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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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月
前言
为规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证所出具的体检结果科学、准确、可信和公正,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以满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社会的需求,提高我院的技术服务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188-2007)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 >,结合我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人康体检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作的准则和依据,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准确性、公正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方针
诚信科学公正高效
诚信——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科学——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公正——公开公正的服务准则。
高效——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
质量目标
创建设机构科学、管理规、设备先进、技术优良、工作高效、服务优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结果报告合格率大于98%,检查结果按时报告率大于9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公正性承诺
任何人员不得干预体检部工作的公正进行。
体检部员工应对任何影响健康检查结果判断的包括不正当的商业、财务上的和其它如行政上的不良压力或利诱进行抵制。
体检部秉公检测、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方法进行,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准确、有效。
对所有受检查者均持科学、公正、诚信态度,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体检部对所有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查结果与结论,受检查者的隐私信息资料等有严格要求的义务,未经同意和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未经客户同意,体检部工作人员决不对客户提供的方法、材料及有损客户秘密的信息、关键数据或事件等对外提供或发布,不使用有损客户利益的方法、数据或图表等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严格保护客户的信息和所有权。
体检部负责检测工作的员工不得介入被测样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等工作。
体检部保证检查质量和服务质量。
体检部维护检查结果的公正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体检部接受客户和有关方面的监督,对违反公正性措施、造成损害客户和单位利益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1目的
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管理,规职业健康检查,做出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公正的检查结果,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程序。
2 适用围
适用于经省卫生厅批准的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3职责
(1)由体检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受理。
(2)检查医师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开具《检查项目申请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提供客观、真实的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3)主检医师将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查,作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4工作程序
受理(单位提供体检人员的职业史)
(1)体检的受理
由职业健康检查的主检医师受理单位或个人的职业健康检查,按要求填写
《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确定检查容,发放职业健康检查表,和客户预约好体检时间,并告知客户应作好的各项准备工作。
(2)体检前的准备
2.1 由被检单位联系或受检单位通知,确定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到达体检地点后由有关专业人员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以及粘贴体检人员复印件、相片。如单位、、性别、出生日期、工种、接害工龄、总工龄、婚姻状况、毒害种类和名称、职业史、既往病史和填表日期。
2.2 按年份对申请单位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登记容包括:单位、名称、编号、、性别、年龄、检查容。
(3)检查阶段
3.1 以上程序完成以后,由受检者带职业健康体检表到相关科室体检。在体检项目完毕后,将表交回填表处。
3.2 体检表的各项容及各项检查结果用医学术语客观、真实、规的描述或记录。检查医生签名,注明检查日期。
(4)健康评价阶段
4.1 主检医生负责收集、整理受检者的所有检查、检测结果报告,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临床症状、体征、影像、实验、功能检查结果,按照《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综合分析判断,作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如对某项检查结果有质疑时,要求相应的检查医师复查;对有异常者告知业主到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
4.2 用人单位集体申请体检,由主检医师编制《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主检医生签名,注明日期。
4.3《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由体检科打印后(一式四份)→主检医生校对复核后签名→体检中心审核签名→签发人签名→体检中心盖章→发放到用人单位。
4.4 就业前体检和个人申请职业性体检者,主检医生作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并进行登记,再交体检科审核、盖章。
4.5 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通知受查单位,同时报告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4.6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5)体检资料的管理
5.1 用人单位集体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表》交用人单位保存,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2 劳动者个人申请体检者,《职业健康检查表》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保存。
5.3 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书面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
5.4 其他体检资料交体检办保存。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
5.2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