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株与“常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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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之46
1998年3月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部被称为“中国民营企业商战教程”的书,该书用了一个颇富感染力的名字——《中国人可以说富》。该书的副标题为“三株决策——三年赚100亿的吴炳新之迷”。在该书的封底,有几行宣传文字格外引人注意:“吴炳新用三年的时间创造了百亿元的财富,他部署了中国范围最庞大、最细密的市场营销网络,他给了15万人就业的机会,他用‘嫁接理论’创造的‘三株口服液’占据了中国四分之一的保健品市场,创造了三年就为国家上交了十亿元的税收的民营企业最高记录,成为1997年中国亿万富豪中的首富。”
三株确实可说是中国企业界的一个奇迹,从1994年以区区30万元起家,在短短三五年内,便开创了资产达40多亿元的基业。最鼎盛时,三株在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和绝大部分地级市注册了600个子公司,在县、乡、镇有2000个办事处,各级行销人员总数超过了15万。1996年,凭借着这一庞大的营销网,三株的年销售额达到了80亿元,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这相当于当时整个中国保健品市场总销售额的三分之一!
但三株人没有想到,就在三株创造辉煌的1996年,一场将决定三株命运的官司已开始悄悄酝酿。
1996年上半年,湖南常德三株营销有限公司在常德市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发布广告,散发一些宣传小报,三株在电视广告称三株口服液“有病治病,无病保健”。常德市患老年性尿频的退休职工77岁的陈伯顺于1996年6月3日购买10瓶三株口服液回家服用。服到第4瓶时,陈伯顺身上起了红斑,待服到第5、6瓶时,陈伯顺已全身红肿,当服第8瓶时,全身溃烂。湖南省汉涛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三株药物高蛋白过敏症”。陈伯顺于1996年9月3日死亡。随后,陈伯顺的家属诉讼到法院,要求三株公司赔偿其经济及精神损失20万元。
吴炳新坚信三株没有毒性,而且他也认为30万这个数目太大,完全是敲诈,根本不予理睬。但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3月31日对陈伯顺案作出宣判:陈伯顺系喝三株口服液导致死亡,责令由三株公司向死者家属赔偿29.8万元,没收三株公司“非法”收入1000万元。
此判决一出,新闻媒体一片哗然,20多家媒体当即以《八瓶三株喝死一条老汉》作了报道,并引来全国媒体的疯狂转载。更要命的是,常德中院一名法官还以法院的名义,连续不断地将一审判决书及他所写的一篇长达万余字的新闻稿,主动寄给中央及地方的许多媒体。随后,不少媒体开始从三株公司经营管理机制上进行了探讨。除此之外,一些“小道消息”也不径而走,如“三株申请破产”、“总裁吴炳新潜逃国外”之类的流言纷起。
这场官司给三株公司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全国各经销商、消费者听到三株吃死人的消息后,纷纷退货索赔,三株口服液及三株系列产品的销售迅速陷入瘫痪状态。1998年春节前,三株一个月有几个亿回款,但从判决后的四月下旬开始,销售急剧下滑,直至月销售额不足1000万元。1998年4―7月的4个月间全部亏损,生产三株口服液的两个现代化工厂全面停产,6000多名工人放假回家。造成三株口服液库存积压达2400多万瓶,如果按一瓶30多元的市场价计算,等于占压着7亿元资金。
三株不服判决,上诉到湖南高院。这次吴炳新为打官司做出了巨大努力,几乎无暇顾及其它。又经过一年的漫长审判,1999年3月,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三株公司胜诉。该判决书说,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陈伯顺死亡与服三株口服液有关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并且认定三株口服液是安全无毒、功效确切、质量可靠的高科技产品。
但此时,三株的二百多个子公司已经停业,几乎所有的工作站和办事处已全部关闭,十万余人下岗,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0亿。而且在消费者心中,已把三株口服液和一些不祥的信号联系在一起,耗费无数金钱树起来的三株品牌已经坍塌。
吴炳新再有雄心,也已无力回天。
新闻药方:
在三株崩溃之后,吴炳新曾感慨一个小官司毁掉了三株。但一个庞大的企业被一个的小的官司轻易击垮,说明这个企业肯定不是一个健康的企业。在开出危机公关的新闻药方前,我们先来看看三株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首先是三株在品牌管理上开始失控。十几万的销售大军,为了能够提升销售量,做出自己的业绩,开始夸大三株口服液的功效。凡是常见病、急性病等等,都可以用三株口服液,终而把对肠道清洁有一定功效的产品,夸大成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甚至宣称三株口服液可以治疗“老年糖尿病、胃癌、直肠癌、食道癌、白血病、高血压”等40多种疾病,并出现了“有病治病、没病防病,无病保健”等充满江湖气的字眼。严重违背了品牌经营的原则,打乱了品牌定位,导致了消费者识别上的模糊与错乱,以致于对产品的如此超乎寻常的功能产生了信任危机。
其次是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由于扩张过快,到1997年三株乡镇一级的工作站已膨胀到13500个。看上去浩浩荡荡,实际上却是机构重叠,互相扯皮。三株所崇尚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造成了类似“国企病”的症状。为了统一协调全国市场,总部设计了十多种报表,以便及时掌握各个环节的动态。但具体到一个基层办事处,上面要报表,下面就造假。
可以说危险的种子已经埋下,三株本身已成为炸药桶,“常德事件”只是点燃炸药桶的导火线而已。也就是说即便按照我开的新闻药方,三株暂时避免了这次危机,但如果不及时进行重大改革,企业“肌体”依然如故的话,危机仍然随时可能爆发。
此外,危机处理能力的低下也成为三株崩溃的一个“推动力”。比如,三株似乎只会采用告状的方法来处理危机,在1995年9月,三株就曾把杭州日报记者潘宪告上法庭,当时潘宪写了题为《济南三株公司屡屡发布虚假广告/三株杭州撞客星》的文章,报道三株在杭州郊县《富阳报》刊登广告,宣称三株口服液可以治疗霍乱病,结果受到当地卫生和工商部门的查处。文章中潘宪还披露三株公司曾因盗用《开发时报》的刊名而在河南、广东等地遭到查处的情况。该文发表后被国内近10家媒体转载,为此三株公司以诋毁罪名告了潘宪,最后这一官司在拖了一年之后以和解了事。
1997年10月,三株又与“打假英雄”韩成刚对垒公堂。韩成刚曾于1993年在报刊上撰文对当时红极一时的矿泉壶提出质疑,被一些媒体誉为“破灭矿泉壶神话的人”,中央电视台曾两次对他进行专题报道,《南方周末》先后两次将韩成刚列为消费者维权群英谱第一人。1997年7月23日,韩成刚在《山西日报》上撰文,对三株口服液提出质疑。韩成刚与三株的官司最后以三株集团胜诉而告终,但事件本身“在消费者中引起恐慌”,使不少消费者对三株望而却步。
无数现实案例告诉我们,与媒体和消费者对簿公堂绝对不是明智之举。告状有一个时间过程,正是媒体“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在这一过程中,要是有任何不利于企业的消息透露出来,就容易被媒体抓住“把柄”大肆报道,“痛打落水狗”。
比如在曾轰动一时的“恒升笔记本风波”中,恒升集团就很不明智地选择了状告消费者王洪,导致恒升在产品和服务中出现的不足,在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长达三年的时间里, 被各种新闻媒体公开、集中、突出地展示在社会大众和目标消费群面前。最后,恒升集团虽然打赢了官司,却普遍被认为是“赢了官司,输了世界!”,因为状告消费者的行为一发生,就造成了近2500万元的退货,而且从此市场萎靡不振。其实“赢了官司,输了世界!”这句话,同样也可以赠送给三株。
还有,本书在第一章第四节的“制造假新闻:新闻策划的异化”中,曾介绍三株公司的“前身”南京克立科工贸有限公司由于无法应对“凯拉口服液造假事件”而产生的危机,结果导致企业迅速消亡。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三株在面对媒体曝光时的无能为力和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