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文明单位和个人评选标准
文明部室条件及评分标准1、思想建设好(20分)(1)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本职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部室学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5分)(2)部室领导认真组织好每周半天时间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检查,人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参加医院集中组织学习的到课率在80%以上。
(5分)(3)本部室党小组或党员坚持每周组织生活会(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内的其他活动,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领导,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5分)(4)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支持并参与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扶贫帮困、捐赠赈灾、植树造林、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5分)2、团结状况好(10分)(1)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内部风气正,人心齐,关系融洽。
(4分)(2)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学习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
(3分)(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争创“五好”;部室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好同其他部室的关系,在相关的工作上搞好配合。
(3分)3、遵纪守法好(20分)(1)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有关的测试和考试参与率达100%。
(5分)(2)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防腐拒变,自觉约束8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作风,无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无贪污贿赂、无破坏经济秩序、无违反财经纪律、无失职和渎职、无侵犯公民权利、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无公车私开,无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性活动和上网费用,无吸毒涉黄,无赌博或打牌带彩变相赌博,无下载反动宣传网站,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
文明单位考评验收评分细则
文明单位考评验收评分细则一、工作内容及标准(300字)1.宣传教育a)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文明单位应充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素质。
评分标准: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有力,员工参与度高,具体宣传形式多样。
b)宣传教育精神内涵。
文明单位应注重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内容应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诚信建设等。
评分标准:宣传内容鲜明、精准,措辞准确,能够形成明确的愿景和指引。
2.精神文明创建a)学习大讲堂。
文明单位应开展学习大讲堂活动,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
评分标准:讲堂主题鲜明、内容有深度,与单位工作密切相关,员工参与度高。
b)文艺活动。
文明单位应组织文艺活动,提升员工的文化品味和审美能力。
评分标准:活动丰富多样,内容有一定艺术水平,能够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艺术鉴赏力。
3.社会公益a)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文明单位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服务社区。
评分标准:开展活动具体、有针对性,能够体现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b)慈善捐赠情况。
文明单位应进行慈善捐赠,资助教育、扶贫、环保等公益事业。
评分标准:捐赠款物实质性、公开透明,能够帮助到真正需要的群体。
二、管理和服务(300字)1.环境卫生a)车间、办公室卫生情况。
文明单位应保持车间、办公室的整洁,并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等工作。
评分标准: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员工工作环境舒适。
b)月度及季度环境卫生检查。
文明单位应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评分标准:检查工作有具体制度,结果公开透明,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2.工作效率a)工作流程规范。
文明单位应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效。
评分标准:工作流程规范,理顺,有明确的指引。
b)服务态度与质量。
文明单位应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并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评分标准:服务态度热情、真诚,服务办法灵活、便利,能够满足员工的需求。
3.内部管理a)组织结构完善。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社会文明风气,推动文明素质的提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文明单位测评的目的是评定单位在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表现,为社会提供文明单位的标杆和榜样。
第四条:测评分为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第二章:申报阶段第五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文明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六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将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七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初评资格。
第三章:初评阶段第九条:初评阶段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条:初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一条:初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终评阶段第十二条:终评阶段主要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终评。
第十三条:终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成效、影响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
第十四条:终评结果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评选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相应的评级。
第十五条:终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评选证书。
第五章:奖惩和宣传第十六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未能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直至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文明单位标准
文明单位标准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文明单位评选标准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已,做文明人。
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1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省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精)
XXX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为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文明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更好地服务于事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湖北省和XX市文明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规范职工的日常行为,促进单位和处室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全面建设现代通航、实现“XXX”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标准(一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1.重视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有力。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局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局党委下达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任务。
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活动经费保障,创建活动档案齐全、整理规范,有计划、有措施、有报道、有台账、有考核、有成效。
突出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基础性创建活动,规范职工“文明有礼”、“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职工对全局和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不低于95%。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四爱一共”主题教育,实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内容全知晓,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局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者”、“感动人物”、“服务明星”、“科技英才”等推荐评选活动。
重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主动承办和积极参与职工道德讲堂活动,传递正能量,大力倡导勤政廉政之风、爱岗敬业之风、担当奉献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务实创新之风。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标准
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未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力的扣1分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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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了解
Ⅲ
文
化
建
设
扎
实
有
效15分
1。创建学习型单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组织读书学习、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
5
无创建学习型单位计划的扣1分;
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l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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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Ⅳ
民
主
管
理
科
学
规
范15分
1.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落实,职工以及其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
工会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的扣1分;
职代会制度未能坚持,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扣1分;
未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扣1 分;
未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读书学习活动的扣1分,未建立相应考核制度的扣1分;
业务技能培训率低于85%的扣1分,低于80%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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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2.文化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凝聚力强,典型影响广泛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5
单位图书室、活动室等文体设施不健全的扣l分,不正常开放的扣1分;
生产、办公场所缺少宣传本单位文化特色内容的扣1分;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连云港精神
4
未制订年度思想道德教育计划或要求不明确的扣1分;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少于4次扣1分;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建设1. 领导班子成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领导班子成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能够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注重团结协作,促进单位发展。
3. 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廉洁奉公,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思想道德教育1. 单位有健全的思想道德教育制度,能够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2. 单位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3. 单位员工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家庭道德规范。
三、业务工作开展1. 单位业务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 单位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水平和技术含量,能够达到行业标准或上级要求。
3. 单位业务工作注重创新和改进,能够不断推陈出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企业文化建设1. 单位有健全的企业文化制度,能够经常性开展企业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2. 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能够积极践行企业文化理念。
3. 单位企业文化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能够为单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五、优美环境营造1. 单位办公场所整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2. 单位周边环境优美宜人,能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3. 单位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能够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六、内部管理提升1. 单位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条例,能够做到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2. 单位管理团队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水平和管理经验丰富度能够有效地推动内部管理工作开展。
湖北省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湖北省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1
2
3
4
5
6
7
8
9
10
在申报届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申报: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社会治安状况混乱,被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的。
(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查证属实的。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五)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的。
(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环境受到重大破坏或本单位辖区环境污染严重的。
(七)保密工作不落实,出现严重泄密事件的。
(八)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邪教活动的。
11。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引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和发展,树立文明单位的典范形象,鼓励各单位在文化建设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标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评选出优秀的文明单位。
一、评选范围和标准1.评选范围:本次文明单位评选对象为全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学校、医院等机构。
2.评选标准:(1)文明管理:单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业务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高效进行。
(2)文明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注重诚信经营,倡导诚信文化,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3)文明服务:单位服务人员礼貌待客,尊重客户权益,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4)文明文化:单位积极宣传文明道德、科学知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养员工的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
(5)文明环保:单位推行绿色环保理念,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二、评选程序1.提名报名:各单位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文明单位评选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评选初审:评选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及时通知。
3.现场考察: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单位文明管理、经营、服务等情况。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文明标识、员工文明行为、文化建设状况、环境保护等。
4.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各项评选指标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选结果。
5.公示: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对评选结果的异议申诉,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6.表彰颁奖: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表彰和颁奖,鼓励其作为文明单位的典型代表,树立榜样。
三、评选委员会的组成评选委员会由由政府依法组织,包括政府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等成员组成。
评选委员会的责任是负责组织、指导、审核和监督整个评选过程,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文明单位测评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文明单位测评成为评价一个单位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文明单位的评选不仅仅关乎该单位的形象,更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社会和谐。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对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起到重要的促进和引领作用。
下面将从六个方面详细介绍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二、行为规范1.内外联络礼仪:单位成员应注重内外联络时的礼仪和形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2.办公环境整洁:办公场所要经常进行卫生清理,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3.文明用语:单位成员的言辞应文明、礼貌,不使用粗鄙的语言,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
4.排队文明:在人多场合,单位成员要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推搡,遵守秩序。
5.尊老爱幼:单位成员要尊重老人和关爱儿童,不对老人和儿童进行不礼貌的言行。
三、环保意识1.节约用电:单位成员应制定合理用电计划,避免浪费用电,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单位的能耗。
2.珍惜水资源:单位成员要提倡节约用水,不浪费水资源,从小事做起,如关好水龙头、减少洗车频次等。
3.垃圾分类:单位成员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进行有效的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环保宣传:单位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成员的环保意识,同时也可以引导社会大众的环保行为。
四、文明出行1.守交规:单位成员在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超车、闯红灯等,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文明驾驶:单位成员要自觉驾车文明,不进行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如追尾、路怒等,保证道路交通的秩序。
3.公共交通礼让:单位成员要礼让老弱病残、女士和儿童等,让座位留给有需要的人。
五、社会责任1.参与公益活动:单位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
2.关爱弱势群体:单位成员要关心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3.反腐倡廉:单位成员要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严禁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维护单位的声誉。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因乱收费、学术道德失范发生投诉并且查实的每件扣3分;未建立师德、学术道德建设制度或制度未落实的扣3分;教育部门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有实际举措,有工作成效,未落实的扣3分;
5-4.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
6
未建立医疗行为规范的扣6分;未建立和落实优质服务措施的扣6分;未落实医务公开、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不透明、不合理的扣6分;未建立患者及亲属意见反馈平台并建立收集、分析和采纳机制的扣6分;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责任事故的扣6分;因收受红包、拿医药回扣等医德、医风问题引发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扣6分;存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妊娠行为的扣6分;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单位(盖章):
标准
主要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考评方法
得分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10分
1.重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2
未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扣2分;
1.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职工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工会组织不健全、活动不经常的扣1分;职代会制度未能坚持,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扣1分;发生侵害职工权益的扣1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了解实地检查
2
2.建立单位领导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单位文明和谐;关心职工生活,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每年都为干部群众办好事、实事;干部职工之间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和谐人际关系。
2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2分;
文明单位有哪些基本概念及评选标准
文明单位有哪些基本概念及评选标准文明单位创建档案是各创建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的重要参考资料,是顺利通过文明单位考评的可靠依据。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文明单位的内容,欢迎阅读。
文明单位的介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一起抓,把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文明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
生产经营单位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按照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要求,依法经营,严格管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好,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
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办事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处于系统领先水平。
(三)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扎实展开。
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道德风尚。
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实践活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有成效,无政策外生育、无铺张浪费、无封建迷信、无“黄、赌、毒”行为。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城乡共建和所在地文明办组织开展的“爱心超市”和“结对济困”等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文明单位的标准
文明单位的标准文明单位是指在工作、生活中,能够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保护环境、注重卫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单位。
建设文明单位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单位才能称得上是文明单位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标准。
首先,文明单位应该具备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这包括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的岗位职责、规范的工作流程等。
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的工作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才能得到保障。
同时,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也能够有效地减少内部纠纷和矛盾,维护单位的稳定和和谐。
其次,文明单位应该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员工应该具备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互助互爱的职业道德。
同时,单位也应该建立起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让员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
另外,文明单位应该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单位应该建立起健全的环保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和废弃物处理的管理,积极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单位也应该倡导员工节约资源、珍惜资源的理念,从点滴做起,共同呵护我们的环境。
此外,文明单位应该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
单位应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活动,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幸福感。
只有员工身心健康,才能更好地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文明单位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单位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关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单位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也能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文明单位应该具备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标准。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是对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单位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全体单位员工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重点突出先进、典型、示范。
第四条市级以上单位应当每年组织评选表彰一次,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市级机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文明单位评选的标准应以以下方面为依据:(一)党的建设:党组织健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业务工作:单位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率。
(三)员工形象:员工为人真诚友善、服从管理和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社会责任:单位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发展。
(五)文化建设:单位文化建设有特色、有活力。
(六)典型事迹:单位有先进典型事迹,为广泛宣传和推广。
第六条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应当视不同行业和部门特点进行具体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文明单位的评选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提名推荐:由市级以上单位主管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单位。
(二)公示投票:将候选单位的情况、典型事迹进行公示,并举行投票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综合评定:由市级以上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获奖单位。
(四)颁奖表彰:由市级以上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颁发奖状、奖杯等表彰奖品,并在媒体上公布。
第四章奖励办法第八条文明单位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特别优秀单位可评选为特等奖。
第九条获得文明单位评选的单位,可以获得以下奖励:(一)奖状、奖杯等物质奖品。
(二)经费支持,用于开展单位内的文化、学习、培训等活动。
(三)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为单位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于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武汉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武汉市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单位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健全、计划周全、措施具体、人员落实、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经费保证、工作到位,并取得明显实效。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群众好评。
(二)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
举办“道德讲堂”,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提高本单位人员的道德素质。
设立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在本单位内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育文明礼仪之风。
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注重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机制。
窗口单位重视行风建设,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本地区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
(三)创建活动扎实深入。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90%以上。
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目标。
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岗位以及文明小区、文明家庭、诚信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城乡共建、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
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
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所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贡献,受到所在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武汉市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武汉市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以下简称优良示范工地)评审活动,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以下简称市城建委)组织,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场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优良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
第五条评选市级优良示范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优良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申报优良示范工地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创建优良示范工地目标;(二)申报优良示范工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三)申报示范小区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10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0平方米);(四)申报优良示范工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应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五)申报示范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造价应在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并不少于3个施工标段。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一)每年6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和当年6月1日前竣工的;(二)年度内因不良文明施工行为,被建管部门进行过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的;(三)年度内因不良文明施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经查证属实的;(四)没有开办经市城建委授牌的农民工业余学校的。
第三章评选申报程序第九条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施工单位向所在辖区建管站进行申报,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示范工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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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单位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健全、计划周全、措施具体、人员落实、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经费保证、工作到位,并取得明显实效。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群众好评。
(二)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
举办“道德讲堂”,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提高本单位人员的道德素质。
设立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在本单位内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育文明礼仪之风。
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注重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机制。
窗口单位重视行风建设,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本地区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
(三)创建活动扎实深入。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90%以上。
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目标。
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岗位以及文明小区、文明家庭、诚信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城乡共建、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
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
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所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贡献,受到所在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四)社会服务优质规范。
机关干部转变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发扬民主,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满意率较高。
下属各个单位、各基层站所、各种服务窗口恪守职业道德,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增加便民措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切实改善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服务宗旨明确,服务理念领先,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技能过硬,服务纪律严明,服务项目齐全,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美,服务效果良好。
(五)文体事业不断发展。
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技文化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争创学习型单位,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广泛开展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弘扬我国传统文化,崇尚科学,
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重视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模范执行计划生育国策。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有比较完善的职工图书文化室、健身房等各类文化体育设施,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六)民主管理制度落实。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普及法律常识深入扎实。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单位无重大经济、刑事和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邪教活动,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七)内外环境整洁优美。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洁卫生责任制,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域做到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绿化工作,切实推进两型建设,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八)业务工作实绩突出。
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
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职工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
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内部管理严、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形象好,业务工作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武汉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