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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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后小学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保证班子决策和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班子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工作规范,请全体班子成员遵守执行:
一、班子议事规范
(一)议事原则
1、学校行政体制为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向校长负责。
2、班子议事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决议形式体现集体意志。
3、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全体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二)议事范围
1、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目标,事关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并就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学校党、政、工、团、队建设的重大事项;
3、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干部的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及人事制度的改革意见;
4、教育教学重大改革方案和意见;
5、学校建设、后勤管理、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
6、对突发性大事的处理意见;
7、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8、推荐评选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教职工晋职、晋级等重大事项等。
(三)议事程序
1、议事前,必须确定议事内容的范围,确定会议议题;
2、做好必需的调研、沟通、协调、材料准备等工作;
3、安排会议日程,并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4、班子会议一般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提出议题后,与会者要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见解,广泛善言,集思广益。在充分的民主讨论后,由校长提出综合意见并进行表决。如分歧意见较大,可继续酝酿或暂缓表决。形成决议后,要坚持统一思想和行动,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言行上必须与决议保持一致;
5、班子会要指定专人记录。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凡在会议上研究的不宜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内容,应严守纪律绝对保密;
7、班子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对一些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又需马上决定的问题,学校主要领导可以相机处置,但事后要互相通气或向班子会汇报。
二、班子成员工作规范
(一)班子成员出勤规范
学校班子成员和完小负责人工作时间因公外出要事先向校长汇报,因私外出要事先向校长请假。校长工作时间外出要及时告知副校长或其他班子成员。所有班子成员外出前要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不得影响学校工作大局。
(二)班子成员日常工作操作规范
县教育局或其他上级部门布置和要求的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实施:
1、收到上级发文及时转校长批阅;
2、校长批示,落实工作责任人并提出相关要求;
3、有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工作方案并向校长汇报;
4、责任人组织实施;
5、责任人完成工作后及时向校长汇报;
6、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
对学校自主开展的各项常规工作班子分管人员按3、4、5、6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三)班子成员工作沟通汇报规范
及时沟通汇报是加强班子成员与学校主要领导之间的思想、工作交流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主要领导及时掌握各块工作现状并及时作出决策指挥的重要抓手。班子成员(含完小负责人)原则上每半月必须向校长汇报一次工作,校长必要时也可召集有关班子成员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1、分管工作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意见一般每学期开学前后要抓紧汇报;
2、学期中对分管工作的布置落实、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困难与问题等要及时汇报,如制定和落实工作制度方案、组织师生群体活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教职工外出(含学习、听课、培训等)等必须事先汇报;
3、分管工作或其他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如发现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等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汇报,师生中发生意外事件送医院救治的必须要及时汇报,校园或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等;
4、涉及学校经费开支、向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报送材料、与他人或单位签订各类协议或有关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必须事先汇报;
5、需要其他班子成员配合协助的工作一般要汇报;
6、其它需要请示汇报的方面。
龙游县寺后小学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