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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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及预防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多发领域,发案率明显高于其它领域,且涉案金额一般较大,窝案、串案较多,因而它也是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该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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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评议确定最合适的、性能价值比率最高的建筑施工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率。由于建筑行业高速发展,施工单位供求矛盾突出,竞争十分激烈,竞争的背后暗流涌动,导致在招投标环节中极易产生职务犯罪,涉及职务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建设方掌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和负责项目
的管理人员。其常见的主要犯罪手法和特征:一是建设方为规避公开招标,私下将工程总额拆分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的限额以下,利用掌握工程的管理职务,收受贿赂;二是故意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使应公开招标的工程不进行公开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则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从中收受贿赂;三是违反公开招标的规定,排斥潜在投标人,寻找理由改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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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招标以外,大部分都通过内部的关系确定施工单位,包括确定给长期合作的信誉、质量好的施工单位。由于发包分包环节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做法,极易产生腐败现象。从以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看,此类案件涉案人员有领导干部、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管理部门人员、发包及承包单位管理人员等,案件性质以贿赂案件为主。其常见的主要犯罪手法和特征:一是
发包单位管理人员利用项目发包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意欲承包的施工单位的回扣、贿赂;二是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管理人员为承揽工程项目,获取自身利益,以各种名义向发包单位管理人员提供回扣,贿赂及其他各种好处;三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项目肢解后分包若干个“关系”单位,从中收受贿赂;四是发包方指定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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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务便利,私下与关系户达成默契,从中获取私利;二是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或借用手续,私下转给个人设计,从而产生幕后交易;三是违反有关个人不能私揽设计业务的规定,损害设计单位的利益,收受贿赂;四是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指定某个生产商或供应商供货,从中收受贿赂;五是设计人员与委托设计方
串通,将部分设计费不纳入单位帐目,私立小金库,然后进行私分或个人侵占;六是设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事先安排好的设计次序,将关系户的设计项目提前进行设计,从中收取贿赂。
(四)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环节
价;
”有
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收受贿赂;八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计价监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
(五)装潢及安装工程环节
在工程主体施工完成后,进入装潢、设备安装环节。工程装潢工期相对较短,能充分展示施工效果,往往给人以直观的、耳目一新的感觉。但由于装潢材料在档次、价格上差距很大,装潢工程所产生的利润十分可观,丰厚的利润决定了装潢工程成为市场上追捧的热点,同时也是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在这个环节发生的职务犯罪以贿赂案件为主,涉案人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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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的,单位根据所需物品的情况,自主采购的行为。在建筑工程中几乎每个环节都涉及材料采购。多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运作模式初具规模,原来的卖方市场转换成现今的买方市场,且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同一种商品在市场上价格差异悬殊,加上供货商采用花样百出的“促销手段”,使采购人员容易产生违纪违法行为,在此环节中发生的案件性质以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为主。其主要犯罪手法和特征:一是采购人员与供货商勾结,采用混淆建材档次、品牌或抬高价格等手法,实施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二是供货商向采购人员行贿,以致采购人员受金钱诱惑,在采购建材中舍近求远、舍优求劣、价格舍低求高,损害单位利益;三是采购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方人员行贿,被代理方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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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有不合格之处,按规定应返工后再次验收,但因收受贿赂,故意不指出,使不合格工程验收通过交付使用;三是参与验收人员明知设备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但因收受施工单位贿赂后而故意隐瞒;四是对施工单位擅自追加的材料和项目予以认可,从中收受贿赂;五是故意提高工程验收等级,刁难施工方,从中收取贿赂。
(八)建筑项目预、决算环节
建筑项目预算和决算环节对于整个建筑工程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两个阶段,它将决定工程资金的分配比例,涉及承接单位赢利与否或利润大小。若承建方要从工程中获取高额利润,必须在预算、决算环节中巧立名目、作好铺垫。这个环节中的资金流量非常大,决定着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切身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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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项不是在决算以后一次性支付的,而是根据工程进度预付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决算后对工程款进行最终结算。能否及时得到工程进度款,对施工方而言意义非同一般。因为及时获得工程进度款,意味着施工方可以少垫付施工资金,否则就需要垫付大量的工程资金,尤其是重大工程建
设资金投量巨大,垫付的工程款项数额也很大。为了及时地得到工程进度预付款,施工方往往会向建设方有关人员行贿送礼。工程进度款预付环节也是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案件性质主要是受贿案件,以建设方享有审批权的领导和负责审理决算的管理人员为主。特点是:一是建设方负责审核、确认合同预决算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反合同规定,提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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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和特征:一是建设方虚列项目追加规模投资,进行挪用、贪污;二是建设方明知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给予确认追加投资,从中收受施工单位贿赂;三是负责审价、监理及其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虚报项目、高估冒算给予确认追加投资,从中收受施工方贿赂;四是建设方借故从工程
追加投资的款项中挪用、私分工程款;五是建设方与施工方项目管理人员相勾结,虚构追加的工程项目,共同贪污工程款。
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
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和犯罪手段、特征的具体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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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干部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求我们各级组织把预防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和部署,牢固树立“预防在前、关口前移、及早防范”的观念,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易发环节的各项防范措施。要从关心、爱护和保护参与工程建设干部的角度出发,把预防工作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程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步发展。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