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的语法化及其动因
语法化理论
概念
国内语言学界有关语法化的概念不一。几家有代表性的解释有:语法化通常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 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沈家煊,1994)刘坚、马壮寰等也有过这样的表述,即一般 称之为“实词虚化”。语法化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位的过程,可分别简化为词 汇的虚化和短语的词汇化。(江蓝生,2001)语法化是实词或者松散的篇章结构变为稳固的语法手段的历时,其 结果是新的语法标记或者句法结构。(石毓智,2003)上述语法化的概念,都有其合理性。因为“语法化”是一 个新创的学科术语,汉语“语法化”一词来源于英语grammaticaliation,结合汉语的特点,国内语言学家自然 对语法化有不同的理解,但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研究的范围上。
语法化理论
汉语语法研究理论
目录
01 概念
03 动因与机制
02 兴起和发展 04 思路和特点
语法化理论是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热点,在理论研究和语法现象的研究上,对语法化的概念、研究动向、语 法化的动因与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随着语法化理论在中国的引进和发展,中国语 言学界对语法化理论也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成为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热点。在理论研究和语法现象的研究上,对 语法化的概念、研究动向、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不少有成就的学者在这个领域结合汉语的 特点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最早提到语法化的语言学家是法国学者Meillet(梅耶),他在《语法形式的演变》(1912)一书中使用了 grammaticaliation一词,用来描写一个词汇形式如何演化成一个语法标记。他把语法化解释为一个词语演变为 附着语素,一个附着语素演变为词缀,以至于一个词缀演变为另一个不能进行分析的语素的过程,并提出三个观 点:1.由虚化产生的新的语法形式会引起语法系统的变化;2.语法化是个连续不断的过程,虽然也可以分出阶段 来;3.虚化的程度跟使用频率成正比。
语法化的机制与动因
第22卷 第2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Vol.22 No.2 2013年2月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Feb. 201367文章编号:1008-8717(2013)02-0067-03论语法化的机制与动因凌 剑 春(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76)摘 要:语法化是指语言形式的意义从实义向虚义转变, 其功能从实词向语法功能词、附着成分、词缀乃至屈折形式的演变过程。
语法化是语言演变的重要方面,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主观化是语法化的一个重要机制,语法化的动因和语用推理密切相关。
说明语言演变不是源自语言自身,而是源自语言的使用,其演变机制跟人的认知能力密切相关。
关键词:语法化;机制;动因;认知中图分类号:H04 文献标识码:A1. 引言语法化是一种语言演变现象,指的是语言形式的意义从实义向虚义转变, 其功能从实词向语法功能词、附着成分、词缀乃至屈折形式的演变过程。
[1,2]认知语言学认为语法化是规律化最强的语义演变类型。
语法化的研究是从语言历时变化来看语言共时现象,从语言演变的规律来解释语法规则,寻找语言认知动因和语言变化对现代语言形成的作用,这对于研究语言与认知的关系非常重要。
[3]语言演变是在人们日常语言使用中发生的,这表明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它跟语言以外的诸多因素如人的认知方式密不可分。
本文主要讨论语法化的机制及动因。
提出语法化的机制除了重新分析和类推以外,主观化也是语法化的一个重要机制,语法化的动因和语用推理密切相关。
目的是为了说明语言演变不是源自语言自身,而是源自语言的使用,其演变机制跟人的认知能力密切相关。
2. 语法化的机制 2.1重新分析和类推语法化是怎么进行的,有什么规律,这是研究语法化机制所关心的问题。
Hopper & Traugott 认为语法化主要是通过重新分析和类推来实现的。
重新分析发生在语言结构的“组合”轴上,指一个词语或一类词语表层形式没有明显变化而内部的结构关系发生变化的过程和现象。
“特征、动因”资料文集
“特征、动因”资料文集目录一、语法化的特征、动因和机制认知语言学视野中的语法化研究二、语法化的特征、动因和机制——认知语言学视野中的语法化研究三、中国社会创新的特征、动因与绩效基于“中国社会创新奖”的多案例文本分析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特征、动因与绩效一个多案例分析五、法国中文教育本土化发展特征、动因与策略语法化的特征、动因和机制认知语言学视野中的语法化研究语法化是语言演变中的一个重要过程,它指的是语言形式逐渐获得语法意义的过程。
在认知语言学的视野中,语法化是一个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
本文将从语法化的特征、动因和机制三个方面,探讨认知语言学视野中的语法化研究。
语法化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凝聚性和等级性。
凝聚性指的是语法形式逐渐从其他语言形式中脱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语言单位。
例如,英语中的不定式标记“to”就是从动词不定式中逐渐凝聚出来的。
等级性则指语法形式的复杂程度和语用功能之间存在等级差异,语法形式的复杂程度越高,其语用功能也越强。
语法化的动因可以从认知、社会和文化等多个方面来探讨。
认知因素方面,人们的语言使用和理解会受到认知的影响。
例如,一些学者认为,语言形式和认知过程之间的对应关系会影响语言的语法化。
社会因素方面,社会结构、文化背景和语言使用者的社会地位等因素也会影响语言的语法化。
例如,一些学者认为,社会等级越高,语言形式越复杂,语法化程度也越高。
文化因素方面,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等因素也会影响语言的语法化。
例如,一些学者认为,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会影响语言的使用和语法化。
语法化的机制可以从语言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探讨。
从内部来看,语言的语法化受到语言结构、语用功能和使用频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一些学者认为,语言的语法化受到语言结构的影响,而这种结构的变化往往与语用功能和使用频率等因素有关。
从外部来看,语言的语法化还受到社会文化、认知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一些学者认为,语言的语法化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的影响往往与认知和自然环境等因素有关。
“可”强调功能的产生及演变
“可”强调功能的产生及演变陈佳佳【摘要】古代汉语里,由于语义、语法等因素,助动词“可”逐渐转化为语气副词“可”表强调,其语法位置通常位于心理活动动词或性质形容词前.当“可”作为助动词时,常与副词“良”、“实”、“深”、“甚”、“胜”、“真”等搭配,表示强调.与此同时,“可”还作为构词成分,放在一些新出现的词语里如“可煞”、“可怜”、“可不”等表强调.元明清时代,还出现大量“可”+vp模式表强调.本文将从历时层面,研究“可”强调功能的产生及演变.【期刊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34)007【总页数】7页(P77-83)【关键词】可;强调功能;演变【作者】陈佳佳【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H131陈佳佳(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00)在现代汉语里,我们一般认为“可”可以作为语气副词,表示强调。
《现代汉语八百词》中谈到,语气副词“可”表强调语气,程度由轻到重,多用于口语[1]333。
《现代汉语虚词例释》中谈到,语气副词“可”在不同的句式中,表达有不同的意味。
在感叹句中,强调程度高,有夸张意味,还可表示称赞;在叙述句中,表肯定语气,有时表申辩;在祈使句中,表“千万,一定”[2]299。
由此,我们都可以看作是语气副词“可”强调功能的具体体现。
事实上,在古代汉语里,“可”强调功能的产生由来已久。
本文拟从历时的角度,以古代汉语为起点,探讨“可”强调功能的产生及演变。
可,《说文·可部》:“可,从口,丏;丏亦声。
”段注:“肎也。
肎者,骨閒肉肎肎箸也。
凡中其肎綮曰肎。
可肎双声。
”丏,肯也。
《广韵·可部》:“可,许可也。
”“可”的本义为“许可”,动词。
《尚书·尧典》:“帝曰:吁!嚣讼,可乎!”随着语言的发展,“可”由动词逐渐虚化为助动词,意为“可以,能够”、“值得、应该”。
《尚书·洪范》:“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论语法化的机制与动因
F e b 。 20 1 3
论 语 法 化 的机 制 与动 因
凌 剑 春
( 长沙理工大学外 国语学 院 , 湖南 长沙 4 1 0 0 7 6 )
摘
要: 语 法化是指语 言形式的意义从 实义 向虚义转 变, 其 功能从 实词 向语 法功能词、附着成分 、词
缀乃至屈折形式 的演变过程 。语 法化 是语 言演 变的 重要 方面 ,是认 知语 言学研 究的重要 内容之一。主观
素如人 的认知方式密不可分 。 本 文主要讨论语法化 的机制及动 因。 提 出语 法
C O W的复数形式原为 k i n e , 后来 遵循一般情况下复 数 只在单数形式后加 s 的规则类推出 C O W S 这个复
数形式, 且代替 了原来 的 k i n e, 在这个过中, 原有 的意义没有发生变化 。 重新分析 和类推对一般语言 演变也很重要 , 但要注意的是重新分析不一定导致
语法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 2主 观 化
化的机制 除了重新分析和类推 以外 , 主观化也是语
法化 的一个重要机制 , 语法化 的动 因和语用推理密
切相关 。 目的是为 了说 明语言演变不是源 自语 言 自 身, 而是源 自语言 的使用 , 其演变机制跟人的认知
能力密切相关 。 2 .语法化 的机制
语 法化是 一种语 言演变 现象 , 指 的是语言形式
的意 义从 实 义 向虚 义转 变,其功 能从实 词 向语 法 功能词 、附着成 分、词缀 乃至屈折 形式 的演 变过 程。 ” 。 认 知语 言学认 为语法化是规律化最强 的语义
演变类 型。 语法化的研究 是从语 言历 时变化来看语
化。 笔者认 为主观化应当视为语 法化 的一个重要机
语法化的特征_动因和机制_认知语言学视野中的语法化研究_王寅
G ramm aticalization: Characteristics , M otivations and M echanism s
WANG Y in1, YAN Chen song2 ( 1. F oreign Languag es R esearch C enter , S ichuan Interna tiona l S tudies U niversity , Chongqing , 400031, China ; 2. Editor ia lO ffice of the Journa,l PLA U n iversity o f F oreign L anguages, Luoyang , H enan Prov . , 471003, Ch ina) Abstrac t : A s an i m po rtant aspect o f linguistic change , g ramm atica lization has long been one o f the i m po rtant topics in conte m po ra ry lingu istics ( inc lud ing cognitive lingu istics). G ra mma tica lization consists in the change o f a lingu istic fo r m advancing from a lex ica l to a gra mm atica l o r fro m a less g ra mm atica l to a mo re gra mma tica l sta tus , e g . fro m a derivativ e for m to an inflectiona l one . T he process features un idirectionality , sequence , abstrac tion and spec ialization. The necessary cond itions for g ra mm aticalization are repetition of high frequency and routiniza tion . Its mo tivations inc lude language contact , novel usages, errors and pragm atic factors . F ina lly , its m echanism s inc lude ana logy and reana lysis , w hich may invo lve m etapho r , m etonymy and subjectifica tion . K ey W ords : gra mm aticalization; cognitive linguistics ; ana logy ; reanalysis ; m etaphor ; m etonymy ; subjec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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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的语法化文学在现代汉语平面上,“可”的用法大体包括以下几种,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可的语法化。
(1)表示能够、可以。
如:可操作、可回收、可循环利用。
(2)表示加强语气,如加强疑问语气,陈述语气等。
如:这事,你可知道,可愿意?/小姑奶奶,你可回来了! (3)表示转折关系。
这种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
如:你不吃我可吃了。
/真的,远远的一眼看出你的脸,可我还是犹豫了一下。
以上三种可分别记做:“可1”、“可2”“可3”。
其中“可1”粗略的讲可以看作助动词,常用在动词性成分前作状语,意义大致相当于“可以、能够”;“可2”是语气副词,常用来加强各种语气;“可3”是表示转折关系,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这里我们为了说明“可”语法化过程的方便,故把表示转折关系的副词和连词“可”放在一起。
(一)动词“可” rarr;“可1”:由动词演变为助动词 (二)“可1” rarr;“可2”:由助动词演变为语气副词 (三)“可2” rarr;“可3”:由语气副词演变为具有转折关系的“可3” 共时平面上的同一形式上的不同用法之间往往具有历时上的演变关系,本文主要考察“可”语法化过程及其语法化动因。
江蓝生先生指出:“语法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实词逐渐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二是指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词的过程,可分别简称为词汇的虚化和短语的词汇化。
”一般说来,单音词的语法化只有词汇的虚化。
“可”的语法化过程正是由一个动词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可”的语法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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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阅!学术界一般将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西方女权主义批评分为美英派与法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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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派注重社会批判,张扬女权主义大旗,强调女性文学传统,尝试从女权主义的角度建立一个女性文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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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化的特征、动因和机制认知语言学视野中的语法化研究
!! 语法化是语言 演 变 的 重 要 方 面 & 语 法 化 具 有 普 遍性 " 所有语言都要经 历 这 个 过 程 " 而且这种演变可 涉 及 语 音’ 词 法’ 句 法’ 语 发生 在 语 言 的 各 个 层 面 " 义’ 语用等 " & 我们认为 " 语法化 中 的 ! $ < 4 9 B 7 8 = ( ’ ’ ’# % * Z ( 语法 ) 是指宏观意义 上 的 语 言 构 词 ’ 造 句’ 谋篇等规 则 & 当代语法化研究可 分 为 狭 义 ! 词 汇 层 面" 所研究 的对象是语言中实词 演 变 成 语 法 标 记 ’ 语 法 范 畴’ 语 法构造或惯 用 表 达 的 过 程 或 现 象 $ ’ 广义! 涉及语篇 和语用层面 $ ’ 最广义 ! 包 括 典 型 的 概 念 结 构’ 事件结 构等如何演 变 为 语 法 手 段 或 构 块 * $ 三 B : 5 9 C = @ B C 4 : 5+ 大层次 & 此外 " 西方语言学的语法化涵盖了中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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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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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气副词“可”的格式化教学处理
论语气副词“可”的格式化教学处理-汉语言文学论语气副词“可”的格式化教学处理摘要:通过语料分析发现,语气副词“可”经常和“‘是’字句”“别”“不”“就”“了”在一起搭配出现,由此归纳出四个格式,分别是“……可+是……啊”“可别……”“……可不……”“要是……,可就……了”。
关键词:语气副词可语言点格式化一、引言(一)问题的提出“可”作为语气副词可以表达说话人的多种主观意志和情绪感受,意义空灵且不易描述。
既然把“可”当作一个词语语言点来教不容易,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思路,把“可”和其他同现率较高的词放在一起认定为固定格式。
这样,在教学上就可以只用解释整体语义而不用单独解释虚词“可”了。
陆俭明在《汉语教员应有的意识》一文中指出了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利用固定格式的重要性:“这些固定格式很有表现力,而外国留学生对这些常用固定格式的每个字、每个词都认识,都知道,但表示什么意思如果老师不告诉他们,他们是不知道的……(这些固定格式)从事本体研究的学者过去很少研究。
这就得靠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自己去研究,去解决”。
(陆俭明,2005)本文从语料分析入手,考察与“可”共现率高的词语,尝试对“可”进行格式认定并解释其格式的语义,进而对“可”字的对外汉语教学提出一点看法和建议。
(二)语料来源本文的语料全部来自北京大学CCL语料库。
在包含关键词“可”的前500条语料中,经过逐条检阅,删去表示“可以”“可能”“可贵”“可是”等动词、助动词、转折连词的语料,余下包含语气副词“可”的语料26条。
二、“可”的研究概况(一)“可”的词类归属问题对“可”的词类归属,绝大多数学者持“副词说”,如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刘月华等《实用现代汉语语法》、王力《中国现代语法》中都把“可”归类为语气副词。
张谊生在《现代汉语副词探索》中,把“可”归类为“评注性”副词。
评注性副词的“基本功能是充当高层谓语进行主管评注。
”①除了“可”,这类副词还有“真”“也”“却”“竟”“万万”等。
“可”的语法化及其动因
“可”的语法化及其动因一、“可”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在现代汉语平面上,“可”的用法大体包括以下几种:(1)表示能够、可以。
如:可操作、可回收、可循环利用。
(2)表示加强语气,如加强疑问语气,陈述语气等。
如:这事,你可知道,可愿意?/小姑奶奶,你可回来了!(3)表示转折关系。
这种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
如:你不吃我可吃了。
/真的,远远的一眼看出你的脸,可我还是犹豫了一下。
以上三种可分别记做:“可1”、“可2”“可3”。
其中“可1”粗略的讲可以看作助动词,常用在动词性成分前作状语,意义大致相当于“可以、能够”;“可2”是语气副词,常用来加强各种语气;“可3”是表示转折关系,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这里我们为了说明“可”语法化过程的方便,故把表示转折关系的副词和连词“可”放在一起。
(一)动词“可”→“可1”:由动词演变为助动词(二)“可1”→“可2”:由助动词演变为语气副词(三)“可2”→“可3”:由语气副词演变为具有转折关系的“可3”共时平面上的同一形式上的不同用法之间往往具有历时上的演变关系,本文主要考察“可”语法化过程及其语法化动因。
二、历时考察江蓝生先生指出:“语法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实词逐渐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二是指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词的过程,可分别简称为词汇的虚化和短语的词汇化。
”一般说来,单音词的语法化只有词汇的虚化。
“可”的语法化过程正是由一个动词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可”的语法化过程。
(一)动词“可”一助动词“可1”《说文?可部》:“可,从口,?@;?@亦声。
”“可,?G(肯)也。
”《广韵?哿韵》:“可,许可也。
”本义为准许、许可,作动词。
如:《史记?李斯列传》:“胡亥可其书。
”这里“可”带体词性宾语,作一般动词,意思是“批准”,有许可义。
“可”由许可义动词虚化为助动词,表示可以、能够,由许可义又引申为应该、值得。
在古代汉语中“可1”主要有以下几个义项:①表可能,可译为“能、能够”;②表许可,可译为“可以”;⑧表估价,可译为“应该、值得”。
从古汉语探究语法化动因
从古汉语探究语法化动因作者:陈青来源:《青年文学家》2018年第12期作者简介:陈青(1993-),女,汉,福建省南平市人,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语法。
[中图分类号]:H1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2--02语法化是历史语言学领域一直关心的问题,虽然关于语法化的定义也尚未“拍板定案”。
不过当前学界比较认同的应该是Hopper & Traugott(1993)所做的定义:语法化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历时性的,考察语法形式的来源和发展过程。
二是共时性的,基本是把语法化看作一种句法、篇章和语用现象。
中国元代学者周伯就注意到很多当时语言中的虚词都是来自实词。
西方历史语言学家中,法国Meillet(1912)就首先使用grammaticalization以描写一个词汇形式如何演化成一个语法标记,并确定了语法化两大机制——类推和重新分析。
现代语言学家Li & Thompson在汉语历史句法形态学特别是语法化理论研究方面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
最有影响的一个方面是他们关于汉语连动结构的研究,指出动词可以语法化为一个格标记,从而可以引起语序的变化。
孙朝奋(1996)首次比较系统地运用语法化理论分析了一组汉语语法标记的发展,其中包括完成体标记“了”、处置式标记“把”、情态标记“得”以及介词的语序变化。
此外,该书还讨论了诱发语法化的一些動因,诸如临摹性(iconicity)等。
石毓智做出适用于汉语的语法化的定义:“语法化是实词或者松散的篇章结构演变成为稳固的语法手段的历时过程,其结果常是产生新的语法标记或者句法结构。
”也就是说语法化应该是经历由:惯用语化→词汇化→句法化的过程。
本文在前贤理论的基础上,从古汉语中“得”字语法化过程为例,试探讨语法化主要动因。
(一)语篇交际的语用因素语言的最基本功能就是交际和思维。
语言形式为了满足表达和理解的两方面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用有限的语言形式表达无限信息知识的要求,说话人对语篇的使用和组织的主观意图等语用因素就成了导致语法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可”的语法化及其动因
“可”的语法化及其动因一、“可”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在现代汉语平面上,“可”的用法大体包括以下几种:(1)表示能够、可以。
如:可操作、可回收、可循环利用。
(2)表示加强语气,如加强疑问语气,陈述语气等。
如:这事,你可知道,可愿意?/小姑奶奶,你可回来了!(3)表示转折关系。
这种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
如:你不吃我可吃了。
/真的,远远的一眼看出你的脸,可我还是犹豫了一下。
以上三种可分别记做:“可1”、“可2”“可3”。
其中“可1”粗略的讲可以看作助动词,常用在动词性成分前作状语,意义大致相当于“可以、能够”;“可2”是语气副词,常用来加强各种语气;“可3”是表示转折关系,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这里我们为了说明“可”语法化过程的方便,故把表示转折关系的副词和连词“可”放在一起。
(一)动词“可”→“可1”:由动词演变为助动词(二)“可1”→“可2”:由助动词演变为语气副词(三)“可2”→“可3”:由语气副词演变为具有转折关系的“可3”共时平面上的同一形式上的不同用法之间往往具有历时上的演变关系,本文主要考察“可”语法化过程及其语法化动因。
二、历时考察江蓝生先生指出:“语法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实词逐渐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二是指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词的过程,可分别简称为词汇的虚化和短语的词汇化。
”一般说来,单音词的语法化只有词汇的虚化。
“可”的语法化过程正是由一个动词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可”的语法化过程。
(一)动词“可”一助动词“可1”《说文·可部》:“可,从口,丂;丂亦声。
”“可,肎(肯)也。
”《广韵·哿韵》:“可,许可也。
”本义为准许、许可,作动词。
如:《史记·李斯列传》:“胡亥可其书。
”这里“可”带体词性宾语,作一般动词,意思是“批准”,有许可义。
“可”由许可义动词虚化为助动词,表示可以、能够,由许可义又引申为应该、值得。
关于“后悔”“遗憾”“可惜”的思考
《关于“后悔”“遗憾”“可惜”的思考》摘要:从意义轻重这一点可得出,“后悔”的表意比较沉重,而“可惜”、“遗憾”的表意比较轻松,其次,在“太——了”结构中,“太遗憾了”有47条用例,“太可惜了”有196条用例,没有“太后悔了”的用法,从现代汉语的使用频率看,“遗憾”“可惜”更常用;而从古代汉语的使用频率看,“可惜”的使用频率远远超出两外两个词,不难得出,“可惜”在口语中更常用,而“后悔”更偏向于书面语,而“遗憾”在外交场合用得比较多,在外交文件或声明中常见,用来表示不满和抗议孟斌星摘要:对外汉语教学中有了词汇教学占有一定的比重,学生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无法合理选择同义词,很难达到成功交际的目的。
因此,本文选取了学生容易混淆的“后悔”“遗憾”“可惜”三个词,并应用了HSK动态语料库和北京大学的CCL语料库等的相关数据和内容,从理性意义、语体色彩和词性方面的差异辨析這三个词并找到更适合教学的方法让学生正确应用这三个词。
关键词:后悔;遗憾;可惜;理性意义;语体色彩;词性方面一、引言根据HSK动态作文语料库的记录,“遗憾”一词共143例,其中错误用例仅3条,“可惜”173条,错误用例5条;后悔168条,无错误用例;单从语料库中数据看,这组词不属于易混淆词,但据教师的一线教学情况和学生实际语用中,情况不容乐观;张博(2008)就曾指出:“可惜”“遗憾”都是汉语水平词汇等级大纲的丙级词,可是留学生却经常在用“遗憾”时误用为“可惜”。
因此,综合上面语料库数据不足以及教师和学生们遇到的实际问题,着重辨析“后悔”“遗憾”“可惜”,希望对教学及习得有帮助。
从权威词典《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查出:“可惜”释义为“值得惋惜”,词性为形容词和副词。
“后悔”释义为事后懊悔,词性为动词。
“遗憾”无说明,但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中,明确指出“遗憾”词性为形容词和名词。
根据上述两部词典中对三个词的描述,我们发现其根本解决不了留学生的语用难题,因此,本文把“后悔”“遗憾”“可惜”定为易混淆词,并从理性意义、语体色彩和词性三个角度辨析,试图解决教学中语言本体研究缺憾的地方,也试图为学生的习得提供一些参考。
汉语体词语语法化认知动因研究
汉语体词语法化认知动因研究一、引言语法化是语言演变的一种重要形式,而体词语法化作为语言演变的一个特殊现象,一直以来受到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
研究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有助于深入理解语言现象背后的认知机制和语言演变规律。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分析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旨在为语言学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理论参考。
二、体词语法化的概念体词是表示动作、状态或意象的词语,如“跑”、“坐”、“笑”等。
体词语法化是指体词在句法结构中发生变化,成为一种特定的语法成分。
汉语中的“着”、“了”等助词就是体词语法化的典型表现。
体词语法化在语法演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语言发展的产物,同时也受到认知因素的影响。
三、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1. 认知语言学的视角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人类认知的产物,语言现象与认知机制密切相关。
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可以从认知加工和语法认知两个方面来探讨。
在认知加工方面,体词的形式、含义和用法与认知加工过程息息相关,体词的语法化过程反映了人类认知加工对语言表征的塑造。
在语法认知方面,体词在句法结构中的作用和位置反映了人类对事件结构和语言形式的认知方式。
认知语言学的视角有助于深入探讨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
2. 语法化的认知机制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与人类对事件结构和语言形式的认知机制密切相关。
在认知加工过程中,人们对体词的认知会受到事件结构和句法结构的影响,而体词的语法化反映了人们对事件结构和句法结构的认知加工方式。
体词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和作用也反映了人们对语法功能和语义角色的认知加工方式。
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可以理解为一种认知加工的结果,是人类认知机制在语言表征中的体现。
3. 体词语法化的认知演变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不仅涉及认知加工和语法认知,还涉及认知演变的过程。
体词语法化的认知动因可以理解为一种认知演变的结果,是人类认知机制在语言表征中的演变过程。
在语言演变中,体词的语法化表现了人类对事件结构和语言形式的认知方式的演变,反映了人类对语法功能和语义角色的认知加工方式的演变。
语法化理论
• 石毓智在《汉语语法化的历程》一书中说:“语法化理论 是普通历史语言学的最新发展。该理论强调从语言的内部 寻找语法发展的动因,注重分析一个新语法现象的具体发 展过程,并全面考察新语法手段的出现对业已存在的语法 系统有何影响。我们在分析问题时,应特别重视从词语的 语义特征、人类认知、篇章组织、使用频率等角度探求汉 语史上新现象产生的原因。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从人类 语言普遍规律的角度,探讨汉语的有关现象,力求从更宽 的视野来概括和总结汉语的发展规律。从系统的观点探求 语法的发展,把个别现象的演变放在整个语法系统发展的 大背景下加以考察,注重功能相同或者相近的多个语法手 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语法化概念
西方“语法化”
“语法化”通常是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 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如现代英语中助动词do在古英语中原 是实义动词,有“行动”之义。这一术语最初由法国语言学家Meillet (梅耶) 提出来并在《语法形式的演化中》中使用。他认为研究语法化 就是研究“自主词向语法成分之作用的演变”。他把语法化解释为一个 词语演变为附着语素,一个附着语素演变为词缀,以至于一个词缀演变 为另一个不能进行分析的语素的过程。Mileelt以后的欧美学者给出了许 多语法化定义,其中以Hoppre 和Truagtot的定义最为经典。单向性是语 法化理论最激进的假设去范畴化、斜坡和主观 化是单向性的重要表现。
• 其实不管语法化的定义如何,大家对语法 化都有个一致的看法: • 语法化是一个过程; • 在这个过程中,发生语法化的成分由原来 的表示实在意义转化为表示语法功能意义; • 语法化在语法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
• 语法化的动因与机制是当今“语法化”学界关注的焦点,不同的人有 不同的理解,大家在这一点上还未达成共识。 • 沈家煊(1994)提出了四条制约语法化的原因和条件:语用原因、心 理原因、语言接触因素、语言内部结构的制约。 • 1、语用原因,从语言交流信息所要满足的条件出发来寻找语法化的 原因。例如语言交流必须同时满足便于表达和便于理解两个条件,因 此语篇的组织和交流的意图等语用因素是语法化的重要原因。 • 2、心理原因,从认知心理的角度来寻找原因。比如说人的认知规律 就是从具体到抽象,“隐喻”是认知的主要方式,用虚化成分来表现 语法关系是人的一种自然倾向。 • 3、语言接触因素,语法成分的借用和仿造现象。 • 4、语言内部结构的制约。从结构类型上看,像汉语这样的分析型语 言,实词虚化到一定程度后似乎不再继续下去,没有像屈折型语言那 样虚化为屈折形态。 • 跟原因和条件相关的问题是语法化的实践跨度。实词虚化的速度有快 有慢,有的要经历漫长的世纪,有的好像在短期内就可观察出来。
语法化的动因及机制
语法化的动因及机制语法化是近年来语法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文对汉语语法化机制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将研究汉语共时语言现象与历史语法化过程相结合,从共时层面(篇章、词汇、语言接触)解释语言历时语法化的机制(语境语法化、典型确认、词汇结构变化、词义变化等)。
标签:语法化发展机制狭义语法化机制指语法化方式,广义语法化机制包括诱因和方式。
笔者主张结合历时与共时这两个层面,辩证完整的分析语法化的动机,从共时层面(篇章、词汇、语言接触)解释语言历时语法化的机制。
一、篇章结构的语法化①(1)语境语法化由客观情境(不是狭义的上下文语境)而起的常规含义在语言中发生固化,可导致语法化的产生。
也就是指客观现实对交际语句的意义起到了限制作用,使它的意义精确化,并排除歧义。
比如“你打他,他打你”通常分析为并列关系,但特殊情境可适当搬用并列标记外形来表达假设(意为“如果你打他,那么他打你”)和因果(意为“因为你打他,所以他打你”)。
(2)典型确认人们在语言使用时,常常出于经济性需要,将语言中的有特征现象即非典型范畴与典型范畴用形式标记区别出来,这就使得某些语言现象中产生了零形式的语法化现象。
当然,这有个前提,对于这种典型与非典型,人们需要一个提前的对客观世界的确认和体验。
凡是典型的范畴即是我们平常所熟知、所默认的常态,也就是说无需特别说明就已经会有一个常用意义。
相反,则用有标记形式,比如英语中的一般现在时,往往是没有标记的,只要没有使用特殊的标记,也就是说按一贯的认知表示一般现在时。
二、词汇语法化(1)词汇结构形式的变化不改变结构表层形式而改变它内部切分:(AB) C →A (BC),也就是说在句子表层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认知角度的变化,内部切分从(AB)C 变成A (BC)。
就比如“长于X、困于X、勇于X”这些词组,由于人们在朗读的时候注重音节的协调与顺口,分割并组成为新的形式“A 于/ X”,从而使双音节“A 于”词产生了,与此同时也使“于”这个词语法化了。
中助动词可和可以《史记》中助动词可和可以语法功
2004年6月语言研究Jun., 2004 第24卷第2期Studies in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Vol.24 No.2《史记》中助动词“可”和“可以”语法功能差异初探池 昌 海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杭州浙江,310028) 摘要:“可”的使用频率远高于“可以”。
“可”可以自由地单独做谓语、假设复句中的分句,也可以单独用来提问。
“可以”没有这一功能。
“可”后动词以被动为主,“可以”后动词以主动为主,但两者都有很多例外。
“可”后动词以不带宾语为主,“可以”后动词以带宾语为主,但两者也同样有很多例外。
“可”可以与“非”、“谓”、“得”等构成固定结构,“可以”未见相应用法。
关键词:助动词;可;可以;语法功能中图分类号:H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4)02-0098-04零问题的提出作为助动词,表“(可)能”意义的“可”和“可以”在上古汉语文献中都属常用词。
对它们用法上的不同,王力先生在《汉语语法史》的“十七章能愿式的发展”中就作过明确的结论[1]p243:“‘可’字表示被动的能。
在上古时代,‘可’字后面的动词一般都有被动的意义。
(例略—引者注)后来‘可以’凝结为一个单词,表示某种情况下可以做到的事。
它和‘可’字不同有两点:1.‘可’字后面的动词是被动意义的,‘可以’后面的动词是主动意义的。
[作者在此处下加脚注道:‘没有例外’——引者注]2.‘可’字后面的动词不能带宾语;而‘可以’后面的动词常带宾语。
”后来有学者对上述结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殷国光先生通过对《吕氏春秋》中“可”和“可以”用例分析认为:“两者的区别大体如此,但并非完全如此”。
[2]p157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1)“可”字后面的动词可以是主动意义的,共有17例。
(2)“可以”后面的动词偶尔也可以是被动意义的,共有6例。
(3)“可”字后面的动词也可以带宾语,共92例。
很显然,对“可”和“可以”两词语法功能的认识存在明显的分歧。
连词“可”的语法化历程小叙
连词“可”的语法化历程小叙摘要:“可”是现代汉语口语中的高频词之一,历来词类归属问题复杂。
文章拟从“可”字着手,阐述“可”从助动词、副词到连词的转化过程。
标签:可副词连词语法化早在先秦的文献中就已有“可”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可”也是口语中的高频词之一。
关于“可”的词类归属问题历来表述不一。
《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有如下几类解释:助动词;副词,包括表强调和表疑问;作前缀。
在“可”从古到今使用过程中,各家也有不同的归类,如语气副词(王力、吕叔湘,1957);疑问情态副词(太田辰夫,1958);推度疑问副词(江蓝生,1990);评注性副词(张谊生,2000);形态副词(黎锦熙,2000);估价副词(赵元任,2001);转折副词(席嘉,2003);程度副词(张雪平,2005)等。
我们注意到作为常用副词的“可”语义繁多,但各家并没有提到其作为连词的用法,那么“可”作为表转折的连词是否只在现代汉语中出现?又是如何产生以及与同形同音的副词“可”是否存在语义上的关联?本文拟从“可”字着手,阐述“可”从助动词、副词到连词的转化过程。
同字异词不存在转化的现象,不属本文讨论的范围。
一、“可”的语义特点(一)助动词的“可”“可”通常用于动词前,表示动作施行的可能。
译为“可以”、“能够”。
在先秦就已产生,如下例:例1: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论语·学而》)。
例2: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论语·先进》)。
例3: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梁惠王上》)。
也可表示“应该,应当”,如下例:例4:专诸曰;“王僚可杀也”(《史记吴太伯世家》)。
例5:可痛哭者,此病是也(《汉书·贾谊传》)。
例6: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墨子·法份》)。
例6中“可以”即是古汉中助动词“可”和介词“以”合用。
“可”是“可以”的意思;”以”解释为“用”。
现汉中“可以”作助动词是“可”和“以”连用复音偏义的结果。
类词缀“可”的构形和虚化
类词缀“可”的构形和虚化类词缀的出现是汉语发展史上不可忽视的现象。
“可”在意义逐渐虚化的过程中成为“类词缀”,其作为类词缀有两种构形方式。
“可”成为类词缀是由实到虚过程中的过渡状态,“可”的虚化体现了“语法化”的规律。
标签:可构形类词缀虚化语法化汉语属于汉藏语系,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
所谓形态变化,指的是语言单位在不同结构关系中产生的变化。
这种变化有两类:一类是词形的内部变化,另一类是词形的外部变化。
词形的外部变化通常由虚词来表示,比如英语中的将来式,需要在原形动词前加will或shall,这种用虚词来表示语法关系的手段在汉语中并不罕见。
词形的内部变化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个词的变化,比如英语单词go、goes、going、went、gone,以不同词形体现不同的语法结构;又如book和books,同一个词的形式不同,表示与不同的词组合时的不同变化。
词形内部变化的另一种情况是,一个词以改变词形的方式改变词性,比如teach接-er变成名词、beauty 接-ful变成形容词、quick接-ly变成副词。
在以上两种词形的内部变化中,第一种是所谓“严格意义的词形变化”,汉语缺少的正是这种词形变化,这在印欧语系中反而是常见的,因此这一点也是汉语同英语等印欧语系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不过,汉语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附加语素,可以通过和它们结合改变词形并改变词性,所以汉语并非完全没有词形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汉语即使存在一定的词形变化,与印欧语系相比也有很大不同。
从词形的构造方式来看,印欧语系词形的典型构造是“词根+词缀+词尾”,而汉语则是“词根+附加语素”,大部分“附加语素”的作用相当于“词缀”,这些“附加语素”没有实在意义,位置固定,有些与词根结合后构成的新词具有新的词性,大部分语法书将这类“附加语素”统称为“词缀”。
汉语中“词缀”虽然只是少数,但大都是从实词虚化而来,许多词缀还保留着实词词义。
由于这些“附加语素”虚化的程度不同,因此在称谓上有一定区别,虚化程度比较彻底、完全失去实在意义的“附加语素”叫作“真词缀”,如“老”“子”,没有完全失去实在意义的“附加语素”叫作“类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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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的语法化及其动因
可”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
在现代汉语平面上,“可”的用法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表示能够、可以。
如:可操作、可回收、可循环利用。
(2)表示加强语气,如加强疑问语气,陈述语气等。
如:
这事,你可知道,可愿意?/小姑奶奶,你可回来了
(3)表示转折关系。
这种有时是副词,有时是连词。
如:
你不吃我可吃了。
/真的,远远的一眼看出你的脸,可我还是犹豫了一下。
以上三种可分别记做:“可1”、“可2”“可3”。
其中
1”粗略的讲可以看作助动词,常用在动词性成分前作状语,意义大致相当于“可以、能够” ;“可2”是语气副词,常用
来加强各种语气;“可3”是表示转折关系,有时是副词有时
是连词,这里我们为了说明可”语法化过程的方便,故把
表示转折关系的副词和连词可”放在一起。
(—一)动词“可”7“可1”:由动词演变为助动词
(二)“可1”可 2 ”:由助动词演变为语气副词
(三)“可2”可 3 ”:由语气副词演变为具有转折关
系的“可3”
共时平面上的同一形式上的不同用法之间往往具有历
时上的演变关系,本文主要考察“可”语法化过程及其语法化动因。
江蓝生先生指出:“语法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
指实词逐渐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二是指
短语或词组逐渐凝结为一个单词的过程,可分别简称为词汇词汇的虚化。
“可”的语法化过程正是由一个动词虚化为没有实在意义的语法成分的过程,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可” 的语法化过程。
的虚化和短语的词汇化。
”般说来,单音词的语法化只有(一)动词“可”一助动词“可1”
《说文?可部》:“可,从口,?@; ?@亦声。
” “可,?G
(肯)
也。
”《广韵?哿韵》:“可,许可也。
”本义为准许、许可,作动词。
如:《史记?李斯列传》:“胡亥可其书。
”这里“可” 带体词性宾语,作一般动词,意思是“批准”,有许可义。
“ 可”
由许可义动词虚化为助动词,表示可以、能够,由许可义又
引申为应该、值得。
在古代汉语中可 1 ”主要有以下几个
义项:①表可能,可译为“能、能够” :②表许可,可译为
“可以”;⑧表估价,可译为“应该、值得”。
各举一例如下:
(1)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 《左传》)
(2)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
《( 左传》)
(3)不可畏也,伊可怀也。
(诗经?豳风》)
(二)“可1”T “可2”
语气副词“可2”是由“可1”表估价的“应该、应当”
这一义项演变而来。
其表强调语气最早是用来加强疑问语气的。
如:
(4)今惟殷坠厥命。
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尚书?酒
诰》)
(5)相日:枯杨升华,何可久也?(《周易?卦辞》)
可”的加强疑问语气的用法,往后一直在用。
如:
(6)专思君兮不可化,
君不知兮可奈何。
(《楚辞?九章》)
(7)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史记?项羽本纪》)
(8)住不得,可奈何。
(《全唐诗?相和歌词?短歌行》)
现代汉语中还保留了可”的加强疑问语气的用法。
如:
(9)“亚历山大给我的:我没东西给他,可怎么好!”(《二
马》)
(10)回头二嘎子误了上学可怎么办呢?(《龙须沟》) 由于语
义泛化,“可1”由加强疑问语气又用在祈使、感
叹、陈述等句类中。
所谓语义泛化,是指某一词汇形式具体实在的词汇意义越来越少,组合能力越来越强,适用范围越来越大。
(9)“可”由在疑问句中加强疑问语气,进而扩大其适用范围,用在祈使句、感叹句中,最后也用在陈述句中分别加强这些句类固有的语气,词汇意义越来越弱,以致弱化消失,到近代汉语中我们只能感觉到它表语气的意义了。
(三)“可2” ?@“可3”
可”在上古和中古就经常以助动词身份出现在“虽可……”这样有转折意义的句式中,特别在反问句中多见。
例如:
(11)弗慎厥德,虽悔可追?(《尚书?五子之歌》)
(12)叔孙指楹,曰:“虽恶是,其可去乎?”(《左传?昭
公》)
虽”在古汉语中,可以翻译为“虽然”或“即使”
以上例句中的“可”不管理解为哪一个意义,句子语义上都是前后转折的。
“可”在句中用在肯定形式的反问句中,表示否定意义。
随着“可2”作为加强语气的副词和反诘副词的应用,又引申出了表否定的意义。
(13)详曰:“公、王相去,一阶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
子三公可辄拜人者!( 《三国志裴注?魏书四》)
表转折的“可”是由表加强语气的“可”的用法发展来
的。
“可3”在唐代用例不多,而且和“可2”的区别往往要通过句义是否存在转折来辨析。
如:
这些例句中,可用于复句中,都存在前后相对或相反的
意思,“可3”出现在复句后一分句句首,也就是两类相对意
思的衔接处。
(14)相见不相亲,不如不相见。
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
心。
(李白《相和歌辞?相逢行》)
(15)登山犹自健,纵酒可多愁。
好是能骑马,相逢见鄂
州。
(朱庆徐《赠江夏卢使君》)
可 3 ”用于句子之中,两个动词性成分之间。
例(14)
未语”就难了解,但却“知心”;例(15)“纵酒”本为消愁,却反倒“多愁” 。
“可3”处于这种句内意义相对的转折处。
可 3 ”的这种用法到清代才多了起来。
它既可单用,
也可和其他关联词合用;既可用在一个句子中,也可用在小句与小句之间。
但从句法位置上看,都是用在述语前的,仍是副词:
(16)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贾母
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红楼梦》第 3 回)到清末的《儿女英雄传》中可 2 ”还没有发展出明确
的连词用法,“可”还是用在句中述语前。
太田辰夫(1987:
P303)指出:“仅用’可’一个字,古代就有表示转折的用法…… 但是应该看作副词。
随着时代往后,就看到了连词化的例子。
”
作连词的用法,是由表转折的副词“可3”进一步虚化为仅表关联作用的“可3”的。
如:
(17)虽然我已经晕头转向。
已经四肢无力,可我知道发
生了什么。
余华(余华《死亡叙述》)
从副词进一步虚化,成了词缀化,“可”在使用过程中,
逐渐变为构词的词缀,1)前缀:跟单音节动词结合,构成形容词,表示意愿或感情,如“可悲、可爱、可恨、可怜等;2)前缀:跟单音节名词结合,构成形容词,表合适,如“可心、可口、可意”等,是一种特殊的处于发展中的现象,从不定位语素趋向于定位语素,而具有了比较抽象、概括的意义,有时仅仅表示语法意义,这是实词虚化的隐喻机制。
可”的语法化动因
1 语义动因实词的虚化的重要机制是语义机制,也就是说实词虚
化
是要以意义为依据的。
“可”字由一个实词虚化为构词语素和虚词,其跟语义有相当大的关联。
“可”的词汇源义是“许可”,语法源义是“允许” 。
(邢志群2004)根据语义,“可”主要出现在谓语前,表示某事“可做不可做” 。
句法位置的确
定,是“可”字语法化的前提。
可”由一个能愿动词逐渐
演变成黏着在动词或形容词前,起修饰或强调作用的虚化成分。
2 语境影响语境影响可以解释“可”作反诘副词的产生过程。
“可1”
表估价的“应该、应当”这一义项,是表明说话人的认识和评价的,本身带有很强的情态意义,是说话人根据客观情况或事理做出的主观推断,在先秦就已经被广泛地用于反问句
中。
先秦,“可1”的双重否定用法已出现,在“可1”出现于反问句和双重否定句十分频繁的环境下,它的助动意义逐
渐弱化,表强调语气的用法便出现了。
语境影响还可以解释“可”由强调语气发展出转折功能。
可 2 ”、“可 3 ”在句中都用作副词,所处的位置基本一致,更主要的是所具有的强调语气也大致相同。
二者的区别在于;
可 2 ”表强调,从句法结构上看位置比较灵活;从语义上看,出现的语境比较自由,不一定需要前后的意思相反或相对。
而“可3”作转折副词,必须用于意思相反或相对的词组或分句中。
从“可2”到“可3”的发展来说,我们认为是由于“可2”处在词组之间、句子之中或上下文衔接中转折的位置,并在这个位置上起到加强语气的作用,通过强调后一分句或后面的词组,帮助转折意义的表达,开始逐步出现表转折的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