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请假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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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超市请假考勤制度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考勤制度。适用范围(超市各门店、行政部门)
一、考勤规则: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2次-4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人事部。
2.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2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保留此标记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罚1元、二分钟2元、三分钟3元……以此类推,一次未打卡罚款10元,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处理。
4.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三天以上着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5. 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员工不许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二、请假规则:
1.超市员工请假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请假条写好,领导签好字交人事部入档,领导不签字着,人事部拒收。
2.管理人员请假需向门店店长请假,请假条写好,领导签好字交人事部入档,领导不签字着,人事部拒收。
3.门店店长请假需向直属领导请假,请假条写好,领导签好字交人事部入档,领导不签字着,人事部拒收。
三、请假权责:
1.超市员工3天以下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7天之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店长审批,10天以上必须由直属领导审批,但必须要有下属负责人书面报告。
2. 部门经理门店店长请假,由直属领导审批,必须安排好本部门工作或指定代理人后请假才有效
3.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做好工资表方可交财务发放工资。
四、考勤、请假程序: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历休假证明,报店内管理人员与人事部。
2. 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历休假证明。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岗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上报负责人,得以安排才有效。
(三) 公假
1. 公司给与员工休息俩天,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3.请假三天以内公休假俩天照给,请假四天以上者公休假取消,以事假处理。
五、以下不作请假考勤管理:
1、任何人员不许电话请假、口头代信请假,在外公差因假期无法按时到岗,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部门领导与人事部。
2、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六、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当中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