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付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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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中,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分包商负责承担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而材料供应商则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合理管理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是十分重要的。

1.签订合同:在与工程分包商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明确分包商的工程范围和责任,并约定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等要求。

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验收程序和付款条款等内容。

2.进行工程款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

一般可以按复工率或工程进度进行划分,合理安排支付时间和金额,确保分包商按时完成工作,提高施工效率。

3.严格验收:在分包工程完成后,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只有通过验收后,才能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

4.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分包商的工作质量、进度等因素,建立一套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分包商进行绩效评定,对优秀的分包商给予奖励,对不良的分包商进行惩罚或合同解除。

5.做好分包商关系管理:与分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理解分包商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绩效评估,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推进。

1.签订合同: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种类、数量和价格等。

同时约定支付方式和付款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定期结算: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清单,定期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

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及时确认材料供应商的付款金额,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3.验收工作: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项目的要求。

只有通过验收后,才能进行结算支付。

4.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建立档案,记录供应商的业绩和信誉情况。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供应链的顺畅。

5.加强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工程项目中,分包是指将主合同中某些工作或工程以分包合同形式交由分包方承担。

分包结算是指对分包工程付款的管理和结算方式。

为了保证分包工程的按时按质完成,并确保合理的成本控制,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

二、分包结算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分包结算应公平合理,不允许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分包结算结果。

2. 及时性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分包结算,确保及时支付分包款项。

3. 性价比原则:根据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果和质量,进行合理的成本评估和结算,确保分包费用的合理性和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4. 审核原则:对分包结算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合同约束原则:分包结算应按照主合同和分包合同规定进行,遵循合同的约束。

三、分包结算的流程1. 工作量确认: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确记录和确认完成的工作量。

主合同方对工作量进行核实和确认。

2. 计量确认: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准确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并提交给主合同方进行验证。

3. 结算编制:分包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编制结算报告,并提交给主合同方审核。

4. 审核确认:主合同方对分包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工作量、计量方式、成本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核。

确保分包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结算支付:审核通过后,主合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分包款项。

四、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1. 工作量确认要求:a. 分包方应制定工作量确认制度,准确记录和确认完成的工作量。

b. 工作量确认应由主合同方和分包方共同参与,确保分包工程工作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c. 工作量确认应及时进行,避免因工作量漏报或错报导致的影响和争议。

2. 计量确认要求:a. 分包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准确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b. 计量确认应由主合同方和分包方共同参与,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c. 分包方应建立计量数据记录和归档制度,保留完整的计量数据和资料。

加强分包付款管理制度

加强分包付款管理制度

加强分包付款管理制度一、引言分包付款是建筑行业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分包付款常常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声誉。

因此,建立完善的分包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加强分包付款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从规范分包合同签订、付款依据、付款审批程序、付款审查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旨在促进企业更加科学地管理分包付款事项。

二、规范分包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要求分包合同是分包付款的依据,因此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对于后续的付款管理至关重要。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企业内部制度,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同时,在合同中应清晰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要求、工期、价格、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2. 合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责任人、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履约监督等内容。

在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风险评估,合同审批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监督合同履约进度和质量,确保合同执行的按时、按质。

三、付款依据1. 确定付款依据分包付款的依据主要为分包合同和分包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数量清单、施工验收单、结算单据等。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付款依据体系,确保付款依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审核付款依据时,应注重依据前期实际工程量和进度确认,防止虚假开具、夸大事实等风险。

2. 完善付款文件在进行分包付款时,企业应及时、准确地编制付款文件,包括申请付款书、付款凭证、发票、结算清单等。

付款文件应密切与实际工程进度和质量挂钩,确保各个环节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付款审批程序1. 付款审批权限企业应设立明确的付款审批流程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付款审批权限,确保付款审批的程序严密和透明。

对于金额较大的分包付款,应实行层级审批,多级审核,减少财务风险。

2. 会签制度企业可以实行会签制度,对于金额较大的分包付款申请,需要多个相关部门的会签方能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分包与结算支付的程序规定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分包与结算支付的程序规定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分包与结算支付的程序规定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结算支付程序而制定的文件。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分包与结算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划拨和支付,以及相关各方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中关于分包与结算支付的程序规定进行解读。

二、分包与结算支付的基本流程1. 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协议。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明确分包商的权责和报酬等。

分包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进行详细的合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正式签约。

2. 分包工程进展与验收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分包工程的进展应符合工期计划,并按照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分包商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与总承包商进行阶段性或最终的验收。

验收合格后,分包工程进入结算支付程序。

3. 工程结算与支付依据工程结算是指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按照合同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计算。

在结算过程中,应清晰明确结算支付的依据,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等,以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结算审核与审定结算审核是指总承包商按照规定程序对分包商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核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和支付内容等,确保结算的合规性。

结算审定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结算审核通过的报告进行终审,并给予结算报告的审批和签字确认。

5. 结算支付结算支付是指根据结算报告的审定结果,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分包商。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根据工作进度进行分期支付等。

三、分包与结算支付程序规定的重要性1. 确保款项的合理划拨分包与结算支付程序规定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可以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划拨,避免资金的滞留和错配,保障各方的权益。

2. 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通过分包与结算支付的程序规定,可以督促分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按期进行结算。

有利于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保障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分包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总包承包商将工程任务中的一部分交由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的结算。

为了规范分包结算的管理,确保分包结算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依据1. 工程合同:分包结算应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关于分包工程的约定进行。

2. 分包合同:分包结算应依据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标准等进行。

三、结算程序分包结算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结算申请:分包承包商在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填写结算申请表,并附上相关交付资料,如交付单据、工作报告等。

2. 审核核对:总包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结算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请中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费用等情况。

3. 结算支付:审核通过后,总包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承包商支付结算款项。

四、费用计算分包结算费用的计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量计算:根据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出分包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2. 工程费用:根据工程量计算出的实际工程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单价或价格调整机制,计算出分包工程的费用。

3. 增减项计算:如分包工程中出现变更或索赔等情况,应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计算增减项费用。

4. 结算款支付:根据计算结果,总包承包商应按时向分包承包商支付结算款项。

五、结算审计为了保障分包结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对结算结果进行审计是必要的。

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材料凭证审核:审计人员应核对结算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材料的合规性。

2. 工程量核对:核对结算中使用的工程量是否与实际工程量一致。

3. 费用计算核对:核对结算中使用的费用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无误。

4. 合同约定核查:核查结算结果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合规性。

六、争议解决如果在分包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当双方对于结算结果有异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及时性,保障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活动。

二、分包结算的原则1、合同原则:分包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工作内容、单价、计量方式、付款方式等。

2、公正公平原则:结算过程应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分包商一视同仁,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反映分包商的实际工作和投入。

3、准确性原则:结算数据应准确无误,计量和计价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4、及时性原则:分包结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以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结算的流程1、提交结算申请分包商在完成分包工作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项目经理部提交结算申请。

结算申请应包括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质量验收情况等相关资料。

2、审核结算申请项目经理部收到分包商的结算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工作内容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2)工作量的计算是否准确;(3)质量验收是否合格;(4)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要求其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

3、现场核实对于重要的分包项目或存在争议的结算内容,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核实的重点包括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工程量的真实性等。

4、编制结算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部的造价人员应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分包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包括分包商的基本信息、结算金额、计算过程、扣款情况等。

5、内部审批结算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次提交项目经理、工程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与分包商沟通确认审批通过的结算报告应与分包商进行沟通确认。

分包商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7、结算支付双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分包商款项。

分包付款管理制度

分包付款管理制度

分包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付款管理,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和安全,提高效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分包付款管理事宜。

第三条公司的分包付款管理原则上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分包付款管理部门和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分包付款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分包方的企业信用情况的评估,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合作。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分包付款管理制度,明确各种分包付款的程序、流程和责任,规范各类分包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结算。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分包付款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分包合同和支付凭证的存档管理制度,保证合同和支付凭证的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要求保密。

第二章分包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包付款计划,确定分期付款的时间节点和付款比例,确保分包商的合理回款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对分包商的过去业绩、信誉、资信状况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实力来完成相应工程的承包任务。

第十一条公司对分包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应及时进行付款的审批和安排,完成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不得擅自拖延或随意更改支付计划。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分包商验收评分制度,根据分包商的工程实际情况、技术能力和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据此调整后续付款的金额和时间。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合作共赢,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分包商信用档案,对不良行为、违约行为等进行记录和处理,对不良分包商进行限制和清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分包付款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付款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分包付款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分包结算行为,保护各方利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制定以下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分包结算管理。

1.2 分包结算应充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操作。

1.3 分包结算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工程款项支付。

二、分包结算的程序与要求2.1 分包结算应由总包方和分包方共同进行,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结算。

2.2 分包结算的程序包括如下几个步骤:2.2.1 初步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认其完成情况。

2.2.2 编制分包结算申请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单价等详细内容。

2.2.3 提交分包结算申请报告给总包方,并解释相关结算内容。

2.2.4 总包方对分包结算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2.5 确定最终的结算金额,并进行支付。

三、分包结算的主要内容3.1 工程量的结算3.1.1 工程量的计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3.1.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准确无误,包括主要材料的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3.1.3 工程量的计价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并进行审核和核对。

3.2 材料的结算3.2.1 材料的购买和使用应符合合同约定,并保证质量合格。

3.2.2 材料的结算应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3.3 人工的结算3.3.1 人工的结算应按照工作量和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3.3.2 人工的结算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时和工资支付方式进行操作。

四、结算的支付方式4.1 结算款项的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4.2 结算款项的支付应及时进行,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5.1 分包结算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5.2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争议可以提交法律途径解决。

六、违约责任6.1 分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结算申请报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2 总包方未按时支付结算款项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工程建设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

H有限公司N分公司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分供结算工作,加强分包分供结算过程控制,规范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分包单位合同外签证程序,保障合同履约正常有序进行,避免公司利润流失,为工程款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及时锁定分包分供成本,全面落实分包结算月结月清工作,同时明确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内容,依据《H有限公司分包分供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H 有限公司分包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结合N分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N分公司所管辖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分公司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职责如下:1.项目部负责上报分包分供月结算书及最终结算书,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及岗位职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确定相关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资料,项目部必须进行整改。

2.合约法务部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包分供月结算书,组织相关部门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包分供最终合同结算书,负责审核分包分供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关联性。

3.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分供结算中所完工程形象进度、完成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核性审查并以书面形式明确验证结果。

若验证中存在问题需要处理的,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并完善。

合约法务部最终核定应扣款额,并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分包分供结算流程第四条分包月度结算1.各项目每月上报月度结算时间周期为每月20日上报上月21 日至本月20日的劳务、专业分包月结单,上报相应表格有《分包(月结)工程月度结算书》(附件1)、《分包工程月度结算单》(附件2)、《分包(分供)进度工程结算表(合同内》(附件3)、《分包(分供)进度工程结算表(合同外)》(附件4)、《月度工程完工确认单》(附件5)、《分包月度甲供材消耗量对比表》(附件6)、《分包合同外项目价格评审表》(附件9)、《分包月结月清告知书》(附件10)(只需第一次进行上报)、《分包月结月清询证函》(附件11),并于每月20日之前将扫描件上报给合约法务部,,各项目于每月25日前将签字齐全的原件上报给合约法务部审核2.合约法务部于5日内审核完毕,并保留分包(分供)工程月度结算书原件,并将复印件分别交财务部及项目部存档使用。

总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总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使本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椐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明确工程款支付事项的权责划分,规范工程款支付的操作程序,建立工程款支付事项的审批路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除设计成本以外的所有分包、管理咨询服务、材料设备采购等成本的支付管理。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三条工作原则1、项目部约定根据支出类型确定项目层面的审批流程,本办法约定范围内的各类成本支出,均应在履行完项目层面审批流程后,在系统内提交单据履行总院后续既定的审批流程。

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工程管理部发布的《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及时编制项目预算提交工程管理部审核,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3、项目部应定期(不长于每月)对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预测,尽量避免垫资或减少垫资金额,如有必要,垫资金额应控制在总院批复额度内。

4、项目成本支付需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基础上,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工期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支付。

5、项目费控经理负责项目工程款支付工作的组织实施。

项目费控经理受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主管领导的领导,项目费控经理下设造价工程师、合同工程师。

第三章管理工作流程第四条分包类工程款审批支付程序1、工程款审批支付原则:1.1 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见附表一),填写本期申请支付的工程款金额,同时附已完工程量,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见附表二)、措施项目明细表(见附表三)等,以及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量完成依据,一式四份。

同时报送电子版。

1.2 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判断是否予以核算和支付,如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即不再继续审核,终止支付,报费控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向分包单位返回审核意见。

需要专业工程师审核工程量的,交专业工程师复核。

1.3 专业工程师审核分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审查分包单位报量是否完成,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签字确认(在分包单位申报的明细表中审核即可),交费控(造价)管理部预算工程师,并说明是否达到支付条件。

分包结算管理规定

分包结算管理规定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分包结算工作,加强分包结算的过程控制,为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明确相关部室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直营项目工程分包结算管理;3.管理职责项目经理部负责分包方的竣工结算;合约部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分包月预结算书及竣工结算书;财务资金部负责审核资金月进度计划,支付工程款;4.工作内容分包结算原则4.1.1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包结算;4.1.2按分包方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并控制在业主结算量以内;4.1.3分包方的签证、索赔等分包合同外的费用控制在工程业主签认的标准以内,原则上于竣工结算后工程资金到位时予以结算;4.1.4控制分包款的支付;分包工程付款严格按合同的付款条件,支付额度控制在月预结算单审核金额范围内;4.1.5分包的工料超耗甲供材料应在结算时予以扣除;4.1.6分包结算单的最终签认前,必须由公司相关各部门对分包所做工程进行验证签认,各验证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明确验证结果;若验证中存在问题需要处理的,由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项目经理部监督其完成;合约部最终核定应扣款额,并办理结算手续;4.1.7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及签工管理的规定详见零工管理规定;4.1.8劳务分包按分包合同约定及依据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办法执行,做到月结季清;分承包方进度款结算的控制项目按照监理认可量给分包编制月结,填写工程分包合同月预结算单合约/FBJS/01和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项目经理在结算单上签署意见于每月28日前上报合约部,合约部于次月5日前审核完并发财务资金部及项目经理部,做为分包预提及进度款结算的依据;4.2.1编制依据a分包合同、招标文件b月进度报量c分包编制的月结算资料4.2.2填写要求前三行内容必须填写d“分包合同编号”一栏无合同填写“无”;e“工程形象进度”一栏填写截止本月25日工程完成部位;f“合同总价”一栏填写分包合同价,无法确定分包合同价的填写预计暂估价;g“合同完成额”一栏按实际完成额填写,且不超过月进度报量;h“合同减少额”一栏填写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管理费、税金等金额;i“工期、质量奖”一栏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数额填写,并须附项目管理部、质量部审批意见,工期、质量奖含在劳务单价中的除外;j“应预结算总价中甲供材料”一栏指分包合同约定由总包方供应材料的价款,每月扣减量按商务经理核给分承包方的材料及分包合同约定价抵扣,分包工程结算时按分包合同约定量及分包合同约定价抵扣,对分承包方的超耗量包括劳务分包超耗量按合同价、实际发生的超用量抵扣;k“预留保修金”一栏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填写扣减额;l“预留工程款”一栏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填写扣减额;m“抵扣垫付款”指分包合同约定,应由分包方采购的材料价款,现由甲方代为采购的材料,结算时按甲方的实际采购费用的%抵扣;n“预结应付款”一栏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扣除应扣款项后填入此栏;o“已累计付款”一栏填写截止本月已支付工程款数额;p在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中,要将应预结算总价中的人、材、机费用分开;分包方竣工结算4.3.1分包方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与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4.3.2报审资料应包括工程分包合同报结单公司和项目2张表,项目表必须有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工程分包合同结算单、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必须有分包方签字,原件一式2份并附分包结算相关资料注:以上表格所有空格及签字必须填写齐全;4.3.3专项分包要求项目经理部上报工程量计算底稿;土方工程尚需上报开工前的自然地面标高测量资料、技术部及项目管理部确认的土方开挖图;4.3.4以建筑平方米单价结算的劳务合同应附详细的建筑面积计算表;4.3.5某单项施工内容如由多家分包单位施工,应在该单项施工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同时上报该单项施工内容所有分包单位的结算明细,并做出该单项施工内容的工程量汇总表;4.3.6劳务合同中的零工结算应按照施工现场零工用工管理办法的格式要求填写并完善签字手续,零工签证单应使用A4纸打印,严禁使用不规范的纸张型号书写;4.3.7与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签订的涉及增加费用的补充协议必须首先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认定;4.3.8若商务人员调动工作,后续办理分包结算的人员在上报结算资料的同时应附结算工作交接单;4.3.9分包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后,分包保修金的结算应扣除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供的分包保修期发生的保修费用;分包结算注意事项4.4.1分包结算单应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对无填写数据的空白栏目必须划斜线标识,不允许有空白栏目出现;4.4.2为了掌握、控制分包施工过程中的零星用工情况,要求各项目每月28日前让分包上报本月发生的零工签证;凡不按时上报的,结算时不预考虑;4.4.3所有分包结算要在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中将人、材、机费用分开;专项分包结算要附工程量计算底稿,并要注明中标量或业主结算量;如超出中标量或业主结算量,要写明原因;5.对结算审核的要求公司合约部接到结算报审单后,首先由资料员登记台帐,然后组织公司总部相关各部室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财务资金部、合约部会签;各部室会签完成后,由合约部进行审核;专项分包结算审核周期为14个工作日,劳务、扩大劳务分包结算审核周期为28个工作日;审核时首先对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检查上报的资料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应及时通知项目商务人员补充或修改;审核应依据分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重点审核合同形式、工程量的依据、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原则、工作界面划分、违约责任、超合同范围的施工内容、补充协议、各类认价单;工程量的审核应进行“四量对比”,即工程中标工程量、预算制造成本工程量、业主结算工程量、项目上报的分包结算工程量;项目上报的分包结算工程量一旦超过前三个工程量中的任意一个时,审核人员应与项目经理部的商务人员进行沟通并写明原因;对于多家分包商共同完成的施工项目,审核时应将多家分包商同时结算;零工审核应分工程项目分别建立零星用工审核记录表,统计审核工程的零星用工总额及占实体总用工的比例,作为对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的评价依据;分包结算审核完成后,出据工程分包项目结算审核表,在审核说明中详细记录审核情况及审减金额、保修年限和保修金,并注明劳务管理费是否在审定金额中扣除;具体审核方法执行结算审核工作手册;6.奖罚公司将严格考核项目结算情况及公司合约部审核情况;公司合约部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结算审计结果作为对项目商务经理预算负责人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若结算审减额出现偏高等异常现象,不仅对项目商务经理预算负责人进行处罚,而且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公司将根据审减额对合约部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合约部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若审核不严,出现较大偏差时,将对合约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7.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相关文件作废,本管理办法由合约部负责解释;8.附件——工程分包合同月预结算单合约/FBJS/01——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合约/FBJS/02——工程分包合同结算单合约/FBJS/03——工程分包合同报结单合约/FBJS/04——分包结算审核评审表合约/FBSH/01——工程量审核对比评审表合约/FBSH/01——零星用工审核记录表合约/FBSH/01注:分包月结、分包预结、分包竣工结算的区别:在施工程,有监理确认工作量的,项目给分包编制月结,直至全部完成合同内容;从分包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的下一个月开始项目给分包办理竣工结算,不再编制上报月结;分包预结,是指分包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还未办理竣工结算,而预计结算额又大于月结的“应预结算总价”,那么就暂时给分包办理预结;工程分包合同月预结算单工程名称合约/FBJS/01项目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办人:项目成本员:填制日期公司合约部: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合约/FBJS/02工程名称:年月日注:以上结算为初步结算,包括现场所发生的工作内容,今后不再发生任何费用,结算资料应通过公司审核,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作为最终结算额的依据;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工程分包合同结算单合约/FBJS/03项目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办人:项目成本员:填制日期:公司合约部:合约/FBJS/04B填制日期:合约/FBJS/04A填制日期:分包结算审核评审表工程量审核对比评审表合约/FBSH/02零星用工审核记录表合约/FBSH/03项目名称:。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了分散工程量、降低风险,分包作为一种常见的工程模式被广泛采用。

然而,由于分包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等问题,分包结算往往成为项目管理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制定了一套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分包结算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审批流程1. 项目经理提交分包结算申请项目经理在项目进行到一定阶段时,根据实际工作量,填写分包结算申请表,并提交给负责分包工作的主管部门。

2.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将审核分包结算申请的相关内容,包括分包工作量、材料清单、分包合同等。

审核结果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项目经理。

3. 分包结算会议主管部门组织分包结算会议,项目经理和相关分包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分包工作量、进度、质量等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分包结算的一致意见。

4. 结算审批分包结算会议结束后,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结算审批表,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审批。

审批结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

三、结算方式1. 单价结算单价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单价和施工记录,计算每个分包工作项的金额,然后汇总计算总结算金额。

2. 总价结算总价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和工程量完成情况,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四、结算支付1. 阶段支付阶段支付是指根据工程进度,将分包款项分为若干阶段支付。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在达到约定的工程阶段后,支付该阶段的分包款项。

支付金额按照分包结算结果和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2. 尾款支付尾款支付是指在工程完工后支付最后一笔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分包款项。

支付金额等于分包结算结果减去已支付的款项。

3. 支付凭证及记录为确保分包支付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主管部门应制定支付凭证,并保存支付记录、票据等相关资料。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造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者常务副总经理) 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 3 人且必须为单数。

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份包审查书面记录。

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允许后报公司经营开辟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经营开辟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

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

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

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

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辟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分供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分供管理办法

目录1 总则 (1)2 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2)3 分包分供的前期策划和计划管理 (5)3.1 分包分供的前期策划 (5)3.2 分包计划管理 (5)3.3 物资设备计划管理 (5)4 采购管理的一般规定 (7)4.1 采购小组工作机制 (7)4.2 采购方式 (7)4.3 集中采购管理 (9)4.4 采购管理的要求 (11)4.5 采购合同管理的要求 (12)4.6 云筑集采平台应用 (12)5 分包企业管理 (13)5.1 准入及注册 (13)5.2 分级分类管理 (13)5.3 评价管理 (16)5.4 分包采购 (17)5.5 分包合同管理 (17)5.6 分包进场 (18)5.7 分包现场管理 (18)5.8 分包退场 (18)5.9 分包结算 (18)5.10 分包支付 (19)6 劳务人员管理 (19)6.1 劳务人员管理的一般规定 (19)6.2 劳务人员现场管理 (19)6.3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 (20)6.4 劳务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 (20)7 劳务纠纷处理及权益保护 (21)7.1 劳务纠纷处理 (21)7.2 劳动权益保护 (21)8 物资设备分供企业管理 (22)8.1 登记、注册 (22)8.2 准入 (23)8.3 评价管理 (23)8.4 分级管理 (25)8.5 名册管理 (28)9 物资管理 (28)9.1 物资分类 (28)9.2 物资采购 (29)9.3 物资进场验收 (29)9.4 物资储存管理 (31)9.5 物资出库管理 (32)9.6 物资消耗控制 (33)9.7 物资盘点管理 (33)9.8 物资调拨管理 (34)9.9 废旧物资处理 (34)9.10 周转料具管理 (35)9.11 甲供(控)物资管理 (36)9.12 分包方物资管理 (36)9.13 物资结算与核算管理 (36)9.14 物资支付管理 (37)9.15 物资台账和凭证管理 (37)10 机械设备管理 (38)10.1 机械设备分类 (38)10.2 设备采购(购置及租赁) (39)10.3 设备内部调拨 (39)10.4 分包投入设备的管理 (39)10.5 设备进退场管理 (40)10.6 设备安(拆)管理 (40)10.7 设备使用过程管理 (41)10.8 设备能耗管理 (41)10.9 临水、临电使用管理 (42)10.10 设备减值折旧管理 (42)10.11 设备报废管理 (42)11 报表与资料管理 (43)12 监督与检查 (44)13 附则 (45)附件中建七局有限公司分包分供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分包分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资源整合能力,明确企业分包分供管理的原则、要求、程序及标准,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建股份相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付款制度

工程付款制度

工程付款制度一、总则1. 本工程付款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付款流程,确保工程进度与资金支付相匹配,保护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甲乙双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款项支付活动。

3.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程款项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二、付款条件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应工程进度,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 乙方需提交完整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材料采购发票、劳务分包合同等。

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材料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付款。

三、付款方式1. 本工程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分期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 首期付款:乙方在签订合同并开工后,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首期款项。

3.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按阶段向甲方申请进度款,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4. 竣工款: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四、延迟支付处理1.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利息,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扣留相应的工程款项,直至问题解决。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除支付迟延利息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Microsoft+Word+文档

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Microsoft+Word+文档

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Microsoft Word 文档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随着单位施工管理模式的变化,分包工程款在项目部对外支付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加强分包工程款支付的管理有利于项目部对资金使用做出合理安排,也便于提高资金使用计划性;同时加强分包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也是加强对分包方管理的重要手段。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和局、公司有关规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不包括设备租赁款和材料款的支付;2、支付工程款的依据:2.1 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2。

2 分包方已经完成并符合合同、协议要求和计量支付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2。

3 业主资金到位情况和我方总体资金使用安排计划;2.4 我方代垫代扣的材料费、电费、税费和分包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2.5 分包方的履约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3 工程款支付分借支工程款、月度支付、最终支付、履约保证金退换四种情况:3。

1 借支工程款:借支工程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1。

1 分包方已经完工并符合合同、协议要求和计量支付条件但不到计量时间的;或虽已计量,但业主资金没有到位或没有全部到位(根据我方签订的所有协议在业主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我方没有垫支的义务)的;对于不需业主计量的工程,如各种临建,虽已完工验收但由于种种没有结算或处于已完工待验收状态的;3。

1。

2 分包方信誉较好、履约能力强、在进度、安全、质量方面表现较好;3。

1。

3 如借支预估可以起到促进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目的;3。

1.4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来看,分包方确实有一定投入;3.1。

4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工程部、主管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审批表见附表1;由于是借支的性质,在申请和审批时应考虑到我方垫支的材料费、统供的材料以及分包方的投入情况,原则上应酌情从严控制。

借支的工程款须在审批支付月度工程款时抵扣;3.2 月度工程款的支付:3。

2.1 月度工程款支付的条件:3.2。

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

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

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第一条支付方式1.1 甲方(总承包商)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分包商)支付工程款:1.2 预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前期工作后,甲方将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1.3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月支付,每月的支付额度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

1.4 竣工款: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项。

第二条支付条件2.1 预付款支付条件:乙方必须提交有效的开工报告及预付款保函后方可获得预付款。

2.2 进度款支付条件:乙方需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

2.3 竣工款支付条件:工程必须经过甲方或第三方机构验收,并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第三条支付时间3.1 预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3.2 进度款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3 竣工款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条逾期支付4.1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按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2 若逾期支付时间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直至支付完成。

第五条结算与审计5.1 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5.2 对于存在争议的工程量或质量问题,双方应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为准进行最终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支付延迟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中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7.2 本合同的解释权及争议解决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行。

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规定

欢送阅读工程分包商和资料供应商付款管理方法一、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工程分包商和资料供应商的付款管理,防备资秋风险和效益流失,提升经济效益,特拟订本方法;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向企业所承建的全部装饰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全部为工程工程供应局部建筑资料或建筑构造件等产品的单位或组织;第三条:分包商是指分包企业全部装饰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工程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供应劳务的施工单位或组织。

第四条:有关文件二、供应商的付款管理:第五条:供应商的付款管理合用于合同条款下大额资料采买。

小额零星采买可不受此限制,但一定有查收单,出库领用单,或经办人,证明人,领用人在发票上署名并经工程经理署名,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核销。

第六条:供应商的预支条件已经签署?物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两方商定了预支条款及金额。

1、经采买人员署名,并经工程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的付款凭据〔如经领导审批的供应商收条或经领导审批的付款申请加供应商收条〕;2、除了加工定做的产品及紧缺物质资料外,一般不付给供应商预支购货款。

第七条:供应商的中间付款条件:1、?物财产品购销合同?中有中间结算及付款的商定;2、供应商已按合同条款规定准时供应资料给我方并已供应了资料物质的清单;3、我单位采买保存人员已供应资料查收单,检测报告;4、有采买员署名、工程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的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条〕。

第八条:供应商的最后付款条件:1、供应商已执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并供应了相应的发票;2、我单位采买保存人员已供应最后的完好资料物质查收单,检测报告;3、财务部与资料采买员清理、查对付给供应商预支款项状况;4、有经办人员〔资料员〕署名并经工程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的最后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条〕。

三、分包商的付款管理第九条;与分包商劳务合同签署后,分包商现场人员应与工程经理部有关人员会面对接,工程经理部有关部门在有关文件报表中,对同一分包商的单位名称应一致,并与合同中的分包商名称相一致。

第十条:财务部门付款时,应将付给分包商的工程款汇入合同中规定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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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为明确规范分包工程付款程序,根据等有关规定,现制订本项目部分包工程付款管理办法,望项目部所属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工程量计量
1、对分包方提交的工程量,由项目生产负责牵头组织,技质、
经营参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盘点、计量、中间验收、验收、
签字确认。

2、超出设计图(含设计变更)范围的已完工程量,未经过有关方面签证、确认并追加工程结算款的,暂缓计量。

3、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对分包方提交的施工进度工程量,应该进行定量、定性评价,明确签署意见。

5、对分包队的付款应以合同为准,由经营控制付款进度及比例,
二、付款
1、分包工程按合同规定,一律无工程预付款。

2、分包方无施工图的,或虽有预算,但没有工程量计算式与编制说明的,将拒收预算,不得计算付款。

3、分包方进度付款计算。

应按经过盘点、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编报《工程施工进度预算》一式二份,在每月25日前报送项目部经营科。

对分包工程结算必须附有工程结算书。

4、分包方进度付款计算必须经过预算两人以上审核、复核,结算未经过审计的,拨款不得超过预算初审额的80%
5、工程完工后,项目经营部门应及时结算分包价款,报财务挂帐,财务以此作为付款依据。

三、应抵扣费用
1、由项目部先行垫付的以及各项应扣除费用,诸如甲供料款、已缴纳电费、各种罚款收费等,财务科可按有关单据及相应比例,从当月应付分包款中扣除。

2、有关部门应及时将相关单据,须提交部经营科备案并报财务科挂帐,以便在最终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时,从分包结算总价款中统一扣除。

3、由于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甲供料款结算时,可暂按经营科测定的甲供材占预算的百分比扣除甲供料款,进度付款以80%为上限。

达到80%的,则须全部扣除实发的料款。

4、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按合同条款办理。

四、延缓或停止付款
1、没有签订合同的,或未开工的工程,不得付款。

2、对所完成工程量,没有经过盘点、计量、确认的,不得付款。

3、对未能按本通知要求期限报送《施工图预算》的分包方,又无任何正当理由的,将延缓该分包方的付款。

4、未结清当月领用的甲供工程材料款、转帐及各种应扣除费用之前,延缓付款。

五、付款
《分包工程进度款结算单》须经双方各部门汇签、盖章后,必须经过项目部经理签字后,财务方可付款。

六、零星项目的付款:
1、分包方在接受项目部要求,承担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时,应先行订立补充合同,明确零星项目的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2、分包方应在完成零星项目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机械台班数量和租赁价格、使用材料等办理签证。

3、未签证的一律不得结算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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