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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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主任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二、副主任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三、主管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管护师任职资格.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2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4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力,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力后从事护师工作4年以上.四、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年通过全国考试或市级评审取得初级师级资格证.五、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4、较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护理人员资质标准一、病区责任护士资质标准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3年,具备一定临床护理经验的护士担任.4、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具备责任护士技术能力要求.二、主班护士资质标准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 、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担任.4 、具备主班护士技术能力要求.三、早班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 、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具备独立完成早班工作任务能力,具备早班技术能力要求.四、治疗班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具备治疗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五、中、夜班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具备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各级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一、病区护士长技术能力要求1、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执行力,以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2、分管病区的护理人员三基水平,平均达标≥80分.3、掌握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病区工作流程、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健康教育内容及专科新业务、新技术.4、掌握常用护理急救技术,熟悉抢救程序、抢救药品和抢救仪器的使用;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能力.5、掌握院感相关知识、消毒隔离原则及技术操作规程.6、熟练掌握昏迷、瘫痪、疑难病症及监护病人的护理计划和预见性护理措施.7、能承担护理专业的临床及课堂教学.8、能指导下级医院的护理业务,能承担下级医院护理人员的进修和培训.9、具备撰写护理论文的学术水平和指导本专业护士撰写论文的能力.护士长或科室每年须发表交流论文1-2篇,10、具备开展护理科研能力.科内每3年获批院内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或科研项目1项,护士长本人任职期内应主持院级科研项目或院内新技术、新业务1项.二、病区责任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责任组组长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具备丰富的专科治疗护理知识和主动工作能力.2对本组责任护士的各项工作具备指导、培训的能力,对年轻护士做到传、帮、带.3熟练掌握经管病人的“十知道”.4检查、督促责任护士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的落实.5准确执行医嘱,合理安排病人的治疗计划和护理措施,负责病人的治疗工作落实效果.6熟练掌握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协调指挥现场抢救.7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报告护士长和上级医生,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8能掌握分级护理要求,负责病人的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9能落实病人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主动检查责任护士健康宣教落实情况.10具备及时、准确书写护理病历的能力.11具备良好的护患沟通技巧,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2、责任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责任护士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注册.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较好地与病人、家属、同事进行沟通.3着装规范,落实“五主动”,对病人热情、周到、无投诉,遵守院规院纪,无迟到、早退,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协作精神强.5熟练掌握专科护理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按照专科护理质量标准全面落实病人的护理措施.6能掌握各项基础护理操作规程,并正确运用.7能够在责任组组长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管病人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8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正确执行医嘱.9熟练掌握经管病人的“十知道”包括经管病人的床号、姓名、年龄、诊断、治疗、护理、饮食、心理、家庭情况、费用.10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熟悉专科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和流程.11能够按规范认真书写护理文书,真实客观地反映病人的病情.12主动巡视观察病人的病情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对病人进行心理护理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教.1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14 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三、主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担任.3、熟练掌握病人入、出院、转科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4、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医嘱制度,正确处理各种长期、临时医嘱.5、了解病区病员动态,合理安排床位,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系统.6、熟练掌握收费政策,做到合理收费,无不合理费用投诉发生.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8、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四、早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熟练掌握无菌技术操作,准确配制静脉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3、了解专科常用药物作用及配伍禁忌.4、能够保持治疗室整洁,药品、各类物品归类放置.5、及时巡视病房,具备独立完成中午病人的治疗及接待新病人能力.6、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正确执行医嘱,与各班交班符合交接班制度要求.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8、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五、治疗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作精神强.3、熟练掌握无菌技术操作,准确配制静脉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4、了解专科常用药物作用及配伍禁忌.5、能够保持治疗室整洁,药品、各类物品归类放置.6、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正确执行医嘱.7、熟练掌握消毒隔离制度及各类物品的消毒灭菌方法并能有效的执行,防止院内感染发生.8、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9、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六、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3、具备独立准确执行值班期间治疗和各项护理操作能力,具有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能力.4、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做好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5、能够正确核对当日晨各类标本瓶及正确采集留取标本.6、能遵守医嘱要求完成当日晨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指导.7、能保持护理站、各办公室、配药室、治疗室走廊及病房清洁.8、能熟练掌握病人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过程,并在晨会上交班.9、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10、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卫生系统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一)坚持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范围内聘任的原则;(二)坚持以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为主,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严格聘任标准、严格聘任程序的原则。

二、聘任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医德医风。

(三)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参加与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级别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合格。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暂不聘任高一级(高一级是指高一层级和高一等级;层级是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等级是指1—13级专业技术岗位,下同。

)专业技术职务:(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两年内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并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人员,从应聘年度的上一年度1月1日起计算。

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及责任认定,以司法鉴定、各级医学会鉴定、本单位学术委员会鉴定为准。

(三)非因组织安排,聘任时未在本单位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三、聘任办法2006年11月底前已聘任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按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严格控制。

2006年实行评聘分开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须在本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前提下方能聘任。

(一)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确定应聘人员。

医疗卫生单位聘任领导小组应参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附后),对申报竞聘人员进行考核,按照竞聘岗位和考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任人员。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医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岗职工。

(一)考勤方式以财务科考勤为主,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和科室的日常管理作为考勤的监督和辅助方式。

(二)考勤时间1、白班职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轮班职工:根据科室排班表上班。

(三)责任和分工考勤统一由财务科执行,各科室配合。

1、各科室做好本科室人员日常考勤,并如实填报月考勤。

若有未到岗正常上班者,及时上报人事科。

2、行政总值班。

负责不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查岗。

3、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

负责不定期查岗,临时调休未备案者一律不认可。

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一经核实,则报院办进行通报处理。

4、人事科。

负责登记职工各类请假情况,并根据考勤结果下发处理通报。

5、院办。

负责根据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检查结果,按照“医院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下发处理通报。

(四)违纪处理职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考勤,迟到、早退、串岗、溜岗、脱岗、旷工者按《医院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罚。

二、员工招聘制度(一)招聘编制内人员1、各科室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年度增人计划,送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事科,在医院总编制内,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2、根据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按照省、市、县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二)招聘编制外人员1、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送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事科。

2、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医院对外公示招聘信息,审核应聘人员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统一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三)甄选条件和考试方式1、甄选条件。

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加强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任职资格的合法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放射治疗、生物医学工程等职业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任职资格审核程序1.任职资格审核应在人员入职前进行,招聘部门负责提交相关人员的申请材料,并填写《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

2.医务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资格审核小组应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背景、执业证书、培训经历等相关信息,依法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4.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招聘部门。

第四条任职资格监管措施1.通过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后,招聘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及时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相关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2.任职期间,医院应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复查,确保其继续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3.一旦发现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培训、限制执业范围、暂停或撤销执业证书等。

第五条处罚措施对于未经任职资格审核或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而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任职、解除劳动合同、暂停或撤销执业证书等。

第六条监督与责任各部门应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严肃性。

相关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任职资格审核工作负有责任,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审核情况。

第七条其他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注:本文档仅为示例,具体合同或协议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附件列表1.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包括申请人个人信息、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

法律名词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的卫生权益,规范卫生行业的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的职称评聘管理机制,根据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职(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医院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医院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四)医院公开个人量化评分结果;(五)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六)医院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七)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八)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医院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医院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医院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九)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十) 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十一)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相应评审办事机构。

四、凡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缓一次有效专业职称晋升:(一)未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医院其他规定者;(二)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转正定级的人员,按转正定级推迟的时间,顺延评审;(三)违犯医德医风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各类行政、党纪处分的;(五)凡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医疗纠纷形成严重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六)不接受医院和上级部门指派的指令性任务的;(七) 发生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八)因连续事假三个月、长期病假(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九)出国期满,超期未归且未向医院汇报征得医院同意者;(十)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留党查看)以及受处分期未满或有问题未作结论者。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任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评聘分开的指导思想:通过评聘分开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克服评聘结合带来的种种弊端,逐步建立人才的评价机制,强化人才使用上的竞争机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我院的科研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我院人才强院的战略目标。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担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的准绳;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准绳;坚持按需设岗、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专业技术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本办法适应于我院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编制正式在编人员。

-1-第五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原则上应在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中聘任。

第二章聘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第六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下简称聘委会)。

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聘任委员会一般由15~20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

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委员会由院带领,人事、科研及各相关单元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等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七条聘委会的主要职责:(一)依照国家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请求,结合本院的实际。

制定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度和职务聘任的实施办法。

(二)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核定的各种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设置本院各种各级职务岗亭,组织施行职务聘用、考核和合同管理等工作;(三)确定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无锡市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要求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包括卫生系列和旁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包含岗位设置、评审管理、资格管理、聘任程序、聘任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按上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审核评审材料。

2.根据市、局职称工作意见,布置本院职称工作。

3.负责本院高、中、初职称报评、报评人员资格审查和执业资格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4.做好聘任工作,负责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科主任对科内人员的聘任决定。

第五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每二年调整一次。

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当然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明确并合理分解单位职能、逐层定编定员、兼顾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结构比例,明确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力求结构合理系列配置,职责分明。

第七条设岗原则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设岗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1.最低岗位原则: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人员就能满足需要的,不设较高职务的岗位。

2.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多设岗位。

3.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和执业准入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卫生技术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技科室的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三、执业资格审核1. 医院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相关证书、学历、职称等材料的真实性核查。

2. 卫生技术人员应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个人信息资料,并有义务配合审核工作的进行。

3. 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存档。

四、执业准入管理1. 审核通过的卫生技术人员方可参与医疗工作,一经发现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将取消其执业资格,并依法处理。

2. 卫生技术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医院将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评估,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纠正。

五、附则1.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都有义务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2. 对于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严重者将报请相关部门并追究法律责任。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卫生技术人员。

以上内容即为《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各位卫生技术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愿我们的医疗工作更加专业、高效,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提高医院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医院的专业化管理能力,制定本程序。

二、审核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审核内容1. 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2. 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药师资格证等;3. 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包括论文发表、专利获得、科研成果等;4. 申请人的专业技能:包括操作技能、诊疗能力、沟通技巧等。

四、审核程序1. 申请人填写《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申请表》;2.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3.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初步审核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和证明材料;4. 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5. 根据审核结果,医院对申请人进行确定任职资格或者予以拒绝。

五、审核标准1. 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背景和职业资格;2. 申请人工作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业绩和技能;3. 申请人应符合医院相关岗位的要求和标准;4. 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六、审核结果1.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医院将颁发任职证书,并安排相关岗位工作;2. 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医院将给予书面说明,并可提出申诉。

七、补充规定1. 本程序如需修改,须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通过;2. 医院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核进行记录和归档。

八、附则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门。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人选的选拔与任用程序,保障医院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师等职位。

第三条任职资格审核程序1.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材料初审: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将提交的材料交由相应专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否满足相应职位的任职要求。

4.综合评估:专业部门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申请人的工作能力、学术成果、职称评定和考核成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5.面试: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选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

6.公示:经面试的申请人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任:公示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面试结果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聘任人选,并进行聘用手续办理。

第四条保密制度医院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面试结果将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五条宣告与违约1.本制度的修改、解释和废止仅限于医院管理层或委托的合法机构。

2.任何未经授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行为无效。

3.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请人的进一步资格审核资格、暂停面试资格等。

第六条生效与变更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应经相关管理层批准并进行公示,方可生效。

以上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的主体文档,供参考使用。

附件列表1.申请表格2.个人基本信息表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学历证书复印件5.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面试评估表7.聘任通知书法律名词解释1.申请人:指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位的任职资格进行申请的个人。

2.人力资源部门:指医院内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不断完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优德优绩、优先聘任,建立重品行、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评审、聘任与品德、业绩考核紧密挂勾,加快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发展.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主任:陈安记副主任:李新智刘瑛成员:辛建学陈彩敏赵其恒杨涛李瑛刘晓红闫建军寇宏斌冯达红郭永成屈曹成蔺娅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院办公室,赵其恒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职责1。

修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方案和办法。

2.公平公正,品德优先、注重绩效、注重能力。

3。

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人才培育,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医院发展。

4.审核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评聘资料。

5.做好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工作.6。

评聘人员应一心为公,公平办事,严守纪律,顾全大局。

三、评聘范围1.评聘范围:本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招聘人员。

2.评聘专业:包括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系列,以及财务、工程、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四、评聘程序(一)评审程序1。

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全国统一实行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未开考专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执业护士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表彰奖励证书、论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支医工作签定表、继续教育学分及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资料,方可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3.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料的审核工作,负责申请评审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对专业类别、从事专业时间、工作经历进行把关,符合当年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方可报医院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进行评审。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他们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医疗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资格准入条件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必须通过相关医疗技术专业的考试或评审,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次,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

此外,医疗技术人员还需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适合从事相关工作。

二、资格准入程序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程序和流程。

一般而言,医疗技术人员在申请准入时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针对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资质进行评估,面试环节则是为了了解医疗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医疗技术人员才能被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正式从事相关医疗技术工作。

三、资格准入管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后的管理措施。

医疗技术人员在获得资格准入后,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恪尽职守,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评估医疗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表现符合要求。

四、资格准入监督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监督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患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络平台,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保障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xxx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存档及监管制度
我院在院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执业注册地点已在xxx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如下:
一、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
规定的审核操作流程
个人申报→人事科审核→向分管领导汇报→将材料提交上级有关部门评审
二、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
规定的审核操作流程
接到上级部门发文→人事科梳理相应岗位空编情况→到医务、护理等部门核查相关人员履职期间工作表现→提交医院有关会议讨论
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聘任
签订《岗位聘任书》一式两份(明确岗位职责、聘期)→聘任人签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院长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操作流程: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聘任)→受聘人签名→报区人社局有关部门签证→一份交由受聘人保管、一份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四、任职材料存档
(一)、《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原件一份存入人事档案,另一份存入技术档案。

(二)、经各级各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和印发的任职资格复印件及时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五、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
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主要由审计监察处牵头,医务、护理、人事科等部门协助,保证医院无未经注册开展执业或跨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医疗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人员资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

第三条医疗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严格审查,确保质量;3.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资质审查第四条医疗人员资质审查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医疗人员执业资格:取得相应执业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 医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医疗人员工作经历:具备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5. 医疗人员培训考核: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通过相关考核。

6. 医疗人员其他条件:符合国家、行业和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医疗人员资质审查程序:1. 医疗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培训考核证明等。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 相关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专业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意见提交医院资质准入管理委员会。

5. 医院资质准入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6. 医院资质准入管理委员会将审议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

7. 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六条医疗人员资质动态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每年对医疗人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岗位、重点科室的医疗人员资质进行不定期抽查。

3. 考核评估:对医疗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服务质量等。

4. 资质更新:医疗人员资质有效期到期前,应及时更新资质。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附件1菏泽市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及执业准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及执业准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及执业准入
一、准入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是保障医疗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包括卫生专业相关的本科
及以上学历。

其次,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最后,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临床实习经验,通过临床技能考核。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实习经验证明等材料
到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程序包括审验材料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技能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
执业资格的条件。

三、执业准入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并获得执业
证书。

持证人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卫生专业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四、持续教育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不断
完善自身技能。

只有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才能适应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五、监督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及执业准入工作需要得到卫生主管部门的密切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卫生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医疗秩序井然。

总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及执业准入是医疗行业管理的基础,保障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审核和管理,才能有效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一直是医疗领域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各大医院都建立了严格的审核监管制度。

本文将就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进行探讨。

一、审核范围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技人员、医疗影像技师、药剂师、营养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对于不同类型的技术人员,医院会根据其具体的岗位要求和职责设定相应的审核标准。

二、审核流程1.提交申请:医院招聘某类技术人员时,应明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其学历、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等情况。

3.面试考核: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将被邀请参加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职业素养等方面。

4.综合评定:通过面试考核的申请者需要经过综合评定,综合考虑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确定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5.体检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被安排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要求。

6.聘用签约:最终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将被聘用,并与医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就职。

三、监管制度1.内部监管:医院应建立健全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医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管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程序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2.外部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管审核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执行。

3.不定期审查:医院应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审,检查其持续学习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确保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和继续发展。

四、重点关注1.专业资质:医院应重点关注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保证其具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2.职业素养:医院还应着重考察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包括道德操守、服务意识、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持续教育:医院应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参与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工作的活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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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存档及监管制度
我院在院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执业注册地点已在xxx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如下:
一、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的审
核操作流程
个人申报→人事科审核→向分管领导汇报→将材料提交上级有关部门评审
二、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的审
核操作流程
接到上级部门发文→人事科梳理相应岗位空编情况→到医务、护理等部门核查相关人员履职期间工作表现→提交医院有关会议讨论
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聘任
签订《岗位聘任书》一式两份(明确岗位职责、聘期)→聘任人签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院长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操作流程: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聘任)→受聘人签名→报区人社局有关部门签证→一份交由受聘人保管、一份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四、任职材料存档
(一)、《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原件一份存入人事档案,另一份存入技术档案。

(二)、经各级各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和印发的任职资
格复印件及时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五、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
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主要由审计监察处牵头,医务、护理、人事科等部门协助,保证医院无未经注册开展执业或跨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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