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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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全力打赢疫情防 控阻击战税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陕税发 〔2020〕12号)第一项第四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 惠核准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一·主要内容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
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采 集对应税源信息,wk.baidu.com报时即可享受相关减免。 今天以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
3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系统会根据税源采集的 减免性质,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步骤:
1、抗击疫情地方减免申请 2、税源采集 3、纳税申报
基本操作说明
城镇土地使用税—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备案
享受此减免的流程分为三步: 1 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
使用税”。
2 申请审批通过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采集”时,可在“维护土地应税信息明细”模块 选择此减免性质。
申请审批通过后,在税源信息采集时,选择对应 的减免性质 。
申报时,系统会根据税源采集的减免性质,自动 计算“减免税额”。
车船税疫情优惠政策
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 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凭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及应急指挥部有关证明资料,免征2020年度车 船税;对于已经缴纳2020年车船税的车辆在下一 年度应缴纳车船税中抵减。证明资料应载明医疗 卫生机构或物流企业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车辆数量,每辆车的车牌号、车架号等信息。
一、 2020年第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停产
、停业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纳税人提出 困难减免申请的,财税部门应予核准。从事 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减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应在申报 2020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前(也就是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 提交: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此报告格式基础税源 已通过微信群下发,如果格式不符合要求 的,请联系大厅退回,重新提交) 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并 对提供资料负法律责任。
三、经核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 产税的,纳税人须在税收征管系统进行减 免税申报。其中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 地使用税,减免税性质代码为0010011607; 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减免税性质代 码为0008011607。
注意:
符合文件规定的纳税人,应在一季度申报前,在 电子税务局申请“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 用税” 或“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陕西省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文件
1(陕财税〔2020〕4号)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国家税局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市财税函{2020}312号) 西 安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陕财税〔2020〕4号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纳税人办理业 务、简化办税程序,各县(市、区)财税部 门按照“申请即予核准,事后核查”的原则 ,对受理的申请及时核准,并以签署意见盖 章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代替批复 文件。核准后将核准结果报市级财税部门备 案。涉及房产税的由财税部门共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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