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物视野下人类基因的法律定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者孟德尔所提 出的遗传 因子 的概 念。为合 理表述 之 , 麦 丹
生物学家约翰逊首次提出“ 因” 基 这一术语 , 以代指 任何 用

种生物 中控制性状而其遗传规律又合乎孟德尔定律的遗
传 因子… 。而染色体遗传理论 和 D A双螺旋结 构学 说的 N
相继提 出则更进一步揭示 了染色体 是基 因载体及 D A分 N

( 研 人 文 2 10 2 校 011)
作者简介 : 杨光武( 97一) 男, 18 , 湖南怀化人 , 0 9级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

8 ・ 6
定基 因的权利属性又 不甚合理 , 是故 有学者 提出确立基 因
二、 民法 上人 类基 因的属性 争议与评析
( ) 利 权 说 一 专
明晰的概念 , 旨在将 聚合人格 利益与财产 利益 的一 类物 而
“ 摩尔诉加利福尼 亚大学 董事会 ” 一案便 是例 证。该案 法
院认为 , 既然法律禁 止人 体组织 的买卖 , 如果承认人类基因
财 产 权 , 无 异 于 承认 人 体组 织 买 卖 而 违 背 现 行 法 的 意 旨。 则
( ) 情 权 说 四 知
1 人类 基因是客观存在 的物 .
从生物学上来说 , 人类基因取材于人 体组织 , 虽然体积
微小 , 肉眼无法察觉 , 但在显微镜等生物仪器 的辅助下却能
为人的肉眼所观测到 , 其与一般的物并无 二致 , 并且是一种
知情权 , 是指公 民有权知道他应 当知道 的事情 , 包括知 政权 、 社会知情权 、 对个人 信息 的知情权 、 法人知 情权 和法 定知情权五个方面 。人类基因的知情权即应属于对个人信 息 的知情权范畴 。另有必 要提及 的是 , 个发生 在 中国的 一 著 名案例 : 哈佛大学在安徽 的基 因研 究项 目。该 项 目经曝 光后 , 发现在农 民受试 者知情 同意等问题上存在违规操作 。
是现今普遍为人们所接受 的“ 具有遗传效应的 D A分子 片 N
断” 的一般表述 , 人类 基 因 自始至 终被人 们 当成 一种 物质
来对待 。它取材于人体 组织 , 并借助一定 手段客 观地为人 的肉眼所观测 , 与一般 的物并无二致 , 并且是 一种有体 物 。
但 即便如此 , 人类基 因, 作为组成 人身之部分 , 与其 他生物 基因难免存有差异 。人类基 因包 含着一个人 的根本 信息 , 是人 之为人并 以何种状态 呈现于世 的生 物基础 , 因而它 既

人类基 因的特性
物质与信息的一体性 。首先 , 人类基 因是一种物质 , 具有物
质属性 。无论 是丹麦学 者约翰逊关 于基 因的最 初定义 , 还
( ) 一 基因的生物学界定 “ 因” 词 , 基 一 是英文 “e e 的音译 , gn ” 含有 “ 始” “ 开 、 生
育” 意。对基 因的生物学界 定 , 之 可溯至 l 9世纪奥地利 学
因技术进步带来的医疗革新及提高人类健康的药学诊断试
验 ; 另一种观点 则认 为 , 对人 类基 因授 予专 利是 一项 对 道德及伦理的暴行 , 人类 基 因作为人类 数百万 年 自然进 化 的产物 , 既无法满足授予专利权应具备 的新颖性 、 创造性及
财产法益存 有明显的界分 ; 而特殊权 利的确立有无必要 , 是 否可行仍值得商榷 , 且权利生成的基 础与条件也 尚付 阙如 。 因而在现有体制内 , 无论是人及人格 权 , 还是物与物权的定
始关注到基 因信息属 于个人敏 感信息 , 因其 敏感性 而具 并
有特殊 的地 位 , 继而基 因隐私屡 被 提及 J 。论 及 隐私 , 可 分三类 : 个人信息 、 个人 私事和个 人领域 , 且三类 隐私 分有 层级 , 个人领域居于外层 , 个人 私事次之 , 而个人 信息及 个
为 , 每个 人都 对他 自己的人 有一项 财产 权” 黑 格尔进 一 “ ;
是解 开生命奥秘 的钥匙 , 也可能侵 犯人类尊严 而违背人 性
最基本的价值 和道德认知。 2 人格与财产利益的聚合 . 基因人格利益是基 因提 供者人格法 益的 自然 延伸 , 是
子的结构 问题 , 为遗传因子 的复制与遗 传信息 的传递 提供
了合理的说明。至此 , D N A的化学组成 与基本结 构已逐步 清晰 , 以往人们所了解的遗传因子其实就是 D A中具有遗 N
21 0 2年第 2期 ( 总第 9 ) 5期
黑 龙 江 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No. 2 2 2 01
Ju l f e o g agA m nsai ar o eeo o t sA dL w oma o i nj n d iirt eC deC l g f li n a H l i t v l P ic
纵观前说 , 专利权说 、 财产权说 系 由财 产属性 衍生 , 而
隐私权 说和知情权说则 由人格属性所生 。但人类基因的权 利在专利 申请之前既 已形成 ; 知情权 说又较 为狭隘且 过于 抽象 ; 隐私权是一项具体 人格权 , 定为人格 权 中的一环 , 与
盾, 没有投资 , 则基 因科技将 止步不 前 , 们也难 以惠享 基 人
方式反映到蛋 白质分子 结构上 , 而使后代 表现 出与亲代 从
相似 的性状 。 ( 人类基因的特性 二)
1物质与信息的一体性 .
收稿 日期 :0 2— l 2 21 0 一2
基金项 目: 贵州 大学研 究生创新基金项 目“ 生命 法学视 角下人类基 因的人格物属性及保护机制研 究” 的阶段性 成果之
而多数学者则认为 , 细胞 株的摄取不存在人 身伤 害及风 险 , 同人体器官存有 实质 区别 , 更何 况 “ 果法 院 已经 发 现个 如 人 身上 有 充 分 的财 产 权 法 益 ( 如名 人 的 肖像权 、 名 权 姓 等) 为何个人就无 权拥 有 自己比一个 名字 和一 张脸更 深 , 刻表 明个人独特性本质 的基 因材料 呢”_ 6 7
为人格物 , 既是人 类基 因的特性使然 , 旨在透过基 因物权 实现 对人之精神利益的周延保护 。 亦
关键词 : 人类基 因 ; 特性 ; 法律定位 ; 人格物
中图分类号 : F 1 文献标志码 : 文章编 号:0 8— 96 2 1 )2— 0 6— 3 D5 A 10 7 6 (0 2 0 0 8 0
产利益 , 尽管 民法理论上仍存 有争议 , 但实践中人类基 因的 信息价值在科学研究及 医药领域 已爆发出令人惊异的高价
值性 。为 回报投资和激励创新 , 因技 术发达 的国家均 承 基 认人类基 因的可专利化 , 旨在通过基因研究带动 医疗革新 , 并保持其在生物科技领域的领先 地位 。
位, 均无法涵盖基 因法益的全部 内涵 , 必须 以一种新的思维 或视 阈去发现并诠释基于实践 而生 的另类存在 。
实用性的实质条件 , 因专利 垄断而 阻碍公共 健康事业 的 也 良性发展 ] 。在 我 国, 管 《 利法 》 2 尽 专 第 5条将 “ 科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现” 拒之 门外 , 却又于 《 人类 遗传 资源 管理暂 行办 法》 中专
人类基 因作为人之独立存在并体现个体差异 的生物基 础, 当其置于人身之 中, 自应受到人格 权 的庇护 ; 然其 因基 因技 术从人体分离之后 , 法律地位又 当如何界定 , 无疑是法
学研究所 措手 不及 而又不得不直面的现实问题。

依据 《 人类遗 传 资源 管理 暂行 办 法》 2条 的规定 , 第
联, 体现人 的深厚感情与意志 , 其灭失造成 的痛苦无法通过
替代物补偿的特定物。
人类基 因是人身 的精华 , 构成个体差异 的生理基础 , 理 应属于个人所有 。但 因基 因财产权的确立可能损及对人性 尊严 的维护 , 在司法实践 中备受责难 , 未寻得 突破 , 国 终 美
人格物 , 作为一个法律术语使用 , 意不再创设一个界定
特殊权 利的考虑 。如基 因信息权 和基 因标 志权说 , 为人 认 类基 因系现代科技条件下 出现 的一种新型权利 。另人格性 财产权 说则综合运用人格权和财产权 的双重保护机制来保 障基因资源提供 者的利益 。
人类基 因能否 成为专利保 护之客体 , 学理界颇有争议 :

种 观点认 为 , 人类基 因的专利 保护是基 因投 资研究 的后
凸显出来以便进行研究。事实 上 , 人格物命题 的提 出 , 是建
立在经验事实上的 回应与 总结 , 以一种新 的思维方 式表 是 达某类在法律上还未引起 关注的“ 兴事物” 即便这 类事 新 , 物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 , 脱离人身的基因便 列属其 中。 ( ) 二 人格物 : 人类基因的法律定位
( mN. ) S o9 u 5
人格物视野下人类基 因的法律定位
杨光武
( 贵州 大学 法学 院 ,贵 阳 502 ) 505
摘要 : 离人 身的基 因, 脱 系人格之物化 , 具有物质与信息 、 格与财产 的双重属 性 , 人 与传统 民法上人与物 的二 元界 分不无 隔阅。故对基因的定位 , 势必要破 除传统束缚 , 以新的思 维或视 阈洞见、 透识 问题 。将 人类基 因定位
作为人体脱离 物所保 留的人格内涵。因基 因包含着作为主 体 的人的根本信息 , 关系到个体人权 、 自由 、 尊严及隐私 , 任
何对基 因信息的滥 用都可能侵 害基 因提供者 的根本利 益 , 造成无法弥补的精神损 害 。正 是 出于此种 考 虑 , 人类 尊 “ 严 ” 直被作为基 因研究 中的一项 基本原则 。至于基 因财 一
三、 人格 物视野 下人类基 因的法律定位
( ) 一 人格物 的提 出及界定
自康德提出“ 人性尊严不可侵犯 ” 摒弃 一切将人 作为 ,
客体的野蛮观念以来 , 格与财 产的关系也 便泾渭分 明开 人
来。但这一理论的确立 , 带有明显的时代 印记 , 成为推行人
文主义的理论工具。马克思曾指出 , 人是一个 ‘ “ 对象 性存 在物 ” , 总是 同物 结 合着 , 且 作为 物 出现 ” 洛 克也 认 ’“ 并 ;
“ 人类遗传资源是指 含有 人体基 因组 、 因及其 产物 的器 基 官、 组织 、 细胞 、 血液 、 制备物 、 重组脱氧核糖核 酸 [D A ] N 构建体等遗传材料 及相 关 的信息 资料 ” 。依其 表 述 , 因 基
物质材料与信 息资料 均在人类基 因资源 的范 畴之 内, 具有
传效应的分子片断 , D A分子上具有遗传信息的特定核 是 N 苷酸序列 , 即为基 因。 此 在基因序列中 , N D A密码 分别 由腺 嘌呤 、 鸟嘌呤 、 胸腺 嘧啶 、 嘧啶四种碱基编排组成。碱基分 嘌呤 与嘧 啶两组 , 胞
相互配对 , 位于 D A两条 双股螺旋 之上 , N 按规定 的顺序排 列 。因碱基的不同组合 , 遗传 因子在 不同生物个 体上有 不 同的表现 , 但基本上仍延续着遗传的部分特性 , 并以一定 的
辟“ 知识产权 ” 一章 , 肯定研究开发 机构对基 因资源所 享有 的专属持有权 , 于此 变通规定不难窥见其立 法趣 旨。 ( 隐私权说 二) 科技是柄双刃剑 , 因技术也 不例外 。早在 2 基 0世纪 中 叶 , 国在 就业 与保 险领域 就出现过 对携带致 镰刀 型红血 美 球贫血基 因者 的歧视 事件 ; 而在 中国也不乏基 因歧视 的现 实案例 , 如我国佛 山“ 基 因歧 视 第一 案” 反 。至此 , 人们 开
步阐释道 , 唯有人格才能 给予对物 的权利 , 以人格 权本 “ 所 质上就是物权” 。据此 , 与物 、 人 人格与财产 存有本质 上的 关联性 , 人格 物” “ 即为表现。它是一种与人 格利益 紧密相
人数据属于 核心 层次 。基 因信 息 , 即属 于个 人信 息 , 居
于核 心 层 次 。 ( ) 产 权 说 三 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