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道案例
媒介批评案例
媒介批评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广告宣传,都能够对人们产生极大的影响。
然而,媒介也不是完美的,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当的行为或者信息,需要进行批评和监督。
下面就是一些媒介批评的案例。
1.某新闻网站报道虚假新闻
某新闻网站在报道一起重大事件的时候,编造了一些虚假的信息,以博取眼球和流量。
当这个事实被公之于众后,受到了广泛的谴责和批评。
许多人指责该网站缺乏道德和职业操守,严重影响了新闻行业的公信力和形象。
2.某电视台播放不适宜儿童的内容
某电视台在晚间播放了一部被评为限制级的电影,但是却没有警告观众该内容不适宜儿童观看。
这样的行为引起了家长的愤怒和不满,认为该电视台缺乏责任心和良知,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构成了威胁。
3.某广告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
某品牌在广告中使用了一些引人注目的诱惑,诱导消费者过度购买其产品,导致消费者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花费了大量的金钱。
这种不良的广告行为受到了消费者的抵制和批评,认为该品牌缺乏诚信和责任感。
这些案例表明,媒介批评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不断的监督和批评,才能够推动媒介行业向更加公正、负责、可信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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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案例
虚假信息案例【篇一:虚假信息案例】【刊播时间】2014年3月8日起【“新闻”】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由于权威信息源缺位,从中央媒体到各地媒体信息乱飞,让人莫衷一是。
其中比较典型、传播较广的谣言主要分为几大类:生还奇迹类——3月8日14时28分,《成都晚报》媒体微博连用数个感叹号夺人眼球:“‘降落!!!!!’马航总经理现场讲话,航班已证实在越南南宁(音)地区降落。
”当晚,有媒体报道称mh370被正在执行搜救任务的菲律宾海事船发现。
飞机被发现时机身破损较严重,但未解体,人员伤亡程度可能远远低于此前的预期;搜索进展类——据报道,8日上午,交通部南海救助局两艘搜救船分别于10点49分、11点30分从西沙、海口两地出发,前往中国南海海域开展搜救工作。
事故原因类——失联航班两人冒用一名意大利乘客和一名奥地利乘客的护照混上飞机,致使航班遭恐怖袭击。
在马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马来西亚交通部长希沙姆丁表示有4名乘客涉嫌使用虚假信息登机,包括此前曝出的2位奥地利和意大利乘客。
飞机坠毁类——《羊城晚报》等多家媒体微博发布消息称,据cnn报道,马航mh370航班已确定在越南胡志明市以北100公里境内坠落。
【真相】人民网“求真”栏目3月10日发布《“马航客机失联”不实传言回顾》,澄清了7个关于客机失联的假新闻。
①“越南搜救人员发现失联客机信号”不实。
后经证实,越南媒体所报道的信号发现位置是飞机失去联络前的最后位置。
②“波音中国总裁称飞机已经找到”不实。
此前,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小马哥爱747称飞机已经找到,波音技术团队正前往协助调查。
此后,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小马哥爱747删除了该微博,并称“飞机已经找到”是错误的消息,搜索仍在继续。
③“mh370航班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不实。
经越通社记者黎勇河证实,越通社未刊发此篇报道。
越通社网站也没看到相关报道。
“mh370航班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说法不实。
④“失联飞机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不实。
媒体失实报道案例分析
媒体失实报道案例分析近年来,媒体的报道质量成为广大读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然而,媒体失实报道的问题时有发生,对于受到失实报道的当事人而言,影响可能是灾难性的。
本文将选取一起媒体失实报道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失实报道的原因以及应对之策。
案例描述某电视台于某年某月将一则名为《XXX事件:黑白翻转的真相》的报道播放出来,报道称某公司的产品在一次质量测试中完全失格,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报道还呼吁消费者抵制该公司的产品,并请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分析首先,媒体失实报道的原因之一是片面追求热点。
在这个案例中,电视台为了追求高收视率和点击率,选择了耸人听闻的标题,并夸大了问题的严重性,以此吸引观众的眼球。
然而,这种行为忽略了真相,对相关企业的声誉和利益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其次,缺乏深入调查也是导致媒体失实报道的原因之一。
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媒体往往被要求在最短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新闻报道。
因此,一些媒体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可能会忽略对事实的准确核实,从而误导公众。
在这个案例中,电视台没有与相关企业进行深入访谈,也没有收集其他证据来验证报道中的指控,导致了事实被歪曲。
此外,媒体的商业利益也是导致失实报道的原因之一。
在媒体发展的过程中,赢利成为了许多媒体机构的首要目标之一。
广告商和资助者对于媒体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因此,为了保持资金的稳定和增加赢利,一些媒体可能会接受不准确或偏颇的报道。
在这个案例中,电视台可能受到了某些盈利方的影响,故意播放失实报道以达到特定目的。
针对媒体失实报道,应对之策首先,为了避免媒体失实报道,媒体从业人员应该坚持严谨的报道精神。
他们应该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是传递客观准确的信息,而不是追求短期利益。
此外,媒体机构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其次,媒体机构与相关方应积极开展合作。
与企业、政府和公众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可以有效防止媒体失实报道的发生。
媒体应当了解相关方的观点和立场,并展示出公正和客观的态度。
关于新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闻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大。
然而,在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的边界问题上,新闻法律案例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一系列新闻法律案例的剖析,探讨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的平衡,以期对新闻传播行业及社会公众有所启示。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新闻传播领域不断涌现出一系列法律案例,涉及言论自由、名誉权、著作权等多个方面。
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新闻传播行业在法治化进程中的困境,也引发了社会对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边界的关注。
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新闻法律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案例一:某知名媒体人因言论不当被诉名誉侵权案例背景:某知名媒体人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涉及某明星名誉的言论,被该明星及其团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名誉侵权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该媒体人的言论构成对明星名誉的侵犯,依法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
在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媒体人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此案判决对媒体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三、案例二:某自媒体因涉嫌传播虚假信息被行政处罚案例背景:某自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一条虚假信息,引发社会恐慌。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自媒体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虚假信息的传播。
自媒体在传播信息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虚假信息传播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监管部门对自媒体进行行政处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信息传播的真实性。
四、案例三:某知名网站因侵犯著作权被诉案例背景:某知名网站未经授权,在其平台上发布了某知名作家作品的全部内容。
作家及其团队将该网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著作权侵权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该网站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依法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著作权的冲突。
近年10起网络谣言案例
近年10起网络谣言案例一、"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
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2008年的一条短信这样说。
从一部手机到另一部手机,这条短信不知道被转发了多少遍。
此间,又有媒体报道了"某地发现生虫橘子"的新闻,虽然语焉不详,但被网络转载后再度加剧了人们的恐慌。
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
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
在北京最大的新发地批发市场,商贩们开始贱卖橘子,21日还卖每斤0.8元—1元,次日价格只剩一半。
山东济南,有商贩为了证明自己的橘子无虫,一天要吃6至7斤"示众"。
10月21日,当传言已经严重影响全国部分地区的橘子销售时,四川省农业厅对此事件首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并表示,此次柑橘大实蝇疫情仅限旺苍县,全省尚未发现新的疫情点,并且该县蛆果已全部摘除,落果全部深埋处理,疫情已得到很好控制。
二、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
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
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
35岁的打工者李某某最先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写成"你好,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注意"的手机短信息发送传播,被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行政拘留7日。
一名20岁的在校大学生傅某某在网上看到有关地震的帖文后,便在百度贴吧发布《要命的进来》帖文:"我爸的一个朋友,国家地震观测站的,也是打电话来,说震的几率很大!大约是90%的几率,愿大家好运!这绝对权威!"被行政拘留5日。
媒体不实报道的案例
媒体不实报道的案例1. 引言媒体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报道事件,传递信息给公众。
然而,有时媒体会存在不实报道的情况,这种行为对社会和个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几个媒体不实报道的案例,以提醒人们对媒体信息的谨慎和质疑。
2. 案例分析2.1 案例一:某媒体虚构的社会事件报道某媒体在某年某月报道了一起社会事件,声称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并且提供了大量的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该社会事件根本不存在,相应的照片和视频也是虚构的。
这种不实报道误导了公众的判断,对社会安定造成了不必要的焦虑和困扰。
2.2 案例二:媒体夸大事实的政治报道在某国家的选举期间,一家媒体报道了候选人甲的言论,声称其有关种族歧视的言辞,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然而,经过事实核查后发现,该媒体夸大了候选人甲的言论,使其看起来更加极端和冒犯。
这种不实报道不仅给候选人甲的声誉造成了损害,也对选民的投票意向产生了误导。
2.3 案例三:媒体故意遗漏关键信息的经济报道某媒体报道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声称该公司的利润大幅下滑。
然而,仔细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该媒体故意遗漏了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的情况。
事实上,该公司的利润下滑是因为其在未来几年内可能会取得更大的突破和发展。
媒体的不实报道误导了投资者的决策,对该公司的股价产生了负面影响。
3. 不实报道的危害媒体不实报道的案例不仅会误导公众,还会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
首先,不实报道会破坏媒体的公信力和可靠性,使人们对媒体产生怀疑。
其次,不实报道会影响公众对事件的正确认知,导致社会舆论偏激和不稳定。
最后,不实报道会对个人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害,带来法律纠纷和道德困扰。
4. 如何对待媒体报道面对不实报道,公众应该保持谨慎和质疑的态度。
首先,要对媒体报道进行多方核实和验证,不轻易相信一家媒体的观点。
其次,可以通过对比不同媒体的报道来获取更全面和客观的信息。
最后,如果发现媒体存在不实报道的情况,应该积极向相关部门和新闻机构反映,为自己和社会维护公正和真相。
媒体造假案例分析
媒体造假案例分析媒体造假是当今社会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传播的迅速发展,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能力不断增强,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媒体造假现象的频繁出现。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媒体造假的原因、危害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案例一:新闻报道中的数据伪造在新闻报道中,数据是支撑事实的重要依据。
然而,有些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和炒作效果,不择手段地伪造数据。
例如,某媒体报道了一起交通事故,声称事故导致数十人受伤,但实际上却未经证实。
这种伪造行为不仅误导了公众的判断,也破坏了媒体的公信力。
案例二:照片篡改和虚构的报道图片在媒体报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能够直观地传达事件的真实性。
然而,有些媒体选择篡改照片来营造特定的氛围或误导观众。
例如,一家媒体发布了一张被删除关键人物的照片,致使观众对事件的理解产生了偏差。
此外,虚构的报道也经常出现,有些媒体为了迎合自身立场或吸引关注,编造了虚假的事件和情节。
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公众,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案例三:引用虚假专家和证据在新闻报道和文章分析中,专家的观点和证据通常被认为是可信的来源。
然而,一些媒体为了支持自己的立场或者满足商业需求,采取引用虚假专家和伪造证据的手段。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挫伤了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也扭曲了事实的真相。
这些案例只是媒体造假现象的冰山一角。
造假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商业利益和点击率的驱动使得一些媒体为了吸引关注而不惜一切代价。
广告收入和用户点击量直接关系到媒体的经济利益,因此一些媒体放弃了客观真实的报道,转而追求轰动效应。
其次,在信息时代,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媒体的工作压力也与日俱增。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媒体可能会出于效率和速度的考虑,采取简化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而不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
媒体造假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首先,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和知识的重要渠道,假新闻和不实报道会误导公众的认识和判断。
《焦点防务》故意制造谣言的案例
《焦点防务》故意制造谣言的案例--文档内容仅供参考日期:2023年8月16日在数字时代,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愈发令人担忧。
近期,我们调查了一起涉及《焦点防务》故意制造谣言的案例,揭示了谣言内容、传播途径以及可能的动机,旨在警示公众对于虚假信息的警惕,并促使更加负责任的信息传播。
谣言内容:在该案例中,谣言主要集中在一项关于国际局势的虚假报道上。
《焦点防务》声称某国正秘密研发一种能够完全绕过反导系统的先进导弹技术。
这一消息在短时间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引发了国际社会的不安。
传播途径:虚假信息通过《焦点防务》的官方网站发布,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迅速扩散。
众多用户分享了这一报道,引发了大量关注和讨论。
很快,其他媒体也纷纷以此作为新闻源,将虚假信息传播得更广泛。
可能的动机:尽管我们无法直接获取到《焦点防务》内部的动机,但有分析认为,制造虚假信息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点击和浏览量,从而增加广告收入。
此外,可能存在政治或经济上的意图,试图操控舆论,制造混乱,或达到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虚假性质的揭示:经过仔细的调查,我们发现该虚假报道缺乏可靠的证据支持。
专业反导技术人士指出,《焦点防务》的所谓“绕过反导系统”的导弹技术在理论上存在很多技术难题,且缺乏现实可行性。
此外,相关国际监测机构也未发现有关该国进行此类导弹研发的证据。
可能的影响: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国际紧张局势,误导政府和军队制定决策,以及引发公众的不必要恐慌。
在这种情况下,虚假报道可能削弱国际信任,阻碍国际合作,甚至导致不必要的军备竞赛。
可信的事实证据:专家指出,反导技术是一个复杂的领域,要绕过现代反导系统远非易事。
此外,国际监测机构和情报部门未发现有关该国进行此类导弹研发的可靠证据。
总之,这起《焦点防务》故意制造谣言的案例再次凸显了虚假信息的严重影响和危害。
我们呼吁公众在接收信息时保持审慎,对于涉及重大国际问题的消息,应当寻求多方权威机构的证实。
虚假新闻报道案例
虚假新闻报道案例【篇一:虚假新闻案例分析】虚假新闻案例分析新闻与传播学类4班莫清慧2013300710160一、案例呈现:【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12月3日早上5点多,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国际在线”发布了一组“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的图片,图中大妈一脸痛苦,外国小伙一脸无辜。
报道称,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
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
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
最后双方在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
然而,北京警方12月3日晚回应称,外籍男子因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及交通肇事行为,将被进行处罚。
在警方监控探头拍摄的画面上,可以清晰地看到,12月2日10时33分许,一辆载有两人的摩托车转弯时在斑马线上撞上一名身穿黑色大衣的女子。
该报道被证实为虚假新闻。
二、反映问题:1部分记者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认知不足,职业素质的缺失,导致了新闻报道未经核实就随意发布,仅通过片面的采访和图片就断定事实从而写出带着巨大偏颇性的报道,给当事人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2民众对于国人碰瓷现象的深恶痛绝,类似的报道一经发布便能引起网友的巨大反响,反映了民众对于这一现象的不满和愤怒,加之该报道中明显的“国别”标签,不仅反映出民众对于这一现象的羞耻,也从另一个侧面表现了人民对于外国人文明素质的概念性理解,即觉得外国人比中国人更讲文明、更有素质等。
三、出现原因:1社会层面的原因其一,社会风气浮躁。
现在社会上许多人言行严重不一,台上台下,人前人后,家里家外,白天晚上,表现出了“双面人”特点。
媒体记者身处其中,不可能不受影响。
其二,管理偏于粗放。
有人把管理上的问题概括为:一是只能批外地,不能批本地。
二是只能批群众,不能批干部。
三是只能批下级,不能批上级。
失实新闻案例
失实新闻案例在当今社会,新闻报道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失实新闻也愈发猖獗,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
失实新闻不仅会误导大众的认知,还可能对社会稳定和个人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失实新闻案例,以此引起大家对失实新闻的重视和警惕。
首先,我们来看一则关于食品安全的失实新闻。
某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会故意编造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通过网络和传媒散播谣言,抹黑其他品牌并提升自家产品的竞争力。
比如,有些商家会散布“某某品牌食品含有有害添加剂”、“某某品牌食品曾导致消费者中毒”等虚假信息,从而造成大众对该品牌的误解和恐慌。
这种失实新闻不仅损害了其他品牌的声誉,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其次,失实新闻还常常出现在政治领域。
一些不法分子或政治势力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散布关于政府官员或政治事件的虚假信息,制造社会恐慌和不稳定。
比如,他们可能会捏造某政府官员受贿受贿、某政治事件导致的严重后果等内容,通过网络和传媒进行大肆散播,试图动摇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甚至制造社会动荡。
这种失实新闻不仅会损害政府的形象,还可能对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最后,失实新闻还可能出现在社会事件报道中。
一些不法分子或组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散布关于社会事件的虚假信息,制造舆论,扰乱社会秩序。
比如,他们可能会捏造某起犯罪事件的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内容,通过网络和传媒进行大肆散播,试图煽动民众情绪,制造社会恐慌。
这种失实新闻不仅会误导公众的认知,还可能对警方的侦查工作造成干扰,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和危险。
综上所述,失实新闻对社会和个人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失实新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并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失实新闻的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和管理,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净化新闻环境,建设一个更加清朗的社会。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虚假新闻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虚假新闻的现状和影响,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虚假新闻案例来探讨这一问题。
案例一,某媒体报道“某药物能够治愈癌症”。
这则新闻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开来,许多人看到这则新闻后都感到震惊和兴奋。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个药物并没有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也没有得到相关医学机构的认可。
事实上,这个药物的疗效并不明确,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但是,由于新闻报道的夸大和不实,许多患者和家属盲目相信这个药物,甚至放弃了正规的治疗,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这个案例反映了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
首先,虚假新闻可能导致公众对真相产生误解,影响公众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虚假新闻可能导致公众产生恐慌和焦虑,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
最后,虚假新闻可能给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其声誉和利益。
针对虚假新闻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应对。
首先,媒体和新闻机构应当加强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夸大和歪曲事实。
其次,公众应当提高辨别虚假新闻的能力,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信息。
再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虚假新闻的监管,依法打击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的行为。
总之,虚假新闻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和加强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才能有效地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稳定。
希望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虚假新闻问题的重视,共同为构建一个真实、公正的信息环境而努力。
虚假新闻案例
虚假新闻案例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虚假新闻也逐渐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虚假新闻不仅会误导读者,还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虚假新闻案例。
案例一,某媒体报道称“某明星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抓获”。
事实上,该明星并没有涉嫌吸毒,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被警方传唤。
这则新闻的发布不仅误导了公众,还对明星本人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声称“某地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数十人死伤”。
经过调查发现,该视频是一场电影的镜头,根本与现实事故无关。
然而,这段虚假视频却在短时间内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
案例三,某自媒体发布文章称“某品牌化妆品含有致癌物质,对皮肤有严重危害”。
经过权威部门的检测,该品牌化妆品并没有发现有害成分,而且一直以来都符合相关标准。
虚假的报道不仅影响了该品牌的声誉,还对消费者造成了恐慌和困扰。
这些案例都充分说明了虚假新闻的严重性。
虚假新闻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因此,我们在获取新闻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多方求证,不轻信网络上的传言。
对于媒体来说,更应该严格把关新闻的真实性,不得随意捏造事实,误导读者。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对散布虚假新闻的人进行严惩,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总之,虚假新闻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净化新闻环境,让公众能够真正获取到可靠的信息,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2022解释性新闻报道案例
2022解释性新闻报道案例上半年,中宣部召开2022年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会议。
会议表示坚决打击新闻敲诈,坚决打击假媒体假记者,严厉整治虚假新闻息,严肃纠治有偿新闻。
(这个会议也可以用在分析题中)自从进入新媒体时代以来,假新闻以及反转新闻更加屡见不鲜。
铎子对2022年上半年的假新闻进行了梳理,以下这些事件都可以用作相关的经典案例,请大家收好!本期目录一、年中假新闻案例盘点1.北京打工寻子2.柬埔寨血奴案3.清华博士报考长沙市岳麓区协警岗位4.美团骑手勒索事件5.哈尔滨男子烧伤事件6.P站制裁俄罗斯7.棒棒糖女孩持反抗俄军.韦东奕帮博士团队解决数学难题9.流浪猫协助警方破案获奖10.专家不建议多用空气炸锅二、假新闻呈现三、假新闻核心知识点一、年中假新闻案例盘点1.北京打工寻子后海公安发布情况通报,先前指责公安机关推诿、不调监控、不立案、不做DNA的情况居然均为不实报道。
而且,警方通报的案发时间与新闻报道中的时间是不一致的。
2.柬埔寨血奴案一个年纪不大的中国小伙,在国内被强行拐到柬埔寨搞诈骗,诈骗分子眼看他不愿加入诈骗行当,便拿他当抽血机器。
这新闻,谁看谁震惊。
而真相是,中国公民李亚缘纶偷渡来柬,后因肝部患严重疾病,联系当地一社会组织寻求帮助。
先后有3人出于不同目的,协助李编造、宣传其被非法拘禁、受到虐待及充当“血奴”的假新闻,误导舆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案件下一步将移交柬司法机关审理。
3.清华博士报考长沙市岳麓区协警岗位日,一条“清华博士报考长沙市岳麓区协警岗位”的息冲上热搜。
而且招考单位当时说她没考上,“因为她还没毕业”。
但是日晚,清华大学微博回应:学籍库查无此人。
根据该人员公示息,在清华大学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中均没有查找到与之匹配的学生息。
很明显,这是一个学历造假事件。
4.美团骑手勒索事件上海一名博主@阮一发长文称自己使用美团跑腿帮忙邮寄护照等文件,因骑手电动车没电无法准时送达,还被骑手“暗示”加价、勒索撕掉文件,事后还无法与该骑手取得联系。
假新闻案例及失实原因分析
假新闻案例及失实原因分析一、深圳最美女孩”给街边乞丐老人喂饭3月25日,中国新闻网刊发了一则《深圳90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的新闻。
报道称,在深圳打工的90后某女孩,3月24日下班回家路上,女孩看到老人盯着快餐店里的盒饭后便掏钱为老人买来了盒饭,然后亲自喂饭。
经深圳媒体证实,整个行为其实是某商业展的炒作。
附近一位目睹拍摄过程的报刊亭老板称,女孩只喂了几口饭,便随拍照的男子离开。
此后,策划者出面致歉,承认照片是摆拍。
失实原因:记者未严谨地核实新闻事实,没有善尽一个新闻记者的责任。
炮制出虚假新闻,无中生有。
二、温州乞丐流浪9年回家获700万拆迁补偿4月7日,江西《信息日报》刊发该报记者的报道《流浪9年回家瞬间变“富翁”》。
报道称,2004年7月,家境贫寒的温州男子朱景,远离家门闯荡自己的事业。
因为连连亏本,朱景9年来风餐露宿乞讨流浪,甚至染上了严重的肺结核。
今年3月27日,经过50天的治疗后,萍乡救助站将病情好转的朱景送回家乡浙江温州。
悲喜交集中,哥哥朱忠告诉失踪9年的弟弟,前几年家乡搞城中村开发,他已获得700余万元的土地补偿金。
4月8日,《现代金报》刊发报道称“这是一起假新闻,报道称,该男子并非叫朱景,而是叫朱景修,家住平阳县昆阳镇后垟村。
在朱景修离家前后,老家的房子没有任何变化,离家期间也未有征地和拆迁。
实际上,他当时是因赌气离家出走的。
这9年来,他开过出租车、当过保安,进过黑砖窑也挖过煤。
直到2010年,他才因肺结核病重而开始行乞。
失实原因:其广为传播可能更多地折射了房地产开发、一夜暴富等这样的社会焦点话题,导致了传统媒体、媒体官方微博等在假新闻面前集体沦陷。
记者未做深入核实,信息日报社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失实。
三、2014年放假安排2013年11月13日傍晚起,多家媒体新闻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纷纷发布据称来自中国政府网的“2014年放假安排时间表”的消息。
按照这条放假消息,2014年元旦放5天,春节放9天,元宵节放假2天,清明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5天,端午节放假3天,中秋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9天。
媒体差错案例
媒体差错案例案例一:报道不实信息在某家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出现了不实的信息。
报道声称某政府官员涉嫌贪污,然而后来证实这一指控完全是虚假的。
这种报道不实信息的差错会给涉事官员带来声誉上的损害,并对新闻媒体的可信度造成负面影响。
应对策略:在报道前进行充分的事实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媒体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编辑和审核流程,以防止不实信息的传播并降低出错的风险。
案例二:照片错用某电视台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了一张错误的照片。
该照片是与报道无关的,且不符合实际情况。
这种照片错用的差错可能会给观众带来误导,使他们产生错误的理解和判断。
应对策略:在使用照片前,媒体机构应进行充分的验证和确认,确保照片与报道相符且真实可信。
此外,媒体机构应对照片的来源进行审查,以免使用未经授权的照片。
案例三:口误和解读错误在一档直播节目中,主持人口误并解读某个话题时出现错误。
这种口误和解读错误可能导致观众对信息的错误理解,并对媒体的专业度产生质疑。
应对策略:媒体机构应提供充足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节目主持人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口才。
此外,媒体机构应定期进行反馈和评估,及时纠正错误并提高节目的质量。
案例四:信息泄露某新闻网站由于网络安全漏洞,导致用户注册信息被泄露。
这种信息泄露的差错可能会造成用户个人隐私的侵犯,并对媒体机构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应对策略:媒体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和技术防护措施,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在发生信息泄露时,媒体机构应及时公开并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赔偿。
案例五:版权侵权某报纸在报道中使用了未经许可的照片或文章,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
这种版权侵权的差错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并对媒体机构的经济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失。
应对策略:媒体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版权管理制度,确保在使用照片、文章等素材前进行授权和许可。
此外,媒体机构应加强对版权相关法律的研究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版权意识。
以上是一些媒体差错案例及相应的应对策略,希望能为媒体工作者和相关从业者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虚假新闻是指一些通过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来误导公众的新闻报道。
这种新闻往往具有误导性和危害性,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以下是几个虚假新闻的案例。
首先是《纽约时报》1980年9月记载的“小报拿弹药贿赂枪手”,该报道声称纽约的一家小报拿弹药贿赂了一个杀手,对自己的竞争对手展开了报复性的攻击。
然而,后来这个报道被证明是虚假的,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个故事,最终《纽约时报》在1981年1月公开道歉。
第二个例子是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期间广泛传播的“希拉里邮件门”。
这个事件指控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在担任国务卿期间,使用私人邮箱处理敏感政府文件。
然而,后来FBI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后得出结论,虽然希拉里确实犯了错误,但并没有犯下任何违法行为。
这个虚假报道对希拉里的选情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案例是2018年中国的“外卖雷人事件”。
有一篇文章在社交媒体上疯传,声称某外卖平台的员工将外卖食品调包成一些奇特和恶心的东西。
这个事件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对相关企业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然而,后来调查发现这个故事完全是捏造的,没有任何真实性,作者为了吸引关注而制造了这个虚假事件。
最后一个例子是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一些虚假新闻声称喝漂白剂或者注射消毒剂可以治愈新冠病毒。
这个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一些人甚至尝试了这些危险的方法,导致了严重的健康问题。
然而,科学界早已明确指出这些方法是非常危险的,没有任何治疗效果,这些虚假新闻对公众的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虚假新闻的案例说明了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和误导性。
这些虚假新闻可能会导致公众对事实的错误认知,进而影响公众对事件的看法和判断。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该保持对信息的敏感性和质疑精神,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同时,媒体机构也应该加强审核和管理,严格遵守新闻伦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给公众。
媒体法律责任案例分享(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媒体在传播信息、引导舆论、监督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媒体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分享几个典型的媒体法律责任案例,以期为媒体从业者提供借鉴。
一、案例一:新闻报道失实2016年,某市一家知名报纸报道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称一名学生在校园内被多名同学殴打。
报道发表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该报道失实,所谓“校园暴力事件”并不存在。
事后,该报纸因报道失实,被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案例启示: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必须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严禁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
媒体从业者应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新闻素养,确保报道的真实性。
二、案例二:侵犯他人名誉权2017年,某知名娱乐记者在某杂志上发表一篇关于某明星的报道,称其涉嫌出轨。
报道发表后,该明星名誉受损,对其个人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经调查,该报道没有确凿证据,属于恶意诽谤。
该明星将杂志社和记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记者和杂志社在报道过程中未尽到核实义务,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
最终,法院判决杂志社和记者赔偿该明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等共计20万元。
案例启示:媒体在报道涉及个人名誉的事件时,必须严格核实事实,严禁恶意诽谤、侮辱他人。
媒体从业者应具备法律意识,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三、案例三:泄露国家秘密2018年,某知名门户网站刊登了一篇关于我国军事装备的报道,称某新型武器已研制成功。
报道发表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然而,经调查,该报道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事后,该网站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启示:媒体在报道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泄露国家秘密。
媒体从业者应提高政治觉悟,增强保密意识。
四、案例四:虚假广告2019年,某知名电视台播出了一则减肥产品广告,声称该产品具有神奇减肥效果。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虚假新闻,指的是故意捏造、篡改事实,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达到特定目的而发布的新闻信息。
虚假新闻的存在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容易导致公众的误解和恐慌,还可能破坏社会秩序和稳定。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虚假新闻的案例,深入分析其危害和影响。
案例一,2016年“吃人肉汉堡”事件。
在2016年,一条题为“世界首例吃人肉汉堡店”的新闻在网络上疯传。
据报道,一家名为“肉体餐厅”的店铺在某地开业,提供用人肉制作的汉堡。
这一消息一经曝光,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恐慌。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则新闻完全是捏造出来的。
肉体餐厅并不存在,更别说使用人肉制作汉堡了。
这则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给当地商家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给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伤害。
案例二,2018年“外星人入侵地球”谣言。
在2018年,一条谣言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声称外星人即将入侵地球。
这一谣言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大量网民的恐慌和讨论,甚至有人因此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然而,经过专家的辟谣和调查,证实这则谣言完全是虚假的。
外星人并没有入侵地球的迹象,这一谣言纯粹是某些人故意制造出来,通过网络传播引起恐慌和混乱。
案例三,2020年“药物治愈新冠病毒”谣言。
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一些自媒体和社交平台上出现了大量声称某种药物可以治愈新冠病毒的消息。
这些消息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和抢购行为,甚至导致了药物的紧缺现象。
然而,经过权威部门的调查和验证,这些药物并没有治愈新冠病毒的效果,这些消息纯粹是虚假的。
这些虚假消息不仅给公众带来了恐慌,也给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带来了困难。
以上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虚假新闻的危害和影响。
虚假新闻不仅容易引起公众的恐慌和混乱,还可能导致不理智的行为和资源的浪费。
因此,我们在面对各种新闻信息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不轻信谣言,避免被虚假新闻所误导。
同时,媒体和网络平台也应加强对新闻信息的审核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新闻的传播,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信息环境。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传播的便捷,虚假新闻的传播也日益猖獗。
虚假新闻,指的是故意编造、篡改事实,以获取点击量或者达到特定目的而散布的消息。
虚假新闻的存在不仅会误导公众,破坏社会秩序,还会对个人、企业和国家造成严重的危害。
下面将介绍一些虚假新闻的案例,以引起大家对虚假新闻的警惕和反思。
2016年,一则关于“川普参选总统期间,曾经公开表示如果当选总统,就会解禁大麻”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疯传。
这条消息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但事实上,这是一则完全虚假的新闻。
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会误导公众对候选人的认知,还会对选举结果产生影响,对政治稳定造成威胁。
2018年,一则“XX明星因涉嫌性侵被捕”的新闻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起了公众的愤怒和谴责。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则新闻纯属捏造,旨在炒作话题、制造舆论。
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会给被害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还会对社会的道德风气和公共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除了社会新闻外,虚假新闻在科技领域也时有发生。
2019年,一则“某款智能手机因电池爆炸导致多人受伤”的新闻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公众对该手机安全性的质疑。
然而,经过权威部门的调查,发现这则新闻是由竞争对手故意制造的谣言,旨在抹黑对手产品。
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会对企业形象造成损害,还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对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仅是一时的误导和损害,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的挑战。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警惕,不轻信、不传播虚假新闻,做到理性对待信息,理性表达观点。
同时,政府、媒体、科技公司等各方也应加强监管,加大打击虚假新闻的力度,共同营造清朗的信息环境。
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虚假新闻的危害之大。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和信息辨别能力,才能有效遏制虚假新闻的蔓延,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虚假新闻的严重性,共同努力,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清朗、公正和和谐。
虚假新闻报道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虚假新闻报道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虚假新闻报道法律案例——“某明星出轨”事件为例,分析虚假新闻报道的法律责任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概述2019年,某明星被媒体曝光出轨。
该报道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热议。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该报道纯属虚假。
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涉事媒体告上法庭。
三、虚假新闻报道的法律责任1. 名誉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涉事媒体捏造事实,恶意报道某明星出轨,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2. 隐私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涉事媒体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公开其私人生活,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3. 侵权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涉事媒体因虚假报道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维权途径1. 起诉侵权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申请行政处理当事人可向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对侵权方进行行政处罚。
3. 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当事人可要求侵权方删除虚假报道,防止其进一步传播。
五、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媒体从业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虚假报道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审慎报道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严谨核实事实,避免因虚假报道而误导公众。
3. 加强自律媒体应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4. 公众维权意识公众在遇到虚假新闻报道时,应提高维权意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虚假新闻报道事件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还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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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报道案例时间:2011-03-31 来源:交通报协网站作者:编者按:在全国新闻战线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中,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自曝“家丑”,将近年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南国今报》的虚假、失实、差错报道案例集中起来,编辑成《我们错了》一书,在全国公开发行,中国记协网站从书中选择了20个案例刊登。
新疆“三教办”提供的新疆经济报、新疆都市报、都市消费晨报近年来虚假报道、违法违纪广告的14个案例,也在该网站刊登。
现把这些案例挂在中国交通报刊协会的网页上,各会员单位可作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杜绝虚假新闻发生。
新疆经济报案例1:从非官方网站扒稿以官方信息发布。
2009年8月25日,新疆经济报在服务咨询11版上刊发了《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的报道为例进行剖析:2009年8月25日,新疆经济报记者在《新疆经济报》服务咨询11版上刊发了《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公布》的报道。
经查,这篇报道是记者从新疆招生考试网上下载获得相关信息,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在没有向自治区招生办及成招科任何工作人员核实并进一步采访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开篇写到“8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成招科了解到……”并在文末署名本报记者。
不仅如此,文中两次提到可供考生登录查询的、可在第一时间发布全疆各报名点的报考政策等信息的“新疆招生考试网”其实是非官方的民营网站,并没有获得可发布相关信息的官方授权。
稿件见报后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考生提供了虚假的信息,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考生,直接影响到考生报名和考试工作,给信息发布单位自治区招生办造成了工作的被动。
教训:在信息化、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记者的采访工作和过去相比变的简化和便捷了,比如通过网络获得新闻线索,但是,程序上要求记者必须与信息发布单位取得联系,核实信息,并确保信息可靠。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记者漠视新闻宣传纪律,出现懒惰、投机取巧的状况,这一虚假报道的产生就是由于记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严重违反了《新疆经济报系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和《新疆经济报记者管理规定》。
案例2:现场未核实出席人名单。
1998年1月26日,春节前夕,新疆经济报刊发了一篇多名记者的组合稿件《自治区领导慰问老干部》,其中有一部分为“1月2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某副书记前往自治区几位离退休老干部家中,亲切看望慰问了这几位老干部。
”真相:记者为刚从事新闻工作不久的新手,不认识自治区这位领导,只是按照书面通知上告知的名字采访写稿,而当时由于这位副书记有事外出,而由另一位自治区领导带队进行慰问。
由于记者责任心缺失,未履行核实等工作,导致不实稿件见报。
案例3:信息源提供假新闻让记者上当。
2009年,记者采写了一篇稿件《乌鲁木齐女大学生每月万元包养协议曝光》被证实为虚假新闻(未见报)。
真相:记者为了寻找到精彩吸引人的情节,没有和法制对口单位联系,联系了一家私家侦探事务所,对方交给她这份文稿,提出要求,刊登稿件的时候必须提该事务所的名字。
记者未经审核,就作为自采稿交稿。
稿件经主任审核时,提出质疑,在网上一搜索,发现这案例发生在广州,被新疆这家私家侦探事务所移花接木到了新疆,最后杜绝了一起重大虚假新闻的出现。
案例4:校对私自改原稿。
2007年8月12日,《新疆经济报》《西部军人》版出现四处“武警新疆总队”与“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的部队名称混淆的见报重大错误,给本报与武警新疆总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的良好合作带来负面影响。
经查,8月11日晚,出版部校对人员对稿件中有疑问的内容未向编辑核实确认、未向夜班领导请示,主观上错误判断将上述四处正确的部队名称改错;同时,出版部报前检查工作疏漏也未发现该版出现的同部队、同职务、不同人名的差错,由此导致重大差错见报。
教训:差错发生后,报社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再次重申:未经编辑同意,校对不得改动原校。
校对擅自改动原校属严重违纪行为。
案例5:合成照片。
2007年6月22日《新疆经济报》二版刊发的一张标题为《“比歇克新”新品甜瓜上市》的新闻图片,如果不仔细看,这幅图片没什么问题,而一旦仔细辨认,会发现图上靠右边的那个系红带子的甜瓜不在桌面上,却稳稳地悬浮在空中。
后经读者反映和编辑落实,这幅图片是通讯员为了追求画面效果,将自己拍的几幅图片合成的一幅假照片。
新疆都市报案例1:轻易改动审后稿。
2010年7月23日,《新疆都市报》擅自修改通稿《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普遍提高我区各类人员收入水平》的标题,在头版导读中将通稿标题改为《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大家涨工资一年不捐款》,给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带来了被动。
教训:这一错误的产生,暴露出新疆都市报过分强调生活化、市民化,追求标题口语化、通俗化、“上眼率”,采编管理中存在疏漏,部分采编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政策观念性不强。
案例2:虚假违法广告。
2010年5月13日新疆都市报C04版和5月19日C02刊登了面积为1/8的虚假违法广告“007”, 被工商总局点名,并在央视曝光,给报纸公信力和影响力带来巨大伤害。
新疆都市报深刻认识到违规广告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开除、调岗和经济处罚等处理。
作为媒体对于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重视不够,监管力度不大。
为此,报社对广告部主任、副主任和客服部总监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对一名业务不精的监审人员进行了开除处理;对一名责任心不强的广告审查员进行了调岗处理;对新上岗的三名广告监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对不听招呼、不负责任的两家代理医药保健品的代理公司,发布的违法违规广告也进行了停刊十天整顿处理。
二、思想认识不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广告的审查没有坚持原则,没有把杜绝违法违规广告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虽然在全体采编大会、编前会、广告市场调研会上多次进行了强调,但还是有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高,思想麻痹,只顾眼前利益,不从大局考虑,从而造成违法违规广告的刊登。
三、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
作为媒体刊发的广告,同样也要像刊发的新闻一样,严格把关,严格审查,确保广告的真实性、严肃性。
四、检审力度不够严格。
在把关过程中,在审查过程中还是存在“想当然”和侥幸心理,没有加大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导致个别广告蒙混过关,出现重大事故。
五、存在攀比、侥幸心理。
今天看其他媒体怎么样,明天我就怎么样,结果造成如此后果。
对此问题,新疆都市报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再次告诫广告部门,努力改正缺点,严查违法违规医药类广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案例3:违规违纪广告。
2008年5月19日国务院定为全国哀悼日,而新疆都市报擅自刊登广告严重违规违纪。
原新疆都市报主要领导在关键时刻,头脑不清醒,意志不坚定,不能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无视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影响了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大局。
作为自收自支的报纸,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常常会发生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
教训:刊登广告缺失政治意识。
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刊登广告一定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毫不动摇,不讲条件地与党保持一致。
案例4:剽窃稿件。
2007年2月6日在新疆都市报A02版刊发署名记者的一篇报道《乌苏泥火山群将建国家地质公园》,经调查,该稿属记者剽窃新华社稿件。
该行为严重违背新闻纪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给报社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坏影响。
案例5:剽窃又虚构。
2005年7月8日新疆都市报在第A04版刊发署名记者报道《男孩怂恿母亲嫁个有钱人》,经调查,该记者并未实地对当事方进行采访,抄袭其他杂志刊载作品,并加以虚构地名、采访对象后炮制而成。
稿件编造情节,虚构人物,并抄袭《家庭》杂志刊载作品。
该记者严重违背新闻纪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最终被除名。
都市消费晨报案例1:转载以讹传讹。
2007年6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D2版转载稿件《王朔爆谢东为侯宝林私生子》。
分析:编辑为了迎合热点,简单以王朔的名人影响力为信任基础,转载了这一新闻,导致以讹传讹。
我们仔细琢磨这条新闻的内容就可以发现:这个消息从头到尾都只是王朔的个人揣测,并没有事实依据,造谣生事的嫌疑很大。
所谓“不是你们家的人我赔100万”,只是王朔炒作自己观点的信口开河,完全不能成为事实证据。
后经其他媒体证实,谢东父亲是原中国广播合唱团演员,母亲马增慧是侯宝林的同事。
“谢东为侯宝林私生子”纯属谣言。
这一虚假报道,也反映出编辑一味追求轰动效应,缺乏理性求证的工作作风。
案例2:据道听途说写稿。
2010年7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自采稿件《喀什“特区”效应催热房地产》引述的都是模糊信息,概念化的信息,甚至文中直接使用了“传闻”这样的词汇,却没有具体的,准确的信息。
对于采访中听说的、获得的表象,稿件中没有显示记者调查的确切情况,如针对两个房产销售人员的说法,寻求楼盘详细的销控、不同时间房价的变化数据。
在围绕新闻主题寻求证据时,没有形成多角度,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比如说,稿件提到的外地炒房客以及应当地房产开发主管部门,本地市民,本地购房者,都应该成为采访对象形成呼应的证据。
因为缺乏前后时间段房产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准确、详实、细致的对比,缺乏对整个喀什市房产平均价格的掌握,“房产开发火热”、“房价一路上涨”、“房子涨疯了”的结论过于草率。
教训:整篇稿件在缺乏记者详细调查,而是引述了大量的听说来的消息,颇具阵势,就读者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营造出“形势”,本身就有炒作和背离事实的风险,最终成为失实报道有其必然性。
案例3:不会算账。
2010年10月26日都市消费晨报D5版自采稿件《来5公斤黄金》说,“一位投资客出手30万一次性买走五公斤黄金”。
消息源自中国黄金一家销售店,记者获得信息完全来自销售店工作人员之口,并未采访到购买黄金的顾客本人,稿件的表述却以直接引语方式,这本身就违反了成稿流程。
另外,稿件中有明显几个硬伤:第一黄金都是300多元一克,一公斤售价就超过30万,5公斤售价将达150万元以上。
30万如何买5公斤?第二,稿件中采访的都是黄金销售方,并没有多渠道采访顾客,谈谈购买黄金的心态。
市民追捧黄金是事实,但采访的过程中应该保持清醒,防止被黄金销售方炒作的心态利用。
遗憾的是,在这篇稿件中,明显问题被记者编辑放过,导致稿件见报。
这篇失实报道充分显示出,记者编辑迎合热点,追求轰动效应,置事实细节不顾。
这一教训再次告诉我们,无论“再好的社会新闻”,都必须严把事实关,新闻稿件中,不能有丝毫“合理想象”。
案例4:个人观点成官方观点。
2010年11月18日都市消费晨报A4版自采稿件《首府公租房再获政策资金支持》。
分析:经过调查,事实上,报道中提到的,发表对三部委联合发文的精神的理解,以及就落实政策时本地面临困难的这一“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并非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报道传递的观点只是个人评价,并不能代表乌市房产局和住房管理保障办公室的权威意见,甚至与实际工作的情况有很大出入。