 开,李某跟在后面,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 走,在走出玉米地时,王某见一路人,大 喊救命,遂案发。
6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
问题:本案李某的行为是构成强奸罪的犯罪
中止还是强奸罪未遂?
分歧: 分歧:
本案中,对被告人李某因王某劝 说在玉米地主动停止犯罪行为的事实 没有争议,但对李某停止犯罪后仍跟 在王某后面,是否为了另择地点继续 犯罪。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玉米地停止 犯罪是王某在为摆脱被告人控制而假意劝 说下停止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而后被告人 尾随王某是为另择地点继续犯罪,犯罪行 为并未彻底停止,犯罪终止的最终原因是 因为碰见路人。因此,从整个犯罪过程来 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因意志以外的原 因停止的,是犯罪未遂。
(三)中止的有效性 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生。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 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 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 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是消极地停止,还 需积极地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某甲在某乙饭里投 了毒药,如果甲要中止杀人,就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让乙把饭吃下去。如 果乙已经吃下去,甲就要积极抢救,以阻止乙死亡。并且,只有有效地 阻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从以上犯罪中止成立的三个条件可以看出,犯罪中止也是主观和客 观的统一: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客观上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地 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正是对中止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 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 节予以考虑。
刑法学课程课件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2)在行为犯中,犯罪未完成是指法定的犯罪行 为没有完成,如脱逃罪中没有逃出警戒线;
(3)在危险犯中,指的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形 成,如行为人放火,没有点着。
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
独立燃烧说:只要放火行为将目标物点燃,并 且可以独立燃烧,就认为既遂,只有放火行为 没有实行完毕或者随即熄灭才构成未遂。
C.甲和婆婆乙不和。后甲在乙熬的药中放砒霜, 企图害死乙。乙喝下后,甲又觉于心不忍,遂连忙 将乙送往医院,但因药量过大抢救无效而死亡。
D.甲某日深夜趁乙家没人到乙家盗窃,忽听 门外有响声,认为是乙家的人回来,逐从窗口空 手而逃。
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或
注意:
1、只有直接故意犯罪在存在犯罪的停止形 态,其他如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 这些犯罪的停止形态的。
2、一个故意犯罪行为只有一种犯罪停止形 态,不可能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犯罪停止 形态。
3、各种停止形态彼此独立,不能相互转化。
案例
张某和王某夜里赌博后输了钱回家的路上,起意 抢劫。二人从后面追上一步行的妇女,扭住被害 人的双手并揪住其头发,同时施以言语威胁,抢 走了手表和提包。尔后二人离去,走了几步回头 看了一下,恰巧被害人也回过头来,不料发现被 害人竟然是熟人,大吃一惊,只好装出笑脸说是 “开玩笑”,把手表和提包还给被害人,请求原 谅。
案例
刘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某住宅小区,翻 门入院,将三号楼一单元门外的一辆摩 托车撬开后,推至一号楼东墙边一夹道 内隐藏起来,随后,刘某又返至大门撬 门锁时,被查夜的治安民警抓获。
分析
刘某将摩托车撬开后,隐藏起来,准备 敲开大门后再窃走,此时他人的摩托车 实际上已经脱离了其所有人的实际控制, 其盗窃行为的结果已经发生,所以应当 构成既遂。
(3)在危险犯中,指的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形 成,如行为人放火,没有点着。
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
独立燃烧说:只要放火行为将目标物点燃,并 且可以独立燃烧,就认为既遂,只有放火行为 没有实行完毕或者随即熄灭才构成未遂。
C.甲和婆婆乙不和。后甲在乙熬的药中放砒霜, 企图害死乙。乙喝下后,甲又觉于心不忍,遂连忙 将乙送往医院,但因药量过大抢救无效而死亡。
D.甲某日深夜趁乙家没人到乙家盗窃,忽听 门外有响声,认为是乙家的人回来,逐从窗口空 手而逃。
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或
注意:
1、只有直接故意犯罪在存在犯罪的停止形 态,其他如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 这些犯罪的停止形态的。
2、一个故意犯罪行为只有一种犯罪停止形 态,不可能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犯罪停止 形态。
3、各种停止形态彼此独立,不能相互转化。
案例
张某和王某夜里赌博后输了钱回家的路上,起意 抢劫。二人从后面追上一步行的妇女,扭住被害 人的双手并揪住其头发,同时施以言语威胁,抢 走了手表和提包。尔后二人离去,走了几步回头 看了一下,恰巧被害人也回过头来,不料发现被 害人竟然是熟人,大吃一惊,只好装出笑脸说是 “开玩笑”,把手表和提包还给被害人,请求原 谅。
案例
刘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某住宅小区,翻 门入院,将三号楼一单元门外的一辆摩 托车撬开后,推至一号楼东墙边一夹道 内隐藏起来,随后,刘某又返至大门撬 门锁时,被查夜的治安民警抓获。
分析
刘某将摩托车撬开后,隐藏起来,准备 敲开大门后再窃走,此时他人的摩托车 实际上已经脱离了其所有人的实际控制, 其盗窃行为的结果已经发生,所以应当 构成既遂。
第十章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形态ppt课件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 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 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 "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 罪 D.甲不构成犯罪
李某多次在某胡同踩点,准备择机强暴过路单身女子, 2008年4月25日晚9时许,单身女子张某朝胡同走来,此 时,四周悄无一人,李某快速走到张某身旁,将张某拦腰 抱起,朝旁边林子跑去,突然,李某看见张某戴着金项链, 于是,李某一拳打昏张某,将其金项链抢走。
【分歧】 对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意 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中止)和抢劫罪,应 数罪并罚。从犯罪构成上来看,李某开始产生的是强奸的犯罪故意, 并实施了相应的预备行为,后因看到张某戴着金项链,见财起意遂主 动放弃了强奸行为,而另外又产生了抢劫的犯罪故意,实施了抢劫金 项链的行为。主观上李某先后有强奸、抢劫两个犯罪故意,客观上实 施了强奸预备行为和抢劫实行行为,在犯罪过程中又自动放弃强奸犯 罪,因此,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中止)和抢劫罪两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仅构成抢劫罪。
2000年4月高某与其前妻尤某离婚,后高某 多次要求复婚遭尤某拒绝,遂生杀害尤某 之念。8月29日晚高某见尤某单独一人在房 内,遂悄悄至尤某身后,乘其不备用电视 天线往尤某颈部迅速绕两圈,用力向后勒 紧至尤某昏迷,尤某在被勒倒地瞬间大呼 救命,隔壁尤某的侄女吴某听见赶来。高 某见吴某入房就将勒住被害人的手松开, 离开现场,后经鉴定尤某伤情为轻微伤。
第二节 犯罪既遂
《昆山反杀案》课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责任认定
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和适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该案件提醒人们要正确认识和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同时也呼吁社会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昆山反杀案》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案件背景案件分析社会影响案例反思与建议
案件背景
01
02
该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及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问题。
2018年8月27日,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命案,一名醉酒男子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反抗过程中致死。
2018年8月27日晚,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加大对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暴力犯罪的发生。
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刘海龙下车后与电动车主发生争执,期间刘海龙拿出长刀砍向电动车主,但被电动车主反抢并刺中。
电动车主在反抗过程中多次刺中刘海龙,直到刘海龙倒地不起。
随后,电动车主将刀具交给旁边市民并等待警方到来。
刘海龙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电动车主被警方控制并接受调查。
案件分析
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合法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
案件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广泛讨论,增强了公众的自我保护和治安意识。
治安意识提升
案件促使警方对自身工作进行反思,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提高治安管理能力。
责任认定
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和适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该案件提醒人们要正确认识和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同时也呼吁社会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昆山反杀案》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案件背景案件分析社会影响案例反思与建议
案件背景
01
02
该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及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问题。
2018年8月27日,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命案,一名醉酒男子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反抗过程中致死。
2018年8月27日晚,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加大对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暴力犯罪的发生。
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刘海龙下车后与电动车主发生争执,期间刘海龙拿出长刀砍向电动车主,但被电动车主反抢并刺中。
电动车主在反抗过程中多次刺中刘海龙,直到刘海龙倒地不起。
随后,电动车主将刀具交给旁边市民并等待警方到来。
刘海龙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电动车主被警方控制并接受调查。
案件分析
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合法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
案件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广泛讨论,增强了公众的自我保护和治安意识。
治安意识提升
案件促使警方对自身工作进行反思,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提高治安管理能力。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PPT文档共21页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6、露来自凝无游
氛
,
天
高
风
景
澈
。
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8
、
吁
嗟
身
后
名
,
于
我
若
浮
烟
。
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1
0
、
倚
南
窗
以
寄
傲
,
审
容
膝
之
易
安
。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6、露来自凝无游
氛
,
天
高
风
景
澈
。
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8
、
吁
嗟
身
后
名
,
于
我
若
浮
烟
。
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1
0
、
倚
南
窗
以
寄
傲
,
审
容
膝
之
易
安
。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更为准确。是犯罪中止。
谢谢!
(三)中止的有效性 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生。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 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 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 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是消极地停止,还 需积极地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某甲在某乙饭里投 了毒药,如果甲要中止杀人,就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让乙把饭吃下去。如 果乙已经吃下去,甲就要积极抢救,以阻止乙死亡。并且,只有有效地 阻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被告人李某跟在王 某身后,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走,具体是出 于什么目的,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这成为本 案存疑之处。但根据本案证据及对被告人主 观意图的合理推定,无法得出唯一确定的结 论,即:被告人有继续犯罪的动机。相反, 更多的证据指向的是被告人可能没有继续犯 罪的目的。所以,本案适用“存疑时有利于 被告人”的原则,认定被告人李某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
——袁修珅、张璐、 郁 梦蝶
[案例]
2010年7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使 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王某拽至一玉米 地里,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扭打过程中王某假意对李某说:“别在 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李某酒醒觉得 此事不好,便松开王某,王某趁机起身离 开,李某跟在后面,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 走,在走出玉米地时,王某见一路人,大 喊救命,遂案发。
从以上犯罪中止成立的三个条件可以看出,犯罪中止也是主观和客 观的统一: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客观上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地 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正是对中止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二、犯罪中止的种类
犯罪中止具有各种表现形式,对犯罪中止的种类进行研究,有助于 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中止正确地进行定罪量刑。
(二)从被告人的行为看,二人从玉 米地出来,往被害人家方向走,被告人 只是被动地跟着,既没有威胁也没有强 迫被害人选择什么方向前行,若被告人 想继续犯罪,至少他应当通过某种方式 控制被害人,主动选择犯罪地点,而不 是被动地跟在被害人后面,由被害人选 择。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被告人主观上 放弃了对被害人的控制,进而推断被告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从上述分类可以看出,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对中止行 为的要求有所不同。这在认定时需要加以注意。
三、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4条第2款修改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 经验,在对中止犯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 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 等具体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尤其是实行阶段的中止,有时往往是在造成 了一定的损害甚至是较大的损害以后而中止犯罪的,对于这种中止犯不 宜免除处罚,而应减轻处罚。 (3)在对中止犯处罚时,除看其客观上是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程度的 大小以外,还应看其中止犯罪的动机。中止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它虽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但在处罚时应加以考虑。常见的中止犯 罪的动机有以下这些:衷心悔悟、畏惧惩罚、怜悯被害人、别人规劝等。 显然,出于本人的衷心悔悟而中止犯罪与在被害人的苦苦哀求下而中止 犯罪是不能等量齐观的。所以,应把中止犯罪的动机作为对中止犯处罚 时考虑的一个因素。 共同犯罪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
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 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 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 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 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 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 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 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 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根据“事实存疑时应当适用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在对行为人的 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法官从证据事实出发,通过合理推定 后若能够排除被告人主观上的犯罪因素,则适用该原则,否则不能适用。
就本案来说,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存疑做有 利于被告人判决”的原则。
(一)从犯罪地点选择上看,被告人最初选择将 王某拽至玉米地实施犯罪,证明被告人怕被别人发 现,希望在隐蔽处进行,这是犯罪人的通常想法, 同时,玉米地有利于被告人作案。因此,如果被告 人想继续犯罪,首先应当选择在玉米地。而且,就 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力量对比及当时的情况来看,被 告人完全有时间、有能力将被害人再次拽回玉米地 实施犯罪。而被告人放弃了当时犯罪的最佳地点, 就此我们可以推断被告人已经放弃了犯罪。
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 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 节予以考虑。
(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
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关于这个条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 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 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例如,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 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 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还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 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 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 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例如,犯罪分子正在盗 窃,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跳窗逃跑了,未能偷走财 物。实际上并没有来人,是大风吹动了门响。看起来是他自己停止了盗 窃,实际上是他自感当时不能继续作案而被迫中断盗窃。因此,其停止 犯罪的行为缺乏自动性,不能视为犯罪中止,而应以未遂论处。至于慑 于刑罚的威力,担心迟早会被揭发而停止了犯罪,即使还算不上真诚悔 悟,也应视为自动中止。
(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 罪,应认定为中止。
本案评析: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当对被告人在玉米地停止犯罪后的主观心理状态 缺乏证据证明、存在疑问时,法院如何认定被告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一规定表明,犯罪中 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
(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 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 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 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 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1).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从犯罪预备行为开始,到形成犯 罪既遂形态以前这段时间内,且犯罪处于运动中而尚未停止在预备形态 或者未遂形态。
(2).必须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具有中止 的自动性和有效性。
(3).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 上述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
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 视为犯罪中止: 1、预备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 例如,准备凶器要去杀人,后内心悔悟了,打消了杀人的意念,中断了 杀人预备活动,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 2、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 为。例如,在杀人过程中,已经将被害人砍伤,见被害人痛苦呻吟的惨 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止了杀人行为。
人主观上已经放弃了犯罪。
(三)从客观条件的变化及被告 人的人身危险性看,客观环境的变 化致使被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及 对被害人的人身危险性降低,而且 从客观上失去了对被害人的控制, 而这一结果完全是被告人自己的选 择。所以,我们可以推定被告人在 玉米地放弃犯罪后,并没有另择地 点再次犯罪的主观目的。
分歧:
本案中,对被告人李某因王某劝
说在玉米地主动停止犯罪行为的事实 没有争议,但对李某停止犯罪后仍跟 在王某后面,是否为了另择地点继续 犯罪。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玉米地停止 犯罪是王某在为摆脱被告人控制而假意劝 说下停止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而后被告人 尾随王某是为另择地点继续犯罪,犯罪行 为并未彻底停止,犯罪终止的最终原因是 因为碰见路人。因此,从整个犯罪过程来 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因意志以外的原 因停止的,是犯罪未遂。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在玉米地停止犯 罪后是为了另择地点继续犯罪的证据不充 分、存在疑问,难以认定。而被告人在玉 米地实施犯罪过程中,因王某规劝,酒醒 后主动放弃犯罪的事实是清楚的,且没有 异议,因此应当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 中止。
谢谢!
(三)中止的有效性 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生。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 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 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 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是消极地停止,还 需积极地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某甲在某乙饭里投 了毒药,如果甲要中止杀人,就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让乙把饭吃下去。如 果乙已经吃下去,甲就要积极抢救,以阻止乙死亡。并且,只有有效地 阻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被告人李某跟在王 某身后,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走,具体是出 于什么目的,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这成为本 案存疑之处。但根据本案证据及对被告人主 观意图的合理推定,无法得出唯一确定的结 论,即:被告人有继续犯罪的动机。相反, 更多的证据指向的是被告人可能没有继续犯 罪的目的。所以,本案适用“存疑时有利于 被告人”的原则,认定被告人李某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
——袁修珅、张璐、 郁 梦蝶
[案例]
2010年7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使 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王某拽至一玉米 地里,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扭打过程中王某假意对李某说:“别在 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李某酒醒觉得 此事不好,便松开王某,王某趁机起身离 开,李某跟在后面,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 走,在走出玉米地时,王某见一路人,大 喊救命,遂案发。
从以上犯罪中止成立的三个条件可以看出,犯罪中止也是主观和客 观的统一: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客观上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地 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正是对中止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二、犯罪中止的种类
犯罪中止具有各种表现形式,对犯罪中止的种类进行研究,有助于 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中止正确地进行定罪量刑。
(二)从被告人的行为看,二人从玉 米地出来,往被害人家方向走,被告人 只是被动地跟着,既没有威胁也没有强 迫被害人选择什么方向前行,若被告人 想继续犯罪,至少他应当通过某种方式 控制被害人,主动选择犯罪地点,而不 是被动地跟在被害人后面,由被害人选 择。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被告人主观上 放弃了对被害人的控制,进而推断被告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从上述分类可以看出,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对中止行 为的要求有所不同。这在认定时需要加以注意。
三、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4条第2款修改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 经验,在对中止犯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 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 等具体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尤其是实行阶段的中止,有时往往是在造成 了一定的损害甚至是较大的损害以后而中止犯罪的,对于这种中止犯不 宜免除处罚,而应减轻处罚。 (3)在对中止犯处罚时,除看其客观上是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程度的 大小以外,还应看其中止犯罪的动机。中止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它虽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但在处罚时应加以考虑。常见的中止犯 罪的动机有以下这些:衷心悔悟、畏惧惩罚、怜悯被害人、别人规劝等。 显然,出于本人的衷心悔悟而中止犯罪与在被害人的苦苦哀求下而中止 犯罪是不能等量齐观的。所以,应把中止犯罪的动机作为对中止犯处罚 时考虑的一个因素。 共同犯罪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
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 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 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 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 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 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 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 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 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根据“事实存疑时应当适用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在对行为人的 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法官从证据事实出发,通过合理推定 后若能够排除被告人主观上的犯罪因素,则适用该原则,否则不能适用。
就本案来说,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存疑做有 利于被告人判决”的原则。
(一)从犯罪地点选择上看,被告人最初选择将 王某拽至玉米地实施犯罪,证明被告人怕被别人发 现,希望在隐蔽处进行,这是犯罪人的通常想法, 同时,玉米地有利于被告人作案。因此,如果被告 人想继续犯罪,首先应当选择在玉米地。而且,就 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力量对比及当时的情况来看,被 告人完全有时间、有能力将被害人再次拽回玉米地 实施犯罪。而被告人放弃了当时犯罪的最佳地点, 就此我们可以推断被告人已经放弃了犯罪。
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 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 节予以考虑。
(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
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关于这个条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 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 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例如,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 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 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还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 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 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 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例如,犯罪分子正在盗 窃,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跳窗逃跑了,未能偷走财 物。实际上并没有来人,是大风吹动了门响。看起来是他自己停止了盗 窃,实际上是他自感当时不能继续作案而被迫中断盗窃。因此,其停止 犯罪的行为缺乏自动性,不能视为犯罪中止,而应以未遂论处。至于慑 于刑罚的威力,担心迟早会被揭发而停止了犯罪,即使还算不上真诚悔 悟,也应视为自动中止。
(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 罪,应认定为中止。
本案评析: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当对被告人在玉米地停止犯罪后的主观心理状态 缺乏证据证明、存在疑问时,法院如何认定被告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一规定表明,犯罪中 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
(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 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 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 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 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1).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从犯罪预备行为开始,到形成犯 罪既遂形态以前这段时间内,且犯罪处于运动中而尚未停止在预备形态 或者未遂形态。
(2).必须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具有中止 的自动性和有效性。
(3).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 上述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
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 视为犯罪中止: 1、预备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 例如,准备凶器要去杀人,后内心悔悟了,打消了杀人的意念,中断了 杀人预备活动,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 2、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 为。例如,在杀人过程中,已经将被害人砍伤,见被害人痛苦呻吟的惨 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止了杀人行为。
人主观上已经放弃了犯罪。
(三)从客观条件的变化及被告 人的人身危险性看,客观环境的变 化致使被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及 对被害人的人身危险性降低,而且 从客观上失去了对被害人的控制, 而这一结果完全是被告人自己的选 择。所以,我们可以推定被告人在 玉米地放弃犯罪后,并没有另择地 点再次犯罪的主观目的。
分歧:
本案中,对被告人李某因王某劝
说在玉米地主动停止犯罪行为的事实 没有争议,但对李某停止犯罪后仍跟 在王某后面,是否为了另择地点继续 犯罪。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玉米地停止 犯罪是王某在为摆脱被告人控制而假意劝 说下停止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而后被告人 尾随王某是为另择地点继续犯罪,犯罪行 为并未彻底停止,犯罪终止的最终原因是 因为碰见路人。因此,从整个犯罪过程来 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因意志以外的原 因停止的,是犯罪未遂。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在玉米地停止犯 罪后是为了另择地点继续犯罪的证据不充 分、存在疑问,难以认定。而被告人在玉 米地实施犯罪过程中,因王某规劝,酒醒 后主动放弃犯罪的事实是清楚的,且没有 异议,因此应当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 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