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标准JGJ125-99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的异议
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的异议第一篇: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的异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的异议《桩基检测技术规范》第7.3.1规定:钻机设备安装必须周正、稳固、底座水平,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得发生倾斜、移位,钻芯垂直偏差不得大于0.5%《;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范》第5.0.2规定:芯样钻取应当避开主钢筋、预埋件和管线,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5.0.8规定:钻芯后所留空洞应当及时进行修补等等。
本案桩基检测公司由于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等问题,在采用钻芯法检测桩基质量并取芯过程中无法严格按照《桩基检测技术规范》第7.3.1规定进行垂直取芯,钻芯垂直偏差严重超过国家技术规范严格规定的不得大于0.5%,所有的芯样钻取都是钻芯至钢筋,偏出桩身后终孔,而且很多芯样都把主钢筋都钻取出来(详见芯样照片)。
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应当不可能会钻芯至钢筋,偏出桩身后终孔,应当是严格垂直取样。
根据建筑力学可以分析,垂直方向芯样的抗压强度肯定大于倾斜方向芯样。
另外,国家技术规范规定,检测单位在取芯后所留空洞应当及时进行修补,而本案被抽检的桩基取芯后没有及时修补,现已被泥沙填满成为废桩。
由于检测单位在芯样钻取过程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规范操作,所得出的所谓的检测结论必然缺乏科学性,是不真实的。
因此,本案的检测报告由于缺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依法不能作为桩基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据。
第二篇: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神质鉴字2004(06)号鉴定工程名称:北街中心派出所办公窑洞委托鉴定单位:神木县公安局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神木县公安局:根据你单位2004年11月10日的委托,我站汇同神木县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北街中心派出所等有关人员,对北街中心派出所办公窑洞进行了现场鉴定,在详细调查基础上,检测了该建筑物的裂缝情况,根据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标准条文,现将鉴定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神木县北街派出所办公窑洞位于神木县城关法庭北侧,为二层砖混结构窑洞,共26孔,基础为毛石条形基础,石灰砂浆砖砌体,修建于60年代,2003年对窑洞进行了二次装修。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4•【字号】市政办[2009]116号•【施行日期】2009.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9〕116号)龙胜、恭城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桂林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桂林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惠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自治区建设厅根据工作安排,确定龙胜、恭城两县为今年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
为顺利完成试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两县农村危房的基本情况按照《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等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指:存在结构失稳、地基不均匀沉降、墙体和屋面倒塌等重大安全隐患;建于地质断裂带、山体坍塌、泥石流易发等灾害不稳定区域;或者其他残破、不御寒冷和风雨、已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房。
据自治区建设厅农村危房调查的初步统计反映,龙胜县危房12560户(其中,茅草树皮房2790户),危房总面积32.28万平方米;恭城县危房5591户,危房总面积27.39万平方米。
这些危房结构多数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竹木结构和泥土结构等,少数为砖混结构。
由于结构不合理、整体刚度不强和房屋年久失修,再加上日晒雨淋、冰雪侵蚀等原因,致使房屋主体结构受损,墙体倾斜,梁、柱、屋架腐朽,屋面、墙体漏水、渗水等损坏,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改造。
二、基本原则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抗震保安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实施村镇房屋“穿衣戴帽”工程结合起来;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试点、实施“农事村办”结合起来。
危房鉴定标准
危房鉴定标准危房是指因建筑物老化、质量不合格、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危房的存在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对危房的鉴定标准十分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危房鉴定的标准及相关内容。
首先,危房的结构安全是鉴定的重点之一。
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是指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基础、墙体、屋面、楼梯等构件的安全性能。
在鉴定危房时,需要对建筑物的结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结构的稳定性、承重能力、裂缝情况等方面。
如果建筑物的结构存在明显的损坏、变形、裂缝等情况,就需要对其进行鉴定为危房。
其次,危房的使用安全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使用安全包括建筑物的电气安全、消防安全、排水安全等方面。
在鉴定危房时,需要对建筑物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也需要对其进行鉴定为危房。
另外,危房的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在鉴定危房时,需要对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卫生情况、供水供电供气等卫生设施进行检查,如果存在环境卫生不达标、卫生设施不完善等情况,也需要对其进行鉴定为危房。
最后,危房的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年限和维护情况。
建筑物的年限和维护情况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在鉴定危房时,需要对建筑物的年限和维护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建筑物年限较长、维护不到位,也需要对其进行鉴定为危房。
综上所述,危房鉴定标准涉及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年限和维护情况等方面。
只有全面、准确地进行鉴定,才能确保危房的及时发现和处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危房鉴定标准有更深入的了解,加强对危房的监测和管理,为人们的生活安全保驾护航。
危房的鉴定标准
危房的鉴定标准危房是指因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使用年限等原因,存在倒塌、坍塌、严重开裂、倾斜等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房屋。
对于危房的鉴定,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介绍危房的鉴定标准。
首先,危房的鉴定标准包括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使用年限等多个方面。
在鉴定建筑结构时,需要考虑房屋的承重墙、梁柱等结构是否存在破损、变形、开裂等情况,以及房屋的整体稳定性。
在鉴定建筑材料时,需要考虑房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老化、腐蚀等情况。
在鉴定使用年限时,需要考虑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否已经超过规定标准,以及房屋的维修情况等。
其次,危房的鉴定标准还包括对房屋周边环境的考察。
周边环境的因素可能会对房屋的安全性产生影响,例如地基情况、地质条件、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
因此,在进行危房鉴定时,需要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
另外,危房的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危房鉴定标准,因此在进行危房鉴定时,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危房的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专业人员的参与。
危房的鉴定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对房屋的结构、材料、使用年限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从而得出准确的鉴定结果。
综上所述,危房的鉴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使用年限、周边环境、法律法规和专业人员的参与等。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方面,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才能得出准确、可靠的危房鉴定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房鉴定等级
危房鉴定等级第一篇:危房鉴定等级危房鉴定等级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危房鉴定等级。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险构件鉴定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地基、基础1.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1.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1.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2.1 柱、墙2.1.1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1.3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二、公共建二、高层建>及文物保护建>。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是指承重构>;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鉴定2.1 危险构>是指构>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1 地基、基础2.3.1 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邻建>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
2.4.1 柱、墙2.4.1.1 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 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落。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 99 )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 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o—计算跨度;h—计算咼度; n—构件数; ndc—危险柱数; ndw—危险墙段数; ndmb—危险主梁数;n 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 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卩a—房屋A级的隶属度;卩B—房屋B级的隶属度;卩C—房屋C级的隶属度;卩D—房屋D级的隶属度;卩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卩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卩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卩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卩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卩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卩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卩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卩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卩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卩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卩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卩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卩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卩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卩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丫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P —斜率。
2.2 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a 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 鉴定程序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标准简介:根据建设部建标[1991)41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2.增加了符号、代号一章;3.增加了鉴定程序和评定方法;4.增加了钢结构构件鉴定;5.增加了附录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以模糊集为理沦基础,建立了分层综合评判模式等。
本标准由建设部房地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是: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号;邮政编码400015)本标准参加单位是: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是:陈慧芳、戚正廷赵为民、斯子芳、周云、张能杰1、总则1.o.1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o.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o.3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计算跨度;0--------h——计算高度;n——构件数;——危险柱数;ndc--危险墙段数ndwb——危险主梁数ndmb-危险次梁数ndsb——危险板数;nds——柱数;ncn——主梁数;mbn--次梁数;sb——墙段数;nw-板数;ns——危险构件数nd——屋架榀数;nrt--危险屋架榀数;ndrt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p——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sdmP。
浙江省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检查和加固技术指南
浙江省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检查与加固技术指南2014年11月前言为规范既有房屋安全检查与加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本技术指南。
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检查分类;3安全检查;4安全鉴定;5结构加固设计;6加固施工及验收。
本技术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结构与岩土工程研究室,《浙江省既有建筑安全检查与加固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xwliu@。
本指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要起草人:刘兴旺施祖元姚昭晖丁智潮周永明王建民李宏伟蒋军程勤功马少俊陈萍主要审查人:益德清丁龙章干钢毛义华叶军献寿欢林赵宇宏周茂新姜天鹤蔡伟忠单玉川徐和财李萍目录前言1总则 (1)2检查分类 (2)3安全检查 (3)4安全鉴定 (11)5结构加固设计 (14)5.1一般规定 (14)5.2设计计算原则 (17)5.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 (19)5.4多层砌体房屋加固 (21)5.5多层及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加固 (22)5.6单层及多层钢结构房屋加固 (23)5.7单层厂房和空旷房屋加固 (24)6加固施工及验收 (25)6.1施工 (25)6.2质量检验与验收 (27)附录1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检查登记表 (32)附录2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检查和加固主要相关标准依据 (34)1 总则1.0.1为了指导和规范浙江省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检查和加固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危险房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内竣工投入使用两年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其他建筑可参照执行。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题库.doc
2011年《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11年版)题库(一)单选题(每题1分)1、下列关于危险房屋的定义,正确的是(D )[JGJ 125-99 5.1.1条] (A)危险房屋就是含有危险构件的房屋。
(B)危险房屋为结构受到一定程度损坏,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能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不需要进行加固的房屋。
(C)危险房屋为结构受到一定程度损坏,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能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但是需要进行加固的房屋。
(D)危险房屋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A )[JGJ 125-99 3.1.1条](A)受理委托—初始调查—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处理建议—出具报告(B)初始调查—受理委托—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处理建议—出具报告(C)受理委托—初始调查—检测验算—处理建议—鉴定评级—出具报告(D)初始调查—受理委托—检测验算—处理建议—鉴定评级—出具报告3、危房以____为鉴定单位,按____进行计量。
(C)[JGJ 125-99 5.1.3条](A)房屋各组成部分,建筑面积(B)房屋各组成部分,使用面积(C)幢, 建筑面积(D)幢,使用面积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中,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测定____,推定____,或直接检测____。
(B )[JGJ 125-99 4.3.2条](A)砌体强度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体强度(B)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体强度砌体强度(C)砌体强度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D)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体强度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5、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分为四等级。
(B)[JGJ 125-99 3.2.3条](A)a u b u c u d u(B) a b c d (C) A B C D (D)A u B u C u D u 6、在房屋危险性综合评判中,对地基基础或上部承重结构评判为d级时,则整幢房屋应评定为。
危房的鉴定标准
危房的鉴定标准危房是指因受自然灾害、设计、施工、材料、使用年限等原因,存在倒塌、垮塌、倾斜、开裂、变形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对于危房的鉴定,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来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危房,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下面将介绍危房的鉴定标准。
首先,危房的鉴定需要考虑房屋的结构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指房屋结构是否牢固、稳定,能够承受自然灾害和外部压力的能力。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房屋的基础、墙体、屋顶、梁柱等结构部位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存在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
其次,危房的鉴定还需考虑房屋的使用安全性。
使用安全性是指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气设施是否合格、排水系统是否通畅、防火设施是否完善等。
在鉴定中,需要对房屋的电路、管道、设备等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老化、漏水、短路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此外,危房的鉴定还需要考虑房屋的环境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是指房屋所处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土壤条件是否稳定、周边建筑物是否存在倾斜、水文地质条件是否合理等。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房屋周边的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判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水灾、火灾等风险,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
最后,危房的鉴定还需要考虑房屋的历史安全性。
历史安全性是指房屋的设计、施工、使用年限等历史记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房屋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施工质量问题、使用年限超限等情况。
在鉴定中,需要对房屋的相关历史档案进行查阅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据此作出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危房的鉴定需要综合考虑结构安全性、使用安全性、环境安全性和历史安全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判断。
只有在明确了危房的鉴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才能准确、科学地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危房,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o—计算跨度;h—计算高度;n—构件数;ndc—危险柱数;ndw—危险墙段数;ndmb—危险主梁数;n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ρ—斜率。
2.2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鉴定程序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建房[2013]1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建房〔2013〕10号)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将《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危房鉴定工作统一由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请各地根据排查情况,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1: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第一条全省各地区危房自查工作已经结束,为保障我省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尽快尽早安置百姓正常生活,按照国务院关于危改房的统一部署及省政府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指导意见。
鉴定工作由省里统一安排,全面检测,以确保申报鉴定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申报为D级的建筑排查鉴定工作。
第三条本次排查鉴定主要对安全性(危险性)进行排查鉴定。
第四条排查结论及相关资料、鉴定报告应统一存档备案。
第五条以下建筑可重点排查并优先安排鉴定工作:1.老旧房屋,反映有险情的,特别是接近或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的;2.违章违规建造;3.改变使用用途、加层或拆改结构、增加荷载的房屋;4.缺少勘察、设计或工程验收文件的;5.原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第六条下列房屋一般可直接鉴定为D级:1.碱土(碱土与石头)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房屋;2.木柱、灰条内填塞草泥作为主要受力结构的房屋;3.碱土做顶,用黄泥做砌筑胶结材料的砖房;4.土坯墙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房屋;5.砖瓦结构房屋建设年代久,多处出现结构裂缝,冻胀变形严重,屋架与承重墙体交界点多发腐烂现象,房屋整体有较明显倾斜。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4.3. 房屋隶属度
隶属度
µ
A, C, B, D
计算
变化范围 0~0.6 0~0.6 0~0.6 0~0.6
计算公式 max[min(0.3, µ af ), min(0.6, µ as ), min(0.1, µ aes )] max[min(0.3, µ bf ), min(0.6, µ bs ) ,min(0.1, µ bes )] max[min(0.3, µ cf ), min(0.6,
3.房屋危险性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 3.1 危险房屋 危险房屋—房屋主体骨架结构或承力结构,因结构严重损坏,或因 使用性质改变导致作用效应显著增大,其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达不到安全 使用的最低要求时,该房屋称之为危险房屋。 3.2 房屋危险性分级 三个层次:房屋,组成部分,构件
A级—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无危险点。 级 B级—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构件处在危险状态,但对主体结构影 级 房 屋 响很小。 C级—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险。 级 D级—严重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级 组 成 部 份 a级—无危险点 级 b级—有危险点 级 c级—局部危险 级 d级—整体危险 级
适用范围
P =0% P≤5% 5%< P <30% P≥30% P≤5% 5%< P <30% 30%≤P≤100% P≤30% 30%< P <100% P = 100%
aµbµcµd
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等级abcd与原危险构件所占百分数直接相关,本 标准采用隶属函数µ = f ( p ) 表示,0≤ µ ≤1, µ 值越大表示隶属某级的可能 性越大, 若相应于 µ =1的 abcd级四个标准点认定为p=0%、0%<p<5%、 30%和100%,那么,中间状态按模糊(Fuzzy)数学原理,可近似采用最 简单的线性关系表示。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第一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7.1土墙2.7.1.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2.7.1.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混合墙、乱石墙2.7.2.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危险房屋鉴定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储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b.周围环境的影响;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危险范围的判定3.6.1整幢危房3.6.1.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完整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标准简介:根据建设部建标[1991)41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2.增加了符号、代号一章;3.增加了鉴定程序和评定方法;4.增加了钢结构构件鉴定;5.增加了附录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以模糊集为理沦基础,建立了分层综合评判模式等。
本标准由建设部房地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是: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号;邮政编码400015)本标准参加单位是: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是:陈慧芳、戚正廷赵为民、斯子芳、周云、张能杰1、总则1.o.1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o.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o.3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计算跨度;0--------h——计算高度;n——构件数;——危险柱数;ndc--危险墙段数ndwb——危险主梁数ndmb-危险次梁数ndsb——危险板数;nds——柱数;ncn——主梁数;mbn--次梁数;sb——墙段数;nw-板数;ns——危险构件数nd——屋架榀数;nrt--危险屋架榀数;ndrt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p——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sdmP。
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
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模板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2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建设程序和危房认定标准一、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建设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三最两就”原则,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的质量安全要求,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技术标准。
C级危房改造只能进行加固改造,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D 级危房应加固,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不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拆除重建。
农村危房改造应在当地住建部门统筹组织协调下实施,具体程序参照以下内容进行:(一)依据扶贫、民政、残联提供4类重点对象名单进行房屋危险等级认定;(二)入户进行安全性核查;(三)加固(重建)方案初定、评定和确定;(四)加固(重建)施工协议签订;(五)加固(重建)施工;(六)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现场检查确认(整改)记录;(七)工程质量初步验收确认记录(整改);(八)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危房改造农户签字认可。
— 3 —二、危房认定标准危房认定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环节,各地应加强危房认定技术队伍的培训和指导,避免认定过程中出现提高或降低危房等级的情况。
房屋危险等级认定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等技术标准进行,根据影响房屋安全性的重要程度依次按地基、基础是否稳固,上部结构体系结点受力科学合理,抗震构造措施是否合理,竖向承重构件、水平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是否破损等情况进行判别。
A、B级房屋原则上为地基基础稳固,上部结构体系传力明确,抗震构造措施合理,承重构件或非承重构件基本完好的房屋,没有损坏基本完好或轻微破损轻度危险,可不修理继续使用或局部小修;C级危房原则上为地基基础基本稳固,上部结构体系传力不明确,抗震构造措施不全,承重构件或非承重构件局部受损,中度危险,原则上必须加固与修复;D级危房原则上为地基基础明显不稳固,或地基基础基本稳固、上部结构体系传力不明确,抗震构造措施缺失,承重构件或非承重构件严重受损,严重危险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当具有加固维修价值、且技术上可以保证安全的,也可以采用加固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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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
4.2.1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包括地基和基础两 部分。
地基:建筑物底下起承载作用的土或岩石, 天然的。 基础:人工建造的设施,是上部荷载与地 基的连接部分
基础分类
按材料分 砖基础,毛石基础,灰土基础,灰浆碎砖三合土 基础,砼基础,钢筋砼基础 按构造类型分 1、条型基础(长度远大于宽度的基础); 2、独立基础; 3、联合基础(包括柱下条基,柱下十字交基础,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
2.2 代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 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 级; 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Fd--非危险构件; Td--危险构件。
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受理委托
3.1
初始调查
祥细查勘
鉴定程序
检测验算
鉴定评级
处理建议
出具鉴定报告
资料归档
因温度应力而产生的裂缝
1、斜裂缝:产生在顶层两端,严重的可能会往下2-3层发展 特征:呈正八字形,裂缝一般为中间大,两端小,有时也 有可能是一端大,一端小;当墙上有窗洞口时,裂缝沿窗 洞口对角方向裂开 2、水平裂缝:多发生在顶层圈梁下,砌体与钢筋砼构件粘 接应力破坏,产生水平裂缝,在角部产生包角裂缝 3、竖向裂缝:①多因纵向收缩引起,缝宽变化不大 ②在L型房屋的转角处 是温度应力集中区域 且双向墙体互为约束,导致在横墙和纵横上产生斜向裂缝 和垂直裂缝 此类裂缝与建筑物的横向变形有关,与纵向变形无关
水平裂缝 部位:窗面墙的上下对角处成对出现
特征:沉降大的一边裂缝在下,沉降小的 一边裂缝在上
原因:由于地基沉降量大,沉降单元上部 受到阻力,使窗间墙受到较大的水平剪力, 而产生上下位置的水平裂缝。
砌体结构的特点
1、抗压强度较好,抗弯、抗拉性能较差 2、材料来源方便 3、施工工艺简单 4、保温、隔热、耐火及化学稳定性较好 适用范围:墙、柱、基础
按受力性能分
1、由刚性材料制作的基础;刚性 材料一般指抗压强度高,而抗 拉、抗剪强度低的材料。如砖、 石、混凝土等。 从受力和结力角度考虑,由于土壤 单位面积的承载力小,上部结 构通过基础将其荷载传递给地 基时,只有将基础底面积不断 扩大,才能适应地基受力的要 求,上部结构在基础结压力是 沿一定角度分布的,这个角度 称为刚性角。 砖石砌体基础又控制在26°—32° 之间,砼基础控制在45°以内
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影剧院、体育馆和高层建筑等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一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级 三级
很严重
严重 不严重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次要建筑
危险房屋的定义
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 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 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险房屋形成原因
3.2评定方法
构件危险性鉴定 (危险构件Td 、非危险构件Fd) ↓ 房屋组成部分的危险性鉴定 (3个组成部分 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 结构 4个级别a无危险点b有危险点c局部危险d整体危险) ↓ 房屋危险性鉴定 A、B、C、D
4 构件危险性鉴定
4.1 一般规定 4.1.1危险构件是指其承载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 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4.1.2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2)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度为 一构件; 3)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构件。 2 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 为一构件。 3 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构件。 4 梁、檩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 构件。 5 板: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预制板以 一块为一构件。 6 屋架、桁架等:以一榀为一构件。
1、先天不足:设计考虑不周全,结构不合理, 构造存在缺陷 2、施工质量差:违反程序,赶进度,抢时间, 材料不过关 3、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 4、人为因素:使用不当、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 构,盲目加大房屋荷载 5、自然灾害:火灾、水灾、雪灾等 6、因毗邻建筑而产生的:如打桩、爆破等 7、房屋的自然老化
4、2、4、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 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 向。 一般来说,判定建筑物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 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 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天 时,可以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墙体裂缝
斜裂缝 部位:一般位于房屋底层,严重的可发展至第二-三层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 (2004年版)
总则
1.0.1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 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 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0.3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 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 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因承载力不足而引起的裂缝
以砖砌体为例研究其破坏特征,通过试验发现,砖砌体受压 构件从加载受力起到破坏大致经历如图10.1.1的三个阶段: 从加载开始到个别砖块上出现初始裂缝为止是第Ⅰ阶 段;出现初始裂缝时的荷载约为破坏荷载的0.5~0.7倍,其 特点是:荷载不增加,裂缝也不会继续扩展,裂缝仅仅是 单砖裂缝。若继续加载,砌体进入第Ⅱ阶段,其特点是: 荷载增加,原有裂缝不断开展,单砖裂缝贯通形成穿过几 皮砖的竖向裂缝,同时有新的裂缝出现,若不继续加载, 裂缝也会缓慢发展。当荷载达到破坏荷载的0.8~0.9倍时, 砌体进入第Ⅲ阶段,此时荷载增加不多,裂缝也会迅速发 展,砌体被通长裂缝分割为若干个半砖小立柱,由于小立 柱受力极不均匀,最终砖砌体会因小立柱的失稳而破坏。
2、柔性基础:材料采用钢筋砼,适用于地基 比较软,上部结构荷载比较大的建筑。
基础的埋置深度
定义:从室外设计地面至基础底面和垂直距离。大于 4m的称为深基础,小于4m的称为浅基础。 影响基础埋置深度的因素:建筑物上部荷载的大小,地 基土质的好坏,地下水位的高低,土壤冰冻的深 度以 及新旧建筑物的相邻关系等。基础应埋置在地下水位以 上,当小覆埋在地面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 中绶动。 经验:a、地基土好时,尽量浅埋,可以降低造价; b、高层建筑,一般基础埋深大于它高度的1/10 c、山坡上的房子,有抗滑要求,应打深桩; d、相邻建筑物不能太近。
砌体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的主要内容
承载能力 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砂浆强度 构造与连接 裂缝和变形
影响砌体抗压强度的主要 因素
1、砂浆强度的影响:砂浆的强度等级越高,其横 向变形越小,砌块在砌体中受到的不利影响越小。
2、块材尺寸及强度等级的影响:块材高度加厚长 度加大,可减少灰缝数量,增加砌体的整体性, 其抗压、抗弯、抗剪性能提高 3、砂浆和易性的影响:既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又 具有较好的密实性 4、砌筑质量的影响:砂浆层要饱满均匀,其饱满 度≥80%,砂浆铺砌厚度10-12mm。
砌体结构构件裂缝与变形
砖混结构的房屋受损时,首先以墙体开裂的 形式出现,砌体裂缝的产生,不仅影响到 房屋的外观,也危及到房屋的安全,砌体 结构常见的裂缝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 产生的: (一)、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 (二)、因温度应力而产生的裂缝 (三)、因承载力不足而引起的裂缝
因温度应力而产生的裂缝
1、受理委托:委托人填写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确定鉴 定的目的、内容 2、初始调查:熟悉房屋设计图纸及施工资料,了解房屋 历史,到现场进行初步查勘现状如何 3、详细查勘:对房屋结构查勘。如结构布置、形式、细 部尺寸、连接构造、变形裂缝等情况详细调查; 4、检测验算:材料性能检测分析、计算 5、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结果进行全面 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性等级(鉴定结论) 6、处理意见:提出原则性的处理意见 7、出具报告:按JGJ125-99格式
相邻建筑基础埋深
1、当原有建筑物层数较 少,荷载较小且土质 较好时 △H/L取1 2、其他情况取△H/L< 0.5--1
4.2.2地基基础应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 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 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竖向裂缝 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 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 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条件。 2、作用:分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系叫房屋结构。它是建筑物的骨架,是房屋赖以存在的主要
直接作用:施加在建筑结构上的荷载。 间接作用:引起房屋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
3、建筑结构的分类 按房屋承重主要结构所用的材料可分为六类: 钢结构 钢筋砼结构 钢、钢筋砼结构 混合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结构 按承重结构类型也可分为六类 混合结构 框架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 筒体结构 大 跨结构(拱结构、桁架结构以及网架、薄壳、折板等空间结构形式) 4、对房屋结构构件的基本要求 强度要够:保证房屋不致因空间变形过大而倒塌。构件承载:受拉不断 受 压不碎 受剪不断 受弯不折 受扭不断 刚度要够:结构构件在受到外荷载时抵抗变形的能力。 稳定性要好 如屋架之间的支撑 耐久性要好
房屋的定义
是指人们在其内部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 动的建筑物。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工业建筑、 农业建筑、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又可分为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房屋的组成
地基基础 承重结构 围护结构
基础、墙、柱、梁、楼板、楼梯、屋盖、门、 窗
房屋结构
1、定义:在房屋建筑中,由构件组成的能承受作用的体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指在高温、高 湿、强震、腐蚀等特殊环境下的工 业与民用建筑。 偶然作用指天灾(地震、泥石流、 洪水、风暴、雪灾等不可抗力)、 人祸(火灾、震动、碰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