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检查细则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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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检查细则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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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为规范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公正,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和NY/T5341-2006《无公害食品认定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制定本工作程序。现场检查工作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整改措施验证和相关材料提交四部分。

一、现场检查准备

(一)组成现场检查组

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收到材料20个工作日内,山东省畜牧办公室选定有资质的检查员(至少3名)组成现场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由现场检查组组长根据申请人申请的范围,制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方案》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日程安排》。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半天,可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三)通知申请人

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在实施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内,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通知单》的方式,将现场检查方案和

日程安排书面通知现场检查组成员、申请人及其所在地市级畜牧局。申请人对现场检查的时间和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向山东省畜牧办公室或其所在地市级畜牧局提出。

二、现场检查实施

(一)召开首次会议

检查组组长主持会议,检查组全体成员和受检方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

1、介绍与会人员;

2、宣读检查通知;

3、说明检查依据、检查目的;

4、宣读检查纪律和保密承诺;

5、确认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程序,介绍检查方法、检查结论、报告方式;

6、确定陪同人员,落实工作条件,说明注意事项,澄清疑问等。

7、受检方代表简要介绍无公害畜产品申请及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二)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问、查、看、谈等方式依据《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方案》、《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等进行检查。检查组察看现场,查阅资料,查验证据,提问质询,填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单》。产地认定应对相关资料和生

产实地进行全面检查,产品认证应根据需要对资料和生产实地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

(三)检查情况沟通

一是检查组内部沟通,对现场检查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交换意见,形成初步结论。二是检查组将初步检查结论、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等与受检方主要负责人沟通,求得确认和共识。

(四)填写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结论分为如下三种:

1、现场检查通过。

2、现场检查有条件通过。

3、现场检查不通过。

检查组填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受检方代表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单》上签字。

(五)召开末次会议

参加人员同首次会议参加人员。检查组长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指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宣布检查结论。

(六)双方签字确认

检查组组长和受检方代表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上签字。现场检查工作结束。

三、整改措施验证

(一)整改措施验证形式

根据不合格项目的性质或程度,验证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现场验证:对严重不合格项目和只能到现场才能验证的一般不合格项目,应到现场验证。现场验证必须由检查员进行。

2、书面验证:对一般不合格项目,山东省畜牧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整改措施记录(证据)予以验证。

(二)整改期限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原则上应在30日内完成。涉及到建设施工整改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天。

四、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

在现场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组组长应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单》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山东省畜牧办公室。

附件2:

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

一、根据NY/T5343-2006《无公害食品产地认定规范》和《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等标准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过程中实施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的项目、评定方法和结果判定。

三、检查项目

现场检查包括“产地环境与场区布局”、“投入品的选择和使用”、“防疫和消毒”、“畜禽及产品生产管理”四个方面,共25项。分为关键项目(加※表示)和一般项目,其中关键项目7项,一般项目18项。

四、评定方法

在检查结论栏中,合格填“A”,基本合格填“B”,不合格填“C”。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要在检查记录中注明原因。

五、结果判定

依据下列原则进行综合判定并做出结论。

1、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或关键项目全部合格但一般项目不合格(基本合格)总计不超过3项,结论为“现场检查通过”。

2、关键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基本合格)总计不超过6项,结论为“现场检查有条件通过”。

3、关键项目中出现不合格,或关键项目全部合格但一般项目不合格(基本合格)总计超过6项,结论为“现场检查不通过”。

附: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

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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