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制典故

合集下载

古代又关法治的故事

古代又关法治的故事
古代又关法治的故事
以下是一些古代有关法治的故事:
1. 商鞅变法: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他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户籍、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开阡陌封疆等。经过商鞅的变法,秦国逐渐变得强大起来,为日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 约法三章:刘邦在进入咸阳后,为了笼络人心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和拥护,为他日后建立汉朝奠定了基础。
3. 缇萦救父:缇萦是西汉时期的一位女子,她的父亲淳于意因为被人诬告而被判处肉刑。缇萦为了救父亲,上书汉文帝,请求废除肉刑。汉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所感动,最终废除了肉刑。
这些故事反映了古代人们对于法治的重视和追求,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启示。

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_古代法制故事与传说

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_古代法制故事与传说

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_古代法制故事与传说从古代到现代,法制都是不能少的一样东西,也有不少关于法制的故事。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希望能帮到大家!古代法制故事:换舍止讼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

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

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

张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

”张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

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乙家财产归甲。

两家无词,就此息讼。

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古代法制故事:额痕为断张泳,宋初名臣。

一次,有个和尚行止不明,有犯罪嫌疑,被张泳下属拘留。

张泳看了这个和尚一会,说:“对他刑讯,他可能是个杀人犯。

”经过审讯,这个人果然是个假和尚,负案在逃。

他杀死一个僧人后,把他的东西据为己有,自己剃发为僧。

僚属问张泳何以知其有杀人嫌疑,张泳说:“我见其额上犹有系巾痕也。

古代法制故事:智破杀人案向敏中,宋初名臣。

明辨有才略。

他作太守的时候,有一个过往和尚夜里向一个民家借宿,主人不同意,他只好睡在门外车厢里。

半夜时分,有强盗到这户人家行窃,把一个妇女连同财物一起偷了出来。

和尚此时没有睡着,看个清楚。

他心想主人没有让自己留宿,现在主人丢了财物及妇人,天明以后肯定要拿洒家见官,到那个时候自己虽百口莫辩也,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想到这里急急似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离开倒霉的嫌疑之地。

黑灯瞎火,深一脚、浅一脚走在荒草中,一个不慎掉人一口枯井。

巧的是那个妇人已被强盗杀死,尸首也被扔在枯井中,和尚连声叫苦。

第二天,主人四处寻找,在井中发现了和尚和妇人尸首,不由分说,扭送见官。

和尚被屈打成招:“与妇奸,诱与俱亡,恐为人所得,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也坠井中,赃在井旁,亡失,不知何人所取。

”和尚被问成死罪。

古代十大经典法治小故事

古代十大经典法治小故事

以下是十个经典的古代法治小故事:
- 众人逐兔:战国时期的慎到曾写过一个故事,有一只兔子在田野里奔跑,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后面追赶,并不是一只兔子可以分给这成百上千的人,而是因为所有权没有确定下来的缘故。

- 一断于法:战国初期魏国政治家、法学家李悝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使魏国因此而富强。

- 徙木立信:战国时期的商鞅在秦国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

在起草了新法、尚未颁布之际,害怕百姓不信,推行不开,于是就想了个办法。

- 明察秋毫:齐桓公、晋文公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

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强也想称霸,因此他向孟子请教。

- 秦镜高悬:公元前206年,刘邦攻进秦国都城咸阳。

进入咸阳宫巡视秦王室存放珍宝的仓库时,见其中金银珠宝,不可胜数。

这些法治小故事不仅展示了古人的智慧和法治精神,也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法治的历史典故

法治的历史典故

法治的历史典故法治的历史典故源远流长,体现了自古以来人们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和探索。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治历史典故:1. 夏商周的礼治与法治夏商周时期,我国开始出现礼治与法治的雏形。

夏有《禹刑》,商有《汤刑》,周有《九刑》,这些都是早期法律制度的体现。

礼治与法治的结合,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如韩非、李斯等,提出了一系列法治观念,如“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等,对后世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3. 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法治实践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推行法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秦律》等,使得国家治理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

4. 汉朝的法治发展汉朝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法治,汉武帝时期设有廷尉、郡守等司法官员,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同时,汉朝还推崇儒家思想,将礼法相结合,强化法治的道德基础。

5. 唐朝的法治高峰唐朝是中国古代法治的高峰时期,唐太宗李世民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唐律疏议》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同时,唐朝还设有大理寺、刑部等司法机构,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6. 宋朝的法治改革宋朝时期,法治改革不断深化,宋太祖赵匡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宋刑统》等。

此外,宋朝还设立了审刑院、御史台等司法机构,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正性。

7. 明清时期的法治实践明清时期,法治实践继续发展,明朝设有刑部、大理寺等司法机构,清朝设有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司法机构,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此外,明清时期还实行科举制度,选拔法官和官员,提高法治人才的素质。

这些法治历史典故反映了我国自古以来对法治理念的探索和实践,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

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

关于法治的寓言故事1、约法三章中国古代法治典故《约法三章》,最早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

公元前206年,刘邦带兵攻到了咸阳,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秋毫无犯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还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

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

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对此都表示拥护。

“约法三章”内容虽十分简洁,但精神内涵丰富,其所提出的有关政治和法律主张,在中国政治文明史和法治文明史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奉公守法《奉公守法》不仅是一个成语故事,也是一个法制故事,最早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战国时期,赵国有位大将名叫赵奢,年轻时,曾担任赵国征收田税的小官。

有一次,赵奢到平原君赵胜家去征收田税,谁知赵胜管家蛮横不讲理,不肯缴纳田税。

赵奢根据当时的法律,杀了赵胜手下九个参与闹事的人。

赵胜知道后,扬言要杀赵奢。

赵奢知道赵胜要杀自己,不但没有躲避,反而找到赵胜,对他进行了一番劝解,说如果大家都不遵守法律,国家必然衰弱。

国弱则被欺,富贵难保,应以身作则,重视国家的法令。

赵胜这才罢休,还把他推荐给了赵惠文王,并得到了重用。

后来“奉公守法”就指某人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做事非常规范。

3、徙木立信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有不少,《徙木立信》就是其中之一,又名“立木为信”、“商鞅立信”,最早出自《史记·商君列传》。

春秋战国时,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

为了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诺: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

但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尝试,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商鞅这一举动,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并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

中国古代法治典故

中国古代法治典故

中国古代法治典故:
《徒木立信》:战国时期的商鞅在秦国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

在起草了新法、尚未颁布之际,害怕百姓不信,推行不开,于是就想了个办法。

令人在都城的南门立一个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将其搬到北门的民众,许诺赏十金。

民众感到奇怪,没人敢应募,商鞅又将赏金提高到五十金,有一个人应募,商鞅果然给了他五十金,然后才颁布新法,是为徙木立信的典故。

《约法三章》: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咸阳。

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

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

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

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

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

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

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法律史十大经典案例(3篇)

法律史十大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现国家统一,开始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统一度量衡。

这一改革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汉律九章汉律九章是汉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九章律》、《汉律》、《汉律令》等。

汉律九章在法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它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框架,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唐朝《唐律疏议》唐朝《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它是唐代法律的总称,包括《唐律》、《唐律疏议》等。

《唐律疏议》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中国古代法律的典范。

四、明朝《大明律》明朝《大明律》是明朝法律的总称,包括《大明律》、《大明会典》等。

《大明律》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

五、清朝《大清律例》清朝《大清律例》是清朝法律的总称,包括《大清律》、《大清会典》等。

《大清律例》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

六、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它标志着中国封建君主专制的终结,开启了中国近代民主法治的新篇章。

七、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它奠定了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基础,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八、改革开放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这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部刑法,它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标志着中国刑法制度的重大变革。

九、1997年香港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政策。

古代厉行法治的故事

古代厉行法治的故事

古代厉行法治的故事
1. 孔子为鲁国做官时,曾经处理了一个案件。

有一个人名叫子路,他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丧家之狗,主人已经去世了。

子路把狗带回家养了一段时间,后来狗病死了。

子路为了不给主人的家属添麻烦,就把死狗埋了。

但是鲁国法律规定,不允许私自埋葬,必须要上报官府。

子路担心受到惩罚,就去向孔子请教该怎么办。

孔子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公正和秩序。

你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你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于是子路就主动去官府自首,最终被判处罚款。

2. 在中国历史上,司马迁是一位有名的史学家,同时也是司法制度的倡导者。

公元前98年,司马迁担任了长安县令(地方官员),他重视法治,以严明的法纪治理。

有一次,司马迁发现有人偷盗官府粮食。

他果断地下令将贪污者抓捕归案,并进行审判。

最终,这些人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司马迁为人民找回了公道,并树立了法治的威严。

3. 在古希腊,有一位著名的法律家索福克勒斯。

据传,他的一位朋友曾经向他借了一笔钱,并在合同中承诺还款。

然而,到了还款期限,这位朋友却拒绝偿还。

索福克勒斯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来讨债,而是选择了将这位朋友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索福克勒斯凭借合同和证人的证言,最终赢得了官司。

这个事件成为经典的法治故事,展示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这些故事都展示了古代社会在法治方面的重视和执行。

不论是否是官员、学者还是普通民众,法律都是公正不可违背的准则,任何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约和制裁。

这些故事也启示我们现代人要遵守法律,维护法治精神。

法制典故

法制典故

法治典故1、法治典故:曹彬缓刑北宋初年有一个侍中叫曹彬,对人仁爱而多宽恕,平时绝不会草率判人死刑。

他在任徐州知府的时候,有个官吏犯了罪,他通过审理,判决一年后对罪犯执行杖刑。

大家对他缓刑的做法不理解。

曹彬说:“我听说这人刚娶了媳妇,如果立即对其执行杖刑,此女的公婆就必然认为这个媳妇不吉利而厌恶她,一天到晚打骂折磨她,使她无法生存下去。

这就是我判缓刑的缘故啊。

同时我还要依法办事,不能对他赦免。

”大家顿生敬意,曹彬考虑问题真是细致深远呀。

2、缇萦救父汉文帝四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说他是错治了病。

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个女儿。

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

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

那奏章上写着:“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

我父亲给国家当差的时候,齐国的人都说他廉洁正直。

现在他犯法获罪,按律当处以肉刑。

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

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

我情愿没入官府作奴婢,用身体来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

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选自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3、“何武断剑”:西汉的沛县有个富翁,家中资产达二千万钱。

富翁妻子先已去世,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另外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和父亲关系并不好。

富翁生了重病,喊来了族人做了一份遗书:所有的财产都归女儿,只留一把宝剑给儿子,但也由女儿保存,等儿子满十五岁时再给儿子。

后来孤儿长到十五岁时,向姐姐要这把剑,姐姐不肯给,孤儿只得向沛郡官府起诉。

中国古代的法治故事

中国古代的法治故事

中国古代的法治故事
在中国古代的历史长河中,法治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方面扮演着重
要的角色。

古代中国有许多以法治为主题的故事,下面将介绍其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管子》中的《明法》故事,讲述了齐国仲尼之乱后,孔子为了恢复法制,向
管仲请教治国之道的故事。

孔子认为,只有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公正的审判程序,才能建立起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这个故事表达了中国古代重视法治的观念。

《说岳全传》是一部描写岳飞抵抗金国入侵的战争故事。

岳飞在反抗外敌的同时,也很重视内部的法制建设。

他在兵营中实行严格的军纪,对军队中的腐败现象进行打击,以维护军纪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这个故事展示了中国古代重视法治在战争时期的重要性。

《红楼梦》中的《宴银幕》故事,描述了贾政为了表彰贾母功绩举行的一场盛
大宴会。

贾政在宴会上特别让座的座位空着,目的是为了体现法治的原则,即按照官职的顺序进行座位安排。

这个故事揭示了古代中国尊重官职等级和依法治理的观念。

这些故事展示了中国古代法治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无论是在恢复社会秩序、抵
抗外敌,还是在维护公正和公平方面,法治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这些故事也向我们传达了一个重要的观念,即只有通过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公正的审判制度,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中国古代法制典故

中国古代法制典故

法制典故1、太守断牛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

〃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当有常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咼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

”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倶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3、不毁乡校姬侨字子产。

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

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

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

这是我们的老师。

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

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

〃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

古代 法治 故事

古代 法治 故事

古代法治故事古代法治,是指古代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和治理方式。

在古代,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简要介绍几个与古代法治相关的故事。

一、《管仲治鲍国》这是关于古代中国春秋时期管仲在鲍国实行法治的故事。

管仲是鲍国的重臣,他实行了一系列法治措施,如推行刑罚制度、调整土地分配、提倡农业等。

他主张“法不遗民”,通过法治手段促进了鲍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个故事展示了古代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以及它对于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的积极作用。

二、《汉武帝废除“九锡”》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汉朝时期。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法治倡导者之一。

他在位期间大力推行法治,并且对于皇帝的特权进行了限制。

他废除了“九锡”制度,这是一种重臣向皇帝献上贡品的制度,废除后降低了特权阶级的影响。

这个故事体现了古代法治对于抑制特权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以及国家领导者推行法治的决心和勇气。

三、《拿破仑颁布《法典》》这个故事发生在18世纪末的法国。

拿破仑是法国历史上的重要统治者之一,他在位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法治改革,并且颁布了《法典》。

这部法典集结了拿破仑时代的法律,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确立了法律的不可更改性。

这个故事展示了古代法治对于建立公正法律体系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拿破仑颁布的法典被其他国家认为是法治的典范,对于现代法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四、《萨拉戈萨奇迹》这个故事发生在17世纪的西班牙。

在萨拉戈萨城,有两个士兵分别被控杀人。

当时法治实行的是一种叫做“水验”的审判方式,即认为被控告的人应被束缚后投入河中,如果沉没则被认定为无罪,浮起则被认定为有罪。

两个士兵都被投入河中,结果一个沉没了,而另一个浮了起来。

但在即将处决的时候,沉没的士兵的母亲发现事情似乎有些诡异,于是她呼喊并寻找帮助。

最终,被控杀人的士兵被发现本是无辜的,而整个事件被揭发是受到贿赂的法官故意安排的。

这个故事展示了古代法治中容易出现的腐败和不公,并且提醒人们应当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法制典故文字内容

法制典故文字内容

法制典故文字内容:01 何武断剑沛中有一个富豪,正妻及其女儿品德不端,儿子为妾所生,且年幼丧母。

富豪临终时恐怕死后子女争夺家产,儿子年幼受到迫害,就立下遗嘱说,所有财产都归女儿,但有一把宝剑,在儿子15岁时交给他。

儿子成年后,向姐姐们索要宝剑,但姐姐们不肯给,儿子告至官府。

司空何武说:“剑,所以断决也。

现年十五,有智力足也。

女及婿温饱十五年已幸矣。

”也就是说儿子已经十五,具有掌理家族的能力了,而剑又是决断事务的意思,也就是说富豪当时是暗指在儿子十五岁时将家族交与其管理,女儿和女婿们享了十五年温饱已经算幸运了。

当时大家都说何武这样“原情度事”十分恰当。

这个典故可以看出汉代已经出现了遗嘱继承,并且嫡子与庶子都有继承权。

同时它也是我国古代“原情”断案,重视维护实质正义的例子02 东窗事发宋朝奸臣秦桧,就是和他的妻子王氏,在厅堂窗边案上,讨论如何陷害岳飞。

后来秦桧和儿子秦熹先后死亡,王氏爰摆设醮坛为他们超渡,并请了一些道士,看看他们父子在地府的情形。

其中一个方士叫伏章,看见秦熹被上了铁枷,关在地府牢狱里。

伏章就问秦熹:“太师在哪里”?秦熹说:“在酆都”。

伏章便到酆都去找,果然看到秦桧和一班奸臣们,都被上了铁枷在做苦工,受尽折磨。

秦桧对着伏章说:“劳烦你向夫人说一声,我和他在东窗下商量的那件事,现在被揭发了”。

03 觇情释冤唐朝贞观年间,有一天,卫州版桥客栈老板张逖的妻子回娘家探亲,适巧魏州三卫杨正等三人到客栈投宿。

次日五更时他们就启程赶路了。

就在这天夜里,有人用杨正等人的腰刀把张逖杀死,而后又把腰刀插进刀鞘之中。

天亮以后,客栈的伙计发现老板被杀,立即追赶杨正三人,一看到他们腰刀上沾满血污,马上把他们扭送官府。

杨正等被关进监狱,受到严刑拷问,被迫承认自已犯了杀人的罪行。

唐太宗对这起案件感到怀疑,派遣御史蒋常对案件进行复查。

蒋常抵达卫州,把客栈中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伙计都集中起来,加以审讯,但由于人全部没有到齐,决定延期审理,把众人放回,唯独扣留一个年逾八旬的老太婆,直到傍晚才放她回家,同时派遣狱典在暗中对她加以监视。

中国古代法制小故事大全

中国古代法制小故事大全

中国古代法制小故事大全
著名典故:“何武断剑”
沛中有一个富豪,正妻及其女儿品德不端,儿子为妾所生,且年幼丧母。

富豪临终时恐怕死后子女争夺家产,儿子年幼受到迫害,就立下遗嘱说,所有财产都归女儿,但有一把宝剑,在儿子15岁时交给他。

儿子成年后,向姐姐们索要宝剑,但姐姐们不肯给,儿子告至官府。

司空何武说:“剑,所以断决也。

现年十五,有智力足也。

女及婿温饱十五年已幸矣。

”也就是说儿子已经十五,具有掌理家族的能力了,而剑又是决断事务的意思,也就是说富豪当时是暗指在儿子十五岁时将家族交与其管理,女儿和女婿们享了十五年温饱已经算幸运了。

当时大家都说何武这样“原情度事”十分恰当。

这个典故可以看出汉代已经出现了遗嘱继承,并且嫡子与庶子都有继承权。

古代法制小故事

古代法制小故事

古代法制小故事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古代法制小故事,欢迎参考!古代法制小故事一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古代法制小故事二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开创了依法治国开始。

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追杀,他逃到秦国的边界的一个旅馆那里要投宿,因为逃亡没带证件,旅馆的人不让他住宿,他问为什么,旅馆的人说是商鞅规定的,不登记证件而住宿是要被处罚的,所以他宁愿不赚这个钱也不让商鞅住宿。

古代的法制小故事

古代的法制小故事

古代的法制小故事导读:1、鼠狱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

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

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

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

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

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

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

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2、三尺法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

皆任廷尉、御史大夫。

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

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

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

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

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

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

”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法治典故展板

法治典故展板

法治典故展板
法治是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和制度。

法治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
平正义至关重要。

在中国,有许多经典的典故与法治有关,以下是其中一些展板中可能涉及的典故:
1.《孟子·滕文公上》——以法制约
在这个典故中,孟子讲述了一个滕文公询问如何处置违法者的故事。

孟子强调
了“以法制约”这一重要原则,即应该依靠法律来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和约束,而不应该过分依赖人的善意和行动。

2.《左传·襄公九年》——无私公正
这个典故讲述了齐襄公在处理国家事务时的故事。

襄公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审理
案件,不偏袒亲友,一视同仁。

这个故事表明了法治的核心思想——平等公正和无私。

3.《史记·报任安书》——治国有法
在这个典故中,汉朝的文景皇帝向任安写信,嘉奖他严守法纪,不受贿赂,不
受任何人干扰。

这个故事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即只有依法治理,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4.《盗跖之死》——以法治暴力
这个典故讲述了盗贼盗跖最终被法律制裁的故事。

盗跖滥杀无辜,扰乱社会秩序,最终被法律追究责任。

这个故事强调了法治的力量,即通过依法制裁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安宁。

这些典故都体现了法治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它们向我们传递了尊重法律、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信息。

展板中呈现这些典故,可以帮助观众深入了解法治的原则和作用,促进法治观念的普及和弘扬。

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

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

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在古代,法治是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下面我将为大家讲述几个与古代法治相关的故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第一则故事讲述的是《齐桓公遇天智》,齐桓公是春秋时期齐国的一位有德之君。

有一天,他正在巡视国内,突然看到一个农夫正在一片田地边上打猎。

桓公觉得这个农夫违背了封建礼制,应该受到惩罚,于是他下令将这个农夫抓住并作为判决的对象。

然而,齐国的宰相管仲认为,虽然这个农夫确实违背了封建礼制,但他也是在保卫自己的田地,起到了抵御外敌的作用。

管仲以法律的立场提出,应当判断这个农夫的行为是否有利于齐国的繁荣稳定。

齐桓公听后深思熟虑,最终决定释放农夫,认为其行为确实符合国家利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法治中,创造公正的判决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则故事是关于《汉武帝与田文》,汉武帝是西汉时期的一位明君。

一天,汉武帝听到有关田文的举报,称他伙同他人挖了一块地皮,偷取了国家的财产。

汉武帝十分生气,决定亲自审问田文。

然而,田文在被审讯时坚决否认自己有偷盗行为,并实际上陈述了自己是在自家地里工作。

为了查清真相,汉武帝指派人员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证实田文确实是在自家工作,并没有偷盗国家财产。

汉武帝对田文表示歉意,并对举报者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法治社会中,审慎调查和客观公正是保障正义的重要手段。

第三则故事是《唐明皇下诏修法》,唐明皇是唐朝的一位聪明明主。

他在位期间,深知法治对于国家稳定的重要性。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唐朝的一些法律规定已经过时,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

于是,唐明皇下诏修法,要求对现行法律进行全面的审查和修订。

这一举措让社会各界感到振奋,因为他们相信这将为社会带来更公正、更有效的管理和治理。

唐明皇在修法过程中也非常注重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确保法律的民主和科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法治建设中,需要及时修订法律,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

以上是我为大家讲述的三个古代关于法治的故事。

法治方面的典故

法治方面的典故

法治典故1、廷尉罚金原文(摘自《史记.张释之列传》):上行出中渭桥。

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

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

释之治问。

曰:“县来人,闻跸,匿桥下。

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

”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

”文帝怒,曰:“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与民也。

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

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当是也。

”2、慎小《吕氏春秋.慎小》: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置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

”明日,日晏矣,莫有偾表者。

民相谓曰:“此必不信。

”有一人曰:“试往偾表,不得赏而已,何妨?”往偾表,来谒吴起。

吴起自见而出,仕之长大夫。

夜日又复立表,又令于邑中如前。

邑人守门争表。

表加植,不得所赏。

自是之后,民信吴起之赏罚。

3、拷羊皮《折狱龟鉴》:李惠为雍州刺史,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

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

惠遣争者出,顾州纲纪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郡下以为戏言,咸无应者。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

”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4、审杀人贼《涑水记闻》:张咏知益州时,有僧行止不明,有司执之以张咏。

咏熟视,判其牒曰:“勘杀人贼。

”既而案问,果一民也。

与僧同行,于道中杀僧,取其祠部戒牒、三衣,因自披剃为僧。

僚属问咏何以知之?咏曰:“吾见其额上犹有系巾痕也。

”5、曹彬缓刑原文(摘自《水记闻》:曹侍中彬为人仁爱多恕,平素固未尝妄斩人。

尝知徐州,有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后杖之。

人皆不晓其意。

彬曰:“吾闻此人新娶妇,若杖之,彼此舅姑必以妇为不利而恶之,朝夕笞骂,使其不能自存。

吾故缓其事而法亦不赦也。

”其用意如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古代法制典故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法制典故
1、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

”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

”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3、不毁乡校
姬侨字子产。

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

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

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

这是我们的老师。

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

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

”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

小人确实没有才能。

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
注:乡校指的是古代乡人聚会议政的地方。

4、废除肉刑
西汉初年,沿用前代刑律,用刑很重,死刑、肉刑使用较多。

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意犯罪,他的女儿提萦上书文帝,说“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

”自愿“为官婢,以赎父刑,使得自新。

”文帝很受感动,随下诏废除肉刑,将黥、劓、刖等酷刑改为答或徒刑,对原有各种徒刑亦有所减轻。

文帝死后,景帝即位,以为答刑太重,继续减轻。

还下诏强调:“答者,所以教之也。

”批评了滥用笞刑,对笞用刑具的长、宽、厚度及其光滑度都有所规定。

5、公私分明
管仲和鲍叔牙是生死之交。

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

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辅佐公子纠时,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6、十恶不赦
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而到
了隋开皇初年,随着佛教的兴盛,封建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

7、唐太宗宽刑
唐太宗李世民深谋远虑。

临机果断,不拘小节,太宗凭才智勇武平定天下,刚即位时,有人建议他用权威刑罚整治天下,丞相魏征认为不可。

太宗高兴地接受了魏征的意见,用宽恕仁义的政治理念治理国家,对刑罚的使用尤为慎重。

太宗命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修改法律,指定了《贞观律》。

他们把整顿法纪视为国家的根本,所谓“安民玄政、莫此为先”,通过立法建制,防止司法冤滥激起民变的历史重演。

唐太宗力求在刑罚中,体现他的宽容和仁爱。

8、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

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后,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和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

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

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

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

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

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
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出处《史记·高祖本纪》
9、曹彬缓刑
侍中曹彬对人仁爱而多宽恕,平时绝不会草率判人死刑。

他在任徐州知府的时候,有个官吏犯了罪,他通过审理,判决一年后对罪犯执行杖刑。

大家对他缓刑的做法不理解。

曹彬说:“我听说这人刚娶了媳妇,如果立即对其执行杖刑,此女的公婆就必然认为这个媳妇不吉利而厌恶她,一天到晚打骂折磨她,使她无法生存下去。

这就是我判缓刑的缘故啊。

同时我还要依法办事,不能对他赦免。

”大家顿生敬意,曹彬考虑问题真是细致深远呀。

--出自司马光《记闻六则》卷二
10、廷尉罚金
有一次,汉文帝外出路过中渭桥。

马车正在过桥时,忽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致使拉銮驾的马受惊。

文帝恼怒,命令侍从把这个人捉住,交给当时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尉衙门处理。

时任廷尉之职的张释之马上对这个人进行讯问。

这人辩解道:“我是本地人,刚到桥边,听到禁止通行的开道声,
躲闪不及,只好藏在桥下。

停了老半天,以为皇上已经过去了,便走了出来,不料正撞见銮驾,我脑子一懵,撒腿就跑,没想就惊了銮驾。

”据此,张释之依照当时的法律进行了判决。

张释之向文帝汇报说:“这人违反清道律令,应该对他处以罚金。

”文帝听了大怒道:“这人惊了我的马,多亏我的马性情温和,如果是其他的马,还不把我摔伤呀而廷尉你居然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答道:“法律是天下共有的呀,天子和天下臣民要共同遵守。

如果当时皇上令人当场把这个人打死也就算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衙门,如果再要重判,就会失信于天下。

毕竟廷尉是天下的公平所在呀,如果有失轻重,天下皆为效仿,天下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啊!请陛下明察!”过了好大一会文帝才说:“廷尉你做的对。

”--出自《史记.张释之列传》
11、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

”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