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州教育工作会议和《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9-2020)》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9-2020)》为指针,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校本研修和远程培训为基本手段,全面实施全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引导广大教师点燃教育激情、树立教育理想、陶冶教育情操、修炼教育智慧、提升教育能力、感悟教育人生、体验教育幸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专业成长进行自主规划,充分激发教师自我加压、自我促进、自主发展的内驱力,不断增强教师专业发展的预期性、指向性、系统性、自主性。全力打造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平台,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最大限度地实现规划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州8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含中小学校长)制订并实施专业成长规划;100%的中小学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成长促进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培养一批骨干教师、研究型教师以及在省内、州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型教学名师。力争在“十二五”末,初步构建全州比较完善的个体自觉与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和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三、参与对象1、全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

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所有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全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长(含校级领导)。

3、鼓励和支持超龄教师参与本行动计划,制订并实施短期发展规划。

四、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是《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9-2020)》确定的重点工程,是全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项目。为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州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专家指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管理、指导、评价等工作。各县市应成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专家指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其中,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家指导小组由师训管理部门、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远训指导中心专家及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各中小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具体实施。

四、工作重点(一)科学制订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主要内容:教师个人在制订《专业成长规划书》时,既要有未来五年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目标的确定,又要有扎实的专业发展目标达成措施,既要有五年总目标的系统规划,又要清晰表述各年度的具体目标和实施途径。

基本程序:教师个人制订的《专业成长规划书》应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审核。各学校须在6月2019完成对每

一位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的审核工作。《专业成长规划书》一经审核通过,即具有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每一位教师均应自觉对照和遵守《规划书》中的目标要求和措施规定,一步一个脚印地朝既定目标迈进,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规划目标。

时间要求:6月10日前,全州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组织本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含校级领导)制订出《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五年规划书(2019-2020)》(以下简称《专业成长规划书》,另印发)。

(二)构建教师专业成长支持平台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着力推进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

县市教育局职责: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领导,认真履行统筹、组织、管理、督查、评估等职能。

(1)组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科学制订本县市的《中小学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安排专项经费,出台支持政策。

(3)加大督查。定期对各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并督促各中小学在每学期末对每一位教师《规划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评价。

(4)及时解难,总结表彰。及时解决各中小学在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各中小学的成功经验、突出成果,定期开展评比表彰、经验交流、成果展示、达标评估等活动。

2、州、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工作职责:

(1)定期举办“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项目骨干教师培训班,为基层学校培训业务指导骨干。深入中小学开展调研、指导、咨询服务,为各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宏观决策咨询和具体技术指导。

(2)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定期组织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送培到校、送教下乡活动,指导和帮助农村教师提升综合素质,实现专业发展目标。州、县两级专家指导小组应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中小学实施科研兴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以农村骨干教师为重点,以“师德教育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核心,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学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按照“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积极选送各科骨干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计划的培训,提高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4)指导基层中小学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方案,协助学校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实施多元化考核评价。

3、州、县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以远程培训为手段,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在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一线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师德教育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核心内容,制订全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分学科、分学段、分阶段地组织开展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远程培训。要及时调整、更新、扩充网络培训资源,管理好远程培训技术员和辅导员队伍,确保各学科的远程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以“湘西教师网”为平台,为全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通过开设“教师博客”、“视频说课”、“教师QQ 群”、“教师论坛”、“课程资源库”、“教师电子阅览室”、“学科电子备课室”等,将“湘西教师网”打造成全州中小学教师共享的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