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重症患者会诊转诊制度(文书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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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重症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高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诊制度
1. 院内门诊首诊医生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患者,尤其是手足口病第二期临床表现发病5天内发热患儿要高度重视,全面查体,综合分析,明确诊断。详细询问患儿家属患者发病情况,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规范救治原则,切实落实重症病例早期筛查的各项措施,尽最大可能阻断手足口病患儿由普通病例向危重病例的转化。
2. 首诊医师要做好院内会诊所需的临床资料,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提出个人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分析。
3.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上报院领导,安排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导小组进行商议,提出结论。
4. 对院内难以确诊的发热并伴有皮疹或丘疱疹的患者由诊疗技术指导小组组长提出,经院领导同意,并与上级指定的定点医院救治小组联系,申请相关医院救治小组携带设备来我院联合会诊,共同提出结论,对确诊患者应及时到上级医院治疗。
5. 重症病例必须经本院专家组会诊,依据会诊意见,方能确定是否为重症病例,在向州以上临床专家组提出会诊时,必须首先提供
本院临床专家组的意见。
二、转诊制度
1. 院内凡是遇重症手足口病患者,应第一时间通知院内手足口病防控小组,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家属,并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做好充分转诊准备。
2. 建立手足口病转诊绿色通道,确保转诊畅通。
3. 一线医护人员要熟知EV71感染的分期,(特别是手足口病第二期临床表现发病5天内的患儿),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一旦发现有神经系统受累、早期症状之一的,如烦躁、呕吐、嗜睡、肢体抖动等重症表现的,应尽早发现重症患者,以提高重症病例的抢救治疗机率,努力提高生存率。对新增的重症病例,组织专家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导医疗救治。
4. 转诊患者必须由我院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导小组或上级指定的定点医院救治小组陪同下转入定点医院救治,同时配备急救药品,转诊途中病情发展危及生命时,应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救治。
5. 陪同出诊的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转诊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院领导,同时和定点救治医院联系。
6. 到达指定医院后应积极同上级医院医生配合,由诊疗技术指导小组组长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及治疗情况,完成重症患者转诊任务。对出现心脏、呼吸衰竭等危重症状,不宜转诊的患者,就地在上级专家组指导下进行治疗,调集全院最好的专家和设备进行抢救。
来凤县中心医院公共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