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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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一)
单位:自评得分:考评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自评分考评分
组
织
建
设(10分)司法所明确为市、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收编管理 5 不明确司法所为市、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的扣2
分,没有实行收编垂直管理的扣2分
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编制数全员到岗 3 司法所要达到3个人,每少1人扣1分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按干部管理权限配备股级以上干部(海口、
三亚两市司法所长配备副科级以上干部) 2
不实行司法所所长负责制扣1分,不按干部管理权限配
备股级以上干部(海口、三亚两市司法所长配备副科级
以上干部)扣1分,
队
伍
建
设(18分)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坚定、立场鲜明、执法为民、开拓进取、爱岗
敬业、甘于奉献,无违法违纪现象 2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投诉的扣1分,受查处的不得分,
司法所长的文化素质,必须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2005年1
月1日以后任命的所长,要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相当学历 3
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达到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扣
1分;2005年1月1日以后任命的所长没有达到大专以
上法律专业学历或相当学历扣2分
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规范制作
调解协议书、正确拟写常用公文,能拟写典型材料、工作总结、调
查报告等;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说”会“道”,宣讲法
律知识,调处矛盾纠纷,每年宣讲法制教育课不少于3场;具有一
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特别是在调解纠纷、就业与帮教、社区矫正
工作中,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9
司法所年度没有工作计划的扣0.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
0.5分,没有工作制度的扣0.5分,调解协议书制作不规
范的扣0.5分,工作台帐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司法所
工作人员每年宣讲法制教育课不少于3场次,每少1场
次扣1分
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2 没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扣1分,没有持证上岗扣1分
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中着装整洁、形象庄重 2 不按规定着装的扣1分,形象不佳的扣1分
海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二)
单位:自评得分:考评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自评分考评分
业
务
建
设(42分)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健全、调委会行政区域覆盖率100%、乡镇(街
道)、村(居)委员会一把手兼任调委会主任100%、自然村全部
建立调解小组;市县级调解工作经费落实
3
镇(街道)、村(居)、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没有
健全,调委会行政区域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扣2分;
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一把手兼任调委会主任
未达到100%的扣0.5分、调解工作经费不落实的扣0.5
分
调解委员会做到“六个统一”
3
调解委员会要达到“印章、标牌、标识、制度、文书、
程序”六统一,每少1项的扣0.5分
制作调解协议书规范、调解案例一案一卷。调解纠纷无重大失误、
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4
调解协议书制作不规范的扣0.5分,调解矛盾纠纷没有登
记的扣0.5分,没有建立一案一卷的扣1分;矛盾纠纷
调解率没有达98%的扣1分,调解成功率没有达90%以
上的扣1分
创建“四无”活动成绩显著。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掌握辖区矛
盾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并建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3
没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扣0.5分,没有排查情况记录的
扣0.5分,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的扣1分,没
有建立相应的应急措施的扣1分
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有保障
3
没有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的扣1分,没有落实人
员的扣1分,没有落实工作经费的扣1分
对在辖区内矫正对象落实管理、监督和教育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和有关要求的
2 社区矫正对象没有落实管教人员责任的扣1分,没有落
实监督和教育管控措施的扣2分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1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
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未发生脱管、失控 2 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发生脱管、失控的扣2分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能及时解除矫正,档案移交、衔接帮教措施
落实 1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没有及时解除矫正的扣0.4分,没
有档案移交的扣0.3分、没有落实衔接帮教措施落实的扣
0.3分
海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三)
单位:自评得分:考评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自评分考评分
业
务
建
设(42分)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与帮教工作网络,村(居)委会建立就
业与帮教工作站(点)达60 %
3 镇(街道)尚未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与帮教工作
网络的扣2分,村(居)委会建立就业与帮教工作站(点)
未达到60 %的扣1分
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就业
率达到80%以上、重新犯罪率6%以下 3
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未达到90%以上的扣1分、
帮教率未达到95%以上的扣1分、就业率未达到80%以
上的扣0.5分、重新犯罪率超过6%以上的扣1分
对“三无”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精神戒毒解教人员落实跟
踪帮教措施,做到动态能够掌握、去向有处可寻、帮教有人跟踪、
就业有人帮扶
2
对“三无”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精神戒毒解教
人员没有落实帮教责任人的扣1分,不知道去向的扣0.5
分,没有制定帮扶的扣0.5分
落实《海南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与生活保障政策》较好 2 对特殊困难刑释解教人员未按规定办理低保的扣1分,
对农村刑释解教人员没有落实责任田的扣1分
有开展法制教育年度计划 2 没有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的扣2分
设有法制宣传站点、拥有法制宣传骨干、备有法制宣传器材,每年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制讲座不少于5场(次)
2 没有设法制宣传专栏的扣0.5分,没有法制宣传骨干的扣
0.5分,没有法制宣传器材的扣0.5分,没有开展普法宣
传活动、法制讲座每年少于5场(次)的扣1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依法治理工作,积极为基层政府
依法行政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2
没有配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依法治理工作的
扣1分,没有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当好参谋助手的扣1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措施落实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法律援助工作
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